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苏市监〔2020〕223号)《关于调整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淮教安〔2020〕20号)《淮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下一阶段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米、面、油、生鲜猪肉、生鲜牛(羊)肉、学生专用饮用奶等大宗食品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牌
大米:湖上风光、月芹、两淮牌、元宝牌珍珠米、圣玉。
面粉:月芹、新象、海皇牌。
食用油:西王、海春园、金龙鱼、绿色家园、煮煮乐。
生鲜猪肉:江苏淮安苏食、宿州福润、临沂新程金锣。
牛、羊肉:山东伊顺祥、连云港老丹刃。
(每个品牌对应产品等级、规格及供货单位等信息见附件)。
二、使用期限
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
三、采购方法
(一)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应该采购本通知公布的米、面、油、生鲜猪肉、生鲜牛(羊)肉、学生专用饮用奶品牌产品,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根据相关质量监管要求文件,自主选择采购。
(二)各学校采购时,要和生产厂家或其代销点签定采购合同。学校是采购合同的唯一购买方,应向供货单位索要结算发票。
(三)各学校在采购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验货,如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四)幼儿园学生专用饮用奶,按自愿原则纳入“学生饮用奶”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组织领导,认真严格做好校园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等管理,确保学生在校饮食安全。全区学校按时做好食堂米、面、油、生鲜猪肉、生鲜牛(羊)肉、学生专用饮用奶等大宗食品采购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将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生鲜猪肉、生鲜牛(羊)肉、学生专用饮用奶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将严肃处理,一经发现存在商业贿赂、商业回扣等违法违纪问题,将追究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全区各类校应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员工、食堂从业人员、学生家长进行监督。各学校要加强透明厨房建设,透明餐饮网上平台建设要达到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全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薄弱学校食堂改造要和校安工程同步推进,供餐300人以上学校食堂要全面达到A级标准,全区各学校力争全部创建成A级食堂。学校食堂要通过农产品溯源系统采购来源清晰、质量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要索取“E票通”单据,并保存至少6个月,其他食材要从有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按规定留存相关凭证。要加强“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填报上传每餐相关信息,及时处理平台各类预警信息。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