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2021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3 15:44:53
合同名称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2021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 |
5101323426092021000601 |
合同总金额(元) |
1,199,500.00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3,800,000.00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11-22 |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
2021-11-23 15:44:53 |
采购人名称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鹏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合同电子文档 |
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2021年职工生活保障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一包.pdf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2100142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2021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西路149号 |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
秦大鹏 13308077986 |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2021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
无 |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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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
心)2021 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
供应商(乙方):
供应商中标包号:第一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新
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2021 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01322020000618)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
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
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中标包号 货物品名 中标价(统一折扣率 xx%)
第一包 肉类 95%
具体明细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1
注:统一折扣率为供应商针对各项品目的打折情况,例如:市场平均价(或调
研价或京东价)为 100 元,统一折扣率为 90%;即对品目价格打 9折,按 90 元
执行结算价格。
二、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以甲方实际要求供应的货物单价结合市场平均价(或调研价)即乙
方承诺的折扣率执行;实际交货品种和数量按甲方实际需求通知乙方。以实际发
生的品种和单价结合招标文件约定和乙方投标文件的应答标准执行。同时结合甲
方在对应的第三方网站或市场调查价的基础上记录核对每一次发生交易的单价
和汇总价格。
该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所
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8小时内送达,应急供货须在 1小时内送达。
1.2 因采购人无食品库房和场地存储,为保证食材的安全和质量,肉类送货
频率 1 周 7 次按需送货。蔬菜送货频率 1 周 7 次按需送货;米面油送货频率 1
周 2-3 次按需送货;牛奶送货频率 1 周 6-7 次按需送货;调味品送货频率 1 周
2-3 次按需送货;糕点送货频率 1周 6-7 次按需送货。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需求
专人送货。如出现未按要求送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有权终
止合同。
1.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金额最
终结算不超过预算金额。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起 1年。
4.若合同期内采购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或按照政
府采购相关规定签订追加采购补充合同。若因采购人的采购管理或其他行政(或
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期结束时,采购人未确定新的供应商,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照
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并顺延供货期。
5.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5.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2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5.1 每月结算。次月结算上月费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之
日起 30 日内付款。
5.2 合同期限内,执行单价=实际发生供货当月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
城区部分农贸市场最新一期公布的价格平均价 x 投标报价(结算比例)。成都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主 城 区 部 分 农 贸 市 场 价 格 在
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14163/2020-07/14/content_e503c07c
22b344 1fab71634b8fb87699.shtml 查询。如网站无相应的需求品种则执行价格
=市场调查价 x 投标报价(结算比例)。市场调查价为:在结算日前,在项目所
在地辖区内,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采购人成立价格调查小组,负责对所购食材
的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在采购人周边市场进行调查的均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
报价应该是在上述网站均价和调研价的下浮率(肉类、蔬菜类适用)。
5.3 合同期限内,由采购人在京东自营网上超市(或具体产品品牌京东自
营旗舰店)自行选定具体货物的品牌规格。执行单价=实际发生供货当月最后一
天具体品牌型号京东超市零售价 x 投标报价(结算比例)。(京东超市网站:
https://chaoshi.jd.com/)。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报价应该是在上述网站单价的
下浮率(米面油、牛奶、调味品类适用)
5.4 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调查价 x 投标报价(结算比例)。市场调
查价为:在结算日前,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采购人成立
价格调查小组,负责对所购食材的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在供应商自有店面或其他
同档次店面进行调查的零售价均价。若均价高于供应商产品店面价,以供应商店
面价执行。如出现供应商虚报零售价或不诚信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糕
点类适用)
6.本项目总预算为 380 万元,在结算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预算内
调节各包实际采购量并做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总预算 380 万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货物价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
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三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9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
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十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
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1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
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二十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七、考核机制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先由乙方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
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序
号
名
称 /
标
的
名
称
规 格 质量及等级要求
预计用量
(公斤)
1
▲
猪肉
(腿
肉)
按采购人即时
采购要求标准
提供
当天屠宰鲜肉,符合生猪溯源体系,
具有肉类检验检疫和产品质量合格
报告,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9000
2
猪肉
(排
骨)
按采购人即时
