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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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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1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堂外包服务

招标详情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T-2021-005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8711.00 元

最高限价:1408711.00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文件中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合同履

行期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08711.00

140871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即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近一年(2020年6月以后)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年 12 月 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站下载(www.ggzyzx.jl.gov.cn)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人取得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 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磋商保证金数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执行。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包号

数额(元)

开户银行

账号

1

21000.00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

0710722011015200009062

账户名称

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 示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当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识别保证金信息。

 

3、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二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龙嘉收费站旁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方式:1868660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街道桃花苑

联系方式:13278371929

 

询标邮箱授权函(格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授权_ (邮箱号码)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邮箱号码,就吉林省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询标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该邮箱发送的有关澄清回复等内容,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食堂外包项目磋商文件11.24(最终版)(1).docx
2021服务类项目磋商文件 综合评分法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LQT-2021-005)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5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9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 12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18 第六章 合同文本……………………………………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28 第八章 附件………………………………………… 6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2 月 6 日11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T-2021-005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8711.00 元 最高限价:1408711.00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文件中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合同履 行期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08711.00 140871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即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近一年(2020年6月以后)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年 12 月 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站下载(www.ggzyzx.jl.gov.cn)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人取得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 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6 日11点 00分(北京时间)(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开启时间:2021年 12 月 6 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磋商保证金数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执行。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包号 数额(元) 开户银行 账号 1 21000.00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 0710722011015200009062 账户名称 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 示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当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识别保证金信息。 3、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二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龙嘉收费站旁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0431-82516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6号 世纪家园小区豪D栋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431-81091666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与总体要求 为保障正常用餐,采购人决定委托供应商负责提供单位全年365天早、中、晚三餐和加餐两种用餐形式的餐饮服务。供应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分别在食堂制作一日三餐和加餐;二是负责送餐、收餐工作; 三是负责食堂公共区域的卫生、餐具洗消、消防、安全等工作;四是采购人交办的临时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文件中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一览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要求/备注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食堂外包服务 1 项 为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提供项目经理、厨师长、红案厨师、改刀、白案厨师、西点厨师、面食工、食堂服务员领班、餐厅服务员等岗位外包服务人员共计9类,服务期限1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强制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四、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本部分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 (1) 服务内容 供应商为食堂和职工食堂提供餐饮服务,食堂餐饮设备、场地、原材料采购、物耗等由采购人提供。 (二)餐饮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全年365天,早、中、晚三餐和加餐饮食服务。早餐:6:50-—8:00;午餐:10:50——12:30;晚餐:15:50-—17:30,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需求为准。食堂采用自助餐或桌餐的形式。机关自助餐厅内要单独拟定菜单并单独出菜。餐后各生活区餐具回收,统一洗消。 2.早餐标准如下 早餐制作粥、炒饭类、汤面类、带陷类主食,适宜早餐用有关的热菜,面食,、糕点,小菜可以是拌菜或咸菜,一周内不重样,除咸菜外其余菜品原则上必须当日早晨现加工制作。 3.午餐标准如下 午餐制作米饭,面食、糕点,菜(荤素搭配),一款汤,一周内不重样。 4.晚餐标准如下 晚餐制作米饭,面食,菜(荤素搭配),一款汤,一周内不重样。过春节当晚要煮饺子。 8.日常就餐标准要结合按采购人要求,制定相应菜谱并执行。 9.传统节日、重要节气当天或根据采购方需求应制作相应的节日食品。 (三)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 1.岗位设置 供应商应提供9类岗位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长、红案厨师、改刀、白案厨师、西点厨师、面食工、食堂服务员领班、餐厅服务员。人员配比:自助餐厅配备人员,按照与就餐人员1:15进行配比计算;日常培训班配备人员,按照与就餐人员配比1:20进行配比计算;如遇特殊情况,人员比例需进行调整的,由供应商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购方审批通过后实施。 2.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入职条件: 项目经理要求:年龄在30-50岁之间,有2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熟悉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持健康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违纪史。 服务人员要求: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且原则上女不超过50周岁,男不超过 55周岁。持健康证,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违法违纪史。厨师、面点师、西点师须具有所从事岗位的技能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持健康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违纪史。 2) 、工作人员岗前培训: 供应商负责对新入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供应商必须有对服务人员阶段性的相关培训计划,并符合采购方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可在采购人食堂用餐,餐费由采购人承担。 3) 、工作人员的卫生: (1)工作人员身体必须健康,并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任何带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餐厅工作,所有员工招聘或上岗前必须经体检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要清洁整理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时必须随时保持手部的清洁,必要时应穿戴一次性工作手套。 (3)任何人严禁在生产区吸烟、嚼口香糖等,禁止坐工作台或其它食品容器。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所制定的《质量标准化控制规范》执行,并由采购人按照标准化服务质量控制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4.服务人员因辞职、辞退或工作标准不达标需要更换等原因导致人员出现空缺时,供应商必须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服务人员到位,防止出现空岗。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所聘服务人员因疾病、意外、或工作中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等所有意外情况,相关事件的善后处理及赔偿等事宜全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7.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供应商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更换。 8.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采购人食堂的运作模式、就餐标准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若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餐饮管理服务公司责任。 