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1月23日 22:1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 22: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预算金额 | ¥860.5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俊超、沈佩文、李良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5860267 | ||
采购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解放路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77671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85860267 |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D68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预算金额(元):8605200
最高限价(元):8605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605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蓝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沈佩文、李良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附件信息:
-
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发布稿.doc
383K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1217D68
项目名称: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5339868" 电子交易须知 1
HYPERLINK \l "_Toc353398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3533987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2" 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3" 一、总 则 12
HYPERLINK \l "_Toc35339874" 二、招标文件 14
HYPERLINK \l "_Toc3533987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HYPERLINK \l "_Toc35339876" 四、开标 18
HYPERLINK \l "_Toc35339877" 五、评标 19
HYPERLINK \l "_Toc35339878" 六、定标 20
HYPERLINK \l "_Toc35339879" 七、合同授予 21
HYPERLINK \l "_Toc3533988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HYPERLINK \l "_Toc35339883"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27
HYPERLINK \l "_Toc3533988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4
HYPERLINK \l "_Toc3533988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D68
项目名称: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605,200.00
最高限价(元):8,60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8,605,200.00
最高限价(元):8,605,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至2021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蓝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沈佩文、李良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
2 |
采购内 容及数量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服务期: 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服务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解放路88号)。 数量:1项。 |
3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60.52万元;投标报价如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5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各种加班费、夜餐费等)、服务人员统一的服装费、员工住宿、交通工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各种税费、保险费、安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物价上涨因素等服务期内的所有风险费用以及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等。 3、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
7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不统一组织。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0571-87767117 |
8 |
样品 |
不要求 |
9 |
演示 |
不要求 |
10 |
招标文 件澄清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
11 |
投标文 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12 |
投标文件 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13 |
投标文件 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14 |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收件人:金俊超 13868143292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15 |
投标截止 时间和投 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
16 |
开标时间 和地址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开标室)。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
17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人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投标文件 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20 |
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21 |
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22 |
环境标 志产品 |
不适用 |
23 |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 服务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 (7)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9)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24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投标人收取。 部分费率摘录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 100-500万元部分 0.8% 500-1000万元部分 0.45%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投标人。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类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注:可以不提供)
