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深圳市下坪环境园下坪片区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下坪环境园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5930465.00 | ||||||||||||||||||||||||||||||||||||||||||||||||||||||||||||||||||||||||||||||||||||||||||||||||||||||||||||||||||||||||||||||||||||||||||||||||||||||||||||||||||||||||||||||||||||||||||||||||||||||||||||||||||||||||||||||||||||||||||||||||||||||||||||||||||||||||||||||||||||||||||||||||||||||||||
项目背景 |
深圳市下坪环境园下坪片区位于罗湖区保洁路,总占地面积149公顷,其中填埋区122.80公顷,非填埋区26.2公顷。物业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的安保管理、智能系统数据管理、清洁服务、道路保洁服务、消杀服务、后勤服务、维修管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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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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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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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概况
下坪环境园下坪片区地处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宝洁路,总占地面积149公顷,其中填埋区122.80公顷,非填埋区26.2公顷。新办公场所面积约3359㎡(含监控中心1间、紧急避难所1间、会议室3间、饭堂1间、男女洗手间各4间),老办公楼面积约506㎡,环卫工具大楼面积约6000㎡,园区道路 55000㎡等。本项目主要提供下坪环境园下坪片区内的安保管理、智能系统数据管理、楼宇清洁服务、道路保洁服务、消杀服务、后勤服务、物业维修管养。
二、服务需求内容
(一)安全保卫需求
1.基本要求
1.1 保安人员应24 小时值班,各类岗位保安维护制度、资料、档案完善,并配合公安机关等做好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1.2 保安人员上岗时应佩戴统一标志,统一着装,配备统一安防器材;
1.3 进出口岗亭实行24 小时值班制,严格执行园区封闭式管理,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引导,禁止载有危险品和污染源车辆进出,确保车辆进出、停放有序;
1.4 有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防范应急预案,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建20人应急队伍,按要求做好三防协助工作,在极端天气前后做好办公区域财物损失等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库的日常管理;
1.5 各岗位应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有责任人员签字的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1.6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需求安排和配置保安人员,如保安人员数量少于建议人数时,需说明理由;若保安人员实际到岗人数严重少于(少于20%)合同约定人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 采购单位认为保安人数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应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并及时补充。
2. 组织
2.1 每年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实操不少于100课时;每季度必须组织1次应急演练;
2.2 保安人员应熟悉服务区物业分布基本概况,具有基本职业技能,能及时处理和应对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2.3上岗时严格履行岗位规定职责,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2.4 保持园区公共秩序良好,对制定的各类治安、刑事、消防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管理细致;
2.5 乙方必须自行配备不少于20部(通讯距离不小于5千米)对讲机和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材;
2.6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责任人员签字的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3.门岗秩序维护
3.1设置固定岗的地点包括:1、下坪环境园东门进园入口2、下坪环境园北大门进园入口3、下坪办公楼一楼大厅; 4、下坪北门地磅;5、下坪监控中心;6、下坪污水一厂入园入口;7、环卫工具大楼; 8、其它情况需临时安排的固定值班点及巡查。
3.2园区所管辖固定门岗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车辆和来访人员进行严格登记。
4.巡逻
下坪环境园巡逻地段及区域
(1)园区主要道路;
(2)东江餐厨厂路口,东江餐厨厂,东江发电站,渗滤液一厂;
(3)利赛提纯站,老集气站,一号观景台,三号竖井路口;
(4)机修楼,三叉路口,新集气站,三号观景台;
(5)填埋场周边,渗滤液三厂,北门地磅,北门入口;
(6)东江餐厨厂路口,大坑水库,渗滤液二厂
(7) 外围飞地、环卫工具大楼、老大门建筑的安全巡查;
4.1 (1)-(6)线路每天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应每2小时巡逻1 次;(7)线路可每天巡1次;工作应有签字记录、存档。
