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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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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1/11/25

一、项目编号:WXZC2021-C3-00216-001-CGZX

二、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梧州友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梧州工业园区星华小区B1栋4楼1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玖仟贰佰陆拾柒元伍角贰分(¥1259267.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夏郢法庭;城东法庭保洁服务、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清洁卫生的管理、办公楼空调设备、电梯机房、轿厢的日常清洁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秩序、房屋公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乐毅、梁隽、龚政(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地 址:梧州市西环路上段29号

联系方式: 0774-2027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10楼

联系方式:0774-2830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0774-2830801

十、附件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广西梧州友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秀法院物业服务最终报价表.jpg

梧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XZC2021-C3-00216-001-CGZX

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

采 购 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采购需求………………………………………………15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29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9:4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C2021-C3-00216-001-CGZX

  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26万元

  采购需求: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夏郢法庭;城东法庭保洁服务、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清洁卫生的管理、办公楼空调设备、电梯机房、轿厢的日常清洁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秩序、房屋公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45(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45 (北京时间)

    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2600.00(必须足额交纳)

(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新兴三路支行

开户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450 501 648 655 000 003 74-0002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

(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8楼政采前台; 电话:0774-3828220。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地 址:梧州市西环路上段29号

联系方式: 0774-2027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10楼

联系方式:0774-2830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余先生

电  话:0774-2830801

4.监督部门

名 称:梧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科

电 话:0774-3866434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WXZC2021-C3-00216-001-CGZX

2

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报价:磋商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标),磋商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

a.磋商供应商应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磋商无效。

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

7

保证金: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磋商时间:见公告 磋商地点:见公告

9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10

响应文件形式: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1

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盖章: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

13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磋商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提交一份。

14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

磋商开启后,本中心将向各参与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 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和修改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实质影响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5.2响应文件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

5.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扫描不清晰或乱码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5.5.1价格文件

1)报价表;(附件二)[必须提供]

5.5.2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书;(附件一)[必须提供]

2)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件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

②对于有经营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副本内页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要求清晰反映该磋商供应商本年度经营资质,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6) 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注:在开标后服务商应将磋商保证金声明发送邮件到本中心,邮箱:WZCG2822337@163.com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五)【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10日内,进入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方法: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设置起始时间,只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10日至磋商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3)服务承诺书(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的服务和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5)服务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

16)服务保证措施[如有,请提供]

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8)中小型企业声明函(附件六)[如有,请提供]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工作。

7.3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4报价: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修改、撤回和解密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

见须知前附表。

9.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解密: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见须知前附表。

10.保证金说明及要求

10.1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具体金额详见采购公告。

10.2 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0.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竞争性磋商。

10.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公告。

10.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送达本中心),不计利息。

10.6对应交未交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说明: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以本中心财务室编制的《投标保证金声明》作为评审依据)。

10.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1、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

(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3)磋商供应商在线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报价文件》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采购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5、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1第一轮磋商

(一)磋商准备

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做好磋商准备,准时在线参加电子磋商会议,随时关注磋商进度。

(二) 第一轮磋商程序:

1.磋商会由本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纪律及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磋商及评审程序

(1)在磋商开始时间截止后30分钟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2)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束后,在线通知无效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理由,有效磋商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

(3)系统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汇总;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⑴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在询标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响应(需盖CA电子签章)。

12.3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递交的响应材料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

磋商后,在询标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磋商记录要求做出承诺(需盖CA电子签章)。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

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电子磋商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在线确认的所有内容,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将被视为放弃确认或者无异议。

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应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CA电子签章),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4最后报价及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CA电子签章后提交。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明确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提出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2.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2.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2.7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本中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本中心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2.8.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除外;符合财库〔2015〕124 号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3.1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2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告

14.1本中心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将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本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4.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0774-2830801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梧州市万秀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74-2022158

八、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九、适用法律

16.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

十、其他事项

17.1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

17.2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543000

通讯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10楼

电 话:0774-283080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

1、采购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项目情况: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梧州市西环路中段29号,建筑面积约8000㎡;夏郢法庭位于梧州市夏郢镇夏郢街新段28号,建筑面积约1075㎡;城东法庭位于梧州市城东镇,建筑面积约669㎡。

二、招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6万元。

三、服务期限: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管理内容

(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建筑物共用部位、所有停车场、办公楼办公室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2、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清洁卫生的管理。包括:共用上下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梯、设备机房、监控室及安防系统。

3、办公楼空调设备、电梯机房、轿厢的日常清洁工作。

4、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包括:大院内的安全保卫,24小时门岗执勤和院内巡逻、监控、防盗、防火、灭火。

