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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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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4 16:24

一、项目编号:ZF2021-18-059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111号黄山大厦4楼

成交金额:18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原材料采购及进入后的加工、制作、售卖。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食堂环境卫生、餐饮制作和售卖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

服务要求: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滨湖办公区、徽州大道办公区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包厢服务、外卖服务等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考评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合格,确保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尚坤(组长)、杨德康、沈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合价服[2009]216号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伍万零玖佰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51-62666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帅、魏五一、张禾伟

电话:0551-622200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磋商声明函

2021年11月24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F2021-18-0596 采购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30 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 38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 徽省农业 农村厅 食堂 委托服务 的潜在 供应 商应在优 质采云 采购 平台 (www.youzhicai.com)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 11月 24日 10点 0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021-18-0596 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 万元,其中:食堂一(滨湖办公区)130 万元;食堂二(徽州大道办公 区)55万元 最高限价:185 万元,其中:食堂一(滨湖办公区)130 万元;食堂二(徽州大道办公 区)55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并负责按照采购 人要求提供包厢服务、外卖服务。食堂服务项目的工作地点:省农业农村厅滨湖办公区、徽 州大道办公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考评合 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 2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 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 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 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1月 10日至 2021年 11月 17日 17时(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 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线上提交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11月 24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优质采电子 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 件; 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 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 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 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 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 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 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 CA数字证书(以 下简称 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 CA进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 页 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 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 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 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 193号 联系方式:0551-62666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 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帅、魏五一 电 话:0551-62220065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1.1.5 标段(包别) 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包 1.1.6 采购预算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7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是,详见本章第 11.2款 □否,详见本章第 11.2款 1.1.8 部门编号 2021AHNYNC081FW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3.2 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 是否允许负偏离:?不允许 □允许 1.3.3 质量要求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3.4 付款方式 按成交金额每月分摊,按月支付。 是否允许负偏离:?不允许 □允许 1.4.1 供应商资格条 件、能力和信誉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响应 ?不接受 □接受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1.9.1 是否组织现场考 察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 □组织 1.10.1 磋商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供应商在答疑会 前提出问题 本项目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1.10.3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出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澄清发出的形式 件截止之日至少 3个工作日前发布澄清或修改。 发出形式: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无需确认。 其他方式发布的,供应商应书面确认。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 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提出采购人 可不予受理。 形式:供应商可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会员库上传其单位盖章的疑问扫描件,或 邮件(同时电话告知)至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其他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 机构。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发出的形式 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发布。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 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无需供应商书面确认。 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的,供应商收到澄清、 修改通知后 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供应 商完整收到。 2.3.1 竞争性磋商文件 修改发出的形式 同澄清发出形式的规定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争性磋商文件 修改 同确认收到澄清的规定 2.4.1 供应商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提出质 疑的时间和形式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形式:见本章第 9.2款规定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资料 / 3.2.1 响应报价包括的 内容 响应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 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3.2.5 最高限价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2.6 响应报价的其他 要求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3.4.1 磋商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8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6.4 (1) 响应文件编制 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下 载 地 址 : 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 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3.6.4 (3) 响应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供应商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6.4 (5) 响应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 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应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上传。 备注: (1)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本项 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要求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 解密时长内未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或远程解密失败,均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补交两份纸质响应文件。 4.1.1 响应文件加密要 求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详见 http://www.youzhicai.com/HelpCenter/HelpCenterIndex 4.2.1 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2.2 提交响应文件地 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 件 ?否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 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2 响应文件开启 程序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 开标。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先行解密,然后工作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 解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响应文件 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磋商; 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登录优质采投标 工具客户端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5.3 解密时间要求 解密时间要求:30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 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或 3人以上单数组成 6.2.1 磋商顺序 □随机顺序 ?如有本章前附表第 6.2.3 规定的标注“※”条款的磋商,按通过电子交易平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9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台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 6.2.3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可能变动的内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小组原则 上不再与各供应商就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及拟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一对 一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第三章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3.1 确定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家数不得少于 3家。符合本章第 6.2.2项情形的,可以为 2家。 6.3.3 报价轮次 报价轮次为两轮,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1.第二轮报价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 2.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 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填写的最后报价需加盖公章。 4.