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就2022年-2024年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第3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 ZYAZHFW2021515
2、项目名称:2022年-2024年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第3次)
3、预算金额:240万元,其中80万元/年。
4、采购需求:本次拟采购货品涵盖调味类38项商品,副食品类12项,大米类2项商品,详见询价文件中清单,投标供应商需对采购清单所列产品100%响应,并进行产品的报价。(以采购方实际采购合数量为准)。
5、服务期:1+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先签订1年供货合同,如服务满意,经招标人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下1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考核低于优秀标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
三、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询价公告下方免费下载获取。
四、 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30 日14:00分整(北京时间)。如以快递方式送达则以签收时间为准(推荐顺丰快递)。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004室,陈骏收,联系方式:15067755866。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五、 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楼招标采购中心
六、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七、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port.com/wzport/index.ht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八、 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深水港8#、9#泊位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方式: 0577- 63466286
2.招标组织机构: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号楼2004室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88276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办公室
联系人:周晓北
电话:0577-88101918 /13615877994
4.招标监督部门: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纪检小组
联系电话:0577-63466067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11 月 19 日
附件:温州港集团状元岙港务分公司2022年-2024年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第3次)发售版.doc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2024年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第3次)
项目编号: ZYAZHFW2021515
招标方式:询价
询价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疫情防控事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 8 月 4 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6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现将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有关规定发布如下:
一、开评标现场要求:(一)所有现场人员均需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二)所有现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参与。(三)对于 28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 天内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既往接触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四)14 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参与当日前 3 天 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方可参加。 (五)参与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应避免长时间交谈,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 (六)参与期间如遇身体不适、发热乏力等异常症状,应及时联系会场工作人员。(七)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入场递交报价文件及签字确认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推荐各投标人采用快递方式投标,具体寄送要求请联系代理机构、业主或招标办工作人员。
三、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建议采用钉钉群直播实施不见面开标,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提早下载并注册钉钉账号(备注自己公司单位名称),扫码(开标前代理建群)进群,并保持开标期间在线,如若不进入钉钉直播群观看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四、招标采购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并签字确认,送评标委员会认定,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得进入下步程序。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现场,但须明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在开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询标工作的开展。如在开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人未留有有效联系电话而导致询标不能正常进行的,视其自动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询标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的方式确认。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83652694" 询价公告 4
HYPERLINK \l "_Toc83652707" 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83652708" 三、报价人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83652709" (一)说明 8
HYPERLINK \l "_Toc83652710" (二)询价采购文件 8
HYPERLINK \l "_Toc83652711"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
HYPERLINK \l "_Toc83652712" 四、合同基本条款 11
HYPERLINK \l "_Toc83652713" 五、评审办法 27
HYPERLINK \l "_Toc83652714"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28
HYPERLINK \l "_Toc83652715" 七、附 件 38
注: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或加下划线的条款,为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并认真查看询价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询价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询价人概不负责。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2022年-2024年
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就2022年-2024年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第3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ZYAZHFW2021515
2、项目名称:2022年-2024年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第3次)
3、预算金额:240万元,其中80万元/年。
4、采购需求:本次拟采购货品涵盖调味类38项商品,副食品类12项,大米类2项商品,详见询价文件中清单,投标供应商需对采购清单所列产品100%响应,并进行产品的报价。(以采购方实际采购合数量为准)。
5、服务期:1+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先签订1年供货合同,如服务满意,经招标人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下1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考核低于优秀标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询价公告下方免费下载获取。
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30 日14:00分整(北京时间)。如以快递方式送达则以签收时间为准(推荐顺丰快递)。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004室,陈骏收,联系方式:15067755866。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开标
