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JSD2021-ZC-045
二、项目名称: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五、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 高亚莲、刘艳 | 张晶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
联系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1533262736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玲
电话:15332626757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光明苑1单元302
联系方式:15332626757
十、附件:
45毛绒毯(1).doc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采购项目编号:ZJSD2021-ZC-045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7439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1313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
HYPERLINK \l _Toc8953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18
HYPERLINK \l _Toc8533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20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20
HYPERLINK \l _Toc27920 第六部分 第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表) 49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绥德县永乐大道电力局光明苑1号楼1单元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3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SD2021-ZC-045
2、项目名称: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慰问品
采购预算:300000.00元
项目概况: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24 08:30:00 至 2021-12-24 17:3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自行声明;
4、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谈判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
6、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19 17:00:00 止
地点:绥德县永乐大道电力局光明苑1号楼1单元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免费赠送
注: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经办人在本单位(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获取时间: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3 14:30:00
地点:绥德县永乐大道电力局光明苑1号楼1单元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
电话:1533262736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笑笑
电 话:0912-561158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绥德县永乐大道电力局光明苑1号楼1单元302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1.1项目名称: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1.2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元 |
2 |
2.1采购人: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采购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自行声明; 4、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谈判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 6、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特别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2)上列资质证明文件均为必备资格条件,谈判现场提供原件,缺项或者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供应商资格,按照无效标处理。 3)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密封同谈判响应文件,同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4 |
4.1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 |
5 |
5.1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中收费标准收取,按照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6 |
6.1交货地点: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 6.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供货。 6.3质保期:2年 |
7 |
7.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
8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绥德县永乐大道电力局光明苑1号楼1单元302室 |
9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供应商代表投标现场另需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与营业执照证书上信息一致)进行身份核验,身份核验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
10 |
其他: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谈判开始后将不再接受对谈判文件的质疑。 当谈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时按相关文件执行。 |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
2、采购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监督机构:绥德县财政局及采购人;
4、供 应 商: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内容,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谈判文件的澄清:各供应商对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有疑义或表述不准确的内容需要进行澄清,应在谈判截止期两天前,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截止期两天前收到的澄清内容将选择合适的方式予以答复,否则,因此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负。
3、谈判文件的修改
3.1在谈判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也可以在解答各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修改谈判文件。
3.2谈判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谈判文件的各供应商,并作为谈判文件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为使各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
4、各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各供应商不得自行转让或复制文件,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谈判文件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售后不退。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说明
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条款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的政府采购政策。
5.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评审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5.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5.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5.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2.7《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
5.2.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2.9《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5.2.10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或线下对接政采贷业务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联系人:叶田;联系电话:0912-3426909,18629120425),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6、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谈判要求
1、谈判内容:本次谈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选投其中的一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2、谈判资质: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3、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3.1.1按照要求填写的谈判函格式。
3.1.2谈判报价表。
3.1.3供应商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1.4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为完成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方案介绍、服务内容体系等的相关证明。
3.2谈判报价:
3.2.1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表上按规定内容标明分类报价、总报价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单位不予接受。
3.2.2谈判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过程中,只能降低,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升高。
3.2.3各投标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按废标处理。
3.2.4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
3.2.5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3.3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本次投标所发生的费用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5、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九十天。
6、保证金:
6.1各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后,向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所述的保证金金额,确保谈判活动顺利进行。
6.2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6.2.1、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对公账户转入我公司账户内,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90日历天,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11月23日14:30时前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德县支行
账户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
账 号:61050110734600000652
谈判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供应商须与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912-5611585、15332626757)联系确认到帐。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经办人在本单位(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做为谈判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
6.2.2、担保方式: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正本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递交的,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依据“陕财办采资〔2011〕124 号”及“陕财办采资〔2013〕5 号”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中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后90个日历天内有效。
6.2.3、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施地财政部门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4投标人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未按规定时限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的权利,开标现场代理公司将拒绝接受其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6.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的保证金均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时,须向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部提交保证金交纳凭据、介绍信和加盖公司原色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6发生下列情况,保证金将被没收:
6.6.1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6.6.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或不按投标承诺签约。
6.6.3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授权与资质。
