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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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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11-24
[通州]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100A0001044

二、项目名称: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154.9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北京中惠仓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91110112MA01PMEL53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64号3层3086 154.93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通州区中仓街道

服务要求:为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的早、中餐和加班日部分加班人员的早中晚三餐服务,菜品口味基本稳定且符合甲方要求。按要求为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提供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需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柯建平、王颖琦、王宏、夏丽、贾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 及京价协[2015]011号的收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地址:通州区中仓小区14号楼

联系方式:贾野 010-69552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挚友建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2号楼3单元16层3192室

联系方式:张玉松 52100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松

电 话: 52100473

招标文件2021.10.28.pdf

1 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100A0001044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挚友建业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7 第五章 服务要求 .................................................... 36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4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 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 街运河明珠小区 2号楼 3单元 16层 319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1月 2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码:2100A0001044 项目名称: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155万元 采购需求:为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的早、中餐和加班日部分 加班人员的早中晚三餐服务,菜品口味基本稳定且符合甲方要求。按要求为通州区中仓街 道办事处提供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1月 1日至 2021年 11月 5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00分, 4 下午 14时 0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 2号楼 3单元 16层 3192室。 方式:网上关注、下载及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1月 2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恕不接受。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 1号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综合楼三层(通州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 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 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 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5 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 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如下: (1). 供 应 商 必 须 登 录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36.112.142.12/ggzy/)进行注册并关注此项目且到现场登记。(北京市通州区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报名如有技术疑问请联系18301009011,韩工,QQ:1006346584)。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的下载时间内持自 身 的 CA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登 录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36.112.142.12/ggzy/)关注本项目成功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 文件。 (1)办理CA锁(电子签章):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 统同时支持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灌制电子签章的颐信CA新锁(BJL开头)和 北京CA锁。或直接联系北京CA(https://www.bjca.cn/服务电话:400-700-1900)或颐信 CA(http://www.whca.org.cn/服务电话:010-65389389)办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 县分平台专用锁。 (2)新用户注册: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http://36.112.142.12/ggzy/)。点击【供应商】入口,插入CA锁识别后进行新用户注 册,如不识别CA请查看登陆下边温馨提示按照操作手册,安装CA环境程序;若供应商已有 账号如需用新锁登录访问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请 一定提前联系技术人员(电话:18301009011)进行CA锁绑定,完成绑定后才可通过CA锁登 录访问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如未注册则进行新用 户注册,CA注册后自动绑定。 (3)关注:在注册完成后,需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期限:一工作日之内, 紧急联系:010-61557059)通过后重新登录进入项目大厅找到项目进行关注。 (4)文件下载与上传:关注项目后点击我的投标项目进入该项目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和 6 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必须下载投标编制工具进行编制(新1490版工程招投标法 版)http://36.112.142.12/ggzy/xzzxrj/4571.jhtml)。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与 递交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评 审是以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如电子投标发生问题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打分等工作。 备注: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 关注以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线上文件获取,供应商未在以上两个网站完成 项目关注的,或将影响对本项目的投标。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现场递交报名时需要携带 的纸质资料并领取招标文件,经代理公司审核确认后,才算本项目报名成功,未在网上 报名以及向招标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授权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地址:通州区中仓小区 14号楼 联系方式:6955223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挚友建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 2号楼 3单元 16层 3192室 联系方式:5210047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松 电话:52100473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 准。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详细地址:通州区中仓小区 14号楼 联系方式:贾野 69552230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挚友建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 2号楼 3单元 16层 3192室 电话:010-52100473 联系人:张玉松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名称: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2100A0001044 投标报价和货币 6 投标报价:最终报价(包含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费用) 7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 8 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付款方式: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支付。 10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非现金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元 3、退还保证金方式:电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 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进行计算。 12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3 投标文件形式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3)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全部投标文件(正本)的 WORD 版以及全部投标文件 (正本)签字并盖章后的扫描件):U 盘 1 个。 说明: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是以电子投标文件为 评审依据。如电子投标发生问题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 评审打分等工作。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 9 或资料,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 提供其他必要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必要文件在“附件”中补充。 