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正在公示]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1-11-22

招标详情

[正在公示]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2 16:17 】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SC21119

二、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镇江天源农副产品种植配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2.50%

2、供应商名称:北京四季顺鑫食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5.0%

3、备用单位供应商名称:安徽麦禾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0%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书和 阮卉 黄宗雯 杨小妹 窦本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向二名中标人分别收取固定服务费1.65万元(按照招标人测算,一年配送量约360万元,以此为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予以折扣,折扣价为3.3万元,平均每家1.6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某部、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某部、安徽省合肥市世联酒店用品城十楼,联系电话:13865479995、1809664319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某部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13865479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力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和文忠路交口世联酒店用品城十楼

联系方式:18096643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伟成

电话:13865479995

4、监督单位:

名称:某部纪检部门

联系方式:05632527500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