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关于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关于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关于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11-23 17:07: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JT2021-SX-C-001 号

项目名称: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最高限价:参照“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折扣率100%为限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本公告发布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 “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详见采购文件“二、采购需求”,供供应商报价参考)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的通知,每日完成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对食堂用粮油类、肉类(含家禽)、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豆制品、大米、面条、调料类等食材进行统一配送。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用餐项目

早餐人数

餐费标准(元)

午餐人数

餐费标准(元)

晚餐人数

餐费标准(元)

天数

日常用餐(工作日)

50

6

125

15

90

15

212

日常用餐(周末)

30

6

90

15

80

15

83

重大安保维稳期间用餐

80

6

150

15

135

15

70

全年总计

365

(注:上表用餐人数、餐费标准仅供参考,结算时按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11月11日至 2021 年11月18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 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 办理 CA 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 CA 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22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11月22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F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尽快推进园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安全监 测服务,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 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 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 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全部责任。

4、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电话:0512-66605052; 手机:17315885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

地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大道51号

联系人:陈骥英

联系方式:13962520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

联系方式:0512-68632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惠、张双艳、乔毅

联系电话:0512-68632370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正文.pdf CXJT2021-SX-C-001-001.JSZF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CXJT2021-SX-C-001 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 采购内容: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类别:服务类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 1 - 前 附 表 序 号 内容 规定 1 采购内容 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 2 响应文件有 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3 响应保证金 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响应保证承诺书) 4 现场考察 根据自身投标(响应)需要,供应商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 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现场考察所发生的 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 质疑 投标(响应)单位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及“供应商投标确认 函”于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 司(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 A2,联系人: 徐毅惠、张双艳) 6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7 磋商响应货 币 人民币 8 磋商时间和 地点 2021 年 11月 22日 14:00(北京时间)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F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具体开标 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9 成交原则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 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 确定成交供应商。 10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 30 天内签订采购合同,如不按期前来签订采供合同的, 视为放弃中标(成交)。 11 评审办法 详见三评审方法及标准 - 2 - 12 投标(响 应)无 效 因 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响应)人串通投标(响应),其 投标(响应) 均无效: 1.不同投标(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响应)事宜; 3.不同投标(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 同一人; 4.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响应)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 户转出。 (二)投标(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响应)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如需提交);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名、盖章;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 代理服务 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费用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 理机构一次性 付清。费用收取按苏财购告【2016】31 号公示内容执 行。按照采购预算金额的如下比 例进行计算:即 100 万元以内 1.5%、 100~500 万元以 1.1%、500~1000 万元以 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18300.00 元。 - 3 - 目 录 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 采购需求 三、 评审方法及标准 四、 合同主要条款 五、 附件格式 - 4 -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JT2021-SX-C-001 号 项目名称: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最高限价:参照“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 市场零售均价”,折扣率 100%为限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本公告发布日“苏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 “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需求”,供供应商报价参考)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的通知,每日完成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对食堂用粮油类、肉 类(含家禽)、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豆制品、大米、面条、调料类等食材进 行统一配送。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用餐项目 早餐人 数 餐费标准 (元) 午餐人 数 餐费标准 (元) 晚餐人 数 餐费标准 (元) 天数 日常用餐(工作 日) 50 6 125 15 90 15 212 日常用餐(周 末) 30 6 90 15 80 15 83 重大安保维稳 期间用餐 80 6 150 15 135 15 70 全年总计 365 (注:上表用餐人数、餐费标准仅供参考,结算时按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项目概况 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月 22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5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1日至 2021 年 11月 18 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 系统”, 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 园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 投标平台操 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 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 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 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 办理 CA 证书并先至交易中 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 况可能办理使用 CA 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 - 6 - 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 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 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 11月 22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1月 22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F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 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尽快推进园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安 全监 测服务,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 好疫情防护 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 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 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线上递 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 应)文件,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 - 7 - 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 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 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 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 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全部责任。 