1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2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注: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 CA 锁以及带有联网功能的 笔记本电脑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之前到达投标现场参与投标。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 1 号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综合 楼三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 开标时间:2021年 11月 2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 1号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综合楼三层(通 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别提醒:因北京市最新防疫要求,各供应商若在开标日期之前出过京,请提前做 核酸检测,持48小时有效核酸阴性证明以及健康宝绿码进入中心投标,若因防疫问 题导致供应商无法入场参与投标,责任自行承担。 17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评标 18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三名),由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 定中标人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最高限价:155万元 其它 21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等,均为企业法人提供,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对应的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如为自然人,自然人本人签字即可。 22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0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事实依据;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联系人:张玉松 4、联系电话:010-52100473 5、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 2号楼 3单元 16层 3192室 11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 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 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挚友建业咨询有限公司。 1.1.1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采购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 1.1.3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1.4 “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1.2.2 1.2.3 1.2.4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12 1.2.5 1.2.6 1.2.7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 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4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4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以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 标。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5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照招标文 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6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 其法律责任。 1.6.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6.2 与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6.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6.4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 1.6.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6.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6.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 1.6.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 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4.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 传真等,下同)或者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 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为准。潜在供应商应当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 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者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者 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5.适用法律 5.1 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 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 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3 供应商应当注意投标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3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 8.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为使供应商 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应答,招标采购 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2 招标采购单位在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 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清单”所列的所有服务项目进行投标, 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标。拆开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当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4——开标一览表(格式) 5——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6——拟投入人员汇总表(格式) 7——供应商简介及资格证明文件 7-1:法人营业执照 7-2:类似项目业绩 7-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7-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7-6:供应商近三年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的声明 7-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7-8:符合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8第 3条的声明或证 明材料 7-9: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16 7-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 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技术部分 9——服务承诺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1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文件 10.2 所有供应商和投标内容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 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 10.3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 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服务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 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 价,并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11.3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针对每一服务内容,逐一分项报价。 11.4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当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 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可以选择的投标 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者可以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 应性投标而导致其投标无效。 11.5 供应商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 应商代表签署。 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7 12.1 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的一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 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28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29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 12.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 (1)转账支票 (2)汇款 (3)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接受的银行保函; 12.4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支票、银行保函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汇款形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 构指定的帐户。