第二轮报价需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如逾期未报且未收到供应商退出磋商书面 通知的,以第一轮报价为准。 ?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好第二轮报价,以便线上进行第二轮报价。 6.3.4 最后报价的公布 □最后报价结束后公布各供应商最后报价。 □评审结束后公布各供应商最后报价。 ?在发布成交公告时公布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 6.5.3 磋商小组推荐成 交候选供应商的 人数 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 备注:符合本章第 6.2.2项情形的,候选供应商数量为 2家 7.1.1 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供应 商 ?否 □是 7.1.2 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方式: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 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以及评 审专家名单等相关内容。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2 成交结果质疑 时间: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形式:见本章第 9.2款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9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联系人:张经理 7.3.2 采购代理服务费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7.3.2 条。以成交价×3 作为计算基数,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0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7.4.1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成交供应商以转账、保函、汇票之一的形式,向采购人 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的 5%;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 4.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合肥瑶海万达支行 账号:12082501040000125-1 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磋商小组推荐的 次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期满,无息退还。 7.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 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11.1.1 是否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 不适用 11.1.2 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 不适用 11.1.3 价格扣除标准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时,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 (1)小型和微型企业:6% (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的扣除比例 2%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按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认定企业类型标准。 注:1.价格扣除举例说明:某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 政策支持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其投标报价为 100万元,“扣除后的价格”为: 100万元-100万元×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将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布。 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 记录。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电子采购 □不采用电子采购 ?采用电子采购,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采购操作要求详见本章 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 12.2 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1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 (www.ccgp.gov.cn)。 备注: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仅以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12.3 原则规定与定义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供应商 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 “?”符号表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竞争性磋 商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请按“?符 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3. 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招标采购阶段按“采 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供应商”理解。 12.4 知识产权 1.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 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 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 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 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 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5 投标专用章、业 务专用章等效力 规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 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 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2.6 相关提示 1.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采用电子采购时,以交易平台时 间为准。 2. 供应商应注意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了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响应文件迟交的情况发生,建议供应商 提前 30分钟做好响应文件提交和其它准备工作。 3. 本项目保证金账户采用虚拟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同一个项目不同标包也 不同。参与磋商的标包应与磋商保证金相匹配。如项目采购失败再次采购时, 保证金账号也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仔细核对账户信息。 12.7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解释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 不一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规定的,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2.8 社保证明材料 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 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2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 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 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1)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供应商人员) (2)医保证明材料 5. 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 印件即可。 12.9 不良信用查询渠 道 1.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 (http://www.ccgp.gov.cn/)。 12.10 备注一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 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 部门严肃查处。 12.11 其他补充说明 验收相关约定: 1、采购人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 工作。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法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 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 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 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该及时处 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采购人验收时,严格依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 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4、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 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5、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3 页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 政府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部门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需求、服务期、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 1.3.1 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磋商公告及评审办法。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 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4 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采购活动、签订合同与履行合 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 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财政部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 (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 11 ) 被 列 入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 以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12)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 www.ccgp.gov.cn 查询为准);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5 页 1.9 现场考察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 1.9.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0 磋商前答疑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以下简称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答疑会后,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供应商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 次分包,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3 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磋商与评审办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6 页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 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 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 3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 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 3个工作日的,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 2.4.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4.2 采购人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在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 受理。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4.3 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 第 2.2款、第 2.3 款规定办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7 页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 响应表 二 分项报价表 三 磋商响应函 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 磋商授权书 六 涉及初步评审的证明材料 七 书面承诺函 八 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响应资料 九 中小企业磋商声明函 十 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十一 人员配备 十二 服务方案 十三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响应报价 3.2.1 响应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响应报价表格。