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18 18:00
一、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1648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协潇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福梓路228号-1层120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799141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刘艳玲,焦阳,张文文(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1987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备案编号:(2021)3625号。二、备注: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文文;联系电话:028-6188145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C座130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鑫;联系电话:1808096566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鑫 |
电话: | 1808096566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采购编号:510101202101648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 年“八一”
期间走访慰问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国·四川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11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2
第二章 谈判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8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2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3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4
第九章 评审方法....................................................................................................................60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7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受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对成都市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 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
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101202101648 。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 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
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82.1 万元。备案号:(2021)3625 号。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 1个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
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3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获取(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
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八、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高新区吉泰三路 8 号新希望国际 C 座
1305 号。
十、谈判时间、地点: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地址:
高新区吉泰三路 8 号新希望国际 C 座 1305 号。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
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
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蜀绣西路 69 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81452
代理机构: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吉泰三路 8号新希望国际 C座 1305 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33775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总预算:82.1万元人民币;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82.1万元人民币;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2、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
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签
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关于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
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
拒绝(含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相
6
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
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
证明》原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原 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的,
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
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
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
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
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 行
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
件中进行承诺。
7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7
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信息,对通过认证的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
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
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
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
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8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
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根据《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对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产品及服务实行优先采购。
9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
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
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谈判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谈判文件
约定执行。
1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8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3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5233775。
14 开标、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5233775。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
明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33775。
16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33775。
1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
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
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3377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
1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9
20 招标服务费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按下列收
费标准进行收取: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
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
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名称: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7978338675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开户行号:14955
21 合同分包 不允许
2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23 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资质、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
24 实质性要求
本谈判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的必须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做无
效处理。
25 所属行业 电气设备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采购的项目
否
注: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11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竞争性谈判采购费用
4.1 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
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2 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均不予退还。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
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
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12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
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
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线充电运动手表。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
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交易中心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收到采购人要求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函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采购项目废标或采购任务取消的,在结果公告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
供应商的保证金。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
14
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若出现无法预估的情况除外),同时以邮件形式将澄
15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若供应商登记的信息有误
导致无法传达,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个工作日前(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以书面方式提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在
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11.4 对同一事项有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11.5 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
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
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
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
分,分册密封、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6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
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
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
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
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
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
17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
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
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
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8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并对密封袋进行编号,电子文档放于①号密封袋
内,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②号密封袋内,其他响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③号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编号、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性文件
/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注:19.1-19.2 参考附件四密封袋封面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最终报价函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8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
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
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
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
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0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1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
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
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
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22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
诉受理审查工
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
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
高于 15%。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应当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如没有要求则不用提供)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
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
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5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
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
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1)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
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2)可提供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
负债表);
(3)可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
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5)如果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
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复印件)或自行提供承诺函。
26
(2)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社保缴
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2.复印件)
或自行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
料。(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1)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2)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
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
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把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小组,供应商不用提供。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
此提供);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的,则
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开标而委托授权代表参加适
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谈判而非委托授权代表谈判适用)。
二、应当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27
材料:(如没有要求则不用提供)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
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8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2021 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其中带“★”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产品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1 行李箱
37x23.5x54.5(含轮),拉杆节数:三节,滚轮数量:8
轮,拉杆材质:铝制拉杆(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
1.5%以内)
个 160
2 公文包
38.4cm*28.3cm*6.8cm(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
1.5%以内)
个 160
3 双肩包
33cm*22cm*49cm(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
内)
个 160
4 电吹风
长 135mm;宽 77mm;高 215mm,冷热风;恒温;负离子,
额定功率≥1600W(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
内)
台 220
5 移动电源 147.8x73.9x15.3mm,≥10000 毫安,支持 TYPE-C 输入 个 100
6
双向快充
移动电源
150.6*72.2*26.3mm,≥10000 毫安,支持 USB-C 双向快
充
个 50
29
7 微波炉
271*457*395mm,容量≥20L,微波功率≥700w(根据各厂
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内)
台 8
8 无叶风扇
长 240mm;宽 240mm;高 970mm,噪声:≤ 38dB,(根据各
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内)
台 8
9
空气净化
器
长 240mm;宽 240mm;高 520mm,颗粒物 CCM 值: P2(5000
≤M<8000),颗粒物 CADR 值: 90 立方米/小时,甲醛 CADR
值: 60 立方米/小时(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
以内)
台 26
10
波轮全自
动洗衣机
深 665mm;宽 635mm;高 990mm,脱水转速≥710 转/分钟,
具备烘干功能,容量≥10kg(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
±1.5%以内)
台 30
11
双开门冰
箱
深 550mm;宽 550mm;高 1603mm,冷冻室温度范围-22~
-15°C,冷冻能力≥1.5kg/12h,冷冻室容积≥63L,冷藏