供应商将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处,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 据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并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12.5 凡是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 12.1款、第 12.3款的规定的,按照本 须知第 21.4款处理。 12.6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 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7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内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 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2.8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 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2.9 未中标供应商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汇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8 中标供应商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汇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政府采购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3.投标有效期 1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 限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13.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 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 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 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当以书面形 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本应与正本一致。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 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 页码)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 盖公章后才有效。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5.1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 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时,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 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密封 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 19 字样。 15.2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 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应当与投标文件 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15.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 箱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5.4在第 15.1款、第 15.2款、第 15.3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15.4.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15.4.2注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服务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4.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 15.5所有包装袋/箱上还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5.6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15.7 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1.插入 CA锁,选择要签章的文件,点击【单页签章】或【批 量签章】,录入当前 CA 锁密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全部完成签名后,即可以生成以 “.GPZ”为后缀的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插入 CA锁,输入 CA锁的密码进行投标文件的加 密(供应商需要使用加密的 CA 锁进行解密)。法人一证通只能加密,不能签章。 2. 电 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通州区分平台的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 证上传成功。投标文件上传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 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关闭投标通道。 3. 供应商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完成重新加密、上传, 替换已上传的原电子投标文件。修改或替换电子响应文件的须在截止时间前同步修改纸 质投标文件,保证内容一致。 4. 因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无 法正常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联系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技术人 员,使用操作咨询电话:18301009011。 20 16.投标截止期限 16.1 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当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6.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 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 拒收情形: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 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 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 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 有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当签字报到 以证明其出席。 在递交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就应出示其身份证、身份 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出席开标 会,则采购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1 18.2 开标时,由电子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或撤 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 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招标采购单位开标时 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 18.4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开标过程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本项 目评标委员会有采购人代表和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组成。 20.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0.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 应。 20.2 澄清有关问题 20.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 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 22 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当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 改,其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得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1.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份投标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 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离。对于关键条款,如投标 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均被认为是实质上的 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判 断,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情形。供应商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4 供应商或投标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 其投标: (1)应交而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6)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7)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 (8)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无效投标情形; (9)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22.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技 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 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4 废标 2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4.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开标之后,至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 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 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23.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任何活动的,其投 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 24 24.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1 除本须知第 26条规定外,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且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如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 25.