时间:2021年 11 月 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楼招标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port.com/wzport/index.ht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深水港8#、9#泊位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方式: 0577- 63466286
2.招标组织机构: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号楼2004室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88276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办公室
联系人:周晓北
电话:0577-88101918 /13615877994
4.招标监督部门: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纪检小组
联系电话:0577-63466067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11 月 19 日
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2年-2024年状元岙公司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第3次) |
2 |
询价人 |
询价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深水港8#、9#泊位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方式: 0577- 63466286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067755866\0577-88101918 |
4 |
招标内容 |
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5 |
服务期: |
1+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先签订1年供货合同,如服务满意,经招标人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下1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考核低于优秀标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6 |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
9 |
报价文件份数 |
文本文档: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0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3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004室,陈骏收,联系方式:15067755866。 |
11 |
报价文件有效期 |
90 个日历日(从报价之日起算) |
1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楼招标采购中心 |
13 |
分包 |
不允许 |
14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报价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5 |
包装要求 |
报价文件须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16 |
成交定标 |
询价小组按符合询价文件技术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
1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合同签订前提交。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并保证其有效,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保函格式,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 |
18 |
注意事项:如果发现询价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表述疑议、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向询价人或招标组织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询价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答疑截止时间后报价人提出的任何疑问,询价人不作答复。 |
|
19 |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
|
20 |
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或加下划线的条款,为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并认真查看询价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询价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询价人概不负责。 |
|
21 |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人支付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无需在报价清单中单列,该费用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
三、报价人须知
(一)说明
1. 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询价人”系指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 “报价人”系指参加本次询价报价的供应商。
2.3 “报价人代表”:指授权代表报价人参加报价活动并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如果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合格报价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投资关联的两家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4. 报价费用:
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5.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二)询价采购文件
6. 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
6.1本询价采购文件分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内容如下:
询价采购公告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报价人须知
合同基本条款
评审办法
询价内容及要求
附 件
7. 报价
7.1 报价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项目的特点,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并写入报价函中。
7.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成交价包含合同有效期内的所有费用,询价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的费用和任何的税费,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其中风险。
7.3投标报价是指报价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报价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包括产品的价格、税费、产品交付采购人之前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包装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4报价人可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内容要求,将潜在可能产生的费用计入总报价。
7.5报价人的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8. 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本询价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对询价采购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询价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或不合理条款)的报价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询价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同接受询价采购文件条款。询价人将视需澄清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答复澄清,并将需要答复澄清的问题,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日书面形式传真给潜在报价人,请报价人收到后书面确认。
8.2为使报价人准备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询价人将视情况推迟报价截止时间。
8.3以上答复澄清和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均构成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部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 报价文件的构成(均需加盖公章)
9.1 报价函 (附件一)
9.2 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
9.3 偏离表 (附件三)