4、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 方式: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 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电话:0512-66605052; 手机:17315885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 地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大道 51号 联系人:陈骥英 联系方式:13962520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 A2 联系方式:0512-68632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惠、张双艳、乔毅 联系电话:0512-68632370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11日 - 8 - 二、采购需求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 的委托,就其所需 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磋商编号:CXJT2021-SX-C-001 号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最高限价:参照“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 场零售均价”,折扣率 100%为限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的通知,每日完成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对食堂用粮油类、肉 类(含家禽)、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豆制品、大米、面条、调料类等食材进行 统一配送。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用餐项目 早餐人 数 餐费标准 (元) 午餐人 数 餐费标准 (元) 晚餐人 数 餐费标准 (元) 天数 日常用餐(工作 日) 50 6 125 15 90 15 212 日常用餐(周 末) 30 6 90 15 80 15 83 重大安保维稳 期间用餐 80 6 150 15 135 15 70 全年总计 365 (注:上表用餐人数、餐费标准仅供参考,结算时按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本公告发布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 “苏州市部分农贸市 场零售均价”: - 9 - 汇总单位:苏州价格监测中心 单位:元/500g 序号 品种 价格 1 大众粳米 2.56 2 中等粳米 2.99 3 特等粳米 3.64 4 绿豆 6.12 5 赤豆 8.00 6 黄豆 4.28 7 花生 7.12 8 薏仁 9.19 9 小米 6.38 10 荞麦 5.50 11 玉米 3.88 12 黑米 5.71 13 麦片 3.80 14 黑豆 6.79 15 黑芝麻 12.71 16 面粉(特一) 3.01 17 面粉(特二) 2.70 18 挂面 3.16 19 生面 3.08 20 皮子 3.11 21 金龙鱼葵花籽油(5L装) 76.00 22 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5L装) 68.00 23 金龙鱼大豆油(5L装) 56.67 24 金龙鱼精炼一级菜籽油(5L 装) 75.00 - 10 - 25 福临门天然谷物调和油(5L 装) 65.00 26 福临门大豆油(5L装) 58.33 27 福临门葵花籽油(5L装) 77.50 28 鲁花压榨一级花生油(5L 装) 158.00 29 多力葵花籽油(5L装) 74.67 30 100%多力玉米胚芽油(5L 装) 85.00 31 薪牌苏北大米(10公斤/袋) 55.00 32 福临门东北大米(10公斤/袋) 62.50 33 金龙鱼生态稻米(10公斤/袋) 56.50 34 五湖东北大米(10公斤/袋) 50.00 35 香满园大米(10公斤/袋) 50.00 36 腿肉 15.56 37 夹心 15.56 38 肋条 18.25 39 大排 19.19 40 羊肉 37.14 41 牛肉 43.88 42 草鸡 22.62 43 肉鸡 12.50 44 鸭子 23.12 45 鸡蛋 6.04 46 鸭蛋 8.10 47 鲢鱼 9.62 48 鲫鱼 13.81 49 鳊鱼 9.38 50 带鱼 25.25 51 河虾 65.00 52 草鱼 10.25 53 鲳鱼 32.29 54 河蟹 47.14 55 甲鱼 34.29 56 青鱼 11.50 57 鳝丝 49.50 58 豆腐 2.64 59 百叶 9.19 60 素鸡 7.50 61 苹果 4.97 62 梨 2.84 63 柑橘 4.20 64 香蕉 3.47 65 西瓜 4.95 66 葡萄 7.66 - 11 - 67 水蜜桃 12.00 68 哈密瓜 4.43 69 柚子 3.02 70 草莓 35.00 71 小番茄 9.67 72 青菜 4.12 73 包菜 3.69 74 鸡毛菜 4.62 75 胡萝卜 3.50 76 黄豆芽 2.91 77 绿豆芽 2.79 78 土豆 2.73 79 大蒜叶中 7.00 80 韭菜 4.12 81 韭芽 8.31 82 冬笋 25.50 83 毛豆 5.62 84 青椒 5.31 85 白萝卜 2.50 86 菠菜 6.75 87 水芹 8.43 88 药芹 5.75 89 白菜 2.56 90 西红柿 5.12 91 花菜 5.88 92 莴笋 4.06 93 空心菜 6.50 94 茄子 6.38 95 四季豆 11.17 96 长豇豆 7.38 97 苋菜 6.00 98 茭白 9.62 99 黄瓜 5.50 100 冬瓜 2.19 101 丝瓜 7.57 102 洋葱 3.06 103 鲜蘑菇 9.12 104 大蒜头 6.75 105 生姜 6.88 106 扁豆 6.42 107 莲藕 5.88 108 西葫芦 5.88 - 12 - 109 山药 6.06 110 生菜 5.06 111 山芋 3.06 112 金花菜 7.21 113 美芹 5.81 114 西兰花 6.75 115 蒜苗 8.88 116 南瓜 2.44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每人餐标:早餐粥、点心、面条、馄饨等,午(晚)餐一大荤、一小荤、两蔬菜、汤、 水果(或酸奶),须每日配送。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 GB9959.1-2001 标准, 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 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 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 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 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 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 符合 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 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 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 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 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 GB2748-2003标准。 - 13 - 7、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 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 等国家标准 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 GB1535-2003; 8、面条质量要求:感官要求色泽具有近似所有原料的自然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 组织形态条状或片状,粗细或厚薄较均匀,长短基本一致。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 牙碜,柔软爽口。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 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采购单位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 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 1、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 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 GB 18186-2000标准; 味精符合 GB2720-2003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 GB2713-2003标准;食糖符合 GB13104-2005卫生标准;镇江香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 标准;白砂糖国家标准 GB 317-2006);绵白糖(绵白糖国家标准 GB 1445-2000); 2、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 须符合 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四)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成交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 约定和采购单位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 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可 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 5-10倍的货款作为违 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 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 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 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 - 14 - 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 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五)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 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 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 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六)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供货价以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 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为准,每月供货前由甲乙双方根据苏 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布价格确定本项目供货价。最终结算价格按市场平均价乘以投标折 扣率为准,且最终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合同最终价格不得超过年采购预算。 付款步骤:供货价格每月结算一次,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于次月 10日前支付货款。 结算价=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 价”×成交实际折扣率;所有货物均按实结算,不可超年采购预算。 供应商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按送货质量标准以及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苏州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的市场行情为定价 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半月确认一次。