确定中标供应商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5.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 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 25.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 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26.接受或拒绝投标的权利 26.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采购人将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供应商中标的权利。 27.中标通知书 27.1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 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27.2 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 25 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 28.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 证金保函格式或者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 金,具体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保密和披露 30.1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者评审标书的 有关人员披露。 31.腐败和欺诈行为 31.1 招标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 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31.1.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者变 相提供、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索取或者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1.1.2 “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供应商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 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 供应商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 性,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1.2 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在本采购 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 购合同。 32.质疑与投诉 32.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使其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 26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 的事项。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2 提出质疑的期限 32.2.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2.2.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提出。 32.2.3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提出。 32.3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以传真形式提起质疑的,应 当尽快提交质疑函原件。 32.3.1 质疑函应当包括: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3.2 质疑函应当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32.3.3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相关 质疑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 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4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受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按照责、权、利 分明的原则,为保证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职工用餐及相关会议接待用餐的需求, 甲方将 2022 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餐厅服务情况 1.服务对象: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人员、甲方允许在 本单位就餐的其他人员等。 2.服务形式:提供劳务型服务 乙方承包甲方机关食堂的保洁、餐饮服务,服务对象为甲方现在机关、党群和城管 三处食堂办理就餐卡的所有职工,甲方用餐人数增加时,甲方食堂管理员根据具体用餐 人数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用餐人数做好成本核算和服务工作。如遇甲方调整食堂地 址,合同期内承包形式不变,服务内容不变。 3.餐厅服务范围: (1)为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提供工作人员所有职工工作日的早、中用餐 和加值班人员加值班日的早、中、晚餐,就餐形式为自助餐自取。按甲方要求安排每餐 服务时间。 (2)按要求为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提供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服务,确 保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符合规定。 4.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三处职工食堂。 5.服务要求:甲方办事处机关食堂、综合执法队食堂和党群中心食堂共 3个,所有 服务人员不少于 20人(至少由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等级证书的厨师及面点师共计 3人)。 乙方负责人负责与甲方食堂管理员对接沟通;厨师长负责后厨全面工作,乙方派遣厨师 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经验丰富,以胜任食堂的一切用餐服务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服务要求》。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9 第三条 本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为1年,自 至 止。 第三章 劳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厅服务保障人员不少于 20 人。 本项目服务费为: 元(大写: )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保险、加 班培训、体检、办证、各种福利、工作服等费用,以及洗涤用品(果蔬清洗剂、洗洁精、 厨房除油污的专用清洗剂等)清洁工具(擦桌布、刷子、钢丝球、洗碗布、菜地刮板、 墩布、垃圾袋等)、消杀用品(包含消毒液、消毒片)等所有费用。 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拨付。第一季度支付服务费的 16%,费用: 元(大 写: );第二季度支付服务费的 16%,费用: 元(大写: );第 三季度支付服务费的 16%,费用: 元(大写: );第四季度支付至服务费 总额,费用: 元(大写: )此费用即为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除此 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每次支付前乙方出具合法发票提示付款,经甲 方审核后予以支付。 第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承诺的就餐服务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 等方面进行监管,对未达到标准的方面,经甲方核实确认,在季度结算费用时扣除本季 度服务费的 5%作为对乙方的处罚。如乙方在就餐服务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 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比较优秀,甲方可以考虑给予适度奖励,奖励标准及具体内容由双方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六条 本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务费为年度最终标准。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全权对餐厅的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指导、考核。诸如对食品卫生、饭 菜质量、安全管理、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变动、个人卫生等提出相应要求,有权对发现 的问题要求乙方加以改进或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 方回馈整改措施并予以实施。 2.甲方负责售饭系统维护、修理以及餐卡的制发和补充。 3.甲方负责提供用餐人数、饮食标准、开饭时间等信息,并根据乙方食谱安排和提 出的食品数量品种采购进料,发现不合理或出现特殊情况,有权调整采购数量、品种并 及时告知乙方。 30 4.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对乙方食谱配菜、营养搭配、服 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5.有维持食堂秩序并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食堂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干部、职工应 尊重乙方食堂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工作人员提出无礼要求。 6.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未经甲方主管食堂领导同意,其他人员 不得在食堂就餐。 7.甲方就餐有批量增加人数的情况,需提前 3小时通知乙方做准备,否则误餐由甲 方负责。甲方若有批量减少情况,需提前 8小时通知乙方,以利于乙方控制成本,防止 浪费。 8.乙方非因停电、停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现误餐半小时及以上情形,甲方 有权对乙方进行酌情扣违约金。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厨师和服务人员。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的,乙方应 在与甲方约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调换。当甲方干部、职工就餐服务满意度普遍低于 70%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乙方),并更换厨师。如累计整改三 次依然不能满足 70%的干部、职工的口味,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全体餐厅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餐厅的规章制度、员工素质、 专业技能等方面。 2.乙方负责餐厅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对其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 导。 3.乙方负责科学合理配备餐厅的厨师长、厨师及餐厅人员,人员岗位配置应报甲方 核准、备案。配备的餐厅经理应按甲方要求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4.乙方所聘用人员必须具有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办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需原件)。 