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报价,或者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 价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2.4 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 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一览表中的响 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最高 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中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 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8 页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 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 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 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4.3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4.4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责任: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具体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按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规定编写。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 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不可磋商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 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 人的承诺。 3.6.3 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 审查的要求。 3.6.4(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招标采购工具”制作生成,详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19 页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 描件。 (4)“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数字 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 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 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 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 加密的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以及打印形成的纸质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及 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帮助文档。 3.6.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的,该响 应文件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供应商应派专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4.2.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 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0 页 4.3.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响应文 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补充”或“修 改”字样。 5. 响应文件的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解密时间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磋商与评审 6.1竞争性磋商小组 6.1.1磋商与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磋 商小组人数为 3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 组成员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磋商与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磋商与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磋商与评审。 6.2磋商 6.2.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2.2除下列情形外,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1 页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 出变动说明。 6.3最后报价 6.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 6.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将退还其的磋商保证金。 6.3.3除供应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最后报价轮次为两轮,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 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磋商最后报价。 6.3.4最后报价的公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4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5评审办法 6.5.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5.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 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 报告。 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委员在评审报告确定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2 页 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 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1.2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 和期限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7.2 成交结果质疑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 当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提出。 7.3 成交通知 7.3.1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2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 计取标准如下: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 务费,可以转帐的形式交纳。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和合肥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费用不足 5000元的按 5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2% 1.2% 0.8% 100-500 0.88% 0.6% 0.56% 500-1000 0.6% 0.36% 0.44% 1000-5000 0.4% 0.2% 0.28% 5000-10000 0.2% 0.08% 0.16% 10000-100000 0.04% 0.04% 0.04% 100000以上 0.008% 0.008% 0.008%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2%=1.2万元 (500-100)万元×0.6%=2.4万元 (1000-500)万元×0.36%=1.8万元 (5000-1000)万元×0.2%=8万元 (6000-5000)万元×0.08%=0.8万元 合计收费=1.2+2.4+1.8+8+0.8=14.2(万元)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3 页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取 消该授标,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供 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 7.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 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 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 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 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 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 重新采购、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采购 8.1 重新采购与变更采购方式 8.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按 原采购方式或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第 6.2.2项规定可以为 2家供应商的情形外,在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 足 3家,或者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8.1.2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需 要批准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4 页 8.2终止采购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经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及时退 还所收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9. 询问与质疑 9.1 询问与质疑的提出 9.1.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 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9.1.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9.1.3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应当 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 9.2 质疑材料的要求 9.2.1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2.2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 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5 页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9.3 质疑处理 9.3.1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9.3.2 质疑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 商业秘密。 9.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 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 情况处理: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 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9.3.4 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 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9.3.5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质 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 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9.3.6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 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 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6 页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进行评审。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 节能与环保 11.1.1 本项目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 11.1.2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如采用最低 评审价法时,出现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优先。如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出现供应商总得分且响应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 优先。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 的产品。 11.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文件财库〔2020〕46号) 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7 页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 性负责。 11.2.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7 项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供应商应符合本章第 11.2.1 项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 资格要求。 11.2.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7 项规定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比例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 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1.2.4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11.2.5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8 页 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 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 锁”)办理和使用 1.