9.4 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附件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2>、报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3>、报价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诚信投标承诺书;
<7>、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9.5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和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报价文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份数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封口处应有报价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询价采购项目编号、询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
10. 报价文件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前邮寄到指定地点。
11. 询价人推迟报价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在这种情况下,询价人和报价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2. 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以后寄到的报价文件(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询价人不予受理。
13. 未按本询价采购文件第9款“报价文件的构成”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将可能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
14. 评审及确定中标人:询价小组依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报价人的报价资格和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如报价文件不满足报价资格条件或不响应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无效报价,不再进行其他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询价小组按符合询价采购文件技术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15. 询价小组、询价人对未成交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16. 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7. 合同的签订:中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应和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条),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未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任何一条的;
2)、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3)、明显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资信标准的;
4)、无详细的报价表或其中内容与询价采购内容不附的;
5)、报价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授权代表未取得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报价文件未密封的;
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四、合同基本条款
甲方(需方): 住所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住所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向乙方采购等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信息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 具体详见供货清单。
二、货物质量
1、乙方应保证供应甲方之所有食堂主食、调味品及副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有外包装的货物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等相关标识。
2、合法授权:乙方保证商品为原装正品,且具有销售该商品的相关资质。
3、乙方保证所有供应产品均在保质期内(剩余保质期应达一半以上),系全新正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并具有相关食品安全认证标志。
4、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可以附件形式列明。
三、合同价格
1、单价:详见供货清单。
2、总价:预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整,即¥ ,实际货款总价以合格交付的产品数量为准计算。
3、本合同总价包括产品的价格、税费、产品交付甲方前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包装费和其它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商品核算参照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各类品种单价原则上不得上浮。若某项商品本地市场价格明显波动,且单价与天猫商城售价的差额超过15%,双方可重新约定该商品价格。
四、产品的交付
1、产品交货期:在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交货,每批次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综合楼一楼;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及搬运至指定地点。
3、包装要求:采用定型包装的商品,需使用原厂包装,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商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如遇抗灾抢险、疫情紧迫、急需所需要的商品等紧急状态下,乙方无法及时提供商品,甲方有权自行向别处采购。
五、产品的验收
乙方按期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对产品数量、品牌规格、包装进行验收。甲方对产品的交货验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确认,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品牌、规格、包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及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六、货款结算与支付
1、结算方式:甲方收到货物且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
3、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七、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因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损害赔偿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款,并依法追究乙方违反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
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金额 5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7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全部已付货款,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若乙方供货不良,出现产品缺货、断货等情况,未能达成甲方需求,经甲方催告后未予及时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全部已付货款,有权要求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纠纷处理
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一、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环保卫生管理协议书
三、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四、供货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名称: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住所:
乙方:
住所:
为了加强状元岙港区相关方单位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规范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生产行为,维护港区装卸运输生产、经营、办公秩序,确保港区运输物资、国家财产和人员的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乙方在进入甲方办公、作业区域内负有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职责,为确保甲方港口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港区内从事指定的工作或使用、租赁双方约定的生产和办公场所。
第二条 本协议根据乙方实际情况,确定协议管理内容为:状元岙港区作业。
第三条 乙方自愿接受《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安全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约束,主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视同为安全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指派 (电话: )、乙方指派 (电话: )作为各自单位负责本协议现场安全有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工作。同时负有管理、检查、督促职责。