供应商按要求提前三天向采购单位提 供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确认好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 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采购单位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 供应商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2、各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及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 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 险、责任等的费用)报出针对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3、若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成交单位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承诺 - 15 - 在采购单位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能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经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 订的食堂配送协议:(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 月度满意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低于 85 分;(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采购单位销售 假冒伪劣商品;(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5、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协商产生服务满意度考核办法,并约定综合满意率 85%(试用 期暂定为 80%)为服务方的服务工作目标;当综合满意率≤85%时,第一次警告并责令整 改,第二次责令整改及处罚,按满意度相应分值扣除相应采购费用。当满意率<70%时, 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服务方制定整改计划并在一个月内限期改正并处罚,对于二次及以上 或无法限期改正的或当连续二次综合满意率<60%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 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以上调控处罚金额双方协商确定,金额每 1%的费用次不少于 200元(中标后双方可协商确定)。 6、因重大责任事故,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采购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 送,已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为避免采购方用餐情况发生中断,则由预成交排名第 二顺位的供应商继续提供食堂物质配送,以保证采购方正常用餐情况。 7、团队人员:共 8人,其中本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 1名,项目负责人 1 名,所配备 服务人员不少于 6名。 8、为了食品安全得到保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采购人优先选择在质量、食品安全、 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方面得到认证的供应商,并为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供应商需 投保一定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四、磋商有关说明: 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货物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遵循磋商采购文 件的要求,并提供详细说明。 2、响应文件应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否则其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响应单位在其响应文件中对于采购文件已提供以及未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情况 均须进行完整的阐述和说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有被拒绝的可能。 3、响应单位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磋 商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磋商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 - 16 - 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磋商响应内容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 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 行。 5、服务周期:一年(实际以提供服务之日起算) 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和标书要求,并由采购方验收通过。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参加磋商的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 为委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供应商满足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 报 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的人 员、设备等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的缴纳税收 的凭 据,最新一期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 响应单位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7、《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0、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见附件); 11、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 17 -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属于); 13、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 荐信等资料。 14、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格式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人员 证书、 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注:(1)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组成 1—8 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 因资格条件不符或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 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供应商的评分。 (2)上述材料以系统平台中的格式为准,系统中没有格式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他 材料自拟格式。 (3)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系统中出现详细评审材料指的是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 材料,其他相关材料及其他材料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 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 行电子签章、 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 版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成功 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办 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 栏目。 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招标(采购)文件 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按制作工具指 引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后,投标制作软件工具会制作生成两个文 件,分别是加密文件(*.JSTF)和非加密文件(*.nJSTF),园区采购系统中需上传 加密文件(*.JSTF)。 4、招标(采购)文件补充(更正)后的修订操作:供应商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 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文件(*.JSCF)后,如需调整电 子投标文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打开之前已经做好的投标(响应)文件, - 18 - 在“浏览招标(采购)文件”页面上点击导入“导入答疑文件”后,按照更正(补 充)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调整,生成最终的加密电子投标 (响应)文件(*.JSTF)并上传园区采购系统。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设计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 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制作工具指引 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 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对投标(响 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 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 审中也不能因投标(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采购文件单独 要求盖章的文件除外)。 6、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 的 “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 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 未递交。 7、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 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 如下: 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第三 步:生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子营业执照 在投标 (响应)文件封面共同签章对投标(响应)文件确认。 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响应)文件 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可使用 CA 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 CA 证书签章和国家市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 (三)响应文件开启、评标(评审) 1、供应商应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评标(评审)活动,未参加现场采购活动的,视 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2、线下提交评审需要的原件或公证件要求(如涉及): 无需密封,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提交地点:同采购公告 - 19 - 中的开启地点,提交时供应商代表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或逾期 提交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响应文件开启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园区交易中心平台 CA 和采购人(采 购代 理机构)的 CA 证书解密。如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被解密 或导入的,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投标(响应)文件将被 拒收。