数字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证书颁发机构办理续期; 2.CA锁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更换新证书; 3.投标人由于 CA 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责任; 4. 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把 CA锁。 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投标人必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 CA 锁进行加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优质 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完成上传。 ( 1 ) “ 优 质 采 投 标 工 具 客 户 端 ” 下 载 地 址 : 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 ( 2 ) “ 优 质 采 投 标 工 具 客 户 端 ” 使 用 说 明 书 及 视 频 教 程 下 载 地 址 :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6.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 CA锁进行加密,CA锁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 理 的 须 知 》 (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 8849880f045); 7.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上传 CA 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 标文件后,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 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 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详见教程);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10.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 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0551-62220012。 三、开标和解密 1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 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29 页 1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优质采投标工具客 户端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13.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 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 该补救方案。 四、评标和询标 14.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 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 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 视为放弃澄清。 五、异常情形 15.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 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1) 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 提供服务的; (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六、异常情形处理 16.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 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 间后 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 原开标时间后 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 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 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 (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 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0 页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成交金额每月分摊,按月支付。 2 服务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 经考评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 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 2 年。 4 服务内容 详见本章“三、服务需求”。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指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并负责按照采购 人要求提供包厢服务、外卖服务。食堂服务项目的工作地点:省农业农村厅滨湖办公区、徽 州大道办公区。 2、供应商负责原材料采购及进入后的加工、制作、售卖,食堂环境卫生整个过程的管 理和服务,并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和售卖服务工作。 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 管理等。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1、成交供应商服务要求: 食堂一(省农业农村厅滨湖办公区食堂)职工就餐规模:提供约早餐 200 人、中餐 400 人、 晚餐 200 人、包厢 3 个、外卖服务。 食堂二(省农业农村厅徽州大道办公区食堂)职工就餐规模:提供约早餐 150 人、中 餐 200 人、 晚餐 50 人,包厢 1 个。 2、派遣至少 32 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服务员及勤杂 人员等),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成交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 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具体配置如下: 餐 厅 位 置 就餐人数 职位 人数 滨 湖 办 公区 约早餐 200 人、 中餐 400 人、 晚餐 200 人、 项目经理 1人 前厅经理 1人 厨师长 1人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1 页 包厢 3 个 炉台 2人 大灶 3人 案板 2人 面点 3人 包厢服务员 2人 大厅服务员 3人 勤杂 5人 合计 23人 餐 厅 位 置 就餐人数 职位 人数 徽 州 大 道 办公区 约早餐 150 人、 中餐 200 人、 晚餐 50 人、 包厢 1 个 项目经理 1人 厨师长 1人 炉台 1人 面点 2人 服务员 2人 勤杂 2人 合计 9人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给第三方。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 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 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 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 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 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3.1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 15 种,包含粥、汤、炒菜 5 样、鸡蛋 2 样、面点 4 样、 煎点或炸点 3 样、杂粮 1 样等。 3.2午餐:自选餐形式,供应品种 15 种。饭、汤及小菜各 1 样。 3.3晚餐:提供简餐、风味、外卖(卤菜、面点等)。 3.4包厢用餐:接待按标准套餐供应。 4、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 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情况(比如停水停电停气等) 时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2 页 的饮食保障措施。 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 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6、采购人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实行监督,要求供应商按标准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 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发挥采购人的系统资源优势,接受采购人推荐的优质、绿色农产品食材、油料等。 (三)服务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 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 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 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 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 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2、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 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定期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退货,并建立记录台账。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 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 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 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财务管理、 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 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7、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 7.1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 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具有酒店餐馆从业经验,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 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7.2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 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7.3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保密教育等进行全面 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3 页 7.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 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7.5成交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 要求。 7.6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 人操作,上岗前进行业务培训,熟练使用。 7.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 求。 8、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国家保护以及野生动物; (2)有毒有害的食品; (3)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5)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6)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9、设备设施管理 9.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售买间、操作 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 100%,负责后堂水、 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 9.2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 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9.3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 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成交供应商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论 证后进行采购。 10、风险责任承诺 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0.1 成交供应商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 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2 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本单位职工和采购人以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 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10.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 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1.1 监督体系: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运营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采购 人单位民主监控、主管处室专职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 系。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4 页 11.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约定。 11.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11.4 量化考核:由采购人员工民主监控、行政部门专职监控对其考核得分组成,权重 分别为 70%、30%。 11.5 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评与月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 应分数分别是 85 分以上、70-84 分、60-69 分,60 分以下。