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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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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HXCT-【采】2021第08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978

二、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鑫鸿诚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家桥精品鲜活水产配送中心140(复式)室 18795184680 46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畜禽肉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46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银玲、马惠明、王文华、刘宁川(组长)、宋军(采购人评委)
采购人代表: 宋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900.00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1年11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460000元/年;服务期限: 2年(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供货期结束为2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3号
联系方式: 0951-38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3
联系方式: 14760562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鲍继辉
电话: 0951-38510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于亚利
电话: 14760562852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宁夏鑫鸿诚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19

1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978 招标文件编号:HXCT-【采】2021 第 08 号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978 项目编号:HXCT-【采】2021第 08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元 采购需求: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标段:米、面、油、调味品、蛋、奶、禽类、海鲜类; 三标段:牛羊肉;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4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 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意见》的通知》 ,(3)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 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 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 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5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03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川市民大厅 C 座 7 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 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6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 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 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投标人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人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 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 告形式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 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 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联系方式:0951-3851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 100 米诚捷祥大楼 3 楼 313 联系方式:14760562852 3.项目联系方式 7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鲍继辉 电话:0951-3851001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亚利 电话:14760562852 代理机构(如有):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3 日 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三标段:牛羊肉。 服务期限: 2 年(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 供货期结束为 2 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2 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电话:0951-3851113 3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 100 米诚捷祥大 楼 3 楼 313 业务联系人:于亚利 电话:14760562852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 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 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3)、(4)、(5)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 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10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 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 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10 项目预算金额:48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元(如有) 11 保证金:5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1-11-03 09:30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 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 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信息在投标人缴纳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以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招标文件 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 11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 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 文件中相应位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 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 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 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 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 证金。 ④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 置。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 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 形式提交,其原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单独密封递交, 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的非现场递交方式递交。 5、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6、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 12 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11-03 09:3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 C 座 7 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16 开标时间:2021-11-03 09:3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 C 座 7 楼,阅 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17 信用查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查询,由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进行查询。 18 核心产品:无 所属行业:农业食品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综合得分排序前 3名 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13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收取形式:转账 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 的范围:是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 (财库〔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14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 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 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 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 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 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优先采购。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 形式提供,格式为 Word 文档可编辑文件及电子标书未加密备份文件 (nNXTF))。 2.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投标人须 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 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 纸质投标文件,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一页不能是裁剪粘贴式的。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密封递交(“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加 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贴密封条), 15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 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正本/(电子版)、 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及“请勿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前启封”的字样。 3.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注:投标人若中标,则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与开标时递交的投 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双面打印,胶装成册。请投标 人自留备份。 4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投标投标人应按照电子 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 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 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 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 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 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 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 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 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 16 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 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 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 统原因导致投标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 原因导致投标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 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 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 号键。 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 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投标人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 文件。 3.投标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 17 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投标投标人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 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 投标文件。 5 1、投标人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 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 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 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 证金。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 咨询。投标人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人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 行咨询。 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 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 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 评审小组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 专家确定方式: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 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 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 与合同签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宁夏政府采购网系统内进行合同 公示程序。 1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 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 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 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 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 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 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 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 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 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 20 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 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 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 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 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 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 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 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 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 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 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21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 合以下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投标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 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 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 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 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 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 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 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 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 致投标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 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 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 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无效投标。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 果时,责任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投标投标人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 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 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 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 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独立封装,正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皮右上角标明“正 本” 字样,投标文件必须胶装。