5.乙方聘用人员的保险费、公积金、体检费用、乙方的公众责任险等所有费用,均 由乙方负责。 6.乙方协助甲方负责餐厅内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 中毒)工作,并责任到人。 7.乙方或者乙方配备的工作人员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工伤、病残等事故,均由乙方 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8.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公司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人员职业资 格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以便甲方核准、备案。 9.乙方协助甲方负责厨房设备的安全使用与保洁,爱护各种设备设施,并委派专人 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修,并填写餐厅维修记录表。若乙方人员不及时报修, 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造成设备丢失或人为因素致使设备损坏必须更 换的,由乙方按照原价赔偿或者更换相同品牌相同质量的设备。 10.厨房器具消毒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每次使用后应刷洗干净,并码放 整齐。 11.餐具每餐使用后必须按照流程进行消毒,并按规定摆放整齐。定期接受卫生监 督部门的检测,且检测结果必须达标。若检测结果不达标,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节能减排的标准和要求,配合甲方有效合理 地做好节能(水、电、燃气)工作,节约粮食,防止浪费。 13.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应按时到岗,若乙方任何一位工作 人员累计 3次不能按时到岗或者工作人员累计 3次到岗人数不齐,甲方有权按照实际缺 少人数扣除劳务费。 14.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给甲方真实的健康证,若健康证是伪造的或者存 在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5.乙方应先于收到劳务费之前向甲方提供劳务费正式发票。 16.乙方必须无条件做好甲方要求其应做的与本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乙方应在环境卫生方面做到 1.乙方应保持餐厅及后厨整洁。按规定做好餐厅、厨房工作环境卫生工作(包括防 鼠灭蝇),定期消毒餐具、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等,消毒清理灭蝇灯、防蝇 窗纱、门帘等,保持良好备餐和用餐环境,食物残渣和相关用品垃圾须倒在甲方指定地 方,甲方可随时检查,不符合规范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2.乙方食堂工作人员每次使用后要及时打扫,地面无污迹、无杂物;餐桌椅面干净 无尘;主副食品操作台、灶台、取餐台、水池等要随用随擦,无污垢、无杂物;地面无 污迹、无积水、无杂物;冰箱无血水、无异味;灶、餐、厨具及炊事机械设备无油迹, 摆放整齐;操作间、餐厅、储物间无蝇、无鼠、无蟑、无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及时清理消毒甲方提供的各类厨房、餐 厅的设备设施,对除厨房设施以外的包括门窗、墙面、水电燃气设备等在内的设施要自 32 觉爱护,无故损坏的照价赔偿。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保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严 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监督甲方所购食品的卫生安全,保证菜肴的新鲜和卫 生,乙方负责人检查后必须亲自在购货单后面签字验收,对质量不合格食品乙方有权拒 收。若由于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甲方人员食物中毒,乙方应为此承担全部责 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十条 就餐服务 1.乙方对其所提供饭菜、食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厨师长负责每日进行食品成本 核算。成本核算应本着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的原则,保证饭菜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标 准统一、口味符合菜系的基本要求,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 2.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要求时段时间按点供应工作日正常用餐及加班用餐。根据甲方 提供的用餐人员信息,每周提前向甲方预报食谱,在稳定食堂现有口味的基础上实现菜 品创新提升,做到每周菜谱不重复,保证主荤、半荤、素菜合理搭配。 第十一条 人员管理 1.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 导。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 2. ,且无任何传染病,亦不能带病工作;定期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对未 达标人员应于 24 小时内予以调换,并报甲方备案;对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要及时解决。如因乙方工作管理工作失误,被有关执法部门罚款,费用由 乙方负责。 2.餐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着装标准,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搞好 个人卫生;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对用餐人员服务要礼貌、热情、周到;严格遵守食堂 管理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为保证饭菜、服务质量稳定,乙方安排在本餐厅的主要厨师、服务人员应相对稳 定。如发生人员变动须征得甲方同意,调入的人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选配符合技术等级 的人。 4.乙方应有计划的对其配备给甲方餐厅的人员开展员工培训,并进行素质教育,使 其配备的人员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设备管理 1.安全管理方面。乙方要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安全与管理,保证所有人员受过专业 33 培训,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 2.每餐结束后乙方应安排专人检查设备、设施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甲方对设备维 护保养的要求保护设备、设施;排烟系统、蒸箱要每天擦拭并保持清洁;煤气灶具定期 检查、保养;电器饮具要每天进行清洁保养,并随时检查电气线路。 第十三条 乙方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食堂操作间、用餐和办公场所及餐厨具、 餐桌椅、餐具等设施和家具只能用于为甲方及甲方许可的人员提供服务,不得用作他处。 在合同期内乙方要遵守对设备的操作、保管、保养得有关规定,如出现丢失或损坏(除 自然损坏外),应承担照价赔偿或修复更换的责任。在合同期内乙方应要求其员工做好 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工作,防止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所有责任均 由乙方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五章 双方应遵循的原则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的,乙方应予以书面催告,甲方收到书面 催告后应予以书面说明逾期付款的理由,否则,甲方应按照劳务费季度总额的 1%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给甲方的健康证是伪造的,或者健康证是真实的但 其内容是虚假的亦或健康证存在其他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年度劳务费总额的 100%。若由此造成其他损害的,乙方承担所有 赔偿责任。 3.若乙方拖欠其工作人员工资,导致劳资纠纷等事宜,所有责任乙方承担,同时,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 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一约定的,均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年度劳务费总额的 20%,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向甲方赔 偿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4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就餐者造成伤害或对甲 方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给甲方伪造的健康证; (4)乙方及其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经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后拒不 改正的; (5)因本合同服务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政策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因以上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自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 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将解除通知书张贴于乙方工作人员所在餐厅、厨房或 者乙方负责人办公室门口等,以上情形均视为自张贴之日起乙方收到甲方的解除通知。 第十六条 本合同到期即终止。 第十七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对合同内容需要修订或补充,应本着公正、 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达成的书面文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法律 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本着公正、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章)之日起生效,若为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交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留存。 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服务要求》 (2)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35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6 第五章 服务要求 采购需求(如本章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背景 为保证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职工用餐及相关会议接待用餐的需求,因此,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决定对 2022年中仓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进行外包服务。 二、情况简介 1.服务对象: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人员、甲方允许在本单位 就餐的其他人员等。 2.服务范围: (1)为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的早、中餐和加班日部分加班 人员的早中晚三餐服务,菜品口味基本稳定且符合甲方要求。 (2)按要求为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提供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4.