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食堂服务水平,改善干部职工就餐环境,经研究,决定将宜就镇机关食堂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对外承包,具体公告如下:
一、机关食堂基本情况
食堂面积约120平方米(包括厨房、餐厅),可容纳60人就餐,厨具、餐具配备齐全,水、电设施完备。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从业人员,社会信誉度较好,有餐饮经营经验(有厨师资格证人员优先)。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需提供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以自助餐形式为宜就镇政府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承包方每周列出菜谱,并进行公示。具体标准为:早餐面条、米线、饵丝任选其中2种,豆浆、牛奶、稀饭任选其中2种,鸡蛋、包子、蒸饺任选其中2种,合计6种;午餐和晚餐按五菜(两荤三素)两汤标准提供。
2.承包方自愿接受发包方对菜肴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与服务质量的监督。
3.发包方在食堂接待和会务用餐时,接待和会务每桌用餐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发包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进行综合测评,如满意率低于60%,由发包方提出整改措施,承包方需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如达不到标准,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
5.现有场地和相关设备由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设施改造和新设备购置由承包方承担),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6.承包经营期间(含试用期和合同期)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7.职工就餐统一实行一人一卡,刷卡支付(就餐卡)。
四、计费及补助标准
1.单次就餐计费标准:早餐10元/人/餐,午餐和晚餐15元/人/餐,家住宜就的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在食堂就餐消费不低于2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月在食堂就餐消费不低于300元。
2.费用结算方法:按月结算
五、承包期限
试用期3个月,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统一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次年到期前,由承包方对上一年度食堂运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低于60%,不再与承包方续签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间遇到主要食材涨价等不可抗力因素,承包方可提出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包方,发包方重新发包确定合作方式及标准。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宜就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政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78-6811199
4.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