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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通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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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00-TDGW-C2021-0001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嘉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18号10单元1001号

中标(成交)金额:768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善军、何荣良、孙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石桥路与港盛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13-85606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金贸国际2501

联系方式:1533508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 话:15335086200

十、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单位: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薛康栖

日 期:2021年11月10日

采购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年11月10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委托,就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磋商响应。

项目概况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履约期限:合同先签订壹年,学校有权对中标单位履职期间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的权利,可以采用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具体续签合同按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的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 11日至2021年 11月21日。

方式: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150元/份。本项目无报名环节。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地点: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图文信息中心6楼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石桥路与港盛路交叉口)。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图文信息中心6楼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石桥路与港盛路交叉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为现场开标。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方式: 陈老师 电话: 0513-85606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联系方式:薛康栖 电话:0513-55083979/15335086200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后4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电子形式在网站发布,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查看。

4.供应商由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5.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二、本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磋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现场勘察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3862969406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响应文件的组成具体详见第八部分,参加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参加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及密封

1.供应商应准备份完整的响应文件,其中正本 份,副本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分三册装订、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技术文件”,第三册为“报价文件”,响应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分别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字样。

3.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响应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5.“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报价文件”文件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五、磋商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响应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劳保费、交通费、办公费、服装费等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投标人可能涉及的费用。

2.本项目报价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交纳社保、劳动保护、意外伤害险、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3.报价供应商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详细、合理、真实的方案、计划、人员安排和进度表。供应商响应的服务必须达到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

5.响应时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6.本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币种,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一致,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第59条的规定。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8.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9.最终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现金,请自备零钱),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委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元,评委费按实支付。

3、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4、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九、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2.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无息退还。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九、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技术响应说明

1.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一旦成交,成交人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否则,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有不同的,则须在“磋商响应文件”内提供《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并在表中予以明示,如不提供或未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二.项目概况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位于崇川区石桥路168号,现有教职工150人,在校住宿学生450人。教练员.行政工作人员及学生没有寒暑假。学校食堂分为两层,一楼为教职工食堂,面积约500平方米。二楼为学生食堂,面积约1000平方米。学生就餐人数,学生食堂早,中,晚就餐人数约1500人;教职工中餐约100人。

三.服务方式

食堂运营采用“学校自办食堂,委托加工服务”的模式,加工储存设备,餐具等由学校提供。学校负责审核菜谱、采购、仓管、、结算、定价、核算等环节;中标方负责招募食堂所需人员,负责学校食堂全天三餐及夜宵的食品加工售卖及学校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等用餐,负责教职工食品代办加工服务。 科学拟定菜谱,按照校方确定的菜谱,根据就餐人数拟定购货清单,对采购来的食材验收确认,做好食堂加工、出售,就餐区域卫生,炊具餐具洗涤、消毒等。

三.委托加工的具体要求:

(一)人员配备

食堂至少但不限于配备以下人员(共15人):项目负责人(食堂经理) 1 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1 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厨师长) 1名;普通厨师2名;点心师 1 名,助理点心师1 名,勤杂人员(含专职保洁1名) 8 名,合计 15人。

(二)管理要求

1.管理方式

(1)本项目为“学校自办食堂,委托加工服务”的模式,所有厨房设备、设施等由采购方提供,食品主材、辅材由采购方采购,食堂所用水、电、燃气费用由采购方支付。厨房设备维修工作由采购方负责,但中标方应做好日常厨房设备的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因中标方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由中标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帽,工作服,口罩,工作鞋,手套,抹布,拖把等劳动卫生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由中标方提供。

(2)中标方必须确保本公司直接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3)食堂从业人员由中标方自行聘请和安排,全部经费自理。中标方对所聘人员负全责,聘请的从业人员须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4) 中标方必须委派一名在本公司内任职满3年,且有食堂管理经验的食堂经理(指直接管理食堂者,工作时间到位率达100%(如果周末假期学校不放假,视同工作时间)驻场管理),专职负责食堂管理(投标时报送的食堂经理和实际管理者须一致)。

(5)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管理,做到管理到位,确保食堂秩序井然。

2、管理要求:

(1)中标方委派到食堂的负责人(食堂经理)必须每日在校做好与校方的工作对接和对人员的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员必须对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督。食堂服务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厨师,点心师须有专业证件和健康证,食品安全员须有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须有健康证。