用途: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5.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三处职工食堂 6.服务人数:餐厅日常保障约320人就餐。 7.项目预算金额:155万元。 三、对服务甲方的要求 1.要求指派的管理人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口碑较好且具备一定餐饮经营和管理 经验。? 2.有符合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履行本项目服务要求的经营范围,具备完善的管理 制度,以及员工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3.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关法规、政策及人力资源行业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能力。 5.公司须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指派的履行餐饮服务义务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6.中标人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 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需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37 7.餐厅内的食品加工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卫生规范》执行,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四、服务要求 (一)餐厅工作人员要求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餐厅工作实际,餐饮服务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甲方办事处机关食堂、综合执法队食堂和党群中心食堂共 3个,所有服务人员不 少于 20人(至少由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等级证书的厨师及面点师共计 3人)。乙方食堂 负责人与甲方食堂管理员对接沟通;厨师长负责后厨全面工作,乙方派遣厨师应身体健 康、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经验丰富,以胜任食堂的一切用餐服务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上岗人员必须 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不能带病工作。定期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对未达标人员 及时调换,并报采购人备案。 3.餐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着装标准,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搞好 个人卫生;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对用餐人员服务要礼貌、热情、周到;严格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4.为保证饭菜、服务质量的稳定,供应商安排在本项目的主要厨师、服务人员应相 对稳定。 4.有计划的开展员工培训,进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 素质。 (二)服务要求 1.对所提供饭菜、食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厨师长负责每日进行食品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应本着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的原则,保证饭菜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标准统一、 口味符合菜系的基本要求,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不得有人为浪费行为。 2.按时按点按要求保证每日用餐供应。每周提前向采购人预报食谱,做到每周菜谱 不重复,主荤、半荤、素菜合理搭配。 3.在安全管理方面供应商要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安全与管理,保证所有人受过专业 培训,有健全的严格执行采购人指定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必须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及时清理消毒甲方提供的各类厨房、餐厅的设备设施,对除厨 房设施以外的包括门窗、墙面、水电燃气设备等在内的设施要自觉爱护,无故损坏的照 38 价赔偿。 4.每餐结束后要有专人检查设备、设施并作好记录。 5.应保持餐厅及后厨整洁。按规定做好餐厅、厨房工作环境卫生工作(包括防鼠灭 蝇),定期消毒餐具、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等,消毒清理灭蝇灯、防蝇窗纱、 门帘等,保持良好备餐和用餐环境,食物残渣和相关用品垃圾须倒在甲方指定地方,甲 方可随时检查,不符合规范有权要求整改。 6.每次使用后要及时打扫,地面无污迹、无杂物;餐桌椅面干净无尘;主副食品操 作台、灶台、取餐台、水池等要随用随擦,无污垢、无杂物;地面无污迹、无积水、无 杂物;冰箱无血水、无异味;灶、餐、厨具及炊事机械设备无油迹,摆放整齐;操作间、 餐厅、储物间无蝇、无鼠、无蟑、无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7.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保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执 行《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监督甲方所购食品的卫生安全,保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乙方负责人检查后必须亲自在购货单后面签字验收,对质量不合格食品乙方有权拒收。 若由于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甲方人员食物中毒,乙方应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五、餐厅规章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 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矿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实施,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请假 应事先向经理申请)。 2.树立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 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自觉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 要细心细致。 5.餐厅管理员、厨师长要把好食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食堂; 要做到物品进出账目清楚,程序分明;厨师长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 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 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39 6.做好餐厅安全工作,制定餐厅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使用电器不准赤脚和湿手操作。 (2)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电源开关箱,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 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私自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3)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4)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闸刀电源,必要时要拔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 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5)如发现任何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 或插座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公司,请电工维修。 (6)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本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 后再进行操作。 (7)下班时应切断餐厅和餐厅一切电器设备电源及水龙头。 (8)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电源,并拔报火警电话 119。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施救,一定要当机立断,首先设法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 源,迅速拔掉插头拉掉开关切断电源,并拨打 120及时进行抢救。 7.做好餐厅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 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餐厅管理员请假暂离工 作岗位。 8.餐厅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 吵,不打闹。 六、管理措施 1.严把进货关。乙方负责人要对每日进货情况与甲方食堂管理员进行对接,做到分 工具体,责任明确,不新鲜不合格的食材、调料坚决不要。 2.严把处理关。进入餐厅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 中清洗 3遍以上,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 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品 卫生规定加工食品,保证让甲方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3.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剩余饭菜不上柜,加工失误(过生或 过糊)的饭菜不上柜。 40 4.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 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 5.做好环境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做到无水垢、油垢现 象,确保卫生安全。 6.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 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 分类保存)。 7.工作人员须服从分配,互相尊重,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8.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态度和蔼。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接朋会友、 带小孩,严禁脱岗、串岗、打闹及其他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 烟头,随地吐痰,聚众喝酒等。 9.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 出问题。要作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七、服务承诺 为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为甲方提供卫生、可口的工作餐,餐厅全体员工郑重承诺: 1.