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长丰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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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

招标详情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
采购人名称: 长丰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市级﹒长丰县
财政委托编号: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交易平台: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立时间: 2021-11-19 15:49:42
公告正文

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021ACCFD00550

2.项目名称: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

3.项目地点:长丰县

4.项目单位:长丰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详见采购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88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00至2021年11月25日17:30;

2.获取方式及地点:现场领取。

三、协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10时00分

2.地点:/

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10时00分

2.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7号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长丰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人:朱金瑾

电 话:0551-6668602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韩华

电 话:0551-62723379、62723373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附件
  • 采购需求.docx
  • 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

2

服务地点

水湖镇、杜集镇

3

服务期限

1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项目概况

()基本情况

1.职工餐及公务接待餐服务:

(1)全县县直单位就餐人员约1000人,全年约100次公务接待。

(2)长丰县杜集镇五七干校宴会大厅380㎡,8个包厢420㎡。

2.县领导日常工作用餐和宿舍保洁服务:

县人武部小食堂日常工作用餐及县人武部异地交流领导干部宿舍保洁服务等。其中县人武部领导小食堂面积约200㎡,干部宿舍20间等。

(二)采购人提供的支持项目

1.职工餐及公务接待餐服务:

(1)一次性提供必需的餐具和餐饮设施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有特殊需求的,采购人再统筹考虑;

(2)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的检查验收、食品制作加工全程的监督管理。

2. 县领导日常工作用餐和宿舍保洁服务:

提供县人武部小食堂一次性厨房设备,用餐餐厅及餐桌、椅、餐具、厨房设备等餐厅设备。根据需要有特殊需求的,采购人再统筹考虑;

(三)成交供应商主要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的常驻工作地为长丰县水湖镇,需在采购人的管理与监督下开展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

1.职工餐及公务接待餐服务:

(1)为采购人提供一楼职工餐厅(同时容纳500人),后堂操作间、面点房、凉菜间、杂货间、洗碗间等;用于公务接待的固定包厢8个以上(为888、999等包厢)。

(2)为采购人服务的机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的早、中、晚餐(如实际需要,周末与节假日也需提供)。

(3)承担县级公务接待任务并向县直机关单位提供接待用餐(桌餐、自助餐)服务。

本款(1)、(2)、(3)条为一票否决项,若成交供应商达不到相应标准和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或采购人按不达标每项次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一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4)采购人在外的公务接待需抽调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或给予其他支持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支持。若成交供应商无适当理由拒绝支持的,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次一千元的违约金。

(5)提供食材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成品、售卖、打包、售后保障等一整套服务;负责食堂周边环境的清理、绿化以及食堂文化的布置;负责食堂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厨具设备保养与维修维护管理、防火防盗管理等;派驻具有丰富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现场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和售卖服务工作,提供合理菜品价格且交由采购人核定。

(6)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在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经营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如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人员,一经发现,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处以一万元的违约金、更换服务人员每人次一千元的违约金。采购人在管理中,建议成交供应商更换相关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在7天内更换相对条件优秀的人员到岗,否则采购人按擅自更换人员标准给予成交供应商处罚。违约金在委托管理费中扣除。

(7)公务接待餐中,成交供应商每个月至少有二道创新菜,未达到要求,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

2. 县领导日常工作用餐和宿舍保洁服务:

(1)成交供应商须安排食堂烧煮负责人会同采购方,正常工作日每天采购当天所需食材并加工制作,随时保障县人武部服务对象用餐需求。

(2)正常工作日每天对县人武部宿舍保洁不低于2次,及时补充宿舍所需物品。(具体保洁人员的确定和更换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3)负责完成由采购方和服务对象提出的其他日常管理服务。

(4)成交供应商每个月至少有二道创新菜和早点,未达到要求,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

、采购要求

()主要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

1.原材料及物品采购

(1)职工餐材、调味品(具体品牌要求见附件1)及相关物品的采购均需由专业性较强,业务范围较广的相关企业集中配送或采购,要求食材新鲜,品种丰富,不得使用转基因食材及调味品,不用或者尽量减少冻菜以及半成品菜的使用频率。包厢菜保证新鲜度的同时,要一律选择本地“土菜”,烹饪时使用压榨油。严格按照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好成本控制同时接受采购人的验收。

(2)县人武部食材、调味品及相关物品(具体品牌要求见附件1)的采购由中标方会同采购方共同采购或由中标方引进专业强、业务范围广的相关企业集中配送,确保食材新鲜环保,达到品种丰富,经济实惠,不得使用转基因食材及调味品,不得使用冻菜。每天采购食材和作菜品、早餐品种时,以采购方意见为主。

