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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妇幼保健中心、深圳市妇幼医学研究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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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SZDL2021340796 二、项目名称: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折扣率

1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0.99

2

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0.88

3

深圳市新米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0.96

4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投标单位(A包):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黄贝路国家动漫画产业基地动漫大厦18层

中标(成交)折扣率: 0.99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一)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 陈伟; 2、 丁妍妍; 3、 陈欣怡; 4、 连俊鸿; 5、 孙立明;
(二)打分明细:专家打分明细( A包;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收取,费用为人民币 壹万肆仟贰佰贰拾元整(¥14,220.0元) 九、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4日至 2021年11月26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深圳市红荔路2004号

联系方式:郑工 0755-83206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903(地铁福田站1出口)

联系方式:0755-82770400

3.网上操作咨询:

系统技术支持、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0755-83203022-805

工作QQ:1945831364、1910036032、2684586951、1272422942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5-82770400

十二、附件
  •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A包 : 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_A.rar
  •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A包 : 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_A.rar
  • 评分结果表:

    投标单位(A包)

    孙立明

    陈伟

    连俊鸿

    丁妍妍

    陈欣怡

    总得分

    最终得分

    总分

    名次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94.3900

    94.3900

    82.3900

    94.3900

    85.3900

    450.9500

    90.1900

    90.1900

    1

    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5.0000

    74.0000

    72.0000

    80.0000

    76.0000

    387.0000

    77.4000

    77.4000

    2

    深圳市新米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76.9200

    74.9200

    68.9200

    76.9200

    80.1700

    377.8500

    75.5700

    75.5700

    3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62.4600

    57.4600

    58.4600

    66.4600

    60.4600

    305.3000

    61.0600

    61.0600

    4

  • 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专家评审明细表 A包; 、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A包; )

  •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招 标 文 件

    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1340796

    项目名称:

    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无价格)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

    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7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1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无价格)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价格部分

    10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2

    综合实力部分

    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同类业绩

    10

    (一)评审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0分,最高得100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不具备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二)评审标准

    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2

    货源保障能力

    15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所投大米、食用油、其他食品为代理经营(含与厂家有直供合同的)或厂家直销的,每提供1项得20分,满分100分。

    (二)评审标准

    (1)如为代理经营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及有效的代理经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自与厂家有直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不具备或未能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3

    诚信

    5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诚信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不提供不得分。如被认定提供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3

    技术部分

    6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套餐方案

    20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套餐A和套餐B的套餐方案情况比较,投标人提供套餐A、B套餐商品不满足招标需求,本项不得分(详见分项报价表)。

    投标套餐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套餐所有商品的种类、数量、规格、品牌、产地、包装、外观、市场销售情况进行比较;

    1.提供分项报价清单,包含清单内容、规格、数量、品牌、产地等;

    2.提供投标产品的包装照片、完整的产品彩页;

    3.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每批次食品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4.产品销售情况,提供所有基本套餐商品的近一个月内(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商品的售价情况,不少于两家超市、商场、电商等销售平台的售价截图或图片(须体现时间、价格、商品名称、售卖平台)。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得20分,满足其中三项要求的得10分,满足其中二项要求的得5分,一项或未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在上述评分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得80分,评审为良的得60分,评审为中的得40分,评审为差的得 0 分。

    2

    可调配方案

    10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0项、价格40-80元以内的可调配的产品清单供采购人选择。评审委员会根据可调配方案的产品清单、内容、产品种类等进行横向比较:

    1.可调配的产品清单报价内容是否详尽、切实合理;

    2.可调配产品方案是否性价较高;

    3.可调配产品清单种类是否多样化;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得20分,满足其中两项要求的得10分,满足其中一项要求的得5分,未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在上述评分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得80分,评审为良的得60分,评审为中的得40分,评审为差的得 0 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专家进行横向比较,满分为100分:

    1.售后服务团队情况安排是否合理,售后服务响应及时;

    2.退换货的处理流程是否快捷、高效;

    3.遇到产品问题时是否能够及时无条件更换及配送的。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得20分,满足其中二项要求的得10分,满足其中一项要求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在上述评分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得80分,评审为良的得60分,评审为中的得40分,评审为差的得 0 分。

    4

    配送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可为采购人提供全国免费配送上门服务,得100分。

    2.投标人可为采购人提供广东省内免费配送上门服务,得70分。

    3.投标人可为采购人提供深圳市内免费配送上门服务,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三项不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审标准

    提供免费配送范围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书目录

    投标函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分项报价清单

    投标人情况介绍

    服务要求偏离表

    商务要求偏离表

    同类业绩

    货源保障能力

    服务网点

    诚信承诺函

    履约承诺函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国·深圳

    (2021)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以及非小微企业提供(代理销售)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以上所提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四、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1.取消社保证明。对于评审时需考察人员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2.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对于评审时需考察投标人资质、认证等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3.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4.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方向中标方按中标金额根据注(2)算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如下表所示。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差额定率累进法并下浮10%计算收取。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为人民币14,220.00元(大写:壹万肆仟贰佰贰拾元整),由中标人自行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内容可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http://www.szzfcg.cn)以下栏目中查看(两处均可):

