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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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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枣阳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枣阳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阳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建设路71号天之源商务宾馆西侧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QLZY202111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枣阳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一包: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三家学校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供应商。
第二包: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三家学校食堂调味品配送服务供应商。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如含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
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枣阳市境内注册经营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项目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学校食堂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的供给能力,所提供的食用油须是我国合法生产销售的非转基因食用油(调和油达国标)。
3、供应商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资质、仓储、运输、配送及服务能力,有专门的储存仓库,有专门的箱式配送货车,能满足食品配送相关要求。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经销授权书原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每次所送产品必须有当批次质检合格报告。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行政处罚的单位及法人无报名资格。
第二包: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学校食堂所需调味品(主要指食盐、酱油、醋、味精等)的供给能力;所提供的调味品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3、供应商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资质、仓储、运输、配送及服务能力,有专门的储存仓库,有专门的箱式配送货车,能满足食品配送相关要求。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经销授权书原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每次所送产品必须有当批次质检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建设路71号天之源商务宾馆西侧二楼)

3、方式:

现场领取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建设路71号天之源商务宾馆西侧二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建设路71号天之源商务宾馆西侧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填写《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附后),并按以下要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提供本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文件领取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文件领取人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2、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教育局

地 址:枣阳市书院街5号

联系方式:0710-666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建设路71号天之源商务宾馆西侧二楼

联系方式:1716271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17162717888

  •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pdf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本人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领取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本人已获悉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如由 于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未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格证 明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本人(公司)承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