如由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和园区交易中心的 CA 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采购 失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 通知响应文件重新开启时间。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 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 文件。 六、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以下身份 证明材料签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 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响应单 位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 20 - 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响应单位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单位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响应单位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 9、响应单位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 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报价比第一次报价同比例下(上) 浮),提交 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响应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 应单位。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 法规 讨论决定。 14、澄清、二次报价 a、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 线上澄清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或使用交易中心专用电脑 进行线上澄清,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填写澄清确认 资料,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后提交。 b、本项目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家数≤5家时,采用线上二次报价: 线上二次报价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或使用交易中心专用 电脑进行线上二次报价,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网上报价中填写 - 21 - 最终报价,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后提交。 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步骤可使用 CA 证书完成。 供应商代表在线上澄清、二次报价时应确保具有电子营业执照签章的授权,供应 商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递交澄清、二次报价资料的责任。 c、本项目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5家时,采用线下纸质二次报价: 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和二次报价时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澄清 和二次报价: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供应商的澄清和二次报价采用纸质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上述②授权委托 书明确的授权代表签字。 七、综合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采购需求”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 文件中逐条列出。 3、报价包含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有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当包含人工费(包括工资 和 补贴)、活动经费、宣传费、耗材费、资料费、办公设施费、培训费、差旅交通费、 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 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 4、磋商响应单位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因此磋商响应单位可在投标(响 应)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因此使采购单 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磋商响应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磋商响应 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 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磋商响应单位须提供本次采购成交后,合同部分或全部不可转包承诺书,如发现成 交单位私自转包即刻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6、磋商保证金:(无需提交) - 22 - (1)按照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退款: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预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 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预成交供应商须将采购合同及时交给代理机构处进行合同备案。供应商因自身原 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 5 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 (2)到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8、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费用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 购代理机构一次性 付清。费用收取按苏财购告【2016】31号公示内容执行。按照采购 预算金额的如下比 例进行计算:即 100 万元以内 1.5%、100~500 万元以 1.1%、 500~1000 万元以 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18300.00 元。 9、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需提 交); (3)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 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4)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5)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6)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 - 23 - (7)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 购预算 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 (8)最终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10、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 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 号)文件的规 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1 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 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 商的 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 采购网、信 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0.3 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 市级 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 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 为证据留存。 10.4 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 的不 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11、相关政策 11.1、小、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且 提供自有产品和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微 型企业,则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政策。 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 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 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 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 - 24 - 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11.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 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11.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1.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 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 25 - 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 商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 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 每个响 应单位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响应单位 的综合得分。 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最终响应报价较 低者优 先作为成交单位,如果最终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委 以抽签方式确 定成交单位。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20 分) 1、以进入评审程序、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磋商评审报价(折 扣)为磋商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实际折扣率)】*价格权值*100(价格 权值为 2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评审价格调整的情形及评审价格调整办法: (1)供应商如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报价的产品 也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则对其参加评审的价格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为评 审价格,并以此作为评审成交依据。但成交后仍将按磋商中最后实际报价签订采购合 同。 (2)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如响应单位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否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小企 - 26 - 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否则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响应单位属 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且提供自有服务以及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部分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参与 价格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提供大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不进行评审价格调整,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3)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标准的可以认定 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监狱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不享受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对于监狱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 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响应单位对提供的制造商的认定证明负有核实义务及责任。若响应单位提 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包括制造商)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 料,响应单位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27 - 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 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 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 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品目范围的产品, 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具体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请通过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二)基础设施情况比较(28分) 1、室内生产场地、设施、功能区情况比较,按要求提供资料及各区域现场拍摄彩色 图片并予以说明(24分): (1)冷冻、冷藏设施(4 分):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冻和冷藏总容积≥200m?得 4 分, 冷冻和冷藏容积每减少 50 m?扣 1 分,扣完为止。(自有冷库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如 冷库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现场彩色照片等能充分证明容积量的证明材料,原 件(或公证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无原件不得分。) (2)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相关卫生安全指标检测室等(4 分): ①响应单位检测室具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的得 2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现场彩色 照片、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或发票原件带至评审 现场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不得分。 ②检测室具有非农残检测能力的得 2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现场彩色照片、购买合同 或发票复印件(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或发票原件带至评审现场备查,未提 供或提供不全则不得分。 (3)车辆装卸场地布局、物资分发区(4分): ① 提供车辆装卸场地、物资分发区布局图及现场工作图片,得 4 分; ② 车辆装卸场地、物资分发区只有布局图,没有现场工作图,得 2 分; ③ 没有车辆装卸场地、物资分发区不得分。 (4)仓储区(4分):响应单位专仓和专栏承储、专人管理、挂牌明示,科学合理、 - 28 - 责任明确、针对性强的得 4 分;较为科学合理、责任较为明确的得 2 分;有涉及但不全 面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功能平面图、现场彩色照片。 (5)肉类分割区、蔬菜分拣等加工区(4 分):肉类分割区、加工区设施全面完善、 蔬菜分拣加工区区域划分合理、环境优质的得 4 分;肉类分割区、加工区设施较全面, 蔬菜分拣加工区区域划分较合理、环境良好的得 2 分;;肉类分割区、加工区设施不全 面、蔬菜分拣加工区区域划分不合理、环境较差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中 提供功能平面图、现场彩色照片。 (6)视频监控安装措施(4分):监控点分布均匀,全面涵盖室内生产场地、设施、 功能区等主要区域的得 4 分;监控点分布较均匀,基本涵盖室内生产场地、设施、功能 区等主要区域的得 2 分;监控点分布不均匀,较少涵盖室内生产场地、设施、功能区等 主要区域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现场彩色照片、点位图。 2、运输车辆情况比较(4分):响应单位自有或租赁全程冷链运输车的,每具备一 辆得 2 分,最高 4 分。需提供车辆的权属证明、对应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如车辆 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对应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行驶证及租赁合同 原件(或公证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无原件不得分。 (三)技术方案比较(25分) 1、响应单位对采购需求的理解、需求的分析比较(5分):采购需求理解深入、需 求分析全面的得 5 分;采购需求理解较为深入、需求较全面的得 3 分;采购需求方案简 单,需求分析一般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2、内部管理制度比较(5 分):包含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制度、 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等。制度齐全,内容完善合 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强的得 5 分;制度较齐全,内容较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一般 的得 3分;制度欠缺,合理性较差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3、食材保障措施方案比较(5 分):包含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 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食材配送及时及运输安全保障措施、鱼肉水产蔬菜 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鱼肉水产蔬菜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 平均价保障措施。保障措施齐全、周到,可操作性强的得 5 分;保障措施较为齐全、周 到,有一定操作性的得 3分;保障措施较少,不宜实施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4、与采购方及各主管部门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比较(5 分):响应单位与采购方 - 29 - 及各主管部门沟通,配合方案健全、科学有效、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方案合理性及可行 性一般的得 3分;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较差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5、应急预备方案比较(5分):如突发危机事件、火灾应急、突发治安事件、防台 防讯(台风天气)应急、暴雨天气应急、发生紧急情况如人员食物中毒应急预备、大型 活动等。应急预备方案阐述明确,条理清晰,内容详细、措施实施有效的得 5 分;方案 阐述较为明确,条理比较清晰,内容较为详细、措施基本有效的得 3 分;方案阐述不清 晰,条理性一般,方案措施不完善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四)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服务团队的人员及项目负责人比较(7分): 1、项目负责人情况比较(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 2年以上食品配送行业经验的得 2分;具有 2年以下食品配送行业经验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配送 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行业经验证明材料及近 3 个月投标单位 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针对本项目配置服务管理团队情况比较(3 分): 根据投标人拟提供的工作人员的数量、年龄组成、文化程度、从业年限、食品配送 行业服务经验进行评定,人员配备充足、技术力量强、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3 分; 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2 分;人员配备有所欠缺的得 1 分。未作说明的不得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近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 供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比较(2分): 项目组人员具有农产品检测员证书的,有一位得 2分,最高得 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 交,原件(或公证件)无需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或公证件)不 得分。 (五)投标人综合实力比较(20分) 1、响应单位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材配送业绩 情况,有一份得 2 分,最高 6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相关原件(或 公证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件(或公证件)无需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不 全或无原件(或公证件)不得分) 2、响应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30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 2分,最高 10分。(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上查询的页面截图及网站链接,若网 址及页面截图无效或无法认定,则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响应单位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得 2分,最高 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表彰证书复印件,相关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 件(或公证件)无需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或公证件)不得分) 4、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单次事故赔偿限额 500 万元及以上),得 2分。(提供有 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注:投标单位针对评分内容提供对应材料并作出相关说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缺失、 不符或不提供者,有关评分内容不得分,材料原件可用公证件原件替代,须与投标文件 同时递交,不需密封。评标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 31 - 四、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采购编号 CXJT2021-SX-C-001 号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 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磋商文件; ③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④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 三、价格与支付: 1、付款方式:本项目供货价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 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为准,每月供货前由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公 布价格确定本项目供货价。