6.6.4投标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活动。
6.6.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各供应商应参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样式,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并各自装订成册,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正本和副本内容须一致。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标码。谈判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法人章。谈判响应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骑缝章且法人签章确认,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 第几页”的字样,并分别胶装成册,未按此规定标注、签字、盖章、私自篡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内容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谈判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插图、活页粘贴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各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资质证明原件、电子版U盘一份,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资质证明原件”字样。未按此规定标明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2、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封袋应加贴封条,用封条在投标文件袋的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在封线(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手工填写密封日期,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在2021年11月23日14:30时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此规定密封、签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在递交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谈判响应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在截止期后,各供应商递交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后,在截止期前,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各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谈判响应文件扉页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5、谈判截止时间后到谈判前,各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6、在谈判截止期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各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文件。
7、谈判资格审查
资质审查提供的资质原件或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应单独提供,以便在谈判期间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谈判小组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及时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谈判、评审
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评审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绥德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2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2.3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5参与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告的起草;
2.6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7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工作;
3、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4、谈判大会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公布递交文件数量的内容。
5、谈判开始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谈判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七、评审办法及内容
1、谈判形式:
1.1采取背对背的谈判方式。即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判。
1.2竞争性谈判以递交谈判文件的顺序确定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分别与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
2、谈判原则:
2.1坚持谈判机会均等,信息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2支持竞争性、经济实效性和公平性原则。
2.3综合评估,择优选择资质齐全、服务有保证的投标供应商。
谈判程序:
3.1供应商资格审查
本次谈判所要求的必备资质证明文件,缺其中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谈判要求,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公布递交文件的数量内容。
3.3符合性评审:主要对各供应商资格以及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性的审定。出现下列情况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3.3.1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3.2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担保凭证的;
3.3.3明显不符合商务、技术要求,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3.3.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
3.3.5谈判响应文件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存在重大偏离的;
3.3.6报价与市场价偏差较大,低于成本,存在不正当竞争;
3.3.7提供虚假资料;
3.3.8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3.3.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3.10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和装订的;
3.3.11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4技术性响应审查:出现下列不合理情况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3.4.1经评委评审一致认为谈判方案说明不合理;
3.4.2投标内容是否能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3.4.3提供的产品是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
3.4.4提供经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承诺;
3.4.5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及检验报告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3.4.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5实质性响应评审
3.5.1实质性响应是指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3.5.2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4、谈判过程
谈判小组应在符合性、技术性和实质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阅读,并对采购内容等有关要求进行谈判。
4.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3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表,供应商按照谈判小组给定的时间进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4.4每轮报价现场均不对供应商公布,每轮报价为不可更改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
5澄清
5.1 谈判小组在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5、评标办法:
谈判结束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标工作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谈判结果的函》报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竞争性谈判结果的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并回拟《成交供应商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成交供应商复函》,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后,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抄送采购单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九、经济合同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订合同文本草案。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
2、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配合采购单位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十、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中标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
十一、其它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标处理:
1.1未按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五款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规定密封、签字及标明相关字样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各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参加谈判的各供应商名称与购买谈判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不符。
1.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6资格证明文件或资信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1.7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签字的,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谈判文件的要求。
1.9谈判响应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交货、付款、验收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1.10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1.11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技术指标达不到标书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
1.12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1.13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1.14产品的样品不齐全、款式、颜色等内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1.15私自篡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内容。
1.1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1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改用其它方式采购。
2.2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按无效处理,并责成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谈判工作。
3、谈判开始到成交单位确定后,谈判小组、采购单位、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二、质疑与投诉
质疑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玲
联系电话:0912-5611585
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面料成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01 |
牛奶绒盖毯 |
面料:100%聚酯纤维 填充物:100%聚酯纤维 规格:200*230cm |
块 |
4500 |
|
备注 |
谈判现场须提供样品及样品的检验报告。 |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供货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材料( 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服务承诺: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指定地方派专人组织发放。
3、运输:成交单位负责所有物品的运输。确保物品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产品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
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机构健全,并出具相关证明。物品分发后,如出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无条件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包修、包换。
5、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清单要求的样品及样品的检验报告,未提供样品及检验报告或者提供不全的,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6、样品递交方式:样品密封后同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密封要求同谈判文件密封一致。