5、房屋公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6、物业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

7、共用场地、建筑物的养护管理。

8、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9、食堂区域管理:

(1)每天负责烹饪一日二餐服务。

(2)食堂清洁卫生。

(3)及时清洗已用餐具、厨具,消毒完毕后摆放整齐。

(4)保持食堂所有区域茶水间及厨房后台整洁,物品归类摆放、台面清洁,每次餐后及时打扫餐厅卫生、清理垃圾。

(二)人员配备

必须配备人员包括主管1名、保洁员3名、协管员8名(含协管班长1名)、工程人员1名、厨师1名、杂工2名,共计16人。

(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水、电设备运行正常;排除故障及时;急修五分钟到位,小修半小时内到位。

3、建立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制度,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4、公共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每月对所管辖区域物业进行一次卫生消毒灭菌和虫害消杀;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院内交通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进出有序,按指定位置停放。

6、治安保卫安全,实行二十四小时双岗值班巡逻,一天三班,每班8个小时,所辖物业公共秩序良好,物业财产安全。

7、应严格按照《广西区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在采购、制作供餐食品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棕榈油、私宰肉及过期食品。工作人员进行分餐时需带帽子、口罩、围裙等,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要求按时、按供餐标准提供服务,并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五、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标准

服务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周期

工作标准

楼层保

洁服务

电梯厅及电梯轿厢

工作日每天清洁1次并保洁

保持轿厢内无污迹;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并保洁

卫生间

工作日上下午各清洁1次并保洁

洁具做到无明显污迹、无异味;镜子保持无明显污迹;天花板无明显蜘蛛网

七楼办公室

工作日每天保洁1次

办公楼设备每周清洁1次;地面无明显污迹;垃圾桶内垃圾不过半;桌面、沙发、植物叶面无积尘;倒茶桶、清洁烟灰缸。

办公楼大堂

每天不少四次清洁并用尘推保洁

无烟头、纸屑、垃圾杂物,保持清洁;地面无污渍、保持光洁亮丽

会议室、法庭、调解室

每次使用前、后清洁

无垃圾、无污渍;物品摆放整齐

宣传栏

每天清洁1次

无明显污渍、积尘

消防器材

每周(不定期)清洁,每季度全面检查1次

无明显污渍、积尘,有封存条

走廊、楼梯

(1)每天清扫、尘推上下午各一次

(2)每周拖抹2次(含扶手、水管)

地面无痰渍、积尘、垃圾及其它污渍;玻璃、瓷砖、墙面无乱张贴、无明显污渍;天花顶和灯无蜘蛛网。

天面、露台、雨槽

每半个月清理一次

无堵塞、无垃圾杂物

门外人行道(门前三包)

实际需要(每天)

无垃圾杂物、保持清洁

治安秩序维护服务

办公大楼门卫值岗

24小时

对来访客人用语规范,非办公时间进入的人员实施登记;物品进出实施审验制度,拒绝危险品进入。

负责大楼治安防范、消防、秩序维护等方面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理

24小时

响应率达100%,及时率95%;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通行、停放有序,场地每周保洁1次;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巡逻办公楼

18:00-次日7:00

指定巡逻路线。对重点区域至少每2小时巡视一次并记录。

夏郢法庭、城东法庭

20:00-次日8:00;12小时

对来访客人用语规范,指引来访人员办理业务,维持秩序。非办公时间进入的人员,协管员需提前得到通知,再登记才能放行;物品进出实施审验制度,拒绝危险品进入。

食堂服务

每天负责烹饪供应一日二餐服务

工作日6:30-14:30

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身份证 ;在采购、制作供餐食品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棕榈油、私宰肉及过期食品。

公共卫生

组织实施

制定工作计划

公共区域无明显鼠迹

投诉处理

主管部门、业主投诉

立即处理

及时、有效

其他要求

(一)服务商需依照劳动法规定用工,工资不得低于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安排人员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需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如因采购方工作需要有重大活动,服务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完成工作。

(二)服务商应参照梧州市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落实职工合法待遇,服务商和劳动者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劳动者负担的部分由服务商负责在其工资代扣代缴。

(三)如采购方调整物业服务范围,要求增减人员时,按岗位费用标准及实际人数计算物业服务费用。

(四)服务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行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

付款方式:由成交方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完成服务,采购人按月付款即采购人每月收到成交方提供的合法发票3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未能及时支付物业服务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一、保密条款