2.食品加工与售卖

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每月正常工作日的早、中、晚餐供应,以及包厢接待用餐。职工用餐和人武部食堂用餐实行周菜单制(分早、中、晚餐,种类和数量要达到采购方要求的数量和标准)。根据时令变化,成交供应商每周三下班前编制下周菜单,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分别在职工用餐点和人武部食堂内公示公开。成交供应商按照每日菜单提供充足的当日、当餐食品,若采购人发现或他人举报查实,成交供应商未足量、足类提供当日当餐食品,采购人按每次缺少1种罚款1000元标准给予成交供应商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1)职工餐:每周一早餐到周五中餐

A.早餐:

各式营养点心(蒸点3样煎点3样、炸点2样)、合肥地方小吃(蛋炒饭等每餐不少于4样)、煮鸡蛋和煎鸡蛋等不少于2样、杂粮类不少于2样,流食类(粥、豆浆、胡辣汤等不少于4样)总计品种不少于20样。一菜一价。(自制小菜不得少于2样)

B.中餐:

菜肴整体风味应以徽菜、川湘、江浙与北方四类菜系为主,兼顾各种烹饪方式。

打餐窗口分为两个窗口,套餐窗口菜肴品种每天不少于8样(2个大荤,2个半荤,4个时令素菜),打餐荤菜、半荤、素菜每份净重分别不少于180克、180克、150克,并设立素菜免费添加窗口;自选餐窗口菜肴品种每天不少于15样(5个大荤,5个半荤,5个素菜)。另外,免费提供米饭、素汤与小菜,有偿提供粗粮、水果、酸奶等。

A 套餐:1大荤、1半荤、2素菜;

B 自选餐:根据需要任意选择,一菜一价;5个素菜中需有一个1元价格的菜。

C:晚餐:窗口菜肴(2全荤、2半荤、2素菜),特色面点(不少于4样)、合肥地方小吃(不少于4样)、稀饭、米饭、总计品种不少于16样。一菜一价。(自制小菜不得少于2样)

(2)包厢接待餐:

包厢接待餐要以长丰以+及合肥地方土菜为主,突出特色与“地方风味”。接待餐按采购人预定及相关接待标准精心准备,以彰显地域特色为核心,综合荤素、营养、色泽、口味、健康、烹饪方式等多种因素考量,保障菜肴品质。接待菜单成交供应商开出后,须由采购人审核后实施。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200道菜的菜谱,其中地方特色土菜不少于80道。

(%1) 人武部食堂餐:

每月正常工作日早、中、晚餐供应,具体标注如下:

A、 早餐:

各式营养点心(不少于5样)、地方小吃(每餐不少于5样)、鸡蛋2样、粗粮3样、水果2样、自制腌菜3样、自制凉菜2样、流食类(不少于2样)、素菜2样,并提供酸奶或纯奶1样等。

B、中餐:

菜肴整体风味应以地方菜为主,兼顾各种烹饪方式。

菜肴品种每餐不少于10样(大荤、小荤、素菜),其中大荤不少于2样,另提供米饭、汤类,并提供粗粮2样、水果2样、酸奶或纯奶1样等。

C、晚餐:

菜肴品种每天不少于8样(大荤、小荤、素菜),营养点心2样、地方小吃2样,另提供米饭、汤类,并提供粗粮2样、水果2样、酸奶或纯奶1样等。

(4)菜肴价格:

职工餐:成交供应商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中餐套餐每人次8元;早、晚餐和中餐自选餐毛利率不超过20%,实行一菜一价,荤菜、半荤、素菜每份最高限价分别为10元、5元、3元,荤菜半份最高限价为5元;特色面点、合肥地方小吃价格必须低于水家湖面点及小吃店同类食品价格的15%以上;免费提供稀饭、米饭和自制小菜;

包厢桌餐:价格按成交供应商对社会公开经营服务价格的85%计算,所有菜肴均实行明码标价;

县人武部食堂综合服务费用:按照100元/人/天标准执行(包括餐费、保洁服务费等)。应采购方要求,正常工作日期间,按照100元/人/天,据实计算15人/天保底;节假日加班期间,按照100元/人/天据实计算。

3.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提供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严禁浪费食材,严禁食品二次加工,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招标方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菜品留样待检。

(3)成交供应商配备的所有从业人员须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若不符合有关要求,须立即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4)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卫生口罩与手套,并做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5)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上墙并严格岗位责任制;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前、后堂信息沟通协调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投诉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食材、耗材等相关节约机制。

(6)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泔水、垃圾等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规范清运工作。

4.厨房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1)职工餐相关协议签定后,双方对采购人一次性提供的餐具和餐饮设施设备进行登记、办理交付使用手续,除此以外,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供必须餐具和餐饮设施设备,并且在服务期间,所有餐具和餐饮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与维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不得因餐具和餐饮设施设备损坏拒绝提供就餐服务,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和委托管理费中扣除相应损失。