最终结算价格按市场平均价乘以投标折扣率为准,且最终结 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合同最终价格不得超过年采购预算。 2、付款步骤:供货价格每月结算一次,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于次月 10 日前支付 货款。结算价=“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 售均价”×成交实际折扣率;所有货物均按实结算,不可超年采购预算。 3、付款凭据: (1)合格发票; (2)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3)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四、服务要求: 1、乙方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按送货质量标准以及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苏州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的市场行情为定价 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半月确认一次。乙方按要求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价格 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确认好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 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甲方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乙方结算 - 32 - 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2、数量及验收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 供应商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 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附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由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 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采购方正 常餐饮供应不受影响。 3、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 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应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 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 送货,准时送达。 4、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应商需在 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 证用餐正常。 五、服务期限: 1、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 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 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发生一次因卫生质量问题而退货或换货,乙方向 甲方赔偿损失货物价的两倍。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且经营状况良 好。 3、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与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如无包装之类的早点,由乙方负责质量把关。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 33 - 含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食品、品牌、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送货,并在甲方规 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的,将罚款并承担违约责 任。 6、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 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甲方食堂所用食品按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全部由乙方供应,甲方在协议期内一般不 得另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8、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七、验收标准: 1. 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 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 能出具相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 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4.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抽取乙方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 至两次,第一次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次送检若检验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甲方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 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 若乙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甲方被卫生防疫、检疫部 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 进行赔偿; 6. 食材验收由甲方业务管理方、乙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 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7. 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乙方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 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货款 30%的罚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 34 -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月度满意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低于 85分; (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采购单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并解除合同。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机关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食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2、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应商反映,供应商应 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 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 对方时解除。 3、如配送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 二次扣当天货款 3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 3、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性文件(变更供货方式),按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十、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合同生效,生效合同需经政 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 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 - 35 - 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备注:合同条款内容将根据中标单位承诺的实际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 36 - 附:月度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设 备 设 施 6分 场地与功 能 2分 食材配送占地和建筑面积适中,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且整 洁 2分如有缩小面积、擅自改变其功能等与配送无关联的变更现象,该 项不得分)。 运输工具 2分 送货均使用专用冷链车 2 分(5-10 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 温情况而定),未用冷链车或该开启冷藏设备而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 次扣 1分,扣完为止。 冷库 2分 科学、规范控制冷库温度,冷库堆放有序 1分,如实填写进出库资料 1 分(根据实情酌情扣分)。 流 程 管 理 30分 准时送货 9分 送货准时,环卫所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外)9分(非不可抗 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 他车代送不得分)。 足斤足两 9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 9 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 5%以上, 有一次扣 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服务态度 4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 4分(运送人员野蛮 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 2分,扣完为止)。 工作细致 6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6分(误差一次扣 3分,以此类推,扣 完为止)。 单据清晰 2分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 2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管 理 40分 食材每日 评分 40 分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 40 分(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 收标准打分)。 科 学 管 理 24分 诚信经营 6分 不得将部分商品或部分环卫所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6 分 (如有违反不得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 结算精准 2分 对环卫所:送货单上单价、月底结算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结算账目 清晰准确,价格合理。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 - 37 - 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分)。 留样制度 6分 每天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作记录。规范做好留样工作。(记录缺 失扣 3分,留样不规范扣 3分)。 安全清洁 3分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 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有单独的环卫 所专供仓库 3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 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联系制度 3分 如网上没有采购方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采购方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 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 3分。