(3)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5)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情况介绍;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8)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8)投标人公司总体经营理念及经营策略;
(9)餐饮服务方案:服务特点、难点分析等;
(10)员工餐服务方案;
(11)本项目的餐饮全年服务计划及美食节安排;
(12)服务响应及服务期承诺、餐饮服务质量承诺;
(1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4)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简历表;
(15)安全服务能力与管理制度;
(16)食品安全保障计划方案;
(17)食品存储、加工与供应方案;
(18)原材料安全检测措施、控制方案;
(19)服务质量及食品卫生管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
(20)应急预案;
(21)拟派相关管理人员业绩材料;
(2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材料;
(23)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如有)。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人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技术分72分、资信及商务分13分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未提供投标声明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0)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信及商务分(13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材料的得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3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评审要素的,可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 |
3分 |
2 |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同类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中具有业主反馈表的,提供一份业主反馈表且反馈内容为好评的,得1分;得分可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业主反馈表须加盖业主单位章,且反馈表中能体现评审需要的要素。 |
3分 |
3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
3分 |
4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以上证书不全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
4分 |
(二)技术分(72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1 |
拟派项目团人员配置情况 |
针对本项目各服务专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得2分;(2分) 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人员年龄结构和按时到位的内容进行评审。(2分) |
4分 |
拟派项目经理具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同类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注: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及业绩佐证材料(如业主证明或合同等材料,须盖有业主单位章)。 |
4分 |
||
拟投入厨师人员情况: (1)厨师长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4分。 (2)厨师人员(不含厨师长)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3)面点师具有二级及以上面点师具有专业证书的,得2分;三级面点师具有专业证书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
9分 |
||
2 |
招标需求响应情况: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所有要求的,得20分,存在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
20分 |
|
3 |
投标人拟采用的管理模式的内容进行评审: (1)组织架构;(1分) (2)工作流程;(1分) (3)信息反馈渠道;(1分) (4)控制方式等。(1分) |
4分 |
|
4 |
根据投标人的管理服务理念以及制定的目标情况进行评分。(2分) 具体工作计划及服务标准的详细程度进行评分。(2分) |
4分 |
|
5 |
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或措施: (1)食品安全制度;(2分) (2)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1分) (3)可行控制方案。(1分) |
4分 |
|
6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具体应对措施内容评审: (1)职工餐厅及档口服务方案;(3分) (2)用餐环境布置。(2分) |
5分 |
|
7 |
厨房管理以及制作方面的组织流程及措施。(2分) 厨房卫生清洁措施及检验标准。(2分) |
4分 |
|
8 |
就餐餐具及就餐环境方面的清洁卫生措施及检验标准。 |
4分 |
|
9 |
厨师长及厨师可制作的主要菜系、部分菜谱及宴席制作方面的特色内容进行评审。(3分) 面点师制作餐饮的特色内容进行评审。(3分) |
6分 |
|
10 |
针对招标人院区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的方案。 |
4分 |
(三)价格部分(1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二、解放路院区食堂管理
1、解放路院区职工食堂包括:
(1)7号楼1楼广济餐厅:餐厅面积约12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60人就餐;
(2)7号楼 4楼职工餐厅:餐厅面积约5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300人就餐;
(3)3B 号楼4楼手术室餐厅:餐厅面积约1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60人就餐;
(4)行政中心楼4楼职工餐厅:餐厅面积约25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160人就餐(计划改造后餐厅面积约85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500人就餐);
(5)解放路院区职工网上套餐订餐(早餐、中餐、晚餐、夜宵)的配送。
2、各食堂定位:
职工食堂主要服务对象为全院职工和陪客;手术室餐厅主要服务对象为手术室工作员工。
3、食堂基本要求:
(1)解放路院区:
1)7号楼4楼职工餐厅:
①早餐:
06:30——08:30,提供丰富地各式早点;
②中餐:
10:30—13:00,提供丰富地常规菜品供应与营养套餐供应;
08:00-18:00,提供咖啡、西点等供应
③晚餐:
16:30——18:30,常规供应,要求不少于30个品种;
16:00——18:00,提供卤味(窗口售卖)。
④网上套餐订餐:
早餐:当天订餐截止时间:前一天晚上22:00,配送时间:7:30前完毕。
中餐:当天订餐截止时间:10:00,配送时间:12:00前完毕。
晚餐:当天订餐截止时间:15:30,配送时间:17:00前完毕。
