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政采云]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8S[2021]3664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内容请下载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地 址: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龚禾 项目联系方式:0993-2051126 名 称: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41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玉 项目联系方式:1519958034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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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平台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
分包编号:B8S[2021]3664号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8日
目 录
TOC \o "1-3"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6
一、总则 16
二、招标文件 19
三、投标文件 21
四、投标保证金 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六、开标 26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7
八、履约保证金 31
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31
十、签订、审核合同 31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2
十二、保密和披露 3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5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9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4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5
一、投标文件格式 46
一、(一)投标文件封面 47
二、资格审查材料 48
一、(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9
二、(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5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
三、(三)☆投标保证金 52
四、(四)制造商授权书 53
五、(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54
六、(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55
附:类似项目业绩表 55
七、(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56
八、(八)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57
三、商务文件 58
一、(一)☆投标函 59
二、(二)☆开标一览表 62
三、(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63
四、(四)☆售后服务承诺书 64
五、(五)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65
六、(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6
四、技术文件 70
一、(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71
五、服务文件 73
一、(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7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委托,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对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B8S[2021]3664号
2、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 |
品目名称数量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用途 |
/ |
预算金额: |
495272.54元 |
最高限价: |
495272.54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5.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其中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7、所投设备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8、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及真实经营场地照片,具备夏季运输、配送副食品的保鲜冷藏车和箱式货车,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9、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副本);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4、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于2021年11月9日 00:00(北京时间)至2021年11 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登陆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进行下载采购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河子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435室
10、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8日。
本项目采购人: |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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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河子市北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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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龚 禾 袁继胜 |
联系电话: |
0993-2051126 |
采购代理机构: |
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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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河子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四楼41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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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王玉 |
联系电话: |
0993-2610098 15199580348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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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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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人 |
名 称: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三路 联 系人:龚禾 袁继胜 联系电话:0993-2051126 传 真:/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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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414室 联 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0993-2610098 15199580348 传 真:/ 电子邮件:223098130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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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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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7、所投设备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及真实经营场地照片,具备夏季运输、配送副食品的保鲜冷藏车和箱式货车,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9、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副本);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为投标时资质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证件单独提交于审查人处审查: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副本);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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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封面 |
(1)投标文件封面; |
资格审查材料 |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制造商授权书; (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①供应商在疆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③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④类似项目业绩表;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对于(2)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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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 |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售后服务承诺书; ☆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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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文件 |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①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 <1>☆技术明细表(详细描述货物技术指标及性能,包括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2>同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彩页、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和认定证书等技术资料); <3>☆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②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 ③货物安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④质量保证措施和保证交货期措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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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文件 |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①货物售后服务: <1>货物的保修期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2>响应时间和技术支持情况; <3>培训方案及内容; ②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③服务项目偏离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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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是 应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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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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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是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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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技术咨询 |
?自行咨询 □统一组织 联系人:孙屹峰 联系电话: 0993-2051084 咨询时间:自行联系 咨询地点:自行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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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答疑接受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15199580348 提交方式:纸质版书面提交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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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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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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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1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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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文件份数 |
采用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文件包括: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介质1份,做好标示,密封提交; 3、提供4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并与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档案袋中。 其中,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备注:投标单位现场开标时须自行准备电脑以便于投标文件的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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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采用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河子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43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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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评委确定方式: 最终以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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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保证金 |
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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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9905.00元 金额(大写):玖仟玖佰零伍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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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6081 0101 3020 60666 财务电话:0993-260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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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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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采用综合评分法,加分幅度: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 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 满分值 技术项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 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 满分值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加分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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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的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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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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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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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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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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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50000.00元(伍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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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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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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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代理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交纳金额:预算金额五万元以下每包500元;预算金额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每包800元;预算金额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每包1000元;预算金额十万元以上按照【2002】1980号文的50%计取,不足四千元按四千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收款单位: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81 0101 3020 60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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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场地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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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合同公证费 |
?不交纳 □交纳 金额:/ 中标人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公证处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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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付款途径 |
银行转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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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按当月实际供货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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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交付日期 |
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24小时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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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交付地点 |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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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保修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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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争议的解决 |
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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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样品要求如下 样品要求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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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现场陈述 |
?不需要 □需要 陈述要求如下: 1、陈述内容:/ 2、陈述人员:/ 3、陈述时限:/分钟。 4、陈述形式:/ 5、其他:(1)依照签到顺序依次进行;(2)投标人可放弃陈述,但需要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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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项目预算 |
本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瓜果、蔬菜、肉蛋及冻货采购项目(第一包:瓜果蔬菜)项目预算为495272.5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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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其他 |
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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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以乌鲁木齐北园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eiyuanchun.com/)网上公示的最高价作为基准价,统一填报折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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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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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
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
3.6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政采云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知识产权
9.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上述澄清、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同时,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5项的规定。
12.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1.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2.2.1.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2.2.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1.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光盘制作(投标人须保证启用光盘时能正常读取)。
13.投标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3.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8项的规定。
13.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9项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2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7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21项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5.7.1技术部分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样品。
15.7.2暗标的编制要求
15.7.2.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企业徽标或符号、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如有此类文件应放于商务文件“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5.7.2.2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A4纸张,上下页边距为2.54cm,左右页边距为3.17cm,装订线位置为左;不得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0行间距;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段前段后0行间距。
15.7.2.3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暗标”部分)中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的审阅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8项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6.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7.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18.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
20.开标
20.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
20.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20.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20.5公证员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K、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L、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4.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详细评审
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