第五条 甲方管理责任与义务
1.作业前,甲方相关对接人员应将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告知乙方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并督促其落实。
2.甲方负责现场作业报备的审批及动火许可证、入港证件的核发,负责对乙方的人员进行相关的进港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作业的场所和参与作业的人员、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将查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但此项检查和评估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场所、人员及设备安全性的确认和保证。
4.乙方在报价文件中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依约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安全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乙方的违章违纪和不安全行为实施警告、扣除履约保证金、停工(停运)整改及取消进港资格。如乙方被取消进港资格的,则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
6.甲方对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责任的行使情况,不能成为甲方承担不利后果的理由,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要求据此减轻乙方责任。
第六条 乙方管理责任
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是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乙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能满足现场生产作业管理的实际要求。
3.乙方在约定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港区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港口设施保安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
4.乙方车辆和人员(含乙方相关的人员)进入状元岙港区,必须办理出入证,从指定门卫凭证件进出港区,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乙方对进出港区的人员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船舶、人员和甲方港口设施的安全。
5.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反光背心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穿戴、使用。
6.乙方和乙方从业人员应具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事本协议指定作业(工作)内容的资质和能力,作业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合法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7.乙方应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有关部门提供作业资质、作业内容、作业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8.乙方人员对所处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作业。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该作业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或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并赔偿其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
9.除指定地点外,不得在室外、作业区等处吸烟,不得私自动用各类明火,不得随意乱拉电线、接线盒等。
10.乙方作业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及动用明火等,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向甲方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11.乙方不得擅自在所租场地或港区内搭建设施,不得擅自将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带入港区开展经营活动,在港区内使用新设备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
12.乙方人员自觉遵守登轮纪律,严禁携带走私物品和非法违禁物品进入港区,如需登轮或进入口岸限制区域,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将乙方违规人员移交边防或公安机关并依法处理。
13.乙方人员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租赁(工作)场所内、外禁止摆放汽油、柴油、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14.如遇大风、大雾天、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作业。
15.乙方应坚持开展扫除“黄、赌、毒”工作,从业人员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发生可预防性重大治安事件。
16.乙方应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并及时将排查整改、整治情况报甲方主管部室备案。
17.乙方人员(及乙方相关人员)、车辆、装备不得在非乙方作业区域逗留,如因在非乙方作业区域逗留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入港的乙方相关人员视同乙方人员,乙方必须承担其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所属作业及其雇员需购买相应的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
第八条 违约、违章及事故处理
1.发生事故后,乙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罚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解除主合同。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或乙方作业人员发生“三违”等现象的,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事故,由乙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向事故发生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立即告知甲方。事故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因双方责任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交警、安全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为准),由各自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
5.由于乙方或自然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如因乙方及乙方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6.乙方人员安全规程及措施落实经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100至4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至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备,被集团或上级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扣除安全履约保证金全额的10-100%/次。
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提前解除主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机械设备严重损害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发生事故、违章行为每月超2次(含2次);
(5)作业中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的;
(6)作业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的。
第九条 本协议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及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共识时,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到期之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环保卫生管理协议书
甲方: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住所:
联系人:
乙方:
住所:
联系人:
为保护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降低资源的耗能,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为乙方人员提供合理的生产作业环境,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改善生产环境、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并进行整改。
2.甲方应根据承包作业工艺和环境的具体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落实环境保护防范措施。