⑤味家预订在线订菜(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产品供应:卤味、净菜等;
配送点:员工服务中心、金钱大厦4楼等智柜
当天预订截止与配送时间:12:00点,13:30配送完毕
⑥陪客餐的制作、配送(早\中\晚餐)
2)广济小餐厅(一周7×24小时服务):
①早餐:
提供特色早点。
②中餐:
提供特色餐饮。
③晚餐:
提供特色餐饮。
④夜宵:
提供特色餐饮。
3手术室餐厅:
①早餐:
6:40-8:30:常规供应。
②中餐:
10:30——13:30;常规供应、面条等;
13:30——16:30,提供咖啡、点心、面条等;
③晚餐:
16:30——18:30(必要时根据手术室工作需要延时),常规供应、面条等。
4行政中心职工食堂
餐厅改造前:
①早餐:
07:00——08:30,提供各式早点;
②中餐:
11:00——13:30,常规供应、西点;
餐厅改造后:
6:30-18:30餐厅各餐次提供各类餐饮,含特色档口餐饮、咖啡、西点等,以实施前商议为准。
4、人员配置情况:
食堂共计 101人(即101个岗位):项目经理 1人;前厅经理 3 人;厨师长3人;食堂具体人员分配如下:
序号 |
岗位 |
岗位说明 |
岗位数量 |
1 |
项目经理 |
/ |
1个 |
2 |
前厅经理 |
/ |
3个 |
3 |
厨师长 |
/ |
3个 |
4 |
小灶厨师 |
/ |
9个 |
5 |
大灶厨师 |
/ |
7个 |
6 |
切配厨师 |
/ |
7个 |
7 |
蒸灶厨师 |
/ |
2个 |
8 |
净菜厨师 |
/ |
1个 |
9 |
卤味厨师 |
/ |
1个 |
10 |
轻食厨师 |
/ |
1个 |
11 |
夜宵厨师 |
/ |
1个 |
12 |
中点师 |
/ |
8个 |
13 |
西点师 |
/ |
3个 |
14 |
咖啡师 |
/ |
3个 |
15 |
质控 |
/ |
2个 |
16 |
普工 |
洗切、洗消、采单、配送(含夜宵)、蒸煮、服务员、保洁及其他 |
49个 |
合计 |
101个 |
四、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食堂原(辅)料等物品的采购,对物品质量及进货渠道进行审核,确保食堂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与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腐烂、掺假注水食品,以及国家食品、卫生、防疫等相关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进入食堂。
2、为保障招标人员工的健康,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菜肴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整改。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供餐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如因投标人供餐行为出现过失而致使招标人遭受任何损失的,投标人应负全责。
3、招标人负责对食堂相关废旧物品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收入由招标人承担或归招标人所有。
4、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员工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职、不适合工作岗位,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投标人应遵照招标人要求。
5、招标人负责每月对投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菜品质量等)。
6、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投标人的服务费用。
五、管理、服务要求
1、食堂原(辅)料等物品的采购工作均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检查(复称、记录、质量把控)及保管等义务。
2、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制定服务人员计划以及后续的可行性方案,包括项目人员组建、培训、到位情况以及平稳进场、出现应急情况的人员安排以及各项承诺等。
4、投标人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当日清理,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四害消杀和烟道清洗等专业服务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负责委托和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应做好相关台账和配合),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每餐营业结束后,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必须对厨房、食堂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保证炉灶、原料台、工作台干净整洁,将厨房垃圾、泔水及其他废物存放到指定容器及地点。投标人必须做到落手清,至少每周一次对厨房进行大扫除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食堂卫生清洁。
5、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
7、服务过程中不得人为破坏招标人的设施和环境、影响招标人正常的运营秩序。
8、投标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岗位必须对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台账登记并签字确认。每天营业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堂电源、天然气、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并在登记簿上签字方可离开。投标人必须在安全、优质的基础上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不浪费能耗。能耗费用不计入运行成本。
9、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
10、保证做好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及安全。
11、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对餐具、用具的卫生检测。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及用具,确保饮食安全。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投标人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应协助投标人做好洗碗设备维护、药剂提供及消毒保洁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
12、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管理意识,针对员工进行定期专项培训,并能从洗、切、烹饪、配送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品加工流程中的不当行为引起食物中毒,投标人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3、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上岗,挂工号牌,遵守礼仪及职业道德要求。
14、油烟机滤网的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由投标人负责清洗并做好记录。
15、每年清洗厨房烟道不少于六次,由招标人合同单位负责清洗,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清洗完毕后,投标人需负责验收并登记。
16、投标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如有故障按、流程及时报修,确保正常运行。正常情况下设施设备维保、维修及零配件更换费用不计入食堂的运行成本。因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承担维修费用。
17、项目经理要求有与本项目性质类似的团餐服务管理经验。
