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026-1076
二、项目名称: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 | 11000000.00元 | 上海高校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宝山区丰翔路150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 |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 |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中,陈毅影,邹煜,梁国豪,曹咏梅,吴巍,包建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地 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021-23117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联系方式:021-32035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婉
电 话:021-32035569
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信息: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
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HXM-00-20211026-1076)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SJWG-211001
招标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第一章 招标公告.....................................................................................................................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 采购需求...................................................................................................................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22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程序...................................................................................................... 29
评分细则...................................................................................................................................32
第六章 格式附件...................................................................................................................34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SHXM-00-20211026-1076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SJWG-211001
预算编号:0021-29618
3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总金额 1100 万元,
购买服务内容符合上述项目内容、技术需求。费用包括:稿费、制作
费、印刷费、办事流程开发费、数据采集互通费、专家费、场地租赁
费、设备租赁费、活动宣传品费等。
本项目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金额及单个包件最高
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总金额及单个包件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
不予接受,按无效标处理。
4 采购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
法进行招标采购。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招标人
单位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地 址:黄浦区大沽路 100 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21-23117212
7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
2F02 室
联 系 人:彭婉
电 话: 021-32035569
邮 箱: yuantiaozb@126.com
2
8 服务内容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
9 服务地点、时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 报价货币 投标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3 合格的投标人
12 公告发布媒体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1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下载地址及标书费
支付地点
时间:2021-11-01 至 2021-11-09
下载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
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 500 元)。
纸质版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包件(需现金或支付宝支付,
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 1455 号南苏 55 苏河文创
中心 1 号楼 2F02 室
14
领取招标补充文件
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
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15 报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1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该项目预算金额的 200000 元。
支付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
开户名称: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康健支行
开户账号:31050173450000000776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及项目编号)保证金”,
17
投标截止
时间、地点
时间:2021-11-22 10:00: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
室
3
18
开标
时间、地点
时间:2021-11-22 10:00: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
室
19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二章第 9条投标文件构成
2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的商务标应由以下
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供应商关系声明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7.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8.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9.投标人与投标相关资质、证书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10.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表
11.财务报表
12.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13.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5.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等。
技术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技术方案响应情况
(2)服务保障能力
(3)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
2.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
他事项。
21 投标文件份数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
4
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投标文件存在
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
一,投标人的投标将
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的。
24 中标服务费支付
(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74600 元;
(2)中标服务费 的交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支付
方式;
开户账号: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康健支行
开户账号:31050173450000000776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及项目编号)中标服务费 ”。
(3)本次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4)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7 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
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从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项费用。
25 其它
1)投标人在招投标系统电子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本招标文件
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若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
查时将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
盖章要求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
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录入信息对保
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
系统进行确认后生效;
3)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笔记
本电脑、无线 3G 或 4G 上网卡参加开标。
26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
5
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
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
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
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
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
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允许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8 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
— 6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
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026-1076
二、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预 算 金 额
(元)
简要规
格描述
或包基
本概况
介绍
最 高 限 价
(元)
备注
1 上海高
校学生
食堂主
副食品
团体采
购价格
调控管
理与服
务项目
2 11000000.00 上海高
校学生
食堂主
副食品
团体采
购价格
调控管
理与服
务项目
11000000.00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 —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
五、投标报名:
1 、 报 名 时 间 : 2021-11-01 至 2021-11-09 上 午 09:30:00~11:00:00 ; 下 午
13:30:00~16:00: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按项目缴纳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
金 金 额
(元)
开户银行 收款户名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上海高校
学生食堂
主副食品
团体采购
价格调控
管理与服
务项目
200000 建设银行
上海康健
支行
远眺(上
海)招标服
务有限公
司
31050173450000000776 线下转账
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2021-11-22 10:00: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远眺(上
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
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1-11-22 10:00:00 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www.zfcg.sh.gov.cn、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 1455 号南苏 55 苏河文创中心 1号楼 2F02
— 8 —
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
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
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1-11-22 10:00:00 时整在 www.zfcg.sh.gov.cn、上海市静安区南
苏州路 1455 号南苏 55苏河文创中心 1号楼 2F02 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
标会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资金来源
1.1 财政资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2 招标代理机构: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3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
书);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
— 9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 2.3 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管理服务,如提供必要的人员、管理、照看、
看管、保险、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
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程序
第六章 格式附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招标文
件中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对在网上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网上下载的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
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将通知所有可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答疑
会或者在网上下载。
— 10 —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
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
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通知所
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
中文书写。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9.1.1 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1. 投标函
2. 供应商关系声明
3. 开标一览表
4. 分项报价表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6.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7.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8.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9. 投标人与投标相关资质、证书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10.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表
— 11 —
11. 财务报表
12. 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13. 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15. 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格式)
9.1.2 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1.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
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技术方案响应情况
(2)服务保障能力
(3)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
2. 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表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提交文件为彩色
扫描文件,并按照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招标系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含有公章,
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
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
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
码,并装订成册。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对每种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同一方案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2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投标文件进行
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1.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4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1.5 本次报价应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所有服务,采购人不接受部分或不完整服务报价的投标。
11.6 本次招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为闭口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政策、
— 12 —
物价上涨等因素而变化。若服务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区财政批准,否则不予认可。服务
期间,采购人根据对服务方的考核情况,有权终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的权利。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
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即格式(第
六章相应格式)。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该项目预算金额的 200000 元。
支付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
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开户账号: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康健支行
开户账号:31050173450000000776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及项目编号) 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 13 —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后,应使用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下称“投标工具”)编
制投标文件,并使用其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16.2 投标人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成册的投标文件之后,再通过扫描制成未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由于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不佳、汇标项的相应链
接错误等原因导致评标时对投标人不利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3 投标人应在所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或)加盖公章之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
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6.4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
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6.5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需要盖章之处,均需加盖单位公
章,此单位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16.6 投标纸质文件应规范整齐、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投标书要求采用 A4 纸张,
一正四副,附电子标书一份(U 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投标
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16.7 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标记和发送(上传)
投标人应按《上海电子政采办法》规定对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并在本
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上传。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加
密而致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或其他情况,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人上传经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投标截止期后上海政府采购网不再接受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4 —
18.2 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迟投
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其投
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
的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21.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
权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电脑、3G/4G 上网卡及其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
21.2 开标程序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1.3 投标文件解密程序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
面向招标方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否决。