(2)县人武部相关协议签定后,双方对县人武部食堂配备的设备进行全面清点、登记、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服务期间,妥善使用设备,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要保证设备完好。因特殊需要,成交供应商需添置或更换新的设施设备,应按照程序填呈采购申请单,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购买,成交供应商配合。合同终止后,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明显人为破坏)。

5.其他服务要求

(1)鉴于机关工作的特殊性,需工作延时或加班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各项服务任务,同时要认真完成采购方交代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突击性工作。

(2)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并对此负责。

(3)采购人根据实际管理范围及服务情况,有权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人员增减、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等进行变更,成交供应商须服从。

6、特别约定

根据具体的用餐需求,在政务区以外的区域,需要其他餐饮企业服务时,采购人和就餐人员可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二)人员配备及要求

岗位名称

人数

职责要求

岗位条件


包厢领班

2

配合项目经理开展工作,重点负责公务接待包厢服务,熟悉接待流程,关注接待细节,培训服务员相关接待礼仪。

20-35周岁,女性,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品行端正,形象气质佳,表达能力强。热爱餐饮事业,熟悉接待流程与细则,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及以上,有党政机关2年及以上或酒店3年及以上包厢领班经验。

服务员

7

美尚酒店4名,做好职工餐与包厢接待的服务工作,其中2人固定为公务接待包厢服务;人武部食堂3名,做好日常服务接待工作及人武部宿舍卫生打扫和日用品的补充

18-35周岁,女性,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品行端正,形体符合工作要求,有良好的素养、职业道德与应变能力。

厨师

1

县人武部小食堂厨师,主要负责食材采购、制作和后厨管理、餐厅服务等。

30-50周岁,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品行端正,形体符合工作要求,有良好的素养、职业道德与应变能力。

合计

10

中标供应商在提供服务前应提交所有人员证书供采购人核验。

(三)费用支付标准及考核办法

1.采用委托管理模式,成交供应商提供场地、灶具、厨具、仓库等设施设备,承担食材、清洁用品、低值易耗品(餐巾纸、餐巾纸盒、牙签、牙签盒、毛巾、杯具、卫生间用品等)以及设施设备维护费用。

2.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严格规范、清晰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管与检查,并应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统计信息。

3.“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由采购人负责采购,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一卡通”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餐卡挂失、补卡等业务。

4.人员配备时,中标方接收采购方人武部原有3名工作人员,按不低于现行工资标准发放和缴纳社保费用。

5.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总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员工住宿及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

2.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3.委托管理期限内,职工餐相关公用的水、电、燃气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县人武部小食堂及宿舍保洁管理区域水电气费用单独核算,由采购方负责。

4.凡磋商文件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一律视为已包含在食堂管理服务费用中,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将不予调整。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人员伤亡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不得将各项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承包期间,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挂靠、转包、项目经理不在现场管理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节水、节电、节气,职工餐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员工内部管理体制与评价机制。

4.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厨师以及包厢服务员的定期学习与轮岗交流制度,以促进接待质量不断提高。

5.采购人根据实际管理范围及服务情况,有权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人员增减、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等进行变更,成交供应商需服从。

6.采购人有权利根据具体的服务需求,指定超市或者其他餐厅来服务。

7.以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协商解决。












附件1:

长丰县机关食堂、人武部食堂餐饮

调味品品牌使用最低规定


食品原材料(调料)一律使用品牌产品,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及味精;

食用油需使用金龙鱼、福临门品牌系列;

面条需使用丰大、金沙河品牌系列;

面粉需使用香满园、五得利品牌系列;

大米需使用丝苗香米、金龙鱼东北大米品牌系列和绿色优质长丰稻米;

醋需使用恒顺、海天品牌系列;

酱油需使用海天、加加品牌系列;

料酒需使用厨、海神品牌系列;

酱料需使用胡玉美、老干妈品牌系列;

鸡精需使用太太乐、加加品牌系列。













附件2:

长丰县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增强机关食堂接待能力,不断提高其餐饮服务水平,在总结过往接待实际和考核内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服务满意度测评(20%)、日常考核(50%)、人武部考核(30%)三项内容。各项均设100分,考核得分按比例折合后计入总分。

二、考核时间

考核以月为单位,不定时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服务满意度测评

1.考核主体:职工餐套餐区、自选区、自助餐就餐人员、包厢就餐单位及就餐人员、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采购人等。

2.考核方式:由考核主体根据《长丰县机关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测评表》(详见附件2-1),组织对餐厅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

(二)日常考核

1.考核主体:采购人

2.考核方式:

(1)量化考核:(70分)

由考核主体根据《长丰县机关食堂服务质量考核表》(详见附件2-2),组织对餐厅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2)改进措施落实考核:(30分)