18、厨师长要求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主打菜系以杭邦菜为主,有创新意识,专业经验丰富,能够指导他人,有自己的特色为佳,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年龄在50岁以内。厨师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
19、面点师要求具有人社部颁发的面点师证书;能制作多种中式糕点及西式糕点。
20、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清理、制作食品,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1、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食堂餐饮服务投标食品安全责任险等。
22、要求投标人具有检测化验能力,有合作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六、其他
1、投标人负责食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2、投标人必须无条件的遵守招标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同时符合医院膳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度。
3、如有超出正常供餐的用餐需求,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相关通知落实餐饮供应。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员工的人员费用核算基数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也不得以报价优惠为理由而降低人员的工资待遇。
七、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1、投标人公司总体经营理念及经营策略;
2、餐饮服务方案:服务特点、难点分析等;
3、员工餐服务方案;
4、本项目的餐饮全年服务计划及美食节安排;
5、服务响应及服务期承诺、餐饮服务质量承诺;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6、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简历表;
8、安全服务能力与管理制度:检测化验能力、设备维护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等;
9、食品安全保障计划方案;
10、食品存储、加工与供应方案;
11、原材料安全检测措施、控制方案;
12、服务质量及食品卫生管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
13、应急预案;
1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材料;
15、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如有)
八、本章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联系电话:0571-87784625 传真:0571-87077409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 年 月 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双方的各种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期限为1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三、服务内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四、合同价格
年度费用为 元,具体组价详见附件一。
五、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管理服务的前提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具体管理的范围和要求如下:
1.归属甲方现有的食堂设施设备以及场所提供给乙方进行正常、独立、自主的合法经营,免设备租赁费及场地租赁费。
2.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乙方应妥善使用各类设施设备,确保资产处于完好状态。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保由甲方合同单位负责,乙方按流程及时报修,并跟进维修进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正常情况下的设备维保、维修及零配件更换费用不计入食堂的运行成本,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承担维修费用。
3.遵循食堂经营的服务理念,为本院职工提供大众餐饮、特色餐饮等服务。
4.加强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管理,做到防范于未然,存贮、操作、出售等环节都必须按工作程序和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性。
5.保洁服务(餐厅、后厨及门前三包区域),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经营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协助乙方搞好和外界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2.甲方负责食堂运行所需的所有合法证件的办理。
3.合同期间,甲方确保水、电、管道煤气、蒸汽的正常供应,以配合乙方工作正常运转。
4.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确保“一卡通”的服务及系统的正常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6.甲方负责食堂的账务处理、原料采购及销售定价。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总数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质疑予以响应,对超期不响应的,甲方视为乙方认同,有权在月底扣减相应的用工数及对应岗位的工资。
8.乙方更换相关主要管理团队人员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的服务人员。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以维护医院的稳定为己任。
2.房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因疏于管理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基本完好如数移交给甲方。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洗碗设备维护、药剂供应及消毒保洁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
3.乙方协助甲方对油烟管道及排烟风机(由甲方委托专业清洗合同单位承担,每两个月清洗一次)清洗质量管理,每次清洗完毕后乙方管理人员需签字确认。
4.乙方负责对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台账登记并签字确认。每天营业结束后,由乙方专人负责对食堂电源、天然气、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并在登记簿上签字方可离开。
5.乙方需做好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6.努力降低成本,控制食品价格,食堂须严格实行食品菜肴售价核准制度;食品菜肴做到安全、卫生、营养、保温。因甲方要求出现的政策性亏损,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人员配置:组建高质量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中主要成员需事先告之甲方并备案,为稳定乙方的管理团队,经双方确认的项目经理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进行更换。项目经理要求有与本项目性质类似的团餐服务管理经验。厨师长要求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主打菜系以杭邦菜为主,有创新意识,专业经验丰富,能够指导他人,有自己的特色为佳,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年龄在50岁以内。厨师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面点师要求具有人社部颁发的面点师证书;能制作多种中式糕点及西式糕点。
