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1-24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石鼓区潇湘街道长青社区长青路小区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石发改审【2021】1号 ,项目业主为 石鼓区潇湘街道办事处 ,主要建设内容 石鼓区潇湘街道长青社区长青路小区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为 2563.71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筹集,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石鼓区潇湘街道长青社区长青路小区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 石鼓区潇湘街道长青社区长青路小区 ;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涉及改造户数2370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部分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两个部分。
(1)主体改造部分:房屋顶棚防水17500平方米;门头改造150米;违章建筑拆除3000平方米;老旧楼栋外墙及瓷砖脱落修整1500平方米;油烟净化器180套。
(2)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油化路面130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6320平方米;改造雨污管网9000米;改造供气管网6100米;改造供电管网11600米;改造通信管线12000米;改造变压器3台;清理排水渠9200米;清理及改建化粪池295座;新增消防栓15个;改造健身设施2处;小区绿化约4500平方米;新增路灯85盏;无障碍设施建设15处;新增环卫设施248处及其他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总投资2563.71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10.52万元。
1.3 工期要求: 24个月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
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须为公司正式职工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 专业 中级职称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如下 。
2.10.1本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2.10.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 〕208)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2.10.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政府采购等项目);
2.10.4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2.10.5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10.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7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http://ggzy.hengyang.gov.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 36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1年11月 24日至2021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5.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4-8232103 。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石鼓区潇湘街道办事处 ;
地 址:湖南省石鼓区潇湘街道演武坪;
联 系 人: 刘先生 ;
电 话: 18873495967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2栋一单元1207室 ;
联 系 人: 钟涛、潘芳彬 ;
电 话: 18173480295、18873412821 。
石鼓区潇湘街道长青社区长青路小区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挂网稿.pdf
长青社区11.3.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