4.2 巡逻人员应按巡逻路线规范巡逻,发现行人、车辆、建筑物设施等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对发现在公共场所有赌博等违反治安行为的,应当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3 对园区红线范围内实行每日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确保财产、车辆和其他有关设施设备安全,确保不发生偷盗案件;对清平路隧道口东侧、综合厂西北角采购单位红线内闲置山地实行每周巡查,防止非法占用和引发山林火灾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对园区消防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4 协助采购单位监督园区内各个项目服务单位的安保、保洁、绿化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采购单位相关部门。
5.监控
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管理,监控中心保安具体职责包括:按要求做好监控中心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工作,对管理数据进行提取、统计、分析;负责监控室、机房管理,做好进出人员登记,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负责对监控视频进行实时察看,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和传达;正常使用监控设备,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管理,及时反映设备异常情况,定期汇报设备使用状况,维护监控中心、机房秩序;及时处置电梯突然事件;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熟悉信息系统操作。
6.车辆通行、停放
6.1 采购单位辖区道路和停车场(库)应设置明显的车辆交通引导和警示标志;
6.2 保安人员应负责维持车辆正常通行秩序,引导车辆到指定区域规范停放,发现乱停放、车辆未上锁、车窗车门未关等行为,应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发现可疑行为或偷盗车辆、损坏交通标志设施等应及时制止和报告。
7.其它
7.1没有发生偷盗、打架等事件,文明执勤,加强安保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日常训练,落实好各项安保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和人员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由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7.2协助下坪环境园处理 三防 或消防安全类等突发性、应急性事务情况良好;对园区红线范围内实行每日消防巡查,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建20人应急队伍,按要求做好三防协助工作;在极端天气前后做好办公区域财物损失等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库的日常管理;
7.3负责园区交通安全维护,如出现交通拥堵需在10分钟内抵达现场进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7.4根据下坪环境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检查园区内公共区域和道路上所有作业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大件垃圾运输车、餐厨垃圾运输车、粪渣运输车、污水运输车、病死禽畜运输车、垃圾运输车等)超高、超宽、超载、超速、抛撒滴漏、乱变道、冲卡、逆行、乱停乱放等行为,建立健全检查登记制度,做好证据收集保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下坪相关部门报告;
7.5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下坪环境园项目服务范围内无火灾事故、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用电、不按操作规程运行设备设施、缺少安全防护、缺少安全管理员、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7.6 负责对园区国有资产的巡视,协助采购单位搬运、维护和处置相关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如发生损坏或者偷盗等行为,中标单位要及时制止与报告,并按照相应方案进行处置;若由于中标单位玩忽职守导致资产损失,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予以赔偿。
(二)清洁服务需求
1.基本要求
1.1 中标单位应建立相关保洁制度、消杀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清洁服务定时定点,每天(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做好日常保洁服务,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保持物业服务区域环境整洁、干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关保洁及清洁用品,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2 物业服务区域应禁止有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物品存放,动物粪便、腐烂物等应及时清理;
1.3 保洁员应经过培训,着统一工作服上岗服务。
1.4 保洁冲洗建筑物公共场所、过道、楼梯和大堂等地面,现场应设置 注意防滑 等安全标识;
1.5 日常各项保洁服务工作应有记录,每个月进行1次汇总存档。
1.6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需求安排和配置保洁人员,如保洁人员数量少于采购单位建议人数时,需说明理由;若保洁人员实际到岗人数严重少于(少于20%)中标单位承诺人数(以合同约定为准)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7 采购单位认为保洁员人数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并及时补充。
1.8负责每年对下坪片区的所有蓄水池清洗2次,出具检验报告,确保通过水务局相关水质检验。
1.9必须配备1台洗地机和1台吸尘器供办公楼清洁使用。需要提供高空作业车1辆定期对管理的建筑设施外立面进行清洗,由中标单位解决,中标单位须签署液压升降机及洗地机的安全操作责任书,确保项目服务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按章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和相关的商业保险由中标单位承担。
2. 具体清洁地点和质量要求,以下列表格为准。
表1:下坪片区办公楼、老办公楼、会议室、食堂、环卫工具大楼
表2:园区大门、办公楼外围,停车场、
3.道路保洁
3.1下坪环境园主要范围为长度约6100米、面积约55000平米的园区道的清扫保洁,包括从保洁路进园主要道路(东至污水二厂门口、西至提纯站的主路路段)、北门进园道路(东至清平高速辅路路口、西至北大门地磅房的主路路段)、园区干道(东江餐厨厂保安岗亭至渗滤液一厂至3号竖井的路段)、园区干道(大坑水库进园道路(含支路)、大坑水库消防应急道路)等路面、人行步道、排水边沟、路边设施等。
