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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第三人民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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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江西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DGR2021-SC-F-C012(招标文件编号:JDGR2021-SC-F-C012)

二、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城县家乐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莲花万景城店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莲花万景城碧莲座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石城县家乐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莲花万景城店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配送产品包括:鲜肉、蔬菜、水产、水果、蛋禽类等其他品种。 配送模式:日配,即接到订货要求后的次日早上8:00时前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接到采购人需要临时配送的要求则需要在接到订货要求后的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配送人员工要求:4人(含司机)
配送车辆要求:面包车或皮卡车或小型轿车
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服务,并于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服务。 1、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2、蔬菜在配送前必须进行采样检测,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每天提供检测机构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打印出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配送。
3、水产在配送前必须抽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确定》、《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中总砷的测定》、《食品中总铅的测定》、《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购配送。
4、蛋类及禽类在配送前必须抽检化验,抽检化验依据《GB 21710-2016鲜蛋卫生标准》及《GB 21710-2016鲜鸡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购配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华(组长)、卢大萍、陈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打包一次性收费捌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长天区

联系方式:陈女士 19914713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石城县市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

联系方式:卿女士 18172778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卿女士

电 话: 1817277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