机关食堂需根据上月各项反馈,并结合实际,提出不少于三项的具体改进目标,事管中心将对照检查落实情况,每落实一项积10分,落实不力或未落实积分。

(三)人武部考核

1、考核主体:采购人

2、考核方式:

由考核主体根据《长丰县人武部小食堂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3),组织对人武部小食堂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四)综合评价

上述三项,按比例折合后计入总分。另符合下列情况的,每项在总分中直接加减2分(最高不超过4分)。每加分一次则对应于该季度委托管理费中奖励1000元,每减分一次则对应于该季度总管理费中扣除1000元。

1.加分项:

(1)就餐人员或部门对该时期内餐饮、服务质量给予书面表扬的。(同一就餐人员表扬一个合同期内只能加分一次)

(2)主动提出创新性的服务举措,使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受到领导和大多数就餐人员肯定的。

(3)在有利于展现我县形象的重要接待活动中,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大多数就餐人员肯定的。

(4)连续3个月未出现服务和菜品投诉的。

(5)工作成绩显著,考核小组认为应该加分的。

2.减分项:

(1)就餐人员或部门对某次或某一段时期餐饮服务提出书面批评或投诉且内容经查证后属实,因餐厅管理不善或服务态度不规范引起的。

(2)因管理不规范,受到有关部门警告、处理处罚的或因服务人员未提供规范文明服务,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或其他影响恶劣行为的。

(3)对事管中心提出的管理措施或整改意见充耳不闻,经常拖沓,不予落实的。

(4)未经允许擅自改动食谱或采购出现不合格原材料、不符合指定品牌要求的食品和调料的。

(5)就餐人员投诉菜肴出现苍蝇、钢丝、铁钉等物且投诉内容经查证后属实的。

(6)根据合同要求,人员配备数额不足的。

(7)其他不符合服务规定的事项。

(四)一票否决制

机关食堂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的,以事实为依据经查证后实行一票否决,全额扣除机关食堂餐饮委托管理费。

1.因职工餐餐饮质量出现5人及以上或包厢接待出现3人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2.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恶劣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与委托管理费挂钩。

1.考核得分。

计算公式: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分×20%+日常考核平均分×50%+人武部考核平均分×30%=考核得分。

2.委托管理费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季一次性支付。

分 数

发放比例

90分以上(含90分)

100%

80-90分(含80分)

80%

70-80分(含80分)

60%

60-70分(含70分)

30%

60分以下

全额扣除

(二)若考核分低于70分,机关食堂应向事管中心做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个季度分数低于70分的,事管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三)考核结果定期公示。



附件2-1:长丰县机关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测评表

时间:

测评项目

序号

测评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1

饭菜卫生

10

 

2

就餐环境卫生

10

 


3

餐具卫生、消毒

10

 


4

饭菜口味、分量

10

 

5

菜肴、米饭、汤类、面食质量

15

 


6

菜肴品种及食谱更新

10

 


7

时令蔬菜新鲜程度

10

 


8

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10

 

9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0

 


10

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情况

5

 


合计

 

 

100

 

意见或建议:




附件2-2:长丰县机关食堂服务质量考核表

测评人: 日期: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组织

管理

(5分)

有卫生许可证,根据职工餐就餐人数配足配齐人员,主要炊事人员达到“持证上岗”要求,所有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姓名、岗位和持证情况上墙公布。

5分

卫生

管理

(20分)

食堂建有必备的工作台账(留样记录、食品采购索证档案等)。

6分

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整洁。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2分


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2分


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2分


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3分


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随地吐痰。

2分


餐厅餐桌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2分


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2分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菜肴

质量

(25分)

早中晚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

3分

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因食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3分


菜肴新鲜,色泽、口味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

3分


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调整,保证每月推出不少于3款时令菜。

8分


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控制合理。

3分


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菜肴不许一次性完成加工,合理控制菜量和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5分


服务

质量

(15分)

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统一服装与个人卫生防护,热情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

4分

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在工作期间闲聊。

4分


保持餐台整洁卫生,饭菜供应、碗筷等补充及时。

4分


就餐期间安排专人巡查,及时发现各处问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

3分


原、辅料管理

(5分)

辅料实行定品牌采购,对所有品牌要进行逐一核实,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2分

对未定品牌材料,应采购中档以上产品,不得采购和使用任何三无产品。

2分


专人验收,制度健全,有验收记录。

1分


合计得分:







附件2-3:

长丰县人武部小食堂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时间:

测评

项目

序号

测评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1

饭菜卫生

10

 

2

就餐环境卫生

10

 


3

餐具卫生、消毒

10

 


4

饭菜口味、分量

10

 

5

菜肴、米饭、汤类、面食质量

15

 


6

菜肴品种及食谱更新

10

 


7

时令蔬菜新鲜程度

10

 


8

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10

 

9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0

 


10

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情况

5

 


合计

 

 

100

 

意见或建议: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