严把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有原 辅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买或者招标,关注有效期,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肉类及水产类食品必须有检疫合格证。菜品清洗、烹饪加工,以及餐具清洗消毒等,严 格按照相应的流程和规范进行。 2.严把卫生关,确保餐具卫生。对餐具认真清洗消毒:餐盘高温消毒后进行干燥, 餐勺必须在蒸煮后才能使用,汤碗清洗消毒后再放入消毒柜中进行二次处理。 3.整洁卫生,环境舒适。餐厅的门窗每天清洁,桌椅餐后及时清洁,做到窗明几净。 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以积极的心态,真诚地 欢迎并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 4.持证上岗,定期体检。坚持先体检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的原则,对 身体、服务和技能不适宜的员工要及时调离。 5.营养均衡,品种多样。对每周的菜谱进行公示,在甲方确定的费用标准内,根据 季节和时令特点合理地进行营养搭配,在保证营养均衡的同时,力争做到品种多样,并 尽力满足多数用餐人员的口味。 41 6.乙方要建立餐厅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预案,如遇突发事故,乙方餐厅负责人要第一 时间向甲方餐厅管理员报告,按照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有效进行处置。 八、卫生保障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管理 (1)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2)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 四浸泡的顺序操作。 (3)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4)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 毒。 (5)生、熟食品要分冰格子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并经常检查,以免变 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6)冰箱、冰柜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8)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 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9)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2.餐具用品卫生管理 (1)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用后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 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 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3)餐具柜和售饭车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4)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 (5)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3.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下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 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2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4.厨房卫生管理 (1)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 袋存放,定期清理。 (2)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3)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4)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5.个人卫生 (1)餐厅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 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43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 行审查,合格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不足 3家的,不再开展评标工作。资格审查记录 表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供应商名称 及审查意见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 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委托书 3 财务状况(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收记录证明材料(需加 盖本单位公章)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5 供应商近三年无处 于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的声明 供应商近三年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格式自拟)(需 加盖本单位公章) 6 近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需 加盖本单位公章) 7 供应商没有将本项 目招标内容以任何 方式进行转包 供应商没有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 行转包(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 盖本单位公章) 8 信用记录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资格审查结论 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对 应的审查意见一栏记录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标注为√;未通过资格审 44 查标注为×。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总分为 100 分。其 中价格占 10分,商务、技术占 90分。 第二部分:评标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 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不进入详细评审。 二、 详细评审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报价未超 过招标文 件中规定 的预算金 额或者最 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 有采购人不 能接受的附 加条件的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 不符合采购 需求总人数 的 投标报价完 整,供应商 无在同一份 投 标 文 件 中,对同一 服务内容报 有两个或多 个报价 法律、法 规和招标 文件中规 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评 审 最 终 结 论 评标委员会委员签字: 说明:评议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在相应空格内通过的划“√”, 不通过的划“×”,评审最终结论填写“通过”、“不通过”。 (一)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 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投标 报价必须不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45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3.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扣除 6%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1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写明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和小计, 并如实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提供相关“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4.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应当 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 实性负责。 (二)商务技术评分标准(90分)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标内容及标准 商务 部分 20 分 人员配备: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厨师、面点师、服务人员均齐全得 8分, 增加一个营养师得 2分,满分为 10分。 类似业绩:提供一个类似业绩 6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得 2分,满分为 10 分。 技术 部分 70 分 各项应急预案: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9-14分、较符合得 5-8分、 不符合得 0-4分。 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9-14分、较符合得 5-8 分、不符合得 0-4分。 投诉处理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9-14分、较符合得 5-8分、 不符合得 0-4分。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9-14分、较符合得 5-8 分、不符合得 0-4分。 46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标内容及标准 菜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9-14分、较符合得 5-8 分、不符合得 0-4分。 价格 部分 10 分 价格计算公式:最低评标价得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最低评标价 / 投 标报价)×10%×100分 评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 类似项目业绩:指餐饮相关业绩。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 (单独装订密封提供)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标注正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8 目 录 1——投标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4——开标一览表(格式) 5——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6——拟投入人员汇总表(格式) 7——供应商简介及资格证明文件 7-1:法人营业执照 7-2:类似项目业绩 7-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7-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7-6:供应商近三年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7-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7-8:符合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8第 3条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7-9: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7-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 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技术部分 9——服务承诺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49 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1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文件 50 1、投标函 投标函(格式) 致: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 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承诺 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 文档 份,另提交开标一览表 1份。