9.供应商应选派有经验、技术好、能力强的餐饮保障队伍,保证就餐人员对饭菜的质量、口味满意。在服务上要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等。 (四)、食堂卫生要求 1.负责食堂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 2.负责餐具的洗消工作; 3.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标准化规范要求执行; 4.每日下班前需对两处食堂区域内的水、电、燃油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及卫生工作,按规定进行拍照打卡。 (五)、服务要求 1.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菜品一周之内不重复,并确保菜品数量和准时开餐。 2.每周供应商厨师长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就餐标准和菜品配置要求制定就餐菜谱,并请采购人办公室管理人员审核确定。 3.每日食堂所需食材由采购人统一采购,每天早上收货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分别派1名管理人员进行检斤工作,检查配送食材质量和数量。所购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质量标准,菜品新鲜,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食材。 4.确保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食品卫生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福利院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要求,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对各工作流程严格控制,规范操作。 1)、食品卫生控制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入口关,不准“三无”产品及变质原料进入。 (2)坚持蔬菜类原材料加工前浸泡30分钟,洗净去污,减少农药残留。 (3)严格洗消保洁程序,公用餐具坚持每餐浸泡清洗、高温消毒,保洁存放。 (4)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作业,杜绝交叉感染;食品一经加工,储存时间不允许超过24小时。 (5)每餐主、副食品留样48小时,以备查验。 (6)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要岗前检查,不达标的不允许上岗。 (7)设立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入库、加工实施监督检查。 2)、环境卫生控制措施: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无蝇、无鼠、无垃圾、无污水沉积,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4)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5)机械设备、排风扇、照明用具保持洁净。 (6)水池、保洁柜、消毒柜、蒸箱洁净,无污垢,无杂物。 (7)清洁用具定位放置,分区管理,责任到人。 (8)每周五及月末要进行卫生大扫除。 3)、食品生产阶段的控制: (1)原料领用与加工:严格计划领料,检查各类须加工用的原料质量,确认可靠后才可进行加工。对须切割加工的原料,应根据烹调的需要,事先明确规定切料加工的规格标准,编制原料切割规格表,作为加工人员操作依据和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依据。 (2)原料配份: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确保菜品供应数量满足就餐者需求,做好成本核算,杜绝浪费。 (3)食品烹调:在开餐前,将经常使用的主要的调味汁,批量集中兑制,以便烹调时各炉头随时取用,以减少偏差,保证菜品口味的一致性。调味汁的调兑应由专人负责。调兑用料规格比例在标准菜谱中应事先规定,如无标准菜谱也可独立制定用料规格表。 4)、食品消费阶段的控制: (1)备餐服务: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每一道工序的员工,必须针对上一道工序的食品加工制作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标准,应予返工,以免影响成品质量。开餐前,项目经理要对各菜品再逐一进行检查,确保用餐质量。 (2)打餐服务:服务员在开餐前作好餐前准备,服装穿戴整齐,使用礼貌用语。开餐后要及时收整桌面、台面、地面上的餐具、垃圾及污渍,确保用餐环境良好。 6.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饮食卫生,餐、厨具及用品卫生,不发生任何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采购人员工身体健康。如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给采购人及采购人人员造成损失,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7.供应商应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按价赔偿。 8.供应商负责食堂安全工作,确保食堂消防安全、供应商及供应商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物品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发生以上安全事故,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9.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10.提供餐饮保障方案、提供餐饮服务承诺书。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票否决。实行严格质量管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作进行不断的细化和量化。并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制定《食品检验标准》。 11.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预案,积极处理事故。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事故是由供应商方造成,供应商方将承担被保障单位及受害者一切损失,必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严格服从采购人领导,食堂所有员工严格执行食堂的规章制度。食堂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流程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努力改进,让就餐者满意。 13.保证就餐环境、生产流程卫生安全,将整个加工、服务过程全部按福利院标准化管理标准受控进行。 14.科学、营养配餐,保证就餐者营养合理搭配。符合中国烹协规定的营养标准,制定出符合采购人饮食结构的食谱,以保障就餐者在营养均衡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15.为保证饭菜加工的质量,供应商应委派质检员和考核员不定期对食堂加工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和抽查。 16.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上”的原则,一切从服务就餐者角度出发,真正把食堂建设成为适合消防指战员、适合职工的地方。 17.在突发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影响就餐时,具备保障能力和保障措施,保证基本饮食需求,要求有预案。 18.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及系统人员配置,具有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9.质量监控:应设置管理岗位人员,全面负责餐饮中心内部的卫生、质量、安全等工作,对餐饮中心实施全程监控。 20.巡检:此外,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检查表格,每天各项表格由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并与一定的考核激励挂钩。各项制度要每天执行,发现问题责令责任人马上整改,对于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保证餐饮中心内无各项卫生安全隐患。 五、商务要求 说明:本部分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且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序号 内容 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 长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应当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后预付5%合同款。然后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用(服务费=为当月的实际服务人数工资+按照当月食堂的服务费用不高于10%收取的管理费) 非中小企业中标的: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用(服务费=为当月的实际服务人数工资+按照当月食堂的服务费用不高于10%收取的管理费) 4 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的技术服务证明材料: 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厨师提供厨师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 强制采购产品认证 供应商需具有下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无 六、合同主要条款 序号 内容 要求 1 合同类型及定价方式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说明: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 2 履约保证金数额 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金额的2%。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 非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金额的5%。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 3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4 履约验收要求 按照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5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考核:采购人每月对食堂的基础管理、经营管理、满意率等进行全方位、不定期的考核,考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饭菜质量在养员和职工月满意度调查中,低于70%的;食堂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出现问题的;食堂卫生环境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及出现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考核的目的是推动食堂综合管理水平的真正提高,供应商未达到采购人所规定的考核标准,扣除当月支付总额的20%。 2、餐饮事故的处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作为首要工作进行对待,并且把有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作为对供应商考核的首要指标。 3、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不良影响的,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4、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伤亡,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详见合同文本。 七、在谈判(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提示: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项目填写此项) 无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根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评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无效;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二、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列经营(业务)范围应包含投标标的;2、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签字;3、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见第七章) 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8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确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保证金 9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供应商交纳保证金清单,提交竞争性磋商小组审查。 (四)联合体 10 合格的联合体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七章),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 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五)其他 11 良好信用记录 资格审查时,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14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采购活动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15 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磋商、综合评分、复核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编写评审报告。 (一)符合性审查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序号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 (一)有效性审查 1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密封的。 2 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 提报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二)完整性审查 4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数量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 5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三)响应程度 6 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服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7 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商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8 未按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9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报价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的。 11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 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磋商文件未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四)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且技术服务评分相同的,按所投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认证证书多少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先后顺序(以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为准)排列。分包采购的,每包评审结果按上述规则排列。 2.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排列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代理协议》有关约定,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确定多个成交供应商的,应当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相应数量的成交供应商。 (八)编写评审报告 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评审标准 1.本项目评分满分100分,由价格评分、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三部分构成,具体评分细则附后,每项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价格评分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2.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审价=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评审价=总报价×(1- 2 %)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价格评分的计算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评分分值 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评审因素性质,分为主观评分项和客观评分项。主观评分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应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公正评分;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分值应当一致,存在不同意见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4.供应商得分为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之和。 打分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主、客观项 (一)价格评分( 10分) 1 价格评分 详见本章评标标准第2项规定 10 客观项 (二)技术服务评分( 50分) 1 人员管理 供应商能够明示出具体可行的人员管理架构、人员岗位职责规范。科学合理得分5-3分;比较科学合理得分3-1分;不够科学合理得分1-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得0分。 5 主观项 2 服务承诺 1、根据对服务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作出承诺,承诺科学合理得5-3分,承诺比较合理得3-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2、投标人必须具备强大的担责能力,具备强大的公众责任险理赔能力得5-3分,具备较强的公众责任险理赔能力得3-1分,不具备公众责任险理赔能力得1-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以理赔能力额度为衡量标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单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10 主观项 3 食品质量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储藏、加工,日常作业操作等,根据提供材料,方案整体科学合理得10-5分,整体比较合理得5-3分,基本合理得3-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10 主观项 4 内部考核方案 提供内部考核管理细则,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卫生形象管理、以及处罚制度。考核细则科学合理、处罚制度仔细具体得5-3分,考核细则较为合理、处罚制度比较具体得3-1分,不合理得1-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5 主观项 5 卫生环境管理控制方案 如: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根据提供材料,方案整体科学合理得5-3分,整体比较合理得3-1分,基本合理得1-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5 主观项 6 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如:停水,停电、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中毒事件、人员意外伤害事件等,预案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并提供材料。方案整体科学合理得5-3分,整体比较合理得3-1分,基本合理得1-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5 主观项 7 各项管理制度 列举团餐管理及安全控制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包括: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与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标识管理制度》、《刀具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 《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 《食品(食材)贮存库房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备餐及供餐管理制度》 《食堂及就餐留样管理制度》 《砧板使用及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木质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食品(食材)解冻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工装管理制度》 《加工场所清洁、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投诉受理制度》 《粗加工及切配管理制度》 《烹饪管理制度》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等 管理办法制度健全、内容详实、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10-5分,管理办法比较全面丰富、内容比较详实、比较合理可行得5-3分;管理办法制度不健全、内容简单、不合理、不可行得3-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10 主观项 (三)商务评分(40分) 1 履约能力 供应商取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得2分;取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取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得1分,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满分8分。(以响应文件中证书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8 客观项 2 项目团队 服务水平 1.现场配备的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6 客观项 2.现场配备的面点师具有三级及以上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4 客观项 3.项目负责人有以下资质条件的:(1)本科或以上学历,食品相关专业;(2)高级职业经理人;(3)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6分。缺少一项扣2分,最多扣6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6 客观项 3 增值服务 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服务所列各项应包含但不限于质量、加工、运输、保管、卫生、保险等,从科学、先进、创新、绩效综合考量得分,每提供一项实质性增值服务得2分,最高得16分。(以响应文件中证书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16 客观项 说明: 1、评分标准中有分值区间的,包含区间上限本数,不含下限本数。 2、评分因素有时间限制(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的,所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以签署日期、颁发日期或出具日期为准。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服务”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属服务。 1.4 “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参加采购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合格供应商”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1.6 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1.7 本招标文件所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65天内(如某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2020年8月1日,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是指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二年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等,均按此要求确认。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2.1 已购买磋商文件且确认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2.2 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合格的服务 3.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3.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 3.3本次报价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4.联合体 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采购允许由2个以上供应商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3 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更正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第六章 合同文本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附 件 8.