(2)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交纳社保、劳动保护、意外伤害险、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3)中标方做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内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4)中标方应科学合理按排工作人员分工,确保食堂工作正常开展。食堂服务人员如有变化,必须提前报校方食堂管理人员,经校方同意后方可上岗。正常休息人员以外,每天上班人员不得少于13人。中标方须提交每月人员按排表及人员考勤表给校方。

(5)中标方派遣的食堂工作人员按学校内部工作人员的伙食标准交纳伙食费

(6)食堂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

3、质量要求:

(1)中标方必须根据学校要求供餐。学生每天三餐,教职工每天午餐一餐,招标人可要求提供夜宵等相关服务。供餐方式可采用固定套餐、自选套餐、小炒、自助餐等多种方式(按采购人需求),开放所有的配餐窗口。不得任意提早开餐或提前收餐。

(2)中标方要做到伙食供应多元化,不断创新,风味多样,花色品种多,能满足不同需求,并注重饮食科学营养。早餐供应4种以上的点心,午餐、晚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提高烹饪技术,保证伙食质量。具体品种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招标人提出的伙食要求。

(3)中标方每周四前拟定好下周菜谱报校方管理人员,每日10点前根据菜谱拟定好次日申购副食品数量报校方管理人员,每天早上7点食品安全员参与副食品验收。

(4)中标方按学校要求给教职员工加工代办食品,学校有任何活动需要加班加点的必须无条件服从。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或为他人加工食品或承办宴请,不得随意中途停止或不正常营业及转包他人经营。

4对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火防盗安全管理的要求

(1)中标方遵接受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部门及发包人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江苏省发包人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中标方要有严格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中标方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留样时间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查制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健全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原始凭证、台帐;运行记录、工作记录,消毒记录等材料齐全,填写规范。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中标方必须做好食堂内外部环境卫生,有健全的卫生清洁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并确保食品、原料、餐具、炊具等不受药剂污染;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地面见本色,排水沟见底;

(4)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 勤换衣、勤剪指甲,必须按规定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注重仪表美;上岗人员必须持有餐饮要求的体检合格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5)中标方必须制定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规章及应急措施。定期清理、洗涤厨房油烟抽排管道及风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蒸饭柜、冷冻库及其他压力器具和大功率电器设施,杜绝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定期检查所属区域门窗开闭情况,注意防盗。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对人员管理与劳动保障的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合理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操作、安全健康、法规法纪等教育。中标方必须委派一名在本企业内任职满3年,且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经理(指直接管理食堂者,工作时间到位率达100%(如果周末假期学校不放假,视同工作时间)驻场管理),专职负责提供服务管理(投标时报送的食堂经理和实际管理者须一致);二级以上厨师不少于1名。

(2)中标方用工必须符合人社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的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所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上岗开餐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干净、卫生,注意仪表美、语言美,不开玩笑、聊天、吃东西、抽烟等。

(5)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统一着装(由中标方提供,每人不得少于2套)

6、其他要求

(1)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招标人的消防安全、经营时间等方面的管理。合同期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供应商须负责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事故认定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2)合同期间因食品卫生发生的各种纠纷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

(4)在合同期间,因政策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提出经济赔偿等附加条件。

四、考核评价

中标方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学校用中标价的10%部分作考核,满意率达70%,全额支付;满意率达60%,支付该额度的90%;满意率达50%,支付该额度的80%;满意率达40%,支付该额度的60%;满意率低于30%,支付该额度的50%;满意度调查一年进行二至四次,由工会、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考核费每半年发放一次。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

服务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1-10分

2

服务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1-10分

3

食材清洗是否干净。

1-10分

4

食材洗、切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1-10分

5

食材烹饪是否煮熟.煮透。

1-10分

6

食品烹饪水平高低。

1-10分

7

餐具是否清洗消毒。

1-10分

8

加工.存储设备是否清洁干净。

1-10分

9

食堂内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1-10分

10

是否做到热情为师生服务。

1-10分

合计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11、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1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15、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则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和商务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8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商务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分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人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响应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响应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

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四、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技术分:(80分)

评分

项目

评分内容

最高

分值

综合实力

45分

社会信用

1,?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具有有效期内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5,?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6,? 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7,? 具有诚信经营示范企业AAA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 获得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9分