室容积≥123L(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内)
台 8
12
自动售水
机
950*850*2000,水箱容量≥224L,内胆材质:304 不锈钢,
水电分离,远程APP控制,过滤级数:十道过滤两层杀菌(根
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内)
台 5
13
电动三轮
车
材质:高碳钢,电机≥500w,底盘承重≥300kg,总长度
≥2.5m(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内)
台 10
14
无线充电
运动手表
支持无线充电,支持 Esim、3G、4G、蓝牙通话、导航、多
种运动模式、健康监测、睡眠监测等功能,续航时间长。
支持 NFC 功能、wifi 功能,支持血氧、血糖监测。
块 25
15
防水定位
运动手表
支持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防水,支持多种运动模式,带有
环境监测、健康监测、图幅编码、指南针等功能,续航时
间长。
块 32
16 剃须刀
长 237mm;宽 167mm;高 82mm,续航时间≥40 分钟,支持
防水等功能;(根据各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内)需
邮寄至辽宁省大连市,邮费商家承担
台 250
30
17 运动套装 深蓝色常规款,需 100%棉 套 56
18 运动鞋 黑色常规款 双 56
19 保温杯 1 容量:≥1L,材质:316 不锈钢 个 61
20
多功能综
合训练健
身器材
主立柱尺寸:不小于φ114mm*3.0mm
2、器材上应有注明器材锻炼方法、主要功能、注意事项、
警示要求、厂家信息、认证授权标志、产品执行标准等必
要信息的指示牌。
台 6
21 盒装牛奶 一线品牌,一箱不少于 24 盒 箱 20
22 保温杯 2 容量:≥401-500mL,材质:316 不锈钢 个 175
23 大米 一线品牌,符合国家标准 1袋 10 斤 袋 250
24 面粉 一线品牌,符合国家标准 1袋 10 斤 袋 250
25 菜籽油 一线品牌,符合国家标准 1桶 10 斤 桶 250
26
智能电视
机
75 寸 4k 超高清(3840×2160), 97%>N≥95%,直下式
/DLED,机身最≤薄处 73mm,对比度≧200:1,支持格式
(高清)2160p,刷屏率≥120Hz
台 1
27
书架式音
响
长 275mm;宽 332mm;高 476mm,等磁场带式高音+75mm 中
音单元+8 英寸低音单元,低声每声道功率≥180w(根据各
厂家规格不同尺寸可±1.5%以内)
台 1
28
唱歌机(自
助唱吧、移
动练歌房)
主机一套 32寸显示屏 21.5触摸屏 高脚吧台椅2把话筒
2个 耳机 2个,HiFi 配置
台 1
31
三、 商务要求
交货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一年。
付款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
额 30%的款项;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70%的
款项。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
购合同约定的账户。
四、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线充电运动手表
五、验收要求:
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
收。
32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
2.服务要求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4.商务要求
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6.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实质性要求。
33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谈判内容:
1.本次采购需求范围中的服务、技术要求
2.技术要求、商务等情况说明。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需求中的商务、服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2.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34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将
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35
项目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202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7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
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
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XXXX。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加盖公章)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38
附件 1-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39
附件 1-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40
附件 1-4
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年内
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承诺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四、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
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七、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
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41
十、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
资格。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42
附件 1-5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
采购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
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
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
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
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43
附件 1-6
制造商家授权书(如涉及)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XXX 品牌产品的
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XXX 项目第 XXX 包的报价,全权处理与
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
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
件中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
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
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
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
均可)
2.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采
购项目,或者采购文件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家授
权书。
44
附件 1-7
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5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 应 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为 的谈判邀请,
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
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XX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同意按谈判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
(5)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
二、技术、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谈判文
件所列技术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
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若谈判文件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47
三、商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注:本表可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有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谈
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48
四、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
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49
五、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谈判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50
六、质量保证承诺
(格式自拟)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谈判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承
诺: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51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主体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
52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53
九、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材料。
54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包号:第 包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55
十一、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56
十二、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
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用于谈判报
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7
十三、报价一览表
第(1)包,第(2)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品牌型号
1 行李箱 160
2 公文包 160
3 双肩包 160
4 电吹风 220
5 移动电源 100
6 双向快充移动电源 50
7 微波炉 8
8 无叶风扇 8
9 空气净化器 26
10 波轮全自动洗衣机 30
11 双开门冰箱 8
58
12 自动售水机 5
13 电动三轮车 10
14 无线充电运动手表 25
15 防水定位运动手表 32
16 剃须刀 250
17 运动套装 56
18 运动鞋 56
19 保温杯 1 61
20 多功能综合训练健身器材 6
21 盒装牛奶 20
22 保温杯 2 175
23 大米 250
24 面粉 250
25 菜籽油 250
59
26 智能电视机 1
27 书架式音响 1
28
唱歌机(自助唱吧、移动练歌房) 1
合计总价: (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
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各分项报价合计应与合计总价相等。
3.本表第一轮报价填写完整后装入文件内,还须由供应商打印空白页盖章带至谈判现场在最后报价环节进行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60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
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
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61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
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
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
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拟定谈判内容。
62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
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
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2.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
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
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 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
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
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3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
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
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
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
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
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
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
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
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64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
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
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
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
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
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
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5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
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
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
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个工作
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
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6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
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
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
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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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样本)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谈判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
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21 月 日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
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
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品牌 材质 产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
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
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
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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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
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
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
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
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
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
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
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
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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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
装调试完成并初步验收合格进入试用期。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
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 30%
的款项;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70%的款项。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 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
约定的账户。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
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
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
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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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项目履行期以及质保期内,甲方有权随时随机抽取已供货物,送有资质的
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如有检测结果低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技术参数
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承诺)的,乙方应额外补偿采购人本项目采购该货物 2%
的货物,并承担此次检测费用;如累计第二次检测结果低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技术参数
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承诺)的,供应商需再额外补偿采购人本项目采购该货物
5%的货物,并承担此次检测费用。如经 2次补偿之后抽检补偿的货物,检测结果依然低
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
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
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
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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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2021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1 年 月 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名称: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7978338675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二、总则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应当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
2.服务要求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4.商务要求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XXXX。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附件1-3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附件1-4
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承诺成
四、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
七、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九、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十、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附件1-5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制造商家授权书(如涉及)
附件1-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谈判日期: XXXX。
第九章 评审方法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样本)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