月度考评与服务费挂钩,达 到良好以上的足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考评合格的支付当月服务费 95%,考评不合格的支付当 月服务费 90%。连续 3个月月度考评不合格的自动解除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继续承担采 购人解除合同、物色新成交供应商期间的一切服务工作,直至采购人选取新成交供应商后方 可离开。此过渡期的服务费按照之前考评不合格标准支付。 11.6合同续签条件 (1)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 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2)前 11个月度考评良好及以上达 80%。 (3)在合同期内考评全部合格的。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则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采购人不再续签。 12、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 具。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 采购人负责提供餐厅及制作、售卖所需的设备、设施和就餐桌椅餐具等用于餐厅的各项 工具。 四、报价要求 1、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总报价。本次总报价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的服务费用,根 据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额(为完成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其 中,徽州大道办公区报价不得高于 55万元,滨湖办公区报价不得高于 130万元。 2、响应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 理费、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等为完成本次 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费用,请供应商根据自身及项目实际情况 谨慎报价,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 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 3、为保证服务质量,对以下人员费用进行限定,供应商为下列人员支付的费用标准不 得低于下表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5 页 3.1 徽州大道办公区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费用标准 (元/月/人) 月 小计(元) 1 项目经理 1 6000 12 72000 2 厨师长 1 10000 120000 3 面点 1 6000 72000 4 炉台(含大灶) 1 6000 72000 5 案板 1 6000 72000 合计 5 / / 408000 滨湖办公区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费用标准 (元/月/人) 月 小计(元) 6 项目经理 1 6000 12 72000 7 厨师长 1 10000 120000 8 面点 3 6000 216000 9 炉台(含大灶) 5 6000 360000 10 案板 2 6000 144000 合计 12 / / 912000 3.2 其余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社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 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保部分,不得以使用 40、50 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3.3 其余人员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徽州大道办公区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4 1550 12 74400 B 社会保险 4 1034.75 12 49668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2604 小计(A+B+C) 126672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 8512.35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35184.35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6 页 A 最低人员工资 4 1550 12 74400 B 社会保险 4 1034.75 12 49668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2604 小计(A+B+C) 126672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 4256.17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30928.17 滨湖办公区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11 1550 12 204600 B 社会保险 11 1034.75 12 136587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7161 小计(A+B+C) 348348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 23408.99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71756.99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11 1550 12 204600 B 社会保险 11 1034.75 12 136587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7161 小计(A+B+C) 348348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 11704.49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60052.49 (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550 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 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 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7 页 险 0.5%、医疗保险 2%。 (3)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 格,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4)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供应商自行 报价。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内设小型超市(或小卖部); 2、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如原厅机关食堂有未消费完的餐费,将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全 部接管。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经营承诺,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文明经营)承诺、风险责 任承诺、食品安全承诺、卫生及消防承诺。 4、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成交后根据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按照不低于 10%(成交价)的比 例预留年度食堂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832 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采 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5、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调解决。 六、本章无“※”的条款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8 页 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以下涉及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的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放入响应 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清晰、明确、可辨认,否则磋商小组可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决 定)。 1、符合性审查标准 条款 号 评审 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1 形式 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 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 书面承诺函格式 及内容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1.2 资格 评审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 供书面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符合 本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用要求 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 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备注: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仅以评审当日查询的 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 响应 性评 审 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只能有 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主要考虑: ①报价是否响应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39 页 是否会降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③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响应文件有效期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服务期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付款方式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服务质量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磋商保证金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履约保证金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合同形式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其他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2、磋商程序及要求 2.1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两阶段磋商程序。 序号 磋商程序(两阶段磋商) 第一阶段 技术、服 务要求方 面磋商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小组原 则上不再与各供应商就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及拟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 一对一磋商。 第二阶段 价格方面 磋商 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第二轮报价,第二轮 报价即作为最终报价。 备注: 1. 第二轮报价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 回。 2. 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 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 供应商填写的最后报价需加盖公章。 ?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好第二轮报价,以便线上进行第二轮报价。 2.2两阶段磋商程序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内容 编列内容 备注 3.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技术部分:90 分 报价部分:10 分 3.2.2 响应报价得分 计算方法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通过初步 评审的响应报价参与报价评审。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响应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响应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 (基准价/响应报价)×10。 3.2.3 评分标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0 页 类别 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 技术分 经营思路及方 案 供应商针对就餐人员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围绕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供餐方案、饭菜品种、价 格等方面,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综合评分: (1)经营思路及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 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 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5 分。 (2)经营思路及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 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 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0-5 分 卫生管理控制 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 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评分: (1)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 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 表述清晰,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5 分。 (2)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 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 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0-5 分 食堂管理方案 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符合本项目的食堂管理方案,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的架构、食堂硬件设施使用维保、用餐 意见反馈及改进方案等,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综合评 分: (1)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2)内容覆盖较全面、要点较突出,针对性较强的,得 3 分; (3)内容一般的,得 1 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0-5 分 应急措施 根据本项目食堂运营时突发应急措施(如在停水、停电、停气 等特殊情况下紧急供餐的能力及措施,消防、饮食安全问题的 紧急应急控制措施)等方面,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打分: (1)应急措施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 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 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5 分。 (2)应急措施可操作性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 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 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0-5 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1 页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资信分 供应商业绩及 履约反馈 1、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 机关单位(含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 或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含正在履约业绩),每提供一 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10 分。 备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及项目 类型等评审因素的,需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不予认可。 0-10 分 2、供应商每提供一份上述(第 1 项)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对 应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良好(或满意)及 以上评价得 2 分,满分 10 分。 备注: (1)同一业绩提供的多份履约反馈评价仅计分一次; (2)此处“良好”即表达到良好意思即可,同等意思表达如满 意、非常满意、认可、高度认可、考核得分 80 或以上等均予以 认可; (3)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材料的扫描 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4)未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第 1 项),对应评价不得分。 0-10 分 体系证书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 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5)HACCP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0-5 分 企业荣誉 1、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资料时间为准),供应商 具有以下任一奖项的,得 3 分,满分 3 分: (1)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机关单位团餐十大品牌”荣誉; (2)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正餐 50 强”荣誉; (3)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十大团餐品牌金奖”荣誉; 备注: 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具有其中之一即可) 等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获奖单位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性评 审因素,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奖牌、奖杯等不予认可; 0-3 分 2、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资料时间为准),供应商 或供应商所服务的项目获得在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行业奖项 0-10 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2 页 (或荣誉)的,国家级每提供一个得 2 分,省级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10 分。 备注: (1)与上述第 1 项的获奖(荣誉)不重复计分; (2)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具有其中之一 即可)等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获奖单位名称、获奖时间等关 键性评审因素,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 予认可;提供奖牌、奖杯等不予认可; (3)国家级行业协会系指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业协会;省 级行业协会系指安徽省烹饪协会(各省类似)、安徽省饭店业 协会(各省类似)、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各省类似); (4)提供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data search.chinanpo.gov.cn/gsxt/newList)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 等关键信息,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 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资料时间为准),供 应商所服务食堂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量化评分为 A 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 备注:(1)提供有效的获奖证明资料;(2)提供该食堂是供 应商所服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0-4 分 人员配备 1、拟派项目经理(1 名)(满分 7 分)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 1 分; (2)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2 分; (3)具有五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 分; (4)担任过机关单位(含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 协机关、行政机关等)、事业单位食堂项目经理服务满 3 年及 以上的(须为同一服务项目),得 2 分; (5)具有健康管理师或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师)的得 1 分。 2、拟派厨师长 1 名(满分 8 分) (1)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2 分; (2)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的,得 2 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 得 2 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 书,得 2 分。 3、拟派其他人员(满分 10 分) (1)具有国家一级中式烹调师证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2)具有国家一级中式面点师证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0-25 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3 页 (3)具有健康管理师或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师)得 2 分, 最多得 2 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5)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 得 2 分。 备注: (1)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否则本评审项(人员配备)整体 得 0 分; (2)提供上述人员配备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岗位),格式自拟; (3)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 2021 年 1 月以来连续 6 个月 的社保证明; (4)提供上述相应证书扫描件; (5)项目经理工作年限(3 年)需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须体 现项目经理姓名)或业主方证明; (6)获奖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 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无法体现获奖人员姓名,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 料,否则不予认可; 食品安全责任 保险及公众责 任保险 截止开标日(以保单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服务的食堂同时具 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 每提供一个食堂的得 1 分,满分 3 分。 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保单扫描件,同时另附所经营食堂(含 在管项目)合同扫描件。 0-3 分 商务技术得分计算方法:先由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然后取所有磋商小组评 分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取小数点 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推荐 3名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出现综合得分相 同的情况,则按报价低的列前;最后报价也相等的,则采取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 应商排序。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4 页 评审办法 1. 磋商与评审方法 为了规范评审活动,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2]69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 号)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有关规定, 依据磋商文件,制定本项目评审原则和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后,对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章第 3.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最后报价低的优先;最后报价也相等的,则采取供 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2. 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2.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2 磋商小组的职责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磋商与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 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 评审标准 3.1 符合性审查标准 3.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详细评审 3.2.1 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 评审基准价计算: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3 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 磋商与评审程序 4.1初步评审 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3.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5 页 4.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条款外,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 他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4.1.3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修正,作无效响应处理。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4.2磋商 4.2.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 6.2.1项确定的顺序分别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 商。磋商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按 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磋商轮次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 据磋商情况确定。 4.2.2磋商小组就技术方案、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与 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磋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承诺,书面答 复或承诺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 一部分。 4.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按照第二章第 6.2.3项规定的内容变动竞争性磋商 文件,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 4.2.4经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成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的 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4.3最后报价 4.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 6.3.1项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4.3.2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 6.3.3项规定确定最后报价轮次。 