— 15 —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
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
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的签署是
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并将审查结果报送评标委员会审议。
24.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
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方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
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
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
的证据。
2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投标人不得
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报价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
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5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6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
24.7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保
证金将被没收。
24.8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
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关名次排列。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投标人或其递交投标文件凡出现本须知前附表中无效标条款所列的情况,则该投标人所
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 16 —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评标的基础应是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26.3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分细则”。
六、定标
确认中标人
27.1 除第 26 条规定之外,采购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
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内容的权力
28.1 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
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9.1 采购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
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须通知受影响的投标
人有关采购方出于何种原因。
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
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
— 17 —
七、其他
诚信要求
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若发现政府采购供应商有附件中所列不良行为的,将报请
有关部门处理。
操作平台指导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
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
— 18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
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
采购招标需求文件
一、项目背景
高校学生食堂工作既是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也是关乎学校发展稳定
的重大政治问题。为做好学生伙食工作,1998 年起,在上海市教委的主导下,全市公办
高校联合开展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改变原来一校一户的
采购方式,实行团体采购,达到规范采购管理、保障供应、确保安全、平抑价格的目的,
提升了高校后勤物资采购集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团体采购模式已累计
为全市高校安全供应大米、面粉、肉类、禽蛋、食用油、蔬菜、豆制品以及各种调味品
等约 92 万吨,总价约 56 亿元。近年来,各高校的团体采购量不断增长,团体采购总量
占到了上海高校需求量的 35%以上,已成为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的主渠
道,校园市场保供稳价的主力军,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面旗帜。
根据教育部、农业部、商务部办公厅 2009 年 11 月印发的《关于高校食堂农产品采
购开展“农校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09〕8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等六部委2011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
发〔2011〕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
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后〔2011〕25 号)等文件精神,为
巩固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的实践成果,保障学生食堂供应,有效应对
市场变化对高校伙食主副食品采购成本的影响,发挥上海高校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
的保供稳价作用,实现阳光采购、保障食品安全、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2012 年以来,
上海市教委设立高校学生食堂价格调节准备金——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专项补贴,通过必
要的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机制对高校学生食堂成本进行了结构性控制,并充分发挥团体
采购对高校市场价格的调控作用。2020 年,项目的实施帮助高校克服了新冠疫情及外部
市场主副食品价格大幅波动对食堂菜品价格的影响,助力高校做好不同阶段和特殊时期
高校主副食品保供稳价工作。2021 年,上海市教委继续设立高校学生食堂价格调节准备
金——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专项补贴经费项目,对高校学生食堂从团体采购平台(上海高
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采购的主副食品进行源头专项补贴,以进一步保障高校食堂主副
食品安全供应。为保证运营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性和运营平台的公益性,现决定对上海高
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源头补贴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 19 —
二、项目目标
(一)通过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平台(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
对保障学生基本生活、体质需求的重点产品(包括冻猪肉、鸡蛋等)实施补贴,直接降低食
堂原材料重点产品价格,保障供应。重点产品数量和补贴额度计划见表一。
表一、重点产品数量和补贴额度计划表
补贴品种
补贴学校
数量(吨)
补贴单价
(元/吨)
补贴学校金额
(万元)
备注
大米 2500 160.00 40.00
面及面制品 3625 160.00 58.00
冻猪肉 2300 3,000.00 690.00
中方、大排、去皮
五花、四号肉等
鸡蛋 4000 570.00 228.00
牛羊肉 300 2,800.00 84.00
合计 12725 1,100.00
(二)更好地发挥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的作用和优势,确保满足高校
食堂采购需求,巩固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的主渠道地位,发挥团体采购的
主渠道功能和政府稳定高校学生食堂伙食价格的引导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校园消费帮扶工作。通过实施源头补贴,对接山西、云南、新疆、青
海等偏远贫困地区企业,将帮扶地区农户的农产品引入上海校园,端上学生餐桌,体现学校
后勤的责任担当。
(四)实施对通过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平台(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
中心)直接为高校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的供货商(以下简称“基地直供”供货商)的统一
管理,进一步提高“直供服务”标准化水平和运行效率,建设“透明供应”体系,实现阳光
采购,保障食品安全。
三、项目内容
服务提供商提供以下管理和服务:
(一)配备专用仓库和冷库,为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提供米、面、
油、调味品以及肉禽冻品等 (以下简称“大宗主副食品”)的验收、储存和管理服务工
作;
(二)对团体采购平台(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保障学生基本生活、体质需
求的重点产品(包括冻猪肉、鸡蛋等)实施补贴,支付补贴资金;
— 20 —
(三)提供大宗主副食品从专用仓库和冷库按需配送到高校食堂的统一物流配送管
理服务;
(四)提供对高校后勤“基地直供”供货商的直供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进行统一管
理的服务。
(五)提供对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的追溯管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的实际需求,对团体采购平台(上海
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中保障学生基本生活、体质需求的猪肉、鸡蛋、牛羊肉等重点产品,
以直接降低其价格(让利)的方式进一步降低食堂原材料采购成本,让利总额应不低于表一
所列调控目标。项目服务商对让利部分予以足额补贴,并支付补贴资金。
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补贴品种、数量和金额可作调整。最终实现让利
额不低于 1100 万元,超出部分由项目实施方承担。
(二)根据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工作的周转需求,配备专用食品级库
房,库房配置及面积满足项目年计划 1.5 万吨主副食品的仓储流转能力(基本设施需求表见
表二)。
表二基本设施需求表
基本设施 面积或容量 基本要求
专用常温仓库 不低于 1000 平方米 自备设施提供产权证明,租用设施提
供可以使用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
产权证明;位置在上海市;库房安全
等级可确保主副食品安全;并配备相
应人员及设备保障日常营运需要。
专用冷库 储存容量不低于 1000 吨
配送服务大厅 不少于 1000 平方米
(三)根据上海高校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工作流程,按学生食堂的需求,提供
将大宗主副食品从专用库房配送到食堂的统一物流配送管理服务。
(四)对“基地直供”供货商实行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车辆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仓库统一管理、运单统一管理,实施服务质量考核和评价,建设“透明直供”体系。
(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配送信息与上海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平台进行联结,
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
五、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 1100 万元。
六、服务周期以及时间
— 21 —
(一)服务周期:2021 年 1 月 1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服务时间:需全年 365 天、全天 24 小时及时响应,具体以上海高校食堂主
副食品原材料团体采购的工作需要为准。
七、其他要求
需有专门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需熟悉主副食品管理的相关知识,熟悉仓库管理的
相关知识,熟悉供应链管理的相关知识,熟悉高校食堂主副食品供货的要求。
鉴于采购周期要求,前期高校食堂主副食品价格调控工作由原单位提供服务,中标
单位应于合同签订、正式提供服务后,将前期应支付的补贴费用支付给原项目服务单位。
八、交付期限
交付状态:完成项目周期全部支持服务工作,并且通过财务审计和服务考核。