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贵方没 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51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且我方知道,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设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注:除可以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将导致该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4 4、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总报价(万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服务总人数 对招标文件的 认同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5 5、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内容 分项报价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6 6、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人员汇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 序号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注:附拟投入人员健康证、资格证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7 7、供应商简介及资格证明文件 7-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58 7-2、类似项目业绩 说明:供应商必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自拟) 类似项目业绩:指餐饮相关业绩。 59 7-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 的,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文 件应当能说明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银行出具 的存款证明文件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60 7-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 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近六个月零缴税,须提供近六个月税务系统中纳税申报截图信息 作为证明材料,其中:成立时间不满半年的企业,零缴税仅须提供成立以来税务 系统纳税申报截图。 5、成立时间未超过 1 个月的一般纳税人,或者成立时间未达到季报周期的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合理说明。 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自行编写无效。 61 7-6、供应商近三年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2 7-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3 7-8、符合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8第 3条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 单位公章) 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自身存在的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情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 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如不存在上述情况,请提供如下声明)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单位(单位名称),不存在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管理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投标的情形。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4 7-9、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我公司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5 7-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此项内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截图打印稿形式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 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 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7-10.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7-10.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66 8、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预案 餐厅各项管理制度 投诉处理方案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菜品质量及服务承诺等 注:根据第五章服务要求及技术要求详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67 9、服务承诺 9-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岗位工作人员人数保证的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本 单位公章) 68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注:证明材料请附在声明函之后。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69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 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0 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 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 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 的附件一致,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货物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 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http://www.cqc.com.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 须打印并标注出所在位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a.节能产品(非强制):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 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http://www.cqc.com.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 中,须打印产品所在目录页并标注出所在位置。 b.环境标志产品(如有):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网 ( http://www.sepa.gov.cn )、 中 国 绿 色 采 购 网 (http://www.cgpn.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 中,须打印产品所在目录页并标注出所在位置。 信息安全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 认证证书。 注:1.在本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与供应商所投产品内容(品牌、型号、规格等) 不符,视为无效。 2.如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1 1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文件 7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73 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74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开标与评标 六、确定中标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4.通知 5.适用法律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0.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3.投标有效期 18.开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20.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2.比较与评价 24.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确定中标供应商 26.接受或拒绝投标的权利 27.中标通知书 28.签订合同 29.履约保证金 30.保密和披露 31.腐败和欺诈行为 32.质疑与投诉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6、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7、供应商简介及资格证明文件 7-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2、类似项目业绩 7-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7-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6、供应商近三年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7-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8、符合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8第3条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9、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7-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技术部分 9、服务承诺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1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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