4.3.3在采购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 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4详细评审 4.4.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4.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3取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得分,其中响应报价得 分按规定进行计算。 4.4.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最后报价,有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6 页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 商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4.5 响应文件的澄清 4.5.1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5.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5.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4.5.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6 评审结果 4.6.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 4.6.2 完成评审后,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与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7 页 5. 其他 5.1 供应商与评审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 供应商已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 从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2 供应商提供业绩、荣誉证书、各种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材料等文件级资料均须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如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则初审项目视为 不通过;评分项目相应项不予计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8 页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ZF2021-18-0596 部门编号:2021AHNYNC081FW 买 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电话:0551-62666788 卖 方: 电话: 见证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51-62220065 买方通过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的 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名称及内容 服务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采购。 服务内容:本合同服务内容同采购文件规定。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二)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三)中标或成交公告; (四)卖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五)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 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考评合格,在保持总费 用不变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 2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49 页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 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卖方在按合同约定履约后,提请买方验收。买方在卖方提请验收申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 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政 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 收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 按成交金额每月分摊,按月支付。 七、售后服务 (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 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 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免费维 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收受人为 ,期限为本合同履 约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合肥瑶海万达支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0 页 账号:12082501040000125-1 九、违约责任 (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 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3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 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 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 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 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 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 服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 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签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1 页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 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 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②) 项方式处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见证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2 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供应商应按给定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可以扩展。磋商与评审办法、竞争性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此处未给出格式、章节的,请供 应商自定格式,编制在响应文件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3 页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项目编号:ZF2021-18-0596)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4 页 目 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页码) 一 响应表 二 分项报价表 三 磋商响应函 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 磋商授权书 六 涉及初步评审的证明材料 七 书面承诺函 八 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响应资料 九 中小企业磋商声明函 十 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十一 人员配备 十二 服务方案 十三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5 页 一、响应表 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项目编号: ZF2021-18-0596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首轮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响应有效期 90天 服务期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质量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付款方式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保证金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形式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履约保证金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特别提醒 1.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总报价不得低于 1826941.34 元;其中分 项报价表中需明确,徽州大道办公区不得低于 543184.36 元,滨湖办 公区不得低于 1283756.99 元; 2.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总报价不得低于 1810980.67 元;其中分 项报价表中需明确,徽州大道办公区不得低于 538928.18 元,滨湖办 公区不得低于 1272052.49 元; 备注说明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6 页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 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 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 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附件: 第二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 项目编号 ZF2021-18-0596 首轮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第二轮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特别提醒 1.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总报价不得低于 1826941.34 元;其中分项 报价表中需明确,徽州大道办公区不得低于 543184.36 元,滨湖办公 区不得低于 1283756.99 元; 2.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总报价不得低于 1810980.67 元;其中分 项报价表中需明确,徽州大道办公区不得低于 538928.18 元,滨湖办 公区不得低于 1272052.49 元; 备 注 供应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21年 月 日 备注:本页《第二轮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当天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7 页 章后线上提交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8 页 二、分项报价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59 页 三、磋商响应函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编号:ZF2021-18-0596 )”竞争性磋 商邀请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磋商文件规 定及最终报价承诺提供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 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 纸(如果有的话),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 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 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 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 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0 页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 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 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1 页 五、磋商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本公司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本公 司参加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ZF2021-18-0596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 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明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磋商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2 页 六、涉及初步评审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涉及初步评审等其他证明材料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3 页 七、书面承诺函 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就贵方项目编号为 ZF2021-18-0596 的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我方现做出以下 承诺: 1.我方已明确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我方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2.我方报价已经包含响应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在确认为成交人后 5 个 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缴纳,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3.我方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我方承诺:无“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5. 我方承诺非联合体参加投标。 6.我方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标的能力(含技术、财务等各方面)。 7.