— 2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 23 —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出具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甲方自行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
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 24 —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合同签订之后 40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启动请款,支付合
同金额的 8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尾款,即合同金额剩余 20%。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
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 25 —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
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
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
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
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服务不符合合约定的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 26 —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
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
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
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
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 27 —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
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
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 28 —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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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程序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中标人的依据。
1、资格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漏或无
效的或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合性审查及详
细评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法律法规和
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展资格性审,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满足 3 家的,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不足 3 家则不得进行评
标。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足;
(2)投标文件无或漏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由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但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的;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标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6)投标方的投标书、资格条件、资质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超出经
营范围投标;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9)不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如有)。
3、评标委员会
3.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
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
总人数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 30 —
(1)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6)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详细评审
4.1 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 15%,技术商务
标权数为 85%。
价格标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
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 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和《财库〔2017〕141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4.2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
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 31 —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
或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3)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最新一期公布内
容为准,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投标人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单中相应页面作为证明材料。
(4)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
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4.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
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参
照上述 3.2 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32 —
评分细则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
可予以零分计算。
一、 总分计算
序号 评估要素 主要评估内容 得分
1 价格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15%×100
15 分
2
技
术
方
案
响
应
情
况
服务方案对
招标需求理
解的全面性
评估服务方案是否全面正确理解招标需求、准确把握
项目实施的难点、重点和关键环节等情况。分析全面
的 12-15 分,基本全面的 7-11 分,不够全面的 0-6 分。
0-15 分
服务方案对
招标需求响
应的完整性
评估是否针对项目的需求和特点提供完整的服务响应
方案。优的 12-15 分,一般为 7-11 分,差的 0-6 分。
0-15 分
服务方案各
项措施的科
学性、可操
作性
评估服务方案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是否科学、先
进、有可操作性。措施科学可行性的 12-15 分,措施
基本科学可行的 7-11 分,措施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般
的为 0-6 分。
0-15 分
3
服
务
保
障
能
力
项目经理情
况
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水平;具有三
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有高校食堂管理工作经验等。
完全符合为 5 分,基本符合为 3-4 分,与招标需求有
明显不足为 0-2 分。
0-5 分
实施项目具
备的各项条
件
从库房条件(是否具有自有产权、是否专用、库房硬
件配置是否先进等),安全管理水平(是否具有完善的
管理制度、岗位配置是否完善、是否具有第三方的符
合性评估贯标等),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
条件完善的 15-20 分,具备基本条件的 10-14 分,条
件一般的 0-9 分。
0-20 分
服务承诺
(包括超出
计划量的承
诺)
从日常管理服务措施、应急管理措施、超出计划量的
应对措施等方面评估。全面承诺可行的 8-10 分,基本
承诺的 5-7,一般的 0-4 分。
0-10 分
4 报价依据和合理
性
评估服务报价情况,较好的为 2 分,一般的为 1 分,
较差的为 0 分。
0-2 分
5
类似项目业绩和
经验
近 3 年以来承接的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
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
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双方签署页及
合同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综合评审,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
0-3 分
合计 100 分
— 33 —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
位)。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价格标得分+技术商务标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 34 —
第六章 格式附件
一、商务文件有关格式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招标人)、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______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
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
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
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
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
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
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 35 —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 36 —
供应商关系声明
供应商承诺
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承诺:
1、 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即“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即“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3、 我单位没有从招标人处离职或退休 3 年以内的人员担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股之人、董
事、监事(也没有聘用从招标人处离职或退休 3 年以内的人员)。
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终止合同等。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 37 —
开标一览表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包件号:
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价格调控管理与服务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最终报价(总价、元)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此报价包含项目所需服务涉及的所有费用的报价。
(3)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38 —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格式可自拟)
项目编号:
包件号:
序号 分类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冻猪肉
2 鸡蛋
3 牛羊肉
4 米、面及面制品
5 消费帮扶产品
…