采购要求标准
提供
当天屠宰鲜肉,符合生猪溯源体系,
具有肉类检验检疫和产品质量合格
报告,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7)
3000
3
猪肉
(五
花
肉)
按采购人即时
采购要求标准
提供
当天屠宰鲜肉,符合生猪溯源体系,
具有肉类检验检疫和产品质量合格
报告,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8)
4000
4
牛
肉
按采购人即时
采购要求标准
提供
具有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照及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卫生符合《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07-2016)
4000
5
鸡
肉
按采购人即时
采购要求标准
提供
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5000
6
鸭
肉
按采购人即时
采购要求标准
提供
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5000
7
兔
肉
按采购人即时
采购要求标准
提供
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500
1.总体要求:
应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供货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
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如有必要采购人将核查原件)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
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排骨、猪脚、牛
肉、鸡肉、鸭肉、兔肉等肉类需按照采购方的要求现杀后切成小块;当天屠宰且
不能是冻肉(特殊情况下取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送冻肉)。按采购人要求标准提
供包装和运送。
2.猪肉相关要求:
2.1 符合生猪溯源体系,具有肉类检验检疫和产品质量合格报告,卫生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质量应符合鲜(冻)
猪肉国家标准 GB9959.1-20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959.2-2008
《分割鲜、冻猪瘦肉》。
2.2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
温度(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
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 0-4℃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
性,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冷鲜肉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猪肉质量
要求: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冷鲜猪肉,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每
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 40 公斤,不得有病猪、死猪、公
母种猪肉。
3.牛肉相关要求: 具有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照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卫生符
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4.鸡肉相关要求: 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GB 16869-2005(有效部分)。
5.鸭肉相关要求: 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GB 16869-2005(有效部分)。
6.兔肉相关要求: 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7.冷藏储运:符合肉类冷藏运输条件,具备《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8.验收标准:卫生符合鲜(冻)畜肉国家卫生标准 GB2707-2016,按照国家《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
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验收方式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9.配送要求:
9.1 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
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9.2 配送企业要配置不少于 1 辆“配送专用车”(冷藏车)。
9.3 配送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不少于 2 名(具有健康合格证,食品类)。
10.违约责任及索赔:
10.1 过时送货造成职工不能按时就餐,根据采购人用餐人数的标准,视情节给
与采购人 1000-5000 元/次的经济补偿。
10.2 配送商品价格: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应做到质优价廉,价格应公平、合理,
不高于同行业商品的零售价格,若因市场信息不透明,供应商以高于市场价供货,
责由双方认可差价的 10 给与采购人经济赔偿,若情节严重则办理其解约事宜。
10.3 提供商品溯源: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
及流程。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书面安排重新抽查的,给予采购人 2000
元的经济补偿, 同时办理其解约事宜。
10.4 因食用采购人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
商提供之货品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
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10.5 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立即发函通
知将其列为不良厂商,并依约没收全上月货款。
10.6 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
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
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11.其他要求:
11.1 采购人其他肉类产品供应要求:
11.1.1 水产类:按采购人即时采购要求标准提供,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一周提供
用量, 产品符合 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产品
符合 GB 209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11.1.2 其他肉类及肉类的再加工产品:按采购人即时采购要求标准提供,根据
实际需求提前一周下达用量,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
品》(GB 2707-2016) 及其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1.2 供应商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清单及评
价表》,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供应商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检
验检疫合格证。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
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
11.3 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到采购人的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
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2021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货物
具体明细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
注:统一折扣率为供应商针对各项品目的打折情况,例如:市场平均价(或调研价或京东价)为100元,统一折
二、合同价格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期及地点
1.1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送达,应急供货须在1小时内送达。
1.2因采购人无食品库房和场地存储,为保证食材的安全和质量,肉类送货频率1周7次按需送货。蔬菜送货频
1.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金额最终结算不超过预算金额。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
5.1每月结算。次月结算上月费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30日内付款。
5.2合同期限内,执行单价=实际发生供货当月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最新一期公布的价
5.3合同期限内,由采购人在京东自营网上超市(或具体产品品牌京东自营旗舰店)自行选定具体货物的品牌规
5.4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调查价 x 投标报价(结算比例)。市场调查价为:在结算日前,在项目所
6.本项目总预算为380万元,在结算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预算内调节各包实际采购量并做结算。总结
六、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