3.2园区道路参照二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保持道路清洁、干净,没有污泥、纸屑、果皮、落叶、垃圾等,无明显水迹、污迹。具体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2规定。
表1 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表2 道路保洁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
3.3为确保实现园区主要道路、公共区域及进场道路进行机械清扫,中标单位需配备1辆洒水车、2辆多功能垃圾洗扫车(整备质量不少于11吨,清水箱容量不少于9立方,垃圾箱容量不小于7立方,具有扫、洗、吸功能,其中一辆多功能洗扫车为备用车辆,如需使用须在四个小时内到位),车辆年审、环保监测和交通强制险三证齐全,按规定购买相应车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车辆参照重型新能源设备标准,设备必须为本项目专用,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至少配备司机2名,具备相应证照。
3.4 配备不少于6名路面清扫人员,每天循环对无法进行机械清扫的路面、路肩进行清扫保洁,对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的清理、保洁、消杀;对防护墩、防护栏、灯杆、标识标牌、排水边沟等路边设施的清理、保洁。
3.5每季度采用洗地机和专用洗涤剂对园区机动车主干道的人行道板砖和办公楼周边道路的路肩、路牙等非行车区域进行深度保洁,去除锈迹、泥迹、颜料等明显污渍、确保该片区域干净整洁。
4.垃圾收集与清运
4.1 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并按要求分类收集,严禁随意混合、焚烧或处置。
4.2 每天将所有收集的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场地,并安排具备资质的垃圾收运企业进行收运,确保日产日清,并提供垃圾去向证明,清运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3垃圾在清运途中必须遮挡、防护,防止二次污染,清运垃圾的时间要避开人流高峰;
5.其它
5.1 其它范围(如办公室、休息间等)保洁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分项具体标准及要求》规定执行;
5.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洁人员安全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5.3清洁人员不得随意拾捡废品;不得随意将中心物品带出园区;
5.4 清洁用品定位摆放、整齐;清洁人员仪容整洁,待人有礼;
5.5 积极配合下坪环境园的各项临时任务。
(三)消杀服务需求
中标单位可应聘请具备资质消杀公司完成以下工作:
1. 控制下坪片区服务范围内外环境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的密度,预防及灭杀白蚁、家蚁。控制蟑螂活动范围低于房间总数 2%,蝇出现范围低于房间总数 1%,蚊出现范围低于房间总数5%。
2.5-10月的灭蚊、灭鼠、灭苍蝇、灭蟑螂等消杀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特殊
情况(如传染病流行期间)增加服务区消杀次数。工作日加强巡查,有虫害时随时防治消杀。
3.消杀用药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由专业人员操作。每次消杀工作前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采购单位,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人员安全。
(四)后勤服务需求
1.中标单位所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后勤文员和会务人员须具备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积极、善于沟通、细致周到等条件,后勤文员还需符合采购单位规定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2.中标单位应制定出饭堂和后勤保障人员管理制度。中标单位配备人员须服从采购单位调配安排,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须按照《深圳市下坪环境园食堂管理办法》、《深圳市下坪环境园食堂轮流值班制度》、《深圳市下坪环境园食堂工作人员处罚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检查、环境整洁无 四害 、工作人员健康注重卫生、食堂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范不违规。主要为采购单位提供工作日的早中餐、接待餐和其他临时就餐。
4.后勤文员工作地点及内容由下坪综合部负责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非涉密文件打印复印等。
5.会务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负责会议室、接待室茶水供应服务工作;
5.2会议开始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包括:调试会议设施设备,如麦克风、投影仪等(会议前1小时调试完成)。
5.3提前做好会议桌椅摆放、文具准备、名牌制作、会标制作、物资摆放、茶水供应等工作,保证会议各类物资充足;
5.4会议期间做好茶水供应,物资提供,确保会议流畅稳定进行;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会场卫生工作,整理打扫桌椅、茶几、地面、门窗,及时清洗消毒用具;
5.5有重要客人来访时,会务人员需到前台将客人引导至会客地点,提供茶水服务、用餐服务等,会谈结束后,引导访客离开;
5.6及时发放行政办公楼报刊杂志、收发快递邮件。由每天登记每个办公室的用水需求,并及时安排派送。
6. 司机接送服务及要求
6.1 安排专职司机4名,要求2名具有A1驾驶证,负责采购单位日常公务接送工作,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服务态度良好。
6.2 坚持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运行。
6.3 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 英雄车 、 赌气车 。
6.4 每次出车回来后,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派车主管简要汇报出车情况。
6.5 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保养及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6.6 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汇报。每月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7 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