3.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守则、规程, 并对乙方承包作业过程实施督查。
4.甲方按照港区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对乙方在承包(租赁)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纠正,并要求乙方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教育。对乙方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存在严重的环保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5.甲方对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责任的行使情况,不能成为甲方承担不利后果的理由,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要求据此减轻乙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负责承包(租赁)范围内环境保护职责,对承包作业的工艺流程实施环保管理和督查。落实作业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相关环保工作。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同时,乙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及环保管理台账。
3. 乙方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由甲方提供的各类环境保护的知识培训。
4.乙方在组织承包(租赁)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管理规定,消除各项污染(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大气、噪声污染等),实行文明绿色环保作业。并服从甲方对其环保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5.乙方要对承包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管,并可对承包作业环境的环保隐患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监管单位签发的关于环境保护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做到认真整改,及时向甲方及监管单位反馈整改情况。
6.乙方需指定相关操作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和常规检查,严禁无关人员擅自使用环保设施、设备。
7.实行卫生包干区制度,组织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按照政府环保管理部门规定处理产生的“三废”,禁止向海洋、河道偷排、丢弃。
8.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日常资源(如水、电等),养成随手开关、人离开关(阀门)闭地的良好习惯,做到既节约能源、又确保安全。
9.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污水的产生,并合法、恰当、合理地处理日常污水的排放。
10.港区内甲方的环保设施(设备)、环保器材,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损坏按价赔偿。
11.乙方有义务积极参与甲方的各种环保应急工作。
三、事故处理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职责疏于管理及违章违法作业,发生环境保护事故的,乙方要承担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若甲方因该事故被环保部门或甲方上级公司处罚的或对外垫付责任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因处罚遭受的经济损失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如乙方环境保护管理不善,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不力,事故、违章行为二次以上(含本数),视为乙方重大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解聘,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主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负责,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四、本协议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及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有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到期之日止。
甲方(盖章):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住所:
联系人:
乙方:
住所:
联系人: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港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与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状元岙公司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管理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及时传达有关部门、上级最新消防安全文件与工作要求,并在公共区域提供基本的消防设施设备。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乙方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存在火灾隐患,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直至整改完成。
3.发生火警时,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火情采取应急措施,不必征得乙方同意,因火灾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乙方处理和承担。
4.甲方对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责任的行使情况,不能成为甲方承担不利后果的理由,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要求据此减轻乙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是该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乙方需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建立健全承包(租赁)区域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明确各级消防责任人,确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检查人,落实日常的管理措施。
3.乙方要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消防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各类消防培训及演练,使每位员工做到消防“四懂四会”。
4.妥善保管责任区内各类消防器材,一经使用应及时补充完善,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同时未经甲方许可,严禁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损坏按价赔偿。
5.除指定地点外,乙方任何人员不得在港区内吸烟,不得在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私自动用各类明火。乙方需动用明火(电、气焊割等),必须事先向甲方安全卫环部办理审批手续,得到相关许可后方可动火。
6.乙方的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7.乙方在安装或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不得超过原设备装表容量和擅自增加用电。
8.未经甲方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用电设备,不得私拉电力线路。
9.乙方在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甲方申报备案,未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10.乙方涉及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11.乙方要保护驻港大楼的楼道以及其他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影响安全消防通道的正常通行。
12.乙方严禁出现“三合一”情况,擅自改变场所用途。
13.凡违反本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该事故被有关政府部门、上级公司处罚的或对外垫付责任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因处罚遭受的经济损失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4.如乙方有违反本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甲乙双方签署的主合同。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有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到期之日止。
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五、评审办法
根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货物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1.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询价采购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 组建询价小组
询价人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负责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
