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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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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市民中心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市民中心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3 17:17

项目概况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市民中心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7202100253
项目名称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市民中心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47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个证有其中一个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24日到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方式: 投标人要参加投标,应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下载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首次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 (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操作指南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点击“前台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处下载查看)。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表计划号:(2021)1286号;2.本项目1个包,3.本项目报价以投标结算率的形式呈现,平台开标一览表空白处需分别填写三类货物的投标结算率。4、成都市武侯区财政监督电话:028-85558345;5、本次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政采贷)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愿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简称:政采贷)”,相关申请方式及要求按川财采[2018]123号、成财采[2019]17号的通知进行。7、采购人在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成都信用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若中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春敏;联系电话:028-85559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市民中心2栋5单元5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雅兰;联系电话:028-6106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雅兰
电话: 028-61069889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个证有其中一个即可)

一、采购项目概述

武侯区市民中心位于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成都市武侯区西部智谷B区),为加强对武侯区市民中心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的管理,进而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食堂提供有保障的食品原材料。本项目共一个包,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预算金额为1470万元/年。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蔬菜类、水果类为农、林、牧、渔业。肉类、禽类、蛋类、水产类为农、林、牧、渔业。米、面、油、奶制品、干货、调料为工业

二、采购服务事项

为武侯区市民中心食堂约2400人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具体是:米、面、油、肉类、水产类、禽蛋、奶制品、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并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三、采购产品质量及要求

(一)肉类、禽类、蛋类、水产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草鱼、鲢鱼、鲫鱼等水产类以及蛋类。

1、产品总体要求(技术要求)

生鲜类(数量、品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品种、数量提供。)

肉禽类须符合GB31650(国家最新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冷鲜肉一级,符合GB/T 9959国家最新标准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1.1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1.2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1.3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1.4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1.5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1.6产品符合GB/T9959国家最新标准分割鲜冻猪瘦肉,GB31650国家最新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1.7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鲜猪肉(当日生产)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将溯源资料交采购人备案待查。配送时具有动检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

1.8鲜猪肉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

1.9羊肉、鸡肉、鸭肉、牛肉等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07国家最新标准的规定,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1.10水产类、海水藻类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国家最新标准、 GB 19643国家最新标准 的规定。

2、猪肉。当天屠宰且不能是冻肉(特殊情况下取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送冻肉),应符合GB/T 9959国家最新标准,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鸡蛋。

①每枚净重不得少于50g,汞含量符合 GB2749国家最新标准,其他理化指标符合 GB2749国家最新标准。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包装规范,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②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③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④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⑤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

鲜蛋的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二)蔬菜类主要包括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等。

1、产品总体要求(技术要求)

1.1蔬菜(数量、品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品种、数量提供。)

1.2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1.3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1.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1.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 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1.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GB 2763国家最新标准和安全标准及GB 2762国家最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

1.7豆芽菜及豆制品:必须有SC编码,不得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

1.8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并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

(三)干杂类。主要包括米、面、油、奶制品、干货、调料等一切干杂辅料类。

1、产品总体要求(技术要求)

1.1干杂类(数量、品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品种、数量提供。)

1.2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观异常。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1.3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1.4 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 SC 标记。

1.5食用盐:精制盐,加碘,符合国家最新或行业标准。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要求。食用盐由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定点企业进行生产

1.6菜籽油

菜籽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6国家最新标准的规定, 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536 国家最新标准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国家最新标准、GB 2761国家最新标准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

桶装,每桶一次性密封装。

包装符合GB/T 17374国家最新标准。

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

在油桶的肩部刻有清晰的生产日期。

在油桶上印有清晰地生产日期。油桶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加工原料、净含量、厂名、厂址、保质期、联系方式、质量等级、生产工艺、营养成分表、生产许可证号、贮存条件、原料原产地。

1.7大米

①不低于GB/T 1354国家最新标准一级定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②国标二级籼稻大米(产品与标注情况一致);

③袋装;

④包装符合GB/T 17109国家最新标准 粮食销售包装标准;

⑤保质期不少于 6 个月;

⑥生产日期标注在独立的纸制生产合格证上并固定于袋口封装线上,在未拆封包装袋之前完全能清晰看清生产日期。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原料、产地、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联系方式、质量等级、营养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

⑦生产日期标注在独立的生产合格证上并固定于袋口封装线上;在未拆封包装袋之前完全能清楚看清生产日期。

1.8面粉及面制品

①超级特精,符合国家最新或行业标准。灰分<0.7%;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 号筛, 留存在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面筋质>3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脂肪酸值<80。气味口味正常。