我方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均无异议,并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 若上述承诺任何一条不能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赔偿采购人人民币伍万元 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供 应 商: 名称 (盖章) 日期: 2021 年 月 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4 页 八、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响应资料 特别提醒:供应商提供的涉及详细评审证明材料须 1.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建议评审索引,以便磋商小组顺利开展评审工作; 3.内容须清晰、明确,若提供相关资料内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内容 证明材 料页码 编列内容 分值 经营思 路及方 案 供应商针对就餐人员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经营 管理、原材料采购、供餐方案、饭菜品种、价格等方面,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 需求进行综合评分: (1)经营思路及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 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 需求的,得 5 分。 (2)经营思路及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 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0-5 分 卫生管 理控制 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 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评分: (1)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 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项目需求的, 得 5 分。 (2)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 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0-5 分 食堂管 理方案 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符合本项目的食堂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 堂管理的架构、食堂硬件设施使用维保、用餐意见反馈及改进方案等,由磋商 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2)内容覆盖较全面、要点较突出,针对性较强的,得 3 分; (3)内容一般的,得 1 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0-5 分 应急措 施 根据本项目食堂运营时突发应急措施(如在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下紧 急供餐的能力及措施,消防、饮食安全问题的紧急应急控制措施)等方面,由 磋商小组进行综合打分: (1)应急措施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 0-5 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5 页 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5 分。 (2)应急措施可操作性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 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供应商 业绩及 履约反 馈 1、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机关单位(含 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或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绩 (含正在履约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10 分。 备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及项目类型等评审因素 的,需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0-10 分 2、供应商每提供一份上述(第 1 项)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对应的业主单位 (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得 2 分,满分 10 分。 备注: (1)同一业绩提供的多份履约反馈评价仅计分一次; (2)此处“良好”即表达到良好意思即可,同等意思表达如满意、非常满意、 认可、高度认可、考核得分 80 或以上等均予以认可; (3)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材料的扫描件,未提供的 不得分; (4)未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第 1 项),对应评价不得分。 0-10 分 体系证 书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 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5)HACCP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截图。 0-5 分 企业荣 誉 1、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资料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以下任一 奖项的,得 3 分,满分 3 分: (1)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机关单位团餐十大品牌”荣誉; (2)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正餐 50 强”荣誉; (3)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十大团餐品牌金奖”荣誉; 备注: 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如无法体现获奖单位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因素,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 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奖牌、奖杯等不予认可; 0-3 分 2、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资料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服 务的项目获得在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行业奖项(或荣誉)的,国家级每提供一 个得 2 分,省级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10 分。 备注: (1)与上述第 1 项的获奖(荣誉)不重复计分; 0-10 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6 页 (2)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 材料,如无法体现获奖单位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因素,须另附颁奖单 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奖牌、奖杯等不予认可; (3)国家级行业协会系指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业协会;省级行业协会系 指安徽省烹饪协会(各省类似)、安徽省饭店业协会(各省类似)、安徽省餐 饮行业协会(各省类似); (4)提供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datasearch.chinan po.gov.cn/gsxt/newList)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信息, 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明资料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服务食堂 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量化评分为 A 级的,每提供 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 备注:(1)提供有效的获奖证明资料;(2)提供该食堂是供应商所服务的有 效证明材料。 0-4 分 人员配 备 1、拟派项目经理(1 名)(满分 7 分)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 1 分; (2)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2 分; (3)具有五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 分; (4)担任过机关单位(含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 机关等)、事业单位食堂项目经理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须为同一服务项目), 得 2 分; (5)具有健康管理师或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师)的得 1 分。 2、拟派厨师长 1 名(满分 8 分) (1)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2 分; (2)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的,得 2 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得 2 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得 2 分。 3、拟派其他人员(满分 10 分) (1)具有国家一级中式烹调师证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2)具有国家一级中式面点师证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3)具有健康管理师或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师)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得 2 分,最多 得 2 分; (5)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得 2 分。 备注: (1)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否则本评审项(人员配备)整体得 0 分; (2)提供上述人员配备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岗位),格 式自拟; (3)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 2021 年 1 月以来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4)提供上述相应证书扫描件; (5)项目经理工作年限(3 年)需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 0-25 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7 页 名)或业主方证明; (6)获奖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 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无法体现获奖人员姓名,须 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食品安 全责任 保险及 公众责 任保险 截止开标日(以保单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服务的食堂同时具有购买食品安全 责任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食堂的得 1 分,满分 3 分。 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保单扫描件,同时另附所经营食堂(含在管项目)合 同扫描件。 0-3 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8 页 九、中小企业磋商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 本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的(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 托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勾选);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勾选);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监狱企业还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69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不符合(对应 勾选)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编号: ZF2021-18-0596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0 页 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 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1 页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2 页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 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 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3 页 十、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认真研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编号:ZF2021-18-0596)采购文件中所列商务要 求及合同条款,我公司确认,对采购文件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 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 及合同条款号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 (正偏离/负偏离) 1 ? 供应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符合”指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采 购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 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4 页 十一、人员配备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5 页 十二、服务方案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 第 76 页 十三、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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