    “业务服务”—“面向供应商”—“采购文件模板”;

    “业务服务”—“面向采购人”—“采购文件模板”。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册 专用条款

    项目概况

    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1年1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40796

    项目名称: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 ¥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1年11月12日 08:30至2021年11月18日17:30 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在右上角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答疑事项

    2021年11 月18日17:3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1月22日 9: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11月22日9:30时,在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采购实施→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903(地铁福田站1出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网址: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zzfcg.cn/)、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lebcn.com/)

    本项目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

    联系方式:郑工 0755-83206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903(地铁福田站1出口)

    联系方式:0755-82770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5-82770400

    八、招标文件:

    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http://www.szzfcg.cn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5

    履约保证金

    0万元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实质性条款

    序号

    具体内容

    1

    服务期限:全院职工确认收货后一个月(包含商品损坏的退换货)。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三、项目慨况

    项目背景

    为增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的凝聚力及体现人文关怀精神,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一家专业的服务单位进行派发及配送中秋福利产品。

    服务内容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财政预算限额(元)

    备注

    1

    PLAN-2021-440301-0102018019-01197

    2021年中秋福利配送

    1

    ?1,100,000.00

    拒绝进口产品

    四、服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1.中秋福利:分为两个套餐,每个套餐里预算单价一样,但品种不同,需提供套餐规定产品名称、样品(含样品图片)采购方选择其中一个套餐,中标方须按照对应套餐清单要求一一提供对应货物。

    2.每份套餐限价为500元/份,每个套餐具体需要多少份数量未定,两个套餐总份数约为2200份。各个套餐具体需要的份数,将在中标确认后五个工作日由采购人提供。

    3.套餐说明:A套餐,基本套餐不少于以下7件商品:五常大米或泰国茉莉香米(二选一,规格≥10kg)、压榨花生油或古法花生油(二选一,规格≥5L)、纯牛奶脱脂灭菌乳(规格≥2500ML)、北海干贝(规格≥150g)、虾米(规格≥150g)、鱿鱼(规格≥180g)、虫草花(规格≥100g);

    B套餐,基本套餐不少于以下6件商品:泰国乌汶茉莉香米、清莱府茉莉香米、五常大米(三选一,规格≥5kg)、麦片礼盒(规格≥950g)、威化饼干礼盒(规格≥600g)、混合坚果礼盒(规格≥500g)、花生油(规格≥3.5L)、膳食营养粥(规格≥2.1kg)。

    4.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0项,单品价格40-80元以内商品可调配产品清单,供采购人进行备选或调配

    5.若采购人对套餐中某商品不满意,根据中标人分项报价清单该产品的价格±20%的范围在可调配清单中置换相应的商品。

    (二)套餐选取方式

    套餐提供合同签订后至少半年有效的提货券,保证于顾客在网上操作提货后的规定时间内发货。中标方需提供专用套餐选取货物二维码给采购方,采购方提供领取套餐货物人员信息给中标方(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双方协定提交配送信息时间,采购方人员自行用手机扫描中标方指定专用套餐选取二维码,进入界面进行登录信息,输入姓名、电话号码、选择套餐、送货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人电话,默认提交,完成手机选货送货操作流程。对规定自选套餐提交信息时间期限已到还未下单职工负责跟踪催促下单(采取打电话方式),后续服务需提供专人服务电活,方便员工咨询及解决相关后续问题。

    产品要求

    1.中标方配送的货品应为正厂优质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质期等,并保证新鲜度。

    2.中标方应提供指定范围内的免费配送服务,配送时间应准时、准点、优质。如投标人所配送商品因验收达不到品质、数量、卫生、检疫或商品订购单要求,采购方可无条件作退货、换货及补货处理,投标人应在7天内完成换货及补货工作。

    3.中标方配送的商品,须确保到货日与该商品保质期之间大于有效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举例说明:该商品的保质期为180天,则所供商品的有效保质期应大于120天)。

    (四)服务保证

    产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且免费配送到家)。

    (五)其它要求及说明

    中标方必须提供由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与招标书相符,相关资料齐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

    采购方已选取套餐后全部由中标方委托快递公司负责配送到家,员工完成下单后一个月内(下单时间另定)。

    (二)服务期限:全院职工确认收货后一个月(包含商品损坏的退换货)。

    (三)产品配送要求

    1.中标方须按医院的商品订购单要求配送,配送商品的数量应与采购方订购单商品数量相符,并以医院的验货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2.中标方在接到医院商品订购单通知后,应按医院商品订购单的要求配送商品,个别或少量产品因质量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给医院并协商调整,保证医院所需商品准时、准点到达医院指定的地点。

    3.中标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方入库验收之凭证。

    4.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四)运输要求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水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五)数量方面要求

    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六)违约责任

    1.如中标方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中标方应承担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千分之十五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中标方超过交货期限 30 日仍未交货或实际经济损失超出合同金额 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方完成项目系统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中标方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3.中标方不能完成项目的,中标方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七)报价方式