②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③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5国家最新标准的特制二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1.7项、1.8项要求的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 1、2、3、4、5 或大(L)、 中(M)、小(S)的,应选择 1、2 或大(L)、中(M)等级。食品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其中: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5国家最新标准的规定。

1.9奶制品:符合 GB 25190国家最新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及 GB 7718国家最新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盒装奶必须为资质齐全的正规厂家生产。每批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期须在 6 个月(含)以上。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标识清楚。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每批货均需提供盒装奶生产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外观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固有的香味,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四)水果类: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当季水果。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国家最新标准,严禁配送使用剧毒农药的水果,不得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水果。水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水果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五)食品安全要求:

1、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2、产品供应链管理要求

(1)采购时应制定并完善供应商档案表,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情况、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严格审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并分类建立档案,确保食品能追根溯源;

(2)建立稳定的产品供应商库,并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产品抽样检查;

(3)根据食材配送项目的特性,制定供应商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筛选评级,对不达标的,解除长期或短期合作关系;

(4)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进货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储存仓库要做好温度湿度控制和防四害处理。

3、应急处置措施要求

(1)成立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常抓不懈;

(2)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置并公示突发事件报告或投诉电话,尤其是在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季节,要重点落实;

(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配合调查;

(4)验收时发现不合格食品,乙方应当在一小时内完成货品更换,临时接待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送达,特殊紧急情况30分钟内响应并送达;

4、产品质量保障要求

(1)每日配送的食材应提供检验报告,动物提供检疫合格证,蔬菜提供农残检测报告,其他食品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厂家品牌产品并随附检验报告;

(2)对畜禽肉进行水分速测,检测是否为注水肉,若供应商已做水分速测,需提供书面速测报告,验收员核实后需保存每次收货供应商提供的速测报告;

(3)要求供应商对肉类食材进行瘦肉精检测,需提供书面检测报告,验收员核实后需保存每次收货供应商提供的报告;

(4)配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未按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配送的食材引发的食品卫生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5)不能配送转基因食材。

(6)预包装食品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最新国家标准)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四、其他需求:

1、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2、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

3、乙方承诺合同签订后在武侯区市民中心(成都市武科西五路360号)附近区域内(30分钟交通距离)设置自有应急配送门店(具备食品、肉类、粮油、蔬菜等应急配送能力)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并送到。需提供承诺函);

4、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服务,并按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用量进行结算,以上数据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供应商报价依据。

五、配送方法及要求:

(一)配送时间要求:

每天早餐食材可提前一天送到,午餐食材应在当天上午7:00以前送到,(送达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临时晚餐接待,应急配送要求应在甲方发出要求后30分钟内予以响应并送到。

(二)配送要求: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2辆厢式密封配送车,至少2辆冷链配送车,且提供车辆固定专门为本项目使用,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为保证食材配送及时,保障食堂每日准时供餐,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4名配送人员为本公司员工,且持有有效健康证。未经采购人事先许可,供应商不得擅自变动配送人员(需提供承诺函)

(3)投标供应商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下单规则至少提前一天制定需求),紧急情况除外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手机号码、短信、微信),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

(5)投标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手机号码、短信、微信),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三)仓储管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详细记载购入产品的种类、数量和时间,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食材配送方需对自己的仓储场地与供应商的仓储场地不定期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存档,甲方将不定期抽查;

(3)食材配送方仓储场地需符合食品仓储要求,保持库房温度湿度和卫生情况;

(4)针对不同类别的食材采取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管理,各类食品有明显标识,易于查找,有异味或易潮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或冷冻保存;食品与非食品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和日杂用品等混放;

(四)人员配备管理方案

(1)配送人员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提前向采购人报备,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更换配送人员,每次配送至少要有2名配送员,持有健康证,专人专岗,定期体检;

(2)食材配送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每日消毒,具有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了解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对食材配送员的培训,装卸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时,食品不能接触地面,也不能随意堆放在马路边;

(五)配送运输车辆

(1)配送车辆要向采购人报备,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更换配送车辆,专车专送,不得与其他单位配送食品混装,配送前对车辆进行卫生清理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配送车辆需符合生鲜配送、冷藏配送的要求、不得用面包车、货拉拉等不符合标准的车辆;