(配送单位单方定价后 再送货不得分)。 及时整改 2分 对环卫所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 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 2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1分, 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 协调沟通 2分 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采购方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运作情 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 2分;不按时交 不得分。 重点扣分项目 说明:结合环卫所每月考核得出总分,如总分低于 90 分(含 90分), 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 500 元扣款 (违约金),甲方或乙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 总 分 - 38 - 五、附件格式 格式 1: 磋商报价表(第一次报价) 采购编号:CXJT2021-SX-C-001号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报价(综 合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1 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 务 参照苏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官网 上公布的最新“苏 州市部分农贸市场 零售均价”的价格 为基准,综合下 浮 % 成交金额=“苏州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官网上公布的最新 “苏州市部分农贸 市场零售均价”*实 际折扣率 响应报价(实际折扣率): . % 备注: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注: 1、本项目供货价以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 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为准,每月供货前由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布价格确定本项 目供货价。最终结算价格按市场平均价乘以投标折扣率为准,且最终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2、本次报价报的是折扣率,不报总价,总报价填写格式,按照折扣率报价,例如:综合下浮5%, 则报价表中报价填写95.00%;综合下浮20%,则报价表中报价填写80.00%,以此为例。报价均须以百 分比表示,并精确到百分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3、报价中包含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有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 奖金、社保、加班费等费用)、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等的费用。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9 - 格式 2: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 序号 食材名 称 品牌 (如有) 等级 (如有) 产 地 生产厂家(如 有) 生产基地或种植/ 养殖基地(如有) 折扣率 备注 1 鲜肉 2 豆制品 3 调味品 4 禽蛋 5 水产 6 家禽 7 蔬菜 8 粮油 9 水果 10 ... 11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折扣率”与磋商报价表“响应报价(实际折扣率)”须保持一致,否则以磋商报价表 价格为准。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 40 - 格式 3: 磋商响应函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采购编号)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 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 采购响应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 3、我方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 60 天。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 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 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 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 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7、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 格。 8、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 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9、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1 - 格式 4: 项目实施方案(请响应单位自拟) 提示: 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进行分析,对项目主要措 施、应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单位名称(盖章): - 42 - 格式 5: 服务要求偏离表 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采购要求 响应内容 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3 - 格式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项 目 采购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付款步骤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4 - 格式 7: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编号: 号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岗位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身份证号码 证书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 注:响应单位根据本表格填写相应内容后需另附相关证明资料; - 45 - 格式 8: 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合同金额 (人民币) 业主单位 备注 1 2 4 5 6 注:附合同复印件。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6 - 格式 9: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参加本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所有关 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 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7 - 格式 10: 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公司地址) ,特 授权 (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参与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 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 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磋商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响应单位公章: - 48 - 格式 11: 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1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日期 2 总部地址 3 本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单位职工 人数 人 单位 2020年总营业收入 万元 8 办公场所的面积: 9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最近 2年内在经营过程 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11 最近 3年内有无因售假、 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 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 及说明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49 - 格式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单位:(盖章) 日期: - 50 - 格式 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上述格式为参考,响应单位可自行制作表格参加磋商,但至少应包括上述条目,其 他用户名单等表格响应单位自行拟制。 - 51 - 格式 13: 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 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 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 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 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全文完)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二、采购需求 注:(1)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组成 1—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条件不符或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供应商的评分。 (2)上述材料以系统平台中的格式为准,系统中没有格式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他材料自拟格式。 (3)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系统中出现详细评审材料指的是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材料,其他相关材料及其他材料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6、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 “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以下身份证明材料签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七、综合说明 5、磋商响应单位须提供本次采购成交后,合同部分或全部不可转包承诺书,如发现成交单位私自转包即刻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一、评审方法 二、评分标准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机关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食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2、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应商反映,供应商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如配送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3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 格式1: 格式2: 8、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格式5: 格式6: 格式7: 2021-11-11T16:02:56+0800 1页(265,71) 041@N91320506729310724H@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00000002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