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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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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UMEC2021-002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项1: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上海开和医疗设备销售维修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YFBE56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奉粮路1188号4幢2层208室

中标金额:RMB65.9万整

标项2: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等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江阴市青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224C0X7J

供应商地址:江阴市文化中路33号

中标金额:RMB91.3万整

标项3:灭菌压力锅等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无锡市惠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757305690H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广瑞路435号402室

中标金额:RMB29.2万整

标项4:硬管内窥镜(乳管镜)

供应商名称:南通中洋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MDPM91M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下原镇桃李路101号一楼

中标金额:RMB19万整

标项5:多普勒超声宫腔监测系统等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无锡博纳亚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22KKM81Q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09-2107

中标金额:RMB49.16万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人民币)

标项1

动力系统

1

瑞士彼岸

OSSEODOC

25万

LED光疗仪

2

武汉优瑞

YR-580B

8万

阴茎敏感检测仪

1

北京伟力

WLJY-2008

10.4万

多参生物反馈仪

1

南京伟思

Infiniti 3000A

14.5万

标项2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1

洁定

46-5

44.6万

电脑中频治疗仪

2

翔宇

XYZP-IE

3.5万

肘关节训练器

2

帝诺

PR-EL

2.4万

膝关节训练器

2

帝诺

PR-KFL

4.2万

腕关节训练器

2

帝诺

PR-WL

2万

电动起立康复床

3

翔宇

XYK -7

7.5万

标项3

灭菌压力锅

1

新华

MOST-L

5.8万

心电除颤一体机

2

迈瑞

BeneHeart D6

11.7万

标项4

硬管内窥镜(乳管镜)

2

北京博莱德

FVY-780

9.5万

标项5

多普勒超声宫腔监测系统

1

科美达

KMD6000A-5

25万

有创转运呼吸机

2

维曼

Standard A

7.28万

无创转运呼吸机

1

瑞思迈

Stellar 150

9.6万

  •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黄红宇、尤凤兴、王丰(组长)、金云芳、张颖卓(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人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80 %计算,中标服务费金额不满RMB5000的,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总收费金额:RMB3199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招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招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八、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和惠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站前北路2号

    联系人:朱启贯

    联系方式:0510-8331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广瑞路1288号新联大厦2704室

    联系谭敏、朱志云

    联系电话:15951725971、159505153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敏、朱志云

    联系电话:15951725971、15950515306

    邮箱:zhuzhiyun@sumec.com.cn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上传.rar