服务商必须承诺如获得成交资格后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没有得到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不能谈论与采购人相关的话题;不得未经采购人授权或者许可,以摘抄、复制、传真、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包括不该知悉该项工作信息的采购方的其他职员)使用采购人的工作信息。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二、附 件

附件一

磋 商 书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采购文件,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 报价表;

2.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二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

报 价(元)

说 明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服务期限: 24个月

注:

1.报价为完成项目需求所有内容的总报价,总价包干,成交人在实施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变更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人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

附件三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商务部分

1

项目服务期限

技术部分

1

2

3

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商务、技术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技术参数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说明:1.磋商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做出声明。

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附件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釆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是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确定。

投标金缴纳证明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      的投标,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若不中标,请贵方在退付谈判保证金时转入以下对公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通讯地址:

联系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

(粘贴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在开标后服务商应将磋商保证金声明发送邮件到本中心,邮箱:WZCG2822337@163.com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梧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采购单位(甲方)

住 所:

供 应 商(乙方)

住 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付款方式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成交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除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需求》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情形外。乙方出现其他未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招标约定要求,甲方有权书面敦促乙方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个月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四)守约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协议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本合同、解决本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裁决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或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二)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三)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送一份到我中心进行公示。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服务商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评标委员会的各成员对所有服务商分别独立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对某服务商的总分平均数即为该服务商的得分。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之规定,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具有认定职能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费率×(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分)

1

价格分

(30分)

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经过修正或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②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100

30

2

技术分(60分)

管理制度

评价内容:①各部门(行政、财务、人事等)人员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架构设置,②员工制度及管理机制、岗位责任制及监督机制④档案管理制度。⑤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及激励机制

评价标准:制度完善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适用于本项目需求。

得分规则:依据①-⑤每项内容符合评价标准的给1分,不符合的,该单项不得分。

5

服务工作方案

评价内容:分别对服务场所作出详细服务方案,对1、服务的场所;2、服务内容;3、服务要求及规定;4、人员的派遣分配;5、人员配置规划

评价标准: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内容详细、有针对性、优于采购方需求,对于服务的场所的服务可操作性强。

得分规则:

对于服务场所分别提供针对性详细方案,对环境有大概的了解,对于服务的场所及周边的环境有充分的认识,提供服务场所所从事服务的区域照片(外观照片及相关的从事服务区域的照片)得2分,提供文字描述没有提供图片的得1分。

10

应急处置方案

1、评价内容:①安全,②消防,③日常设备故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中服务范围中设备故障),④突发事件。

评价标准: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内容详细、有针对性、优于采购方需求,对于服务的场所的服务可操作性强。

得分规则:

对于服务场所分别提供针对性详细方案,对环境有大概的了解,对于服务的场所及周边的环境有充分的认识,提供该环境制定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为纵火或意外造成的火灾、因洪水或大雨造成的水灾、泥石流、疫情、人为冲击法院机关、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依据①-④每项内容提供相关照片得2分,提供文字描述没有提供图片的得1分。该项满分8分

2、投标人有组织消防和应急演练的能力,提供演习的彩图和相关资料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该项满分6分

14

服务承诺

评价内容:1、公共环境卫生2、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清洁卫生的管理3、办公楼空调设备、电梯机房、轿厢的日常清洁工作。

4、维护公共安全秩序5、房屋公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6、物业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7、共用场地、建筑物的养护管理。8、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9、食堂区域管理。

评价标准: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服务措施具体、全面、完善、有保障。

对于所服务的场所分别提供针对性详细方案,对于服务的场所及周边的环境有充分的认识,提供服务场所、饭堂(如有)及相关设备的照片的依据1-9每项内容提供一项得3分,提供文字描述没有提供图片的每项得2分。

27

人员培训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配置方案

①本项目配备的各类服务人员及人数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分;

②提供本项目拟投入保安人员、物业管理服务主管、水电工等人员有上岗证或培训结业证得2分。

3

拟投入人员的培训,包括:①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②考核方式,③言行规范,仪表仪容,④公众形象,基本技能

评价标准:详细完善,考虑情况全面,处理措施符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人员培训案例资料。

得分规则:单项内容符合评价标准的给1分,不符合的,该单项不得分。

4

3

商务分(10分)

业绩、信誉分

1、服务商从截标从2019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定的同类服务类项目业绩,每份合同得0.5分,最高得4分。

注明:服务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每获得一项得1分,满分3分。

7

总得分

1+2+3

100

注:上述提及的证书、证件、证明、业绩材料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自然人的,加印自然人指印),否则不予赋分。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备注: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总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服务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供应商应被确认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供应商自愿放弃资格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供应商应被确认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