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的委托,就其“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2021-2022年米油类宣传品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2021-2022年米油类宣传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大业2021-B11-018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供货时间 | 预算金额 | 项目具体要求 |
1 | 米油类宣传品 | 按需 供应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 1175410元 | 金龙鱼牌丝苗米/奉新贡米、道道全非转基因菜籽油/福临门非转基因调和油等同品质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项目概括: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2021-2022年米油类宣传品采购供应,满足宜春分行和各支行业务经营需求的宣传用品。本次采购仅对宣传品货物品种、质量、单价进行确定,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各种类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计算合同金额。
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向供应商下达采购任务。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采购人所需合格的商品。负责货物、运输、装卸、供应,按时供货上门,并确保所供应货物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6.供货地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和宜春各县市支行。
7.实物样品要求:投标人均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所投产品实物样品一套。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放在开标地点。采购活动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样品现场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产品样品采购人予以封存保留,供货及验收时以样品为参照标准。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承诺函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17: 0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进行报名登记, 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资料: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1年12月15日15: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投标人请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内容、实施环境等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采购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自主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 15日15: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联系方式:易锡文 18170589911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636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70523832 报名联系人 张小玲0795-391970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474854901@q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