    2.1M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SUMEC2021-002 标项 1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委托,就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UMEC2021-002 标项 1 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预算:RMB71.6 万元(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最高限价:RMB71.6 万元(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采购清单 品目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套)预算(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投标 1 动力系统 1 25.00 25.00 是 2 LED 光疗仪 2 19.60 19.60 否 3 阴茎敏感检测仪 1 12.00 12.00 否 4 多参生物反馈仪 1 15.00 15.00 否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 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书(格式自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每天 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 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发售地点:无锡市广瑞路 1288 号新联大厦 2704 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RMB800 元/标项。 凭以下材料前来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 209 号住建局大楼 3楼开标 7 室(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 209 号住建局大楼 3楼开标 7 室(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媒体: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 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 序: ①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 1人进入开标现场。 ②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 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 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室门口负责采取“测温+扫码”工作。“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 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④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 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 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依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 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 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上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 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5、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站前北路 2号 联系人:朱启贯 联系方式:0510-8331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广瑞路 1288 号新联大厦 2704 室 联系人:谭敏、朱志云 联系电话:15951725971、159505153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敏、朱志云 联系电话:15951725971、15950515306 邮箱:zhuzhiyun@sumec.com.cn 第二章 投标商须知 投标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主要内容 1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启贯 联系方式:0510-83310357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站前北路 2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敏、朱志云 联系电话:15951725971、15950515306 联系地址:无锡市广瑞路 1288 号新联大厦 2704 室 3 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SUMEC2021-002 标项 1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 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 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8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下午 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 209 号住建局大楼 3 楼开标 7 室(无锡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 209 号住建局大楼 3 楼开标 7 室(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 山分中心) 9 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商的投标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该报价为到项目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 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10 现场勘查要求: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 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1 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价不得超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超过规定的预算价的投 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投标商 (亦称供应商)系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和服务”指本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和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 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 号)。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 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 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 求详见财库〔2017〕141 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 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 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未分标项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已经分标项的,以标项为单位投标。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 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6.4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以便补齐。供应商如须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通知时间须 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须澄清的疑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 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同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4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 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信函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7.5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已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有 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8.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 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3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5 所有投标响应报价具体详见投标商须知前附表。 9.联合体(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定) 9.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9.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 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 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9.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9.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 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关系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0.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3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商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 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及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 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且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内近六个月即 2021 年 4 月-2021 年 9 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 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 2021 年 9 月的证明材料。 10)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书(格式自拟)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承诺或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8)其它(投标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注:投标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 号)要求加入供应 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 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 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 能反映投标商具备对应资格资信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 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细目报价表以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相 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 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 标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10.4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 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3)设备主要性能的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5 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产品/服务仅接受一个 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 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招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 将被认为是中标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 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4)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服务所 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费用。 10.6 补充性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2)如是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适用) 10.7 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与供应商协商延 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这一要求 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12.1 供应商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 面上清楚表明“正本”“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字样,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为正本 的复印件。 