6.8 出车送达时,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离开车辆,应听从乘车人安排。
6.9若因驾车人原因发生违章行为,概由驾车人负责。
6.10司机应保持车内整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车辆清洁。
6.11由于下坪环境园辖区地理位置特殊,交通十分不便,中标单位需配备1辆20座以上车辆、1辆7座商务型车辆和2辆以上巡逻电瓶车作为物业服务管理用车,车辆需满足园区地势使用要求及相关安全要求,需提供年审、环保检测和交通强制险等证件,购买相关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100万的标准,车辆运维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6.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维修管养要求
中标单位要制定年度维修管养计划,每月实施,落实日常检查巡视,协助采购单位相关部门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发现并及时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及时向采购单位相关部门报告,具体管养要求如下:
1.园区建筑物楼体、护栏、铺装地面(办公楼外围、园区道路、台阶)的补漆、小额修复和更换等;各类标识牌的更新维护等。
2.设施设备
2.1空调系统:保证空调机正常使用和处于良好状态,运行中无严重滴漏水现象,定期清洗各空调机的过滤网和主分机外罩,保持洁净无尘,空调机出现故障后,及时派人维修,更换配件,零修合格100%。
2.2 照明系统开关插座: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灯具外观整洁,无缺损、检落和安全隐患,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光源完好率100%,无蚊虫、蜘蛛网、积尘等。
2.3 消防系统: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协助下坪安全部门确保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可启用,整个系统运行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方案,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通畅,照明设备、引导标志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单位相关部门。
2.4 供排水、供电系统:建立供水巡查制度,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池阀门等进行每日巡查,定期对泵房、蓄水池配套的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和清除污垢(每月一次)。主要设施有清水河环卫基地1号水泵房、2号水泵房、300立方米高位水池5个(含山顶3号水池)、机运队综合楼配电房(含周边区域)的相关设施设备、管道、电气线路,包括以上区域至用水单位计量设备之间的相关设施设备、管道、电气线路的日常检查巡视,协助下坪相关部门确保供排水系统通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单位相关部门。
2.5 门窗五金:保证服务区域内各种门、窗、纱窗、窗帘、防盗网、锁匙、把手、玻璃等无损、均能正常使用,石材玻璃密封胶、门框密封条等老化脱落及时更换。
2.6 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保证食堂的设备、电器设施安全运行。
2.7加强对电梯的巡查和保养,完成电梯的年度检修工作,保证电梯安全使用。协助处理电梯的突发事件。
3. 监督措施
3.1采购单位发出维修指令后,中标单位需在24小时内予以响应,并会同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查看现场后承诺修缮工期(修缮工期需经采购人认可),未及时予以修缮的,每次罚款 2000 元;并且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单位有权在任何应付中标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或要求中标单位另行支付;
3.2维修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作业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 2000元,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予以返工;
3.3中标单位应将记录表、图纸、材料设备清单、验收单、结算清单等修缮资料及时归档,随时备查,资料齐全率100%。
4. 修缮费用
4.1为保证维修管养工作的正常进行,中标单位须在每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预留维修管养专项经费,经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发生的费用需要采购单位确认。
4.2经测算单项维修管养费用较大,超出维修管养专项经费范围的,中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单位,并出具书面建议协助解决。因中标单位日常维护不力而发生的维修管养费用不得从该专项经费列支,所需费用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具体人员需求:根据以上的工作需求测算,中标单位需配置的总人数不得少于70人,素质要求及工作待遇详见下表。采购单位有权查看项目服务人员的纳税和社保的缴纳情况。
服务人员素质要求及工作待遇
三、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项目所需费用,同时不得高于财政部门最终核准金额。
2.中标单位需制作成本费用明细表、费用分析表等,并保留主要的支出凭证,随时接受采购单位或上级部门的检查。如中标单位实际正常支出费用超过下坪环境园预算费用,中标单位须提供合理性书面文字说明并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由于下坪环境园地处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宝洁路,交通十分不便,存在上下班交通困难等特殊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购单位可向中标单位提供办公用房、临时宿舍和场地(供中标单位作为生活基地使用),房间数量及场地面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要求采购单位提供办公用房、临时宿舍和场地,水、电等日常运维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中标单位每月要将物业管理资料归档、随时接受采购单位或上级部门的检查。