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②为 方便评标, 请投标人另外准备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存储,存储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放入信封内,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③封套上写明:投 标文 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 人地址、 正本/(电子版)、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及“请勿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详见“投 标人须 知前附表”)之前启封”的字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 文件排 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①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 统进行上传递交。②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 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③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 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 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④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 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 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 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 标活动。 23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 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 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 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 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 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 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 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 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 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 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 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 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 25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 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 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 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 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 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 31.履约验收 31.按采购方要求。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 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 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 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 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 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7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服务地点:贺兰山中路 549 号,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二、采购内容:二标段:米、面、油、调味品、蛋、奶、禽类、海鲜类; 三标段:牛羊肉; 1、清真肉类(投标人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肉类经营授权书):牛羊肉,肉身 须盖有卫生检验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 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2、鸡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 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3、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需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4、大米:须达到国家特级标准,无掺杂、无砂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 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规格、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 5、面粉:质量等级特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 标注, 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冻品: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冻品在解 冻后, 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具备冷冻储藏设施。 7、水产类:新鲜水产品须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如需剖杀的鱼,必须做到鱼鳞 刮除干净,去内脏、鱼鳃、腹内黑膜),且保证当天加工配送。 8、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色泽正常,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三、就餐人数:工作人员约 200 人左右。 28 四、原材料价格要求:货物价格须每周进行一次市场调价为准。 五、配送要求: 1、采购人会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配送商下达第二次配货的订单,订 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宁夏财政厅宁财便函[2019]804 号、银川市财政局银财发[2019]339 号规定,投标 人所供农副产品总数量的 10%, 必须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网址: www.fupin832.com)上采购。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 8 个国家级贫困县(盐 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的农副产品。 3、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 质量无法保证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经采购人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调换蔬菜品种或部分品种、数量 不响应。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 量。配送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采购人选择。 5、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 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 补货,补货物资必须以第二天补货至送货地点。 6、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 保险等一切费用。 六、原材料费用结算要求: 1、原材料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2、本次招标采购预算设定预算价格,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情况制作分项报价表,既: 每种类别货物的单价。但由于所采购的货物二标段:米、面、油、调味品、蛋、奶、禽类、 海鲜类;三标段:牛羊肉因季节等因素有价格波动,因此分项报价仅作为中标后投标人供货的 参照,具体价格以供货日期最近的市场价格为准。 3、结算方式: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4、结算时中标人要提供发票及原材料采购结算单。 29 5、发票和原始凭证必须要有中标方、库管、采购、主厨、餐厅管理员、分管 领导等人员签字。 七、售后服务 1、投标方须明确物资质量保证期。 2、投标方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 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投标方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满足需求方提出的参数要求。 4、投标方就所提供的物资必须在 30 分钟内响应,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 伴随式保障。 5、投标方须提供一份能够一次性保障 200 人左右,1 日份额的应急保障食品 清单,并具有长期提供应急保障的能力。 6、其他未知情况下的保障服务。 30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 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 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 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 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1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不适用。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2.同品牌处理办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评标结果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确认。 序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2 号 1 投标报价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具体计 算方法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30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 价。 2 商 务 标 响 应情况 5 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 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 分,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 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 标准分 5 分为止。 3 服务应急 预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计划预案中有制定 的服务规范(包括疫情防控及其他突发事 件)(食材的紧急需求等情况)应急预案及 相应计划预案的措施,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 分。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非常细致、 全面,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充分的得 15 分;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比较细致, 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的得 10分; 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不够细致,各种 应急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的得 5分;未提 供方案得 0分。 4 配送方案 及配送人 12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自行拟定配 送方案及相关配送人员,车辆,进度,时间, 配送方案应合理可行。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 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服务方案 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 12 分;服务方 案较详细、较合理可行的,得 8分;服务方 案不够详细、可行性低的,得 4分;未提供 33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 员 得 0 分。 5 质量保证 措施及承 诺 17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检验、运输及食 品质量保障措施方案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 方案完善、具体,能够安全有效、全面地控 制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针对性地做出承诺 得 17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较为完 善、具体,能够较为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 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针对性地做出承诺, 得 11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不够完 善、具体,不能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 质量及安全或没有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5 分;未提供方案及承诺的得 0分。 6 售后服务 17分 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合理可行,包括质量 问题退换货及召回、缺少补货、临时供货、 卫生防疫、售后服务团队、服务内容、保密 承诺、违反食品安全要求的处罚及合理化建 议等满足采购方服务要求,服务体系完备具 体详细,服务人员,明确服务时限,有质量 问题处理时限、货物配送、运输、储存等均 能有力保障,服务方案体系周到并做出承诺 的得 17 分;服务体系良好并做出承诺得 11 分;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并做出承诺的得 5分; 无方案无承诺得 0分。 7 类似业绩 4 分 2018年-至今有类似采购业绩,每有一 项得 1分,加至满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投 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中标通知及采购合同,现 场携带原件备查) 34 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5 36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此合同为主要条款范本,但不限于此文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货物名称: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乙方承 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现场按合同第(一)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37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 不合规定,暂由甲方妥善保管,在 3 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付期内, 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 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 3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 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交货地点 1、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交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货款, 投标人需缴纳合同价款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后无不良影响,30日内保 证金金额退还给投标人。 2、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货物,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方 偿付不能提供货物、服务 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 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调换的 按不能按期交货验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 5‰作为违约金,并 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货物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方赔偿乙方 的损失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 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 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 物 38 或拒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 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三份, 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40 一、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41 二、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 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 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 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 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 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 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42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3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限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是否享受折 扣 是 ? 否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请勾选是,其他请勾选否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 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3.如果是否享受折扣中勾选了是,请在投标文件相关位置上 填写声明函,勾选否则无需填写。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 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4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元) 供货安装 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投标分项报价,即:每种类别货物的 价格,该分项报价仅作为参考,实际供货以近期市场价格为准。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5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 号 货物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货物内容 货物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6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相关要求填写, 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格式自拟。) 47 七、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8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 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9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50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 需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51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 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52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2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3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 54 七、其它材料 (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添加)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