12.3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4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 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副本和电子投标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 和“电子投标文件”。 13.2 “开标一览表”除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开标一 览表”字样,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套之内。 13.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如有授权)” (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须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3.4 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 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如涉及) 13.5 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 (1) 采购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 政采采购编号: (3) 标项号或分包号(如有): (4) 采购项目名称: (5) 投标单位名称: 14.投标的截止日期 14.1 投标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14.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7 项的规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4.3 投标文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5.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16.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考虑不可抗力原因)收到该补充、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署。 16.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 13 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 购代理机构。 16.3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6.4 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任何投标文件不得撤回。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开标工作程序 17.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 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1.2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17.2 密封性审查: 17.2.1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7.2.2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7.3 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初步资格性审查。 17.3.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17.3.2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7.3.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7.4 唱标 17.4.1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商名称、投标价格 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4.2 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17.5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6 唱标结束,投标商退场。 *注: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不得开标。此采购项目应予以废标。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根据需要,应当在采购活 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获得批准的除 外)。 18.资格性审查: 18.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8.2 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 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18.3 通过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评标 19.1 评标组织 19.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9.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评标委员会人 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19.3 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9.3.1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完整性(正本和副本 数量、内容等)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及有“必须”字样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 求。 19.3.2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 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关键技术和商务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 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9.3.3 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9.3.3.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19.3.3.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 认的,其投标无效。 19.3.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3.5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 此采购项目应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根据需要,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不需要获得批准的除外)。供应商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 19.4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 签字。如果供应商出现同类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给予供应商均等的澄清机会。 19.4.2 评标委员会应当给供应商以足够合理的时间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 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认可,将作为投 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4.3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 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 19.5 比较与评价 19.5.1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无效投标文件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 与评价程序。 19.5.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5.3 除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 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19.5.4 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19.5.5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或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 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 19.6 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2)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 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 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9.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 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在评标期间,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情形的,比照 19.3.5 款执行。 六、授标 20.确定中标供应商 20.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 中标的必要条件。 20.2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0.3 中标人确定后,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0.4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郑重保证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履行的,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 切义务和责任。 20.5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0.7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0.8 若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则该供应商将失去中标资格。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1.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2.签订合同 2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 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2.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2.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 之十。 22.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23.招标代理服务费 23.1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3.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 80 %计算,中标服务费金额不满 RMB5000 的,按中标金额的 1.5%收取。各投标供应商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费 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23.3 服务费交纳账户: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7321010182300013675 开户银行:中信南京分行营业部 七、质疑和投诉 24.质疑 24.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4.3 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质疑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和 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应当提交 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书的,质疑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事项、质疑处理结果,供有关采购人、财政部门、 行业协会查询。 24.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 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 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 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4.5 投标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 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 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4.6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商和其他有关投标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 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5.投诉 质疑投标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 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 式。 26.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 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 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 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 件 1。 26.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 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 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 26.3 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 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 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26.