7、样品的退还:成交单位的样品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未成交单位的样品评标完成后由供应商现场密封,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响应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一、交货地点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
二、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
2年
四、合同价款
1、合同总承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
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不受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五、款项结算
1、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约定
2、结算方式:银行转帐,采购单位持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到绥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六、技术服务
1、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2、服务承诺:标书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承诺。
七、违约责任
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中心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验收依据
(1)谈判响应文件、经济合同;
(2)国内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成产通知书、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3.相关服务建议书;
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 (? )。
合同总价即中标价(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看护费以及需要承担的所有风险等一切费用),中标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四、结算方式:
(1)结算单位:银行转账,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第二次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与合同金额相应的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2)付款方式:
五、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 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六、双方承诺
1.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2.采购人向供应商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七、内容及要求
即交付的货物、服务内容、数量与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产品、服务内容相一致。(附清单)
八、安装及调试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2.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直至完成安装调试后交付采购人;
3.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以免受损;
4.供应商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项目及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5.无论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应商负责及时清理垃圾,并将包装物及垃圾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
九、运输要求
1.供应商根据货物特性,自行选择运输及包装方式,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包死在合同总价内。
2.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结算款的(1‰)支付采购人误期赔偿金,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结束为止,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十、质量保证
1.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不得低于壹年,以投标文件所报的质保期为最终质保期)。
2.供应商应当保证所供产品的来源渠道正常,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3.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存在与合同中任何一项不符,采购单位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索赔,同时通告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应当明确售后服务公约, 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正常工作,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验收
1. 项目完工后,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
a)合同文本;
b)投标文件及澄清函、招标文件;
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d)验收清单
3.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十二、保密
须严格保密,对工作中了解到的采购人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十三、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所供产品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向采购人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
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
十六、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
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同意向榆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将在今后三年内拒绝其参加采购人的同类项目。
十八、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十九、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供双方各执贰份,监管部门备案 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采购人:(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ZJSD2021-ZC-045 正/副本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
目 录
第一部分:谈判函
第二部分:谈判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技术偏差表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部分: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部分:技术响应
第六部分: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第七部分:第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表
第一部分 谈判函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
1.我方的谈判报价为:
2.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合格产品和全面服务保障。
3.如若成交,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共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5.我方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6.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7.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8、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9.所有关于本次谈判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谈判供应商全称(印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谈判报价表
2.1 谈判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单位名称) |
|
谈判总报价 (人民币) |
人 民 币(大写): 元 人 民 币(小写): 元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
投标声明 |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定)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注:1.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涉及的清单进行报价,格式可自定。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上述投标总报价包含了供应商为此项目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3供货内容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说明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备注:投标供应商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序号 |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 |
谈判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注:1. 响应情况:填写“响应”、“正偏离”、“负偏离”。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填写“响应”,表示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其他项划“ /”)
2. 如有“正/负偏离”,请说明情况.
3. 如有“正偏离”,并具体说明和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实质性承诺,合理化建议等。
4. 采购文件中第四章的商务条款,请逐条响应。供应商在本表中未提及或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技术偏差表
序号 |
名称 |
谈判文件 要求技术参数 |
谈判响应文件 实际技术参数 |
响应 说明 |
说明: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等于或低于。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 (采购人) |
|||||
项目名称 |
|||||
文件编号 |
|||||
权 限 |
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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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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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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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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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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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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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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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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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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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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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3-2、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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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 |
项目名称 |
|||||
文件编号 |
||||||
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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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法 定 地 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签字) |
性 别 |
|||
职务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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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姓名 |
性 别 |
||||
职务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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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
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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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第四部分 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1、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资格声明(格式)
4-2、承诺函(格式)
4-3、谈判供应商资质证明及声明文件
4-4、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5、可以证明投标人实力的其他文件(如果有)
4-1、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职工总人数:
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本年度投标人的主要财务情况(到 年 月 日 止)
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