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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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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2024年各县(局)营销部三年食材采购项目东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至2024年各县(局)营销部三年食材采购项目东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CT-211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1年至2024年各县(局)营销部三年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1年至2024年各县(局)营销部三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标段划分:东光HBCT-211120-010、孟村HBCT-211120-014,共2个标段;

2.3 采购需求:

2.3.1供应商应按采购单所购的商品及时供货,要求随要随送,不得拖延。

(1)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等级:标一等;同等价格的货物质量应不低于金龙鱼大米、福临门大米、小站大米、河北军粮等品牌。

(2)面粉:等级:特一等;同等价格的货物质量应不低于五得利牌面粉、古船牌面粉、黑马牌面粉、河北军粮等品牌。

(3)油类: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非转基因油,同等价格的货物质量应不低于(福临门、金龙鱼、多力、河北军粮等品牌)。

(4)其他类:如调料、海鲜、肉类、蔬菜类等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

本项目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本部分要求的内容综合填报结算费率,对于未列明的项目投标单位应按市场价格和投标时所报结算费率执行。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一切预算外费用,业主不再另行支付。三年采购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如遇甲方食堂改革等特殊事项,可随时解除合同。(如遇各单位装修改造合同将顺延)

2.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最高限价:投标人按照市场行情,参照招标人附近的超市零售市场价格100%为报价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供应商应按采购单所购的商品及时供货,要求随要随送,不得拖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个县市每个县市招一家供应商(只限本地供应商)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3.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8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

3.8被授权人需提供近三个月(8-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携带资料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

4.2、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授权人身份证;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及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资料不全者将不予接收。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第四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招冀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浮阳北大道7号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天昕大厦16层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 系 人: 赵伟

电 话:0317-5526596 电 话:18632196701

邮 箱: 邮 箱:418149845@qq.com

开 户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石家庄市)

帐 号:637120102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