(3)冷链食品需配备冷链配送专用车,并随车提供每日蔬菜、水果农残检测报告和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车辆上食品不与其他产品混装、不挤压;

(六)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产品质量及要求的规定开袋逐一检查。验收人员对不合格货品有权要求无条件进行退货、换货。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售后服务呼叫电话和响应时间

(1)设置专人专线,且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有人接听;

(2)当遇突发情况时,需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3)若遇重大事故,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配合调查工作,并做好事后总结;

2、现场服务支持能力

(1)如遇突发情况,需紧急加送时,能在30分钟内加送到指定地点;

(2)遇重大接待,中标人需保持有工作人员在现场,随时做好服务支持;

(3)不定期对甲方干部职工进行新鲜健康食材选取的宣传科普;

(4)配合采购人验货,紧急情况下帮助采购人进行食材初加工;

3、售后巡检及质保服务

(1)中标人对食材质量负全责,若出现食材残损无法食用或规格不一,如水果大小规格不一,相差较大的,应及时更换,否则采购人可拒收或不支付该次货款;

(2)定期对配送工作进行总结,对配送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加强交流沟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每月向采购人报送月工作总结,内容不能千篇一律,要及时反映最新的工作动向;

(5)主动向采购人了解当日食材质量,做好后期调整完善;

七、增值服务要求

1、提供健康营养膳食建议服务

(1)为采购人配备营养师,根据季节进行菜品搭配、荤素搭配,应季特色菜品更新;

(2)做好合理菜谱建议,做到老少皆宜、清淡及重口味搭配、油炸及非油炸搭配;

(3)根据地方区域(外地),适合的口味及特色进行搭配;

2、公务用餐菜谱定制服务

(1)根据季节、区域及人数,制定合理的公务用餐菜谱,注意营养搭配、荤素搭配,推荐应季、健康新鲜的肉类、蔬菜、水果;

(2)主动加强与采购人沟通,了解公务用餐菜谱情况,根据反馈及时调整完善;

(3)加强与食堂工作人员沟通,提升菜品质量,针对菜品数量进行规划,避免浪费;

3、食材净菜加工服务

(1)如采购人有需求,提供数量与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净菜品类;

(2)如遇处理程序较为复杂的食材时,配合采购人对食材进行深加工;

(3)水产类食材现场宰杀处理;

(4)对易损伤类水果进行分装。

八、投标供应商需执行如下各项制度

《食品配送管理制度》

1、配送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要求的时间提前赶到各个点位,不得迟到。应按要求提前清点货物和检查货品的质量。送来的食材绝对不能出现有腐烂变质的生鲜货物。如果出现一次,在月度食材配送综合测评表中扣除该测评项目相应分数;

2、配送人员应该保证已到达单位货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能让货物受到损失和丢失,如有损失照价赔偿。在月度食材配送综合测评表中扣除相应分数;

3、配送人员应文明配送,不得作出破坏食材的行为;

4、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配送的食品全部都要有相应的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

5、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严格配送时的卫生要求,车上食品不混装、不挤压;

6、配送时严格清查配送物品的品种、数量等应与订餐明细相符。

7、该项目配送负责人要对其所负责点位全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蔬果农药检测制度》

1、为确保进入配送的蔬菜安全卫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蔬菜农药残留农药检测制度;

2、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检测前清洗双手,着装整洁;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3、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制度,每天随机抽取进入配送的蔬菜样品(具体抽取数量依据实际自行确定),对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并对每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存档记录原则上应保存1个月以上;

4、样品检测时如发现农残超标,应立即重新复检二次。如全部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样品速检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应该退给分装者的退给分装者,应该销毁处理的及时销毁处理,如果情节严重的,应该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场地、车辆、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主副食品分库存放,非食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进入食品库房,严禁在食品库内存放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2、做好库房和车辆的防霉、防蝇、防虫、防鼠工作。库房和车辆内不得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蜘蛛网等,仓库和车辆内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设备通风,保持干燥,对配送车辆进行定期清洗,并做好相关记录;

3、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性质将食品分类分架存放,有明显标志、有一定间距,隔墙离地10厘米以上,离地平台或层架。

4、肉类、水产类、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定期消毒、并贴有明显标识,配有温度显示装置。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5、严格执行冷藏冷冻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温度显示装置良好。

6、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及食品卫生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入库前,首先对所购食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者,不签收。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考。按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食品。

7、做好库房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食材质量控制管理制度》、《食材采购制度》、《食材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九、其他要求