企业荣誉

1投标人获得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后勤协会会员单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2018年以来投标人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团餐企业百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分

业绩经验

1,? 2018年以来投标人正在服务寄宿制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成功案例且在校人数达到2000人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 2018年以来投标人正在服务寄宿制食堂餐饮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 2018年以来投标人正在服务高校食堂的,每服务一个高校得1分,最高得6分。

4,? 2018年以来投标人正在服务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食堂的,每服务一个单位得1分,最高得1分。

5,? 2018年以来投标人为正在服务单位购买公共责任险及食品安全险或公众责任险(附加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0.5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得1分。备注:保单投保时间需在本项目挂网公告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保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购买公共责任险及食品安全险或公众责任险(附加食品安全责任险)、员工雇主责任险的得1分。未承诺不得分。

(以上业绩1和2可重复得分,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8分

服务能力

1,有履行项目需求所必须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得4分(需提供相关人员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健康证等,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2,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正式入职员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学校食堂管理经历。得3分(须提供本项目挂网公告前在投标人单位至少缴纳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和服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配备一级厨师的得3分,配备二级厨师的得2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本项目挂网公告前在投标人单位至少缴纳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和服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2018年以来投标人正在服务的单个食堂每餐就餐人数在2000人及以上的得2分;2000人以下不得分。(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分

服务措施

15分

服务理念

根据服务理念是否新颖,服务优势是否突出进行综合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3分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要求及招标任务的理解,制定服务方案。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3分

食品卫生安全

1,?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全面,得3分

2,?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较全面,得2分

3,?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不是很全面,1分

3分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1,?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全面,得3

2,?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较全面,得2分

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是很全面,得1分

3分

食堂生产

服务保障

应急预案

停水、停电、停气、火灾等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

1预案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得3分

2预案较合理、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得2分

3预案不合理、可行性和操作性不强.得1分

3分

组织管理

20分

人员架构

结合学校食堂管理及服务实际,提供人员架构说明。

1,? 人员架构说明全面合理,得5分

2,? 人员架构说明比较全面合理,得3分

3,? 人员架构不是很全面合理,得1分

5分

管理制度

投标人各项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计划等。

1,? 制度完善,培训计划全面,得5分

2,? 制度比较完善,培训计划比较全面,得3分

3,? 制度不是很完善,培训计划不是很全面,得1分

5分

对接方案(设想)

与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衔接提前介入方案。

1,? 衔接方案详细合理,得5分

2,? 衔接方案比较详细合理,得3分

3, 衔接方案不是很详细合理,得1分

5分

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做出服务承诺。

1服务承诺详实,得5分

2服务承诺较详实,得3分

3服务承诺不是很详实,得1分

5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商务报价分:(2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上述需由供应商提供佐证材料,因供应商未提供而导致不利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5、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10、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2、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13、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概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条 服务范围: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位于崇川区石桥路168号,现有教职工150人,在校住宿学生450人。教练员、行政工作人员及学生没有寒暑假。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分为两层,一楼为教职工食堂,面积约500平方米。二楼为学生食堂,面积约1000平方米。学生就餐人数:学生食堂早、中、晚就餐人数约1500人;教职工就餐人数约100人。

第三条 服务方式

食堂运营采用“甲方自办食堂,委托加工服务”的模式,加工储存设备,餐具等由甲方提供。甲方负责审核菜谱、采购、仓管、、结算、定价、核算等环节;乙方负责招募食堂所需人员,负责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全天三餐及夜宵的食品加工售卖及甲方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等用餐,负责教职工食品代办加工服务。 科学拟定菜谱,按照校方确定的菜谱,根据就餐人数拟定购货清单,对采购来的食材验收确认,做好食堂加工、出售,就餐区域卫生,炊具餐具洗涤、消毒等。

第四条 委托加工的具体要求:

一、人员配备

乙方至少但不限于配备以下人员(共15人):项目负责人(食堂经理) 1 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1 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厨师长) 1名;普通厨师2名;点心师 1 名,助理点心师1 名,勤杂人员(含专职保洁1名) 8 名,合计 15人。