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 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26.5 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 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 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附件 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 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 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 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 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 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 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 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 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 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 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 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 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 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 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 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 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 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 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商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30%(权重), 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 70%(权重)。(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 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 3、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综合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 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 3 名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 1 家中标供 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办法: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 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 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 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 100 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一、 价格分值(0-30 分) 以通过评标初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其价格分 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 价格权值 X100(价格权 值为 30%) 二、项目需求响应情况(0-45 分) 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和 服务等要求的得 45 分;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将导 致其投标被否决;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如有负偏离,每项 扣 4 分;其余为一般指标,如有负偏离,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响应表中注明证 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的页码位置,以方便评委翻阅,否则评标委员 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 三、售后服务 (0-19 分) 售后服务方案(0-9 分) 评委根据投标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 内容、 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 综合评分: 1、投标商具备非常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可行的故 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专业技术人员保 障和服务电话的,得 9 分; 2、投标商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可行的故 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 6 分; 3、投标商具备一般性的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内容一般,故障解决 方案针对性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一般的,得 3 分。 售后服务方案差及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对本项目有详细的 用户培训计划和服 务措施比较(0-8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有详细的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 施综合评分: 综合评定优秀,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方案考虑周全,有合理 化建议的得 8 分; 综合评定良好,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方案能满足售后服务需 要的得 6 分; 综合评定一般,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但表述不完整的得 3 分。 服务方案差及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维修能力 (0-2 分) 服务本项目的维修工程师具有所投产品的原厂培训证书。 每提供 1 人得 1分,最多得 2分 四、业绩(0-4 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商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比较,提供投标 商的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有一份得 2分,最 高 4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完整复印件,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所 投各标项如涉及多个产品,提供其中一个或多个产品的销售业绩均 可)。 五、国家政策导向(0-2 分) 1)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产品,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 证证书得 1 分。 2)节能产品:投标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 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得 1 分。 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技术参数 品目 1:动力系统 1、原装耳鼻喉科动力系统,注明原产地 2、主机 4 档转速 7000,15000,20000,40000 转/分可选,可调节旋转方向 3、冲水泵与主机一体,可选择同步/延迟等不同模式,冲水流量可调 4、防水设计,保养方便,全金属结构,适应手术室各种环境 5、电动式无极变速踏板,可按比例控制转速,可根据医生踩踏的力度而调整速度和冲水流量 6、无碳刷马达,重量≤120 克(不含马达线)马达和马达线可拆卸,降低使用成本。可高温高压消毒 7、风冷技术,无需液体冷却 8、配备手柄长度 70mm 的直手柄壹根,20?成角手柄壹根,手柄自带冲水通道 9、钻头(可重复使用)可接标准直径(2.35MM)的钻头,可连接国产钻头 10、配置:主机×1、脚控开关×1、马达×1、手柄×2、切割及打磨钻头若干 品目 2:LED 光疗仪 1、显示界面:≥ 8寸以上 TFT 高分辨率彩色液晶屏,电容触摸屏; 2、操作方式:触摸屏操作; ▲3、软件功能:管理员密码设置、系统背光设置、系统时间设置、界面个性化定制; 4、输出通道:双通道独立输出;每个头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5、波 长:红光源波长:615nm-660nm; 蓝光源波长:420nm-480nm; ▲6、输出光密度:红光输出最大光功率密度:>150mW/cm?。蓝光输出最大光功率密度:>600mW/cm?,红、蓝 光源同时工作时的最大光功率密度:>750mW/cm?; 7、时间设置:0 min~99 min 连续可调; 8、输出方式:红光、蓝光可以单独输出,光密度度可调,红光和蓝光也可以混合输出,红光和蓝光可以混合 输出,且混合的红光和蓝光的根据治疗需要任意混合输出。输出强度大,高能芯片聚光发射,输出光均匀,光 功率有效密度大,聚光效果好; 9、能量设置:红光治疗强度 1~10 级可调,蓝光治疗强度 1~10 级可调,混合光治疗强度 1~10 级可调; 10、治疗范围:1)消炎、止痛;对疖、痈、带状疱疹、乳腺炎、软组织损伤等有消炎、止痛作用。2)对溃疡、 褥疮等有促进创面愈合的作用; 11、外观要求:推车式; ▲12、配件要求:采用半导体固态光源,高亮度、长寿命、大功率集成芯片发光模式;采用大扭矩、长臂展力 臂; 13、配置:主机 1 个、LED 灯头 2个、护目镜 2个、头灯支架 2 个 品目 3:阴茎敏感检测仪 一、技术功能要求: 1、用于男性疾病的诊断及自动精液采集; 2、一体式设计,可开展自动精液采集、早泄诊断、早泄治疗等多项功能;以上功能需由同一台主机系统分析 结果,统计数据及打印报告 二、功能要求: ▲1.自动精液采集功能: 自动精液采集功能不得少于以下两种方式: a)加温按摩取精功能; b) 电脉冲刺激取精功能。 2.早泄诊断功能: 记录模拟性交过程中的温度、环握压、射精持续时间等多项用于早泄的诊断的参数, 3.早泄训练功能: 通过反复对患者阴茎刺激,降低龟头的敏感性,提高射精敏感阈值,治疗早泄。 ▲4.该设备需为一体式整机注册的产品,以上所要求的功能在一个注册证内体现。 三、技术参数: 1.温度测试范围:30.0℃~38.0℃,误差±1℃;测试范围上限不可高于 38.0℃。 ▲2.环压压力范围:0~20KPa,误差±1KPa; ▲3.握压压力范围:0~12KPa,误差±1KPa; ▲4.勃起周径测量范围:7.9cm~12.6cm,范围±0.5cm; 5.抽动强度 a)最小 0 次/分; b)最大:>100 次/分。 6.取精总时间:0min~60min,误差±5%; ▲7.脉冲输出(负载阻抗为 500Ω±50Ω,25W 无感电阻) a)输出脉冲峰值:空载时,输出脉冲的电压峰值不大于 500V。 b)脉冲频率:1Hz,脉冲频率误差:±10%; 8.输出稳定性:仪器输出电极进行开路和短路试验后,其性能不得消弱。 9.对龟头的辅助振动功能 仪器应能够对龟头产生辅助振动,并且振动强度能够调整。 10. 打印数据输出功能 设备报告单打印不少于以下内容: a)精液采集报告单; b)早泄诊断报告单; c)早泄训练报告单; 四、配置 主机、测量器、各一套 脉冲输出导联线 1 套 台车 1个 早泄诊断探头 2个 彩色喷墨打印机 1 台 品目 4:多参生物反馈仪 1、产品适用于焦虑症、抑郁症、睡眠障碍、应激障碍、冲动多动、注意力缺陷、抽动症等神经精神疾病 的心理治疗; 2、设备使用无任何禁忌症,信号采用光纤传输; 3、设备配套 IVA-CPT 心理评估软件 ; 三、硬件要求: 1.产品结构及组成:由计算机、多参数生物反馈软件、编码器、数据采集连接部件、传感器、电极组成; 2.核心部件:信号处理器、各种传感器、专用电极、光纤等; ▲ 3.八通道数字化信号处理器,可监测肌电、脑电、皮电、体温、心电、血容量搏动和呼吸多种生理信 号; ▲4.支持虚拟通道运算,每个物理通道最多支持 255 个虚拟通道; ▲ 5.信号处理器必须采用独立通道技术,任意通道可采集任意参数; 6.传感器必须采用独立传感器,有效避免信号之间的干扰;脑电电极必须是专业的盘状电极,可用于头 部的任何位点,尤其是 Cz 位点; 7.具有实时在线阻抗测试,内置定标测试功能 8.快速动态闪存功能,可作为动态多导生理信号记录仪。 四、软件: 1.全中文操作平台 WindowsXP; ▲ 2.训练软件,基本软件:BioNeuro Infiniti 平台软件,支持 AVI、MIDI、WAVE、MP3 等通用媒体模式; 3.编辑软件系统三套:数据通道编辑软件(Channel Edit)、训练界面编辑软件(Screen Edit)、训练 方案编辑软件(Script Edit); 4.支持单机全参数训练模式,支持 DVD 等训练模式和界面; 5.听觉反馈可采用各种 MIDI、WAVE、MP3 等文件,还可以改变节奏、音调或音量。 6.视觉反馈可采用 AVI 格式的影像文件; 7.系统训练时可同时采用五个训练界面(Screen),并可输出直方图、数字或模拟指标、两维频谱图、三 维频谱图; 8.支持视频实时采集、反馈功能。 9. 可生成训练结果趋势报告,评估治疗效果。 方便的数据库管理功能。 10. 共模抑制比:脑电通道≥ 110dB;肌电、心电通道≥100dB AD 采样率:表面肌电采集通道≥2048Hz;其他通道≥256Hz 噪声电平:≦3μV 输入阻抗:均≥ 50MΩ 配置 多参数生物反馈软件 1 套 电脑音箱 1套 打印机 1套 双屏支架 1个 推车 1个 二、★付款方式: 方案 1、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2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 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合同总价的 40%;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款 10%。方案 2、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90%; 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款 10%。 在签订合同时,如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按方案②执行付款。 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后 4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 失。 四、售后服务 1.免费指导安装及调试。 2.免费现场培训需方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 3.保修期内产品质量非需方所致,供方无条件免费维修。 4.产品保修期结束,供方提供终生维修服务,只收配件费用。供方在接到需方设备故障通知后,报修时间在 8 小时内,上门维修时间在 24 小时以内。 5.售后服务人员根据需方需求不定期的现场回访及设备厂家维护。 6.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和简易操作流程卡。 7.负责装机调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最少 2 个小时现场讲解及培训,同时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相关要求及注意 事项,负责使用方工程师熟悉并掌握日常维修保养技术,以便管理人员能正确使用和保管。 ★五、质保期: 品目 1、品目 3、品目 4:质保 2 年;品目 2:质保 1年 注:交货期、质保期和付款方式为实质性条款,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第五章 合同文本(格式) 需方(采购人): 地址(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地址(中标方):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内容: 三、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 交货期或完工期: 六、 交货地点和方式: 七、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八、 售后服务: 九、 违约责任: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 其它事项: 十二、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另行拟定)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 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市财政局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第六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1.1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 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采购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 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 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 识产权)的义务。 5. 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 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 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 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 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 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 质量保证期不低于_________年。 6. 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 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 伴随服务 7.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7.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 7.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7.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 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7.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7.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 标的物的交付 8.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8.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8.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 检验和验收 9.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 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 果。乙方应确保所供设备及安装均能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要求。 9.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 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9.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 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 定。 10.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11.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1.2.1 合格的销售发票; 11.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11.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11.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损失等违约责任。 13. 甲方违约责任 13.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3.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3.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 乙方违约责任 14.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4.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 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5.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16. 索赔 16.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6.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 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6.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 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6.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6.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 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 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6.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 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 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6.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也应报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7. 合同的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7.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 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8.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九、合同的生效 19.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同时还需完成网上备案。 十、争议解决 20.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21.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经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释。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注: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参考。 2.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 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商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 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 标 文 件 采购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编号: 标项号(分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二○ 年 月 日 目录 评审索引表 评审项目 评分要求 所在页码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 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 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 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 处罚。 3.我们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 均具有约束力。 4.我们愿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 实的、准确的。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6.如果我们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我们将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7.其它说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 针对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 件、协议及合同,但质疑、投诉事项除外。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 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容 备注 投标总价 合计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交货时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 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此表应按“投标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3、此表中,投标总价合计应和细目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附件四、细目报价表格式 细目报价表 投标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如填写“是”,必须提供投标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投标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商对所报 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招,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投标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报价表内项目有医疗 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均须逐一提供。 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产地 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 业(或监狱 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 单报价 分项 总报价 1 2 3 合计 大写: 小写: 附件五、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单位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项目编号: )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保证所递交的投 标文件所反映的内容全部真实可靠;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说明 备注 条目号 采购要求规格 响应具体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投标商应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 负偏离。 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并且标注针对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 3、投标商投标规格和招标规格不一致,而投标商却在此表应答为响应或正偏离时,必须提供充分理由说 明(不提供或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负偏离);因此种情况在设备验收时产生争议,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 的原始标准进行验收。 4、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响 应 偏离/响应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如对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的响应 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 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第 56 页 共 48 页 附件九、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2020 年 12 月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2020 年 12 月股东权益 万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万元 2020 年实现利润 万元 办公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 价意见 最近 3 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 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 3 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 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57 页 共 48 页 附件十、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_人,营业收入为 _万元,资产总额为 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_人,营业收入为 _ 万元,资产总额为 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 58 页 共 48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 59 页 共 48 页 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60 页 共 48 页 格式十二: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第 61 页 共 48 页 附件十三、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十、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附件十四、 其他 7.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投标的截止日期 15.迟交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17.开标 19.4投标文件的澄清 20.确定中标供应商 23.招标代理服务费 目录 评审索引表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