报价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3)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39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招标人)、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 (姓名)系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
单位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司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包件号)的
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
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
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
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注册地/营业地: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40 —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41 —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格式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包件号:
项目内容(资格
条件、实质性要
求)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
说明(是/
否))
详细内容
所对应电
子投标文
件名称
备注
投标报价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行
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
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成本
报价。
法定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
需提供营业执照);
2、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财务报表;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声明。
信用证明材料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2、《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
入库的供应商名单截图。
投标人资质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
投标保证金 是否按文件规定进行缴纳
— 42 —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 天。
投标文件内容、
密封、签署等要
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
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
子加密;
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投标文件须经数字签名;
4)、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合投标 是否按规定投标
合同转让与分
包
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43 —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格式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序号 评审内容
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
标文件名称
备注
1 报价得分
2 服务方案对招标需求理解的全面性
3 服务方案对招标需求响应的完整性
4 服务方案各项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5 项目经理情况
6 实施项目具备的各项条件
7 服务承诺(包括超出计划量的承诺)
8 报价依据和合理性
9 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44 —
投标人与投标相关资质、证书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格式
投标人与投标相关资质、证书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序号 资质等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投标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需附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45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招标人)、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
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后附:
A、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财务报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盖章)
— 46 —
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盖章)
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盖章)
— 4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48 —
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格式)(如有)
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格式)(适用于银行转账)
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为 (项目名称、包件号) (项目编号: )递交项目
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
主动划账方式从我方账户转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注:请与保证金支付账户保持一致)。若因
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
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
(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证明)
注:
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自基本账户划
出,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并按要求附上凭证证明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
证金的退回手续。
— 49 —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10 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可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标服务费”的金额,
使用保证金抵扣后多退少补,或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中标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无
息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
— 50 —
二、技术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一)技术方案响应情况
1.服务方案对招标需求理解的全面性
2.服务方案对招标需求响应的完整性
3.服务方案各项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服务保障能力
1.项目经理情况
2.实施项目具备的各项条件
3.服务承诺(包括超出计划量的承诺)
— 51 —
1.本项目负责人履历
本项目负责人履历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和
专业
从事本类
项目工作
年限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需附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证明,并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2 —
2.本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格式
本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件号: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中
的岗位
学历和毕
业时间
职称及职
业资格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需附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证明,并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3 —
3.本项目基本设施情况表格式
基本设施 面积或容量 基本要求
专用粮油仓库
自备设施提供产权证明,
租用设施提供可以使用三
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产权
证明;位置在上海市区;
库房安全等级可确保主副
食品安全;并配备相应人
员及设备保障日常营运需
要。
专用冷库
配送服务大厅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54 —
4.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三年内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三年内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
时间
业主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附:类似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复印件,复印合同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即可,但需
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时间、项目金额。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5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资金来源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服务
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报价
投标货币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标记和发送(上传)
投标截止时间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投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六、定标
确认中标人
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内容的权力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七、其他
诚信要求
操作平台指导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程序
评分细则
第六章 格式附件
一、商务文件有关格式
投标函格式
供应商关系声明
开标一览表式
分项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格式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格式
投标人与投标相关资质、证书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财务报表
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格式)(如有)
二、技术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本项目负责人履历
2.本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格式
3.本项目基本设施情况表格式
4.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三年内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5.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021-10-29T14:18:10+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10-29T15:40:3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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