二、管理要求

1.管理方式

(1)本项目为“学校自办食堂,委托加工服务”的模式,所有厨房设备、设施等由甲方提供,食品主材、辅材由甲方采购,食堂所用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支付。厨房设备维修工作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做好日常厨房设备的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因乙方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帽,工作服,口罩,工作鞋,手套,抹布,拖把等劳动卫生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提供。

(2)乙方必须确保本公司直接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3)食堂从业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和安排,全部经费自理。乙方对所聘人员负全责,聘请的从业人员须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4)乙方必须委派一名在本公司内任职满3年,且有食堂管理经验的食堂经理(指直接管理食堂者,工作时间到位率达100%(如果周末假期甲方不放假,视同工作时间)驻场管理),专职负责食堂管理(投标时报送的食堂经理和实际管理者须一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做到管理到位,确保食堂秩序井然。

2、管理要求:

(1)乙方委派到食堂的负责人(食堂经理)必须每日在校做好与校方的工作对接和对人员的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员必须对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督。食堂服务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厨师、点心师须有专业证件和健康证,食品安全员须有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须有健康证。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交纳社保、劳动保护、意外伤害险、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3)乙方做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内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4)乙方应科学合理按排工作人员分工,确保食堂工作正常开展。食堂服务人员如有变化,必须提前报校方食堂管理人员,经校方同意后方可上岗。正常休息人员以外,每天上班人员不得少于13人。乙方须提交每月人员按排表及人员考勤表给校方。

(5)乙方派遣的食堂工作人员按甲方内部工作人员的伙食标准交纳伙食费

(6)食堂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

3、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供餐。学生每天三餐,教职工每天午餐一餐,招标人可要求提供夜宵等相关服务。供餐方式可采用固定套餐、自选套餐、小炒、自助餐等多种方式(按采购人需求),开放所有的配餐窗口。不得任意提早开餐或提前收餐。

(2)乙方要做到伙食供应多元化,不断创新,风味多样,花色品种多,能满足不同需求,并注重饮食科学营养。早餐供应4种以上的点心,午餐、晚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提高烹饪技术,保证伙食质量。具体品种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招标人提出的伙食要求。

(3)乙方每周四前拟定好下周菜谱报校方管理人员,每日10点前根据菜谱拟定好次日申购副食品数量报校方管理人员,每天早上7点食品安全员参与副食品验收。

(4)乙方按甲方要求给教职员工加工代办食品,甲方有任何活动需要加班加点的必须无条件配合。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或为他人加工食品或承办宴请,不得随意中途停止或不正常营业及转包他人经营。

4、对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火防盗安全管理的要求

(1)乙方遵接受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部门及发包人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江苏省发包人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乙方要有严格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对南通市体育运动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负责,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留样时间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查制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健全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原始凭证、台帐;运行记录、工作记录,消毒记录等材料齐全,填写规范。按照甲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乙方必须做好食堂内外部环境卫生,有健全的卫生清洁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并确保食品、原料、餐具、炊具等不受药剂污染;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地面见本色,排水沟见底;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 勤换衣、勤剪指甲,必须按规定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注重仪表美;上岗人员必须持有餐饮要求的体检合格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5)乙方必须制定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规章及应急措施。定期清理、洗涤厨房油烟抽排管道及风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蒸饭柜、冷冻库及其他压力器具和大功率电器设施,杜绝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定期检查所属区域门窗开闭情况,注意防盗。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对人员管理与劳动保障的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合理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操作、安全健康、法规法纪等教育。乙方必须委派一名在本企业内任职满3年,且有食堂管理经验的经理(指直接管理食堂者,工作时间到位率达100%(如果周末假期甲方不放假,视同工作时间)驻场管理),专职负责提供服务管理(投标时报送的食堂经理和实际管理者须一致);二级以上厨师不少于1名。

(2)乙方用工必须符合人社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的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乙方自行承担与所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上岗开餐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干净、卫生,注意仪表美、语言美,不开玩笑、聊天、吃东西、抽烟等。

(5)乙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统一着装(由乙方提供,每人不得少于2套)

6、其他要求

(1)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的消防安全、经营时间等方面的管理。合同期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乙方须负责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事故认定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2)合同期间因食品卫生发生的各种纠纷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4)在合同期间,因政策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须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当同意,并不得提出经济赔偿等附加条件。