    1.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一览表“折扣率”一栏里报填报唯一的“折扣率”作为投标报价。

    2.折扣率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填写的“折扣率”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0.99、0.85、0.80等;

    (3)实际结算价格=套餐预算支付上限*折扣率*数量。(A、B套餐须统一折扣率)

    (4)本项目支付上限为人民币1,100,000.00元,根据实际发生额结算费用。

    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填写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总价统一填写“1,100,000.00”。

    (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折扣率作为价格分评审的唯一依据,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报价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产品成本、运输费用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方与采购方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八)付款方式

    采购人全部收货且验收中标方提供正规发票及清单确认无误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按实际选购份数套餐金额结算)。

    (九)验收标准

    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注意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方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 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须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投标文件的,一经发现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政策导向

    1、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

    2、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

    我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由于投标书编制软件设置开标一览表固定格式只有“交货期”(或“完工期”)栏目的原因,服务类项目不存在“交货期”(或“完工期”),投标人在编制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时“交货期”(或“完工期”)建议统一填“1”,投标人投标文件只要对项目具体的服务期限作出响应,此项填写内容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

    2.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10日起,所有新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都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有两次,具体是:

    第一次公示时间:评标环节。当项目开标评审开始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关信息将随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参与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公开;

    第二次公示时间: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履行职责并及时指出有造假的行为。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在第一次信息公开后的90分钟内,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反馈质疑和举报有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具体操作:

    点击“我要举报”按键,系统即显示所有投标人相关内容,选择有造假的供应商,在公示内容上点击。该内容下框会有“√”显示,当选择完后,确认提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辅助评标系统。评审委员会将于开标后的90分钟后打开该系统,如显示有被举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即启动取证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取证完成,经确认该投标人有造假,则该供应商投标无效,同时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反之,如该项目无任何举报信息,评标继续进行。

    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后始终保持本项目联系人手机畅通。当开标时间超过90分钟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将视举报信息反馈情况会与您通话(所有通话内容将会录音),如有要求提交公示内容正本(原件)的,务必在通话后的120分钟内送达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以便评委现场查验。如不按时送达或拒送原件的,您的投标将视为投标响应不足,评审委员会将终止对该企业的标书评审,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评标中止;如查验确为造假,则投标无效,并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第二次中标供应商信息公示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分项报价清单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服务要求偏离表

    (6)商务要求偏离表

    (7)同类业绩

    (8)货源保障能力

    (9)服务网点

    (10)诚信承诺函

    (11)履约承诺函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4)套餐方案

    (5)可调配方案

    (6)售后服务方案

    (7)配送方案

    (8)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9)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温馨提示

    投标文件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1.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扫描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声明、进口产品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其他资格证明资料等;

    2.拒绝进口项目或允许部分进口项目的拒绝进口部分选用了进口产品;

    3.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总价或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

    4. 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偏离表中带“★”要求未填写偏离情况或说明、填写为负偏离、填写为正偏离但与评审委员会判定不一致,《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需求偏离表》填写的“投标技术响应”与《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的“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商务条款”存在填写不全的情况;

    5.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中未填写项目编号或名称、《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未署名投标人名称;

    6.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未提供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7.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未放置于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

    8. 构成投标文件的暗标标书的任何地方出现投标人公司名称、人员姓名和投标人特有的标志及图案,具体包括投标人公司全称、简称、外文名称、特有logo及人员姓名;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0%(或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我公司承诺不提供进口产品、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清单

    套餐产品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品 牌

    原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套餐A

    1

    ...

    ...

    ...

    套餐A=预算单价×折扣率=单价合计(元)

    套餐单价不超过500元。

    套餐B

    1

    ...

    ...

    ...

    套餐B=预算单价×折扣率=单价合计(元)

    套餐单价不超过500元。

    注:1. 请根据“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二、服务要求/(一)项目要求”填写;投标人按照分项报价清单进行报价。

    2.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3.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一切所需费用。

    4.套餐产品分项报价表的投标套餐单价应当满足“投标套餐单价=套餐预算支付上限*折扣率”公式要求,当该公式不对等,按投标一览表“折扣率”为准并进行修正。

    5.“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

    投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折扣率

    备注

    1

    注:

    1、折扣率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填写的“折扣率”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0.99、0.85、0.80等;

    3)结算时价格=套餐预算支付上限*折扣率*数量。(A、B套餐须统一折扣率,只须填报唯一折扣率)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折扣率作为价格分评审的唯一依据,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投标。

    可调配的产品清单报价表(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0项可备选商品,商品价格40-80元以内根据不同价格进行分档的报价清单)

    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可选项)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五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第一处,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第二处,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第三处,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单位,而是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

    第四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处查看);

    第五处,在“□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或“□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两处中选择一处打√;如选择在“□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一处打√,还须在此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同时请注意:“□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 中所称的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项中的货物制造商应当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中明确列明。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已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疫情防控证明文件(可选)

    (特别提示:对照相关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提供相关资料,以便评委判断得分情况。)

    (四)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服务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