8.加强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制定完善的年度、季度、月度、专项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和记录。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挂牌上岗,着装统一,遵守职业道德,操作程序,规范、语言文明得体,服务热情主动,同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
9.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合同期间,乙方应充分重视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把好食品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一留样”,保证各类餐饮食品卫生,食品卫生各项指标达到A级单位标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保证各种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同时建立相关的台帐,进一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卫生防疫事故、消防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等,由乙方负全责。
10.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餐饮场所、设备和家具,在积极配合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基础上,优化经营服务项目,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口味,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时间的就餐要求。
11.加强各项监督体系建设。随时接受、积极配合甲方职能部门以及膳管会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在食堂的食品卫生、餐饮质量等方面配备专人或兼岗进行监控。
12.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安排做好假期值班等服务工作,并为甲方参观及大型活动等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援。
13.乙方应制定完善的考勤制度,并配备考勤设备供员工实施考勤,确保数据和信息真实有效,不得虚报瞒报。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以保证乙方承诺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规定的存续期内不计息。
2.甲方在任何时候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以修复乙方损坏的设备、设施、场地(经甲乙双方或权威部门确认为乙方员工损坏)或因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金额,保证乙方管理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甲方认为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的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在扣除乙方应付未付金额或违约金后结算并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金额。
九、合同期内有关费用的约定
1.人员经费。该人员经费标准合同期内不做调整,乙方聘用或更换的管理员、大组长及主厨人员需经甲方确认,每月乙方根据实际用工和各岗位经费标准开具正规票据并根据内部考核及分配办法进行分配,甲方应在收到票据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员经费纳入食堂成本。人员经费标准及核算办法附后。乙方应承担人员工资和其它与其工作有关的、国家或地方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社会福利保险(包含当地政府规定的各项应发补贴),甲方参与乙方人员工资的工作质量与服务的考核,确认乙方的用工人数,解放路院区由 负责。
2.原材料成本及低值易耗品成本。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甲方负责,必须做到“件件入库”,并实施验收、出入库保管人员由甲方管理,人员费用从乙方合同费用支出。原材料成本和低值易耗品成本纳入食堂成本。
3.税费。法定税费计算公式:税费=实际交割款项*法定税率6.85%。相关税费计入食堂成本。
4.食堂的利润。营业收入减去上述费用的余额即为食堂利润。原则上食堂应实现收支平衡。
4.1乙方现场及人员管理:甲方每月根据A级餐饮服务单位标准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90分以下扣相应500元/分的管理费。
4.2有相关投诉,经确认是乙方原因导致的有效投诉,扣管理费500元/次。
4.3食堂利润波动在±3%以内,当月利润负比例超出3%的,当月扣罚乙方管理费1000元,利润负比例范围较大时,双方协商解决。
5.能耗费用。乙方必须在安全、优质的基础上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不浪费能耗。能耗费用不计入运行成本。
十、监督与考核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传播,按有关法律处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承担所有因操作员工引起的劳动用工投诉、工伤事故责任。
3.为体现食堂的福利性,盈亏全年核算应保持在±5‰受甲方优惠性定价产生的核算差额应当扣减成本。
4.甲乙双方在食堂运行一定时间后约定能耗管理目标并约定奖惩措施。
5.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协商产生服务满意度考核办法,并约定职工食堂满意率85%为乙方的服务工作目标,当各食堂综合满意率高于90%时,每高出1个百分点奖励乙方500元;当各 食堂综合满意度低于8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照每低出1个百分点扣500元;单项满意度低于70%,按照每低出1个百分点扣500元,上不封顶。三次综合满意率低于70%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
6.人员考核:乙方管理的各食堂如每天的工作人员少于合同规定的用工,造成缺编缺岗,按实际用工结算费用。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提岀终止合同到合同终止时间为60天。
7.1.发生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治安事故;
7.2.食堂管理混乱,职工人心涣散,就餐率、满意率低;
7.3.卫生防疫存在严重问题。
十一、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以月为单位,根据考核项是否达标来决定支付乙方的管理费用。出具的考核项如未达标,管理费扣款则体现在出具考核项的当月。
十二、争议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满意可以续签一年,但续签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条件的规定,以保持合同的严谨性。
2.个税:乙方管理的食堂员工的工资等收入,由乙方向当地税务部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注: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附件:满意度调查表及满意度调查办法
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您好!您的满意,我们的追求!为使我们所提供的膳食和服务能更好地满足您和其他顾客的需求,谢谢您能配合我们进行此次顾客满意度调查!请将您的意见填写在意见栏中(打上勾号)。
本院职工: 其它:
分值 项目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1.菜肴的品种 |
||||||||||
2.菜肴的搭配 |
||||||||||
3.菜肴的口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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