现场考察 8.1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约定现场考察的,由采购人组织所有潜在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所有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与现场考察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 8.2 采购人向供应商口头介绍的情况及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3 各供应商应认真考察现场,熟悉现场情况以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资料。凡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均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细目名称及相应的费用。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4 供应商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现场考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3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 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对应评审因素得分受到影响的,是供应商的风险。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 上述各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1.2 保证金 11.2.1 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2 保证金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见第八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 11.2.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4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1.2.5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提供采购合同原件或《成交(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原件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2.6 采用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供应商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1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报价 11.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1.3.2 供应商应按照《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中,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11.3.3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在《报价明细表》中分别列明每包报价。 11.3.4 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采购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无效。 11.4 分包 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2.报价有效期 12.1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2.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响应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使用的公章应与当事人名称全称一致,该公章应为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带有“专用章”字样等其它形式的印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 13.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 13.3 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3.4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3.5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涂改或增删内容无效。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4.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4.1 响应文件的装订。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使用不小于5号字的标准字体、A4型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在不破坏原有装订以及黏贴痕迹的条件下,可添加或者去掉文件的装订方式。 14.2 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封装在一个包封中并密封完好,同时在包封外加盖密封标识。 14.3 响应文件的标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包封上应粘贴密封标贴(格式见第八章)。未按此要求粘贴和填写密封标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4 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14.2条要求的,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送达并提交。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16.2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评审 17.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7.1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17.2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18.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9.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六、签订合同 21.成交通知 21.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2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履约保证金 22.1 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未约定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多于成交金额的5%,如成交人为中小企业,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多于成交金额的2%。 22.2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吉林省财政厅交纳履约保证金。采用非保函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存入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帐户2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将保函送至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3.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4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执行。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24.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质疑 2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长春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27.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结合市场现行情况,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1万,由成交供应商交纳。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和披露 27.1 供应商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外传。 27.2 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法律适用 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29.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十、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30. 采购文件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优先顺序确定。 31. 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六章 合同文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同书(格式) (以下简称买方) (项目名称)项目中所需 (服务名称)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 (采购计划编号)号采购文件实施政府采购。经评定, (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供应商。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合同修改协议 4.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遗文件、修改文件) 二、服务名称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合同金额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 四、付款和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及支付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 五、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七、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验收标准和要求 本合同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本合同的知识产权要求: 本合同的保密要求: 十一、履约保证金 卖方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签署本合同前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交纳。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返还。 十二、合同中止、解除 1.因客观不可预见,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 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 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4.其他约定: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十六、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本章提供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应编制、装订成册,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要求的份数提交正本和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目 录 序号 文件内容 在响应文件中的对应页码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3 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 4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5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 7 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是,提供) 8 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9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1 报价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 5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果有,提供) 6 商务评审类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 7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果有,提供)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1 技术服务方案 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 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果有,提供) 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 1 报价表 2 报价明细表 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提供)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 5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 6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果有,提供)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三、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 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果有,提供) 七、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是,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填写此项)联合体中 为小微企业,该成员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 4.