(一)货款结算

1.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货款系包含商品本身、商品包装费、交货所需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因商品采购事宜而产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核实本月实际供货清单,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确定后,由中标人出具完整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中标人银行账户,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1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 米、面、油、奶制品、干货、调料配送结算首先以成都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的市场综合零售价乘以90%作为结算基础价,成都市发改委未发布的品种以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市场调价乘以90%作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再乘以数量进行结算。即结算公式为:(市场综合零售价、市场调价)×90%×投标结算率×数量=实际结算价。

肉类、禽类、蛋类、水产类配送结算首先以成都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的市场综合零售价乘以88%作为结算基础价,成都市发改委未发布的品种以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市场调价乘以88%作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再乘以数量进行结算。即结算公式为:(市场综合零售价、市场调价)×88%×投标结算率×数量=实际结算价。

水果类、蔬菜类配送结算首先以成都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的市场综合零售价乘以80%作为结算基础价,成都市发改委未发布的品种以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市场调价乘以80%作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再乘以数量进行结算。即结算公式为:(市场综合零售价、市场调价)×80%×投标结算率×数量=实际结算价。

3.按采购人需求购买的熟食按购入价格据实结算。

4.投标人优先将我区农产品战略合作地及其他贫困地区农产品纳入采购范围,按购入价格据实结算。

5.如需称重计量的,甲乙双方共同校对计量称,所供食材的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并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数量即视为双方均认可的数量。

(二)考核时间及处罚

根据日常抽查和月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标准。

1.日常考评:

月考核作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根据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食材费。

(2)由采购人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备在每月食材费用支付时扣除。

2.月考评:

月考核作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根据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食材费。

(1)单项方面工作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五分;

(2)出现物品或设施设备遗失、损坏事件,本月考核结果扣3分。

(3)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评打分结果计算出月考核评分。当月得分95分(含)以上的,当月的费用按合同金额全额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月综合平均得分95分(不含)—90分(含),支付当月费用时在合同金额中从95分起计,按每扣0.5分扣除当月费用1000元后支付,扣除不满0.5分的按照0.5分计算扣除(如94.8分,按照94.5分计,扣除当月费用1000元);当月综合平均得分90分(不含)—80分(含),支付费用时在合同金额中扣除10000元后,从90分起计,按当月每扣0.5分扣除当月费用1500元后支付,扣除不满0.5分的按照0.5分计算扣除当月费用(如84.2分,按照84分计,扣除当月费用28000元);当月综合平均得分检查结果为80分(不含)以下,则扣发当月费用的50%。若月考核评定低于90分,则中标供应商须就服务工作方面的问题向采购人提供整改报告。

(4)每年度月考核中累计有三个月月得分低于90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责任追究制度。

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签订《廉洁共建承诺书》,《廉洁共建承诺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中标供应商违反《廉洁共建承诺书》的承诺事项,采购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中标供应商(乙方)承担。《廉洁共建承诺书》附后。

(四)履行合同时间、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履约保证金为7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约,无食材服务质量和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并且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所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整改费用等费用,采购人均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中标人银行账户,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1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按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十、需求中标★的部分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注:核心产品为米、油。


武侯区食堂食材配送验收清单

日期:

项目

细则

扣分

配送管理100分

规章制度

10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食材配送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从业人员提供名册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配送人员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齐全。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员具有从业资格证。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车辆、人员每日具有晨检记录。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安全保障10分

配送用具干净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附图片,交由业务科室报备。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配送车辆使用冷链车,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附图片,交由业务科室报备。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配送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好口罩、帽子、手套。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货源质量保障50分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交由业务科室报备。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配送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验收时查看包装产品有QS标志。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按照明确的食材品质、规格大小、品牌、品种等进行验收。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查看配送的袋装产品有无质量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台账齐全20分

进出库记录齐全。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72小时食品留样记录。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规范台账、票据规范、及时。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退换货记录齐全(含图片)。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服务管理10分

到达服务单位后货物摆放按要求:离地、有货物标牌、垫仓板。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在高温时配送生鲜、生肉时进行保鲜措施。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按时到位,有专用配送篮,避免二次伤害,专车专送。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按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制定品牌食品采购。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退换货及时响应,及时配送。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按机关需要配送,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设立应急配送点,每次应急配送响应需在30分钟内送到。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按照管理科室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详细,并符合要求。如有违反,每次扣2分。

配送公司: 验收人: 责任科室: 责任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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