3.评标程序
第一步:开启报价文件,询价小组会根据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各报价人的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资格及符合性不合格的报价人做无效报价处理,不进入最终价格评审。
第二步:询价小组以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向询价人推荐,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投标人任一项单价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报价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4. 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按符合询价采购文件技术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5. 确定成交候选人
5.1 本次采购由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由询价人最终确认中标人。
5.2 如报价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本项目重新组织询价。
5.3 本次询价在质量、服务相等条件下,保障最低价中标,询价小组、询价人对未成交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本次拟采购货品涵盖调味类38项商品,副食品类12项,大米类2项商品,详见询价文件中清单,投标供应商需对采购清单所列产品100%响应,并进行产品的报价。(以采购方实际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024年。1+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先签订1年供货合同,如服务满意,经招标人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下1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考核低于优秀标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交货质量:合格安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及标准。
4、交货价格:参照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各货品单价原则上不得上浮。
5、交货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综合楼一楼。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在有效期内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
2.本项目询价采用货币为人民币,货物价格须低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实体经营点的公开零售价。货物具体报价应包含购买货物及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费用(含配送费),以及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
3.按照附件中所列货物清单,供应商应对所有货物进行100%的响应并报价。
4.供应商需同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约定采购数量及送货等相关事项并签订采购合同。
5.供应商应在招标时承诺送货时间(如:全年无休,节假日正常配送等)。供应商在配送货品前需根据采购方要求将所有货品按份数包装好,否则采购方可拒收。
6.采购人按单位和供应商核实实际完成的供货订单按相关财务规定支付相应货款。 7.货物不符合采购要求或者已损坏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更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采购清单
调味类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1 |
鱼头酱椒 |
贺福记 |
900mg×6 桶(红) /箱 |
150元/箱 |
|
2 |
鱼头酱椒 |
贺福记 |
900mg×6 桶(蓝)/箱 |
150元/箱 |
|
3 |
番茄沙司 |
家乐 |
3.25KG×6 瓶/箱 |
190元/箱 |
|
4 |
双缸酱油 |
海螺 |
430ml×30 包/箱 |
50元/箱 |
|
5 |
花椒米醋 |
海螺 |
500ml×30 包/箱 |
35元/箱 |
|
6 |
白胡椒粉 |
上海 |
20g×50 瓶/箱 |
40元/箱 |
|
7 |
美味椒盐 |
百品味 |
500g×6 包/箱 |
72元/箱 |
|
8 |
味极鲜酱油 |
味事达 |
1.6L×6桶/箱 |
120元/箱 |
|
9 |
蒸鱼鼓油 |
李锦记 |
1.9L×6桶/箱 |
200元/箱 |
|
10 |
排骨酱 |
李锦记 |
240g×12瓶/箱 |
180元/箱 |
|
11 |
豆瓣辣酱 |
海天 |
230g×24 瓶/箱 |
240元/箱 |
|
12 |
红油 |
川味 |
280ml×20 瓶/箱 |
80元/箱 |
|
13 |
麻油 |
波涛 |
450ml×24 瓶/箱 |
90元/箱 |
|
14 |
九味一 |
宝鼎 |
640ml×12瓶/箱 |
94元/箱 |
|
15 |
卤水汁 |
李锦记 |
410ml×12 瓶/箱 |
130元/箱 |
|
16 |
红九九 |
红九九 |
400g×40包/箱 |
410元/箱 |
|
17 |
老抽王 |
海天 |
1.9L×6瓶/箱 |
90元/箱 |
|
18 |
生抽 |
海天 |
1.9L×6桶/箱 |
80元/箱 |
|
19 |
耗油 |
海天 |
2.27×4瓶/箱 |
77元/箱 |
|
20 |
味精 |
快鹿 |
1000g×10包/箱 |
170元/箱 |
|
21 |
鸡精 |
太太乐 |
1000g×10包/箱 |
340元/箱 |
|
22 |
盐 |
雪涛矿盐 |
500g×40 包/箱 |
30元/箱 |
|
23 |
无碘盐 |
雪涛 |
250g×60 包/箱 |
170元/箱 |
|
24 |
老酒 |
西山 |
500ml×40 包/箱 |
66元/箱 |
|
25 |
白糖 |
广西一级白砂糖 |
100斤装 |
350元 |
|
26 |
香脆炸粉 |
百味佳 |
1.2kg×10袋/箱 |
160元/箱 |
|
27 |
甜面酱 |
生生酱园 |
350g×24瓶/箱 |
120元/箱 |
|
28 |
黑胡椒汁 |
家乐 |
2.3kg×6瓶/箱 |
240元/箱 |
|
29 |
精细海盐 |
雪涛 |
350g×50包/箱 |
90元/箱 |
|
30 |
腐乳 |
进华 |
500×12瓶/箱 |
94元/箱 |
|
31 |
金龙鱼玉米油 |
金龙鱼 |
5L×4瓶/箱 |
280元/箱 |
|
32 |
十三香 |
王守义 |
45g×20 包/箱 |
60元/箱 |
|
33 |
咖喱块 |
百梦多 |
盒 |
13元 |
|
34 |
纯香麻油 |
福临门 |
145ml×24瓶/箱 |
216元/箱 |
|
35 |
玉米淀粉 |
兴贸玉米浓粉 |
50斤/袋 |
100元/袋 |
|
36 |
食用油 |
金龙鱼调和油 |
5L×4瓶/箱 |
270元/箱 |
|
37 |
泡打粉 |
剑石 |
包 |
12元 |
|
38 |
奥尔良烤翅料包 |
天禾 |
20斤/袋 |
30元/袋 |
|
副食品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1 |
伊利优酸乳 |
伊利 |
250ml*24 箱 |
35元/箱 |
|
2 |
伊利纯牛奶 |
伊利 |
250ml*24箱 |
68元/箱 |
|
3 |
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 |
伊利 |
205g*12箱 |
55元/箱 |
|
4 |
特仑苏纯牛奶 |
蒙牛 |
250ml*12箱 |
55元/箱 |
|
5 |
奥利奥饼干 |
奥利奥 |
116g/包 |
6.5元/包 |
|
6 |
苏打夹心饼干(3+2) |
康师傅 |
125g/包 |
5元/包 |
|
7 |
旺旺雪饼 |
旺旺 |
84g/包 |
4.5元/包 |
|
8 |
红烧牛肉面 |
康师傅 |
109g*12箱 |
45元/箱 |
|
9 |
老坛酸菜牛肉面 |
康师傅 |
119g*12箱 |
45元/箱 |
|
10 |
汤达人 |
汤达人 |
83*12箱 |
60元/箱 |
|
11 |
达利园奶香小面包 |
达利园 |
400g包 |
11元/箱 |
|
12 |
娃哈哈八宝粥 |
娃哈哈 |
360g*12箱 |
45元/箱 |
|
大米类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1 |
大米 |
盘锦 |
20斤/袋 |
56元/袋 |
|
2 |
大米 |
机郁五常大米 |
20斤/袋 |
80元/袋 |
|
注:上述清单货品因停产或产品外观发生变更等情况的,可以由采购人另行确定同等品牌的替代货品。
七、附 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邀请,我方 (报价人全称)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次报价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密封装袋:
(—)按“报价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 90 日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四)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以及询价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五)所有与本报价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调味类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最高单价 限价 |
单价 |
小计价格 |
1 |
鱼头酱椒 |
贺福记 |
900mg×6 桶(红)/箱 |
150元/箱 |
元/箱 |
|
2 |
鱼头酱椒 |
贺福记 |
900mg×6 桶(蓝)/箱 |
150元/箱 |
元/箱 |
|
3 |
番茄沙司 |
家乐 |
3.25KG×6 瓶/箱 |
190元/箱 |
元/箱 |
|
4 |
双缸酱油 |
海螺 |
430ml×30 包/箱 |
50元/箱 |
元/箱 |
|
5 |
花椒米醋 |
海螺 |
500ml×30 包/箱 |
35元/箱 |
元/箱 |
|
6 |
白胡椒粉 |
上海 |
20g×50 瓶/箱 |
40元/箱 |
元/箱 |
|
7 |
美味椒盐 |
百品味 |
500g×6 包/箱 |
72元/箱 |
元/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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