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如下: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符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规定;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提供但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提供这些服务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情况下,我方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四)除采购文件第二章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以外的投标产品,如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我方承诺提供的有关产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如果有,提供)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一、报价函 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承诺如下: 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成 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日为止。 二、我方在参与采购活动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 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 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 的一切权利。 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 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以及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响应无效。 五、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约定。 六、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或 加 盖 名 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成交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的,须另携带至少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备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非中国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的,请填写护照号码,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应提供护照相关页复印件及中文译文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采购包号:第 包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应答 偏离情况 说明 1     2     3     4     5     ……     注: 1.“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一栏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 2.“响应文件商务应答”一栏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商务条款的应答内容,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 3.“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 4.“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供应商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四、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 采购包号:第 包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资格 专业 经验 年限 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1 2 3 4 5 6 … 注: 1.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证明或其他材料的,应按要求在本表后提供。 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如果有,提供) 采购包号:第 包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 注: 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 六、商务评审因素类证书一览表 (如果有,提供) 采购包号:第 包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注: 1.本表填写除资格审查内容外的认证、信誉、奖励、荣誉等商务评审因素涉及的证书。 2.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在本表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如果有,提供)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一、技术服务方案 说说明: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写,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服务承诺、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内部考核细则、卫生环境控制方案、突发事故处理预案、各项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以及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 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 (如果有,提供)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品目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证书编号 证书到期日期 发证机构 1             2             3             4             5             ... 注: 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3.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提供表内所列认证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 (如果有,提供)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品目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证书编号 证书到期日期 发证机构 1             2             3             4             5             ... 注: 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本次报价产品类别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3.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提供表内所列认证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如果有,提供) 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 一、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 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 1 大写 小写 ... 注: 1.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 本表按包号依次填写,采购项目不分包的,在第一包对应栏内填写报价。 3. 每包提报的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4. 采购人除了支付上述费用外,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明细表 采购包号:第 包 序号 服务内容 关键、主要内容描述 数量 单价 分项合计 1 服务1 2 服务2 3 服务3 4 服务4 5 服务5 6 服务6 … 合计 注: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每包提报的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中的规定)。 3.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如果是,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总资产(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且≥1000   ≥2000 且≥300   ≥300 且≥20   <300 或<20   3 建筑业 ≥80000   且≥80000 ≥6000   且≥5000 ≥300   且≥300 <300   或<300 4 批发业 ≥40000 且≥200   ≥5000 且≥20   ≥1000 且≥5   <1000 或<5   5 零售业 ≥20000 且≥300   ≥500 且≥50   ≥100 且≥10   <100 或<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且≥1000   ≥3000 且≥300   ≥200 且≥20   <200 或<20   7 仓储业 ≥30000 且≥200   ≥1000 且≥100   ≥100 且≥20   <100 或<20   8 邮政业 ≥30000 且≥1000   ≥2000 且≥300   ≥100 且≥20   <100 或<20   9 住宿业 ≥10000 且≥300   ≥2000 且≥100   ≥100 且≥10   <100 或<10   10 餐饮业 ≥10000 且≥300   ≥2000 且≥100   ≥100 且≥10   <100 或<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且≥2000   ≥1000 且≥100   ≥100 且≥10   <100 或<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且≥300   ≥1000 且≥100   ≥50 且≥10   <50 或<10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000   且≥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且≥1000   ≥1000 且≥300   ≥500 且≥100   <500 或<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且≥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57 2 / 2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果是,提供)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如果有,提供) 第八章 附件 附件1 响应文件外包封密封标贴(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广德街193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提示:1、封装处加盖密封标识;2、横线部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附件2 政府采购担保函 编号: 致: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向你方交纳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采购人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报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二、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后失效。 三、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四、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最后报价表(格式) (仅用于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 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 1 大写 小写 ... 注: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采购项目分包的,本表应按报价包号填写;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每包提报的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5、 采购人除了支付上述费用外,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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