三、监督、惩罚与退出机制

(1)乙方在甲方服务过程中不得侵占师生利益。如发现有私拿夹带或私自收取就餐者现金的情况,第一次校方纪检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第二次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三次则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服务合同。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出现不服从管理和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根据违规程度要求乙方支付每次500~1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3)乙方负责餐厅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乙方须定期做好食品安全台账资料以备查,如发现食品安全台账资料没有或不全,除责令改正外,每次可要求乙方支付200~5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供应商应搞好食堂内部和周边的环境卫生。检查人员发现卫生状况差,除责令改正外,每次可要求乙方支付200~500元的违约金。

(5)乙方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合同期间必须委派专职经理全程在现场进行管理,确保工作时间(如果周末假期甲方不放假,视同工作时间)到位率达100%,如有缺勤,每人每次扣除履约金500元。

(6)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否则,以违约论处,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第五条 食堂加工服务委托管理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甲方用中标价的10%部分作考核,满意率达70%,全额支付;满意率达60%,支付该额度的90%;满意率达50%,支付该额度的80%;满意率达40%,支付该额度的60%;满意率低于30%,支付该额度的50%;满意度调查一年进行二至四次,由工会、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考核费每半年发放一次。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

服务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1-10分

2

服务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1-10分

3

食材清洗是否干净。

1-10分

4

食材洗、切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1-10分

5

食材烹饪是否煮熟.煮透。

1-10分

6

食品烹饪水平高低。

1-10分

7

餐具是否清洗消毒。

1-10分

8

加工.存储设备是否清洁干净。

1-10分

9

食堂内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1-10分

10

是否做到热情为师生服务。

1-10分

合计

第六条 食堂加工服务管理期限

一、本合同食堂加工服务服务期限为壹年即2022年 日起至2022年 日止。

二、甲方有对乙方履职期间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的权利,可以采用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三、续签合同按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 合同总价款

一、本合同服务费总价款为 元整(大写¥ 元)。包括:响应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劳保费、交通费、办公费、服装费等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投标人可能涉及的费用。

二、如遇管理服务内容发生变动,双方协商后就变动部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款项支付

一、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二、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经确认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款项由甲方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合计 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三、项目服务期结束后,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则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1.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1.3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招投标书、服务合同和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服务标准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要求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从事食堂加工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食堂加工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2.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食堂加工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

二、食堂加工服务质量要求按南通市体育运动甲方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二、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书面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并经甲方同意。

三、乙方应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交纳社保、劳动保护、意外伤害险、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四、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提前解除合同情形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存在以下情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用工不规范产生纠纷或工资标准未达到当年度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要求足额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或擅自减少管理和服务人员,影响甲方的安全、食堂加工服务。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动或调动人员的。

4、对甲方提出劝辞建议的不称职人员未及时予以清退或调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要求按时发放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

6、因乙方工作失职造成甲方重大安全事故、消防及水电安全事故、其他责任事故或隐瞒、瞒报安全责任事故。

7、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且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未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五、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南通市石桥路168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收款人: 收款人: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第六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两份、供应商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格式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投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审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被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格式要求,可参见附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响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1.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磋商的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2021年4月-2021年9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拟派项目的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页打印页)。

1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文件其他必要的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所涉及到的复印件、扫描件请务必复印、打印清楚,因资料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技术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具体根据评标办法中的得分要点进行编制。

1商务文件(单独装订密封),且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及商务技术文件中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附件:(一)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总部地址

分支机构

当地代表处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子邮件

注册地

注册年份

资质等级

公司具备的相关资质等级及相应的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

年龄

性别

职务职称

执业资格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载明:

1.

2.

………………………

从事类似相关项目的经历及年数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可自行添加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依据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我方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材料的各项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注:参加响应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招标活动现场备查。


附件:(四)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书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兹授权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注:参加响应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招标活动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用此授权书。

附件:(五)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果本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从业人员数:

(7)营业收入:

(8)资产总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同意贵方将磋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的处理。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九、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报价轮次

磋商报价(万元/年)

优惠条件:

服务期限承诺:

付款方式承诺:

1

首次报价

2

第二次报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响应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劳保费、交通费、办公费、服装费等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投标人可能涉及的费用。

(3)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和不可变更的,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风险因素。

(4)供应商的优惠条件须在开标一览表中书面承诺并说明。

注:第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首次)。且第二次报价时,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按同比例下浮。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十三、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