5.采购单位每月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监管考评评分表》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中出现未达标情况时需按一定比例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用;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下坪环境园的考核工作。(注:当月考核服务达标不扣分的,向中标单位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当月考核服务不达标有扣分的,每扣1分对应扣款金额为2000元,由采购单位直接从中标服务单位每月服务费中扣除。若本项目年累计扣分达100分,视为严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拒付当月服务费,且有权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损失时,中标单位赔偿费用另计。)
6.中标单位日常要提供周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做好年度和月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采购单位将每月召开物业工作会议,听取中标单位的物业管理情况,并对上月度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7.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若是本合同期内项目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概由中标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标单位为项目服务人员购买赔付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保险,为高空作业者、水电工及保洁员购买高空作业保险。投保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不得在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或五险一金中扣除。
9.中标单位须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编入下坪环境园 三防 应急分队或安全生产应急抢险队。
10.中标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内部人员,若发生偷盗以及利用采购单位资源牟利等现象,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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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限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2022年度)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约,最长不超过三年(含第一年)。服务期内,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总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70%的,供应商必须对该报价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应置于投标文件格式的 详细分项报价 中)。
①投标总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70%、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②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委会判定。③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服务法规与采购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财政局备案,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中标单位自签定合同起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按中标价10%),有效期14个月。中标单位逾期未提交履约保函的,采购单位将从项目费用中扣除。
3、中标单位不得将本物业服务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中标人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必须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4、采购单位对该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每月由中标单位提供发票和相关表格,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用。当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用,依此类推。
四、验收要求
采购单位每月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监管考评评分表》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中出现未达标情况时需按一定比例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用;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的考核工作。(注:当月考核服务达标不扣分的,向中标单位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当月考核服务不达标有扣分的,每扣1分对应扣款金额为2000元,由采购单位直接从中标服务单位每月服务费中扣除。若本项目年累计扣分达100分,视为严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拒付当月服务费,且有权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赔偿费用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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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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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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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