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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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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物业及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详情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物业及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品目名称 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557.0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2021-11-25至2021-12-02止
意见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正义路8号
联系人 邢先生 联系电话 0898-66527334
代理机构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98-66529805
附件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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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物业及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NGP20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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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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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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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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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计算机辅助评标须知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应当统一使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经所属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文本等其他内容编制后,需导入“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必须配备含有本单位电子标书工具加密锁才能使用,采购供应商不得将电子标书工具加密锁转借或使用他人的电子标书工具加密锁编制投标文件。

3、如本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供应商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为确保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的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如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含有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生成后缀名为GPT格式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正常的投标工作。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光盘及U盘各一份,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对应条款的规定进行密封及递交,如有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光盘表面应粘贴标签,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光盘及U盘只能有文件名一致、内容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含有其他无关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以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传的文件导入为准,如上传文件无法导入,则导入光盘上的文件,如光盘上的文件无法读取时,则导入U盘上的文件。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传的文件、光盘和U盘文件全部无法读取,则该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6、提交光盘及U盘介质中只能有内容一致的唯一电子标书文件,不能有其它任何文件,注意查杀电脑病毒。

7、开标必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二、计算机辅助开、评标方法

1、采购代理(或采购人)应安排熟悉计算机辅助开标系统的工作人员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的开标工作。

1.1 开标系统包含开标倒计时、同步投标人、开标准备、开标、唱标、开标报表、开标结束共七个功能环节。

1.2 登录系统后,进入到项目管理界面,选择本次需要开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系统】按钮即可以进入到项目开标主流程页面。

1.3 在开标时间未到达之前,会显示开标倒计时剩余时间。到达开标时间后,开标准备、开标、唱标、开标报表、开标结束等功能方可进行操作。

1.4 在系统中可使用【同步投标人】功能,同步已报名的供应商信息。

1.5 【开标】阶段中会显示投标单位、文件状态、投标人解密信息,可使用【同步投标文件】功能批量获取采购单位在交易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之后在开标电脑上,依次插入各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后,界面上会显示绿色的“已解密”。如批量获取不成功或解密失败可使用采购供应商的光盘或U盘重新导入电子版投标文件并重新解密。

1.6 解密阶段完成后,在【唱标】页面可显示唱标信息,可由采购代理(或采购人)唱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交付期等内容。

1.7 【开标报表】页面记录开标过程产生的数据,并且可添加记录开标现场情况和开标现场人员情况,具体由采购代理(或采购人)进行操作记录。

1.8 开标活动完成后,点击【开标结束】按钮可进行评标活动。

2、评标委员会到齐后可进行评标工作

2.1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类型的项目须有采购人组织建立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可登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

2.2 评标专家需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评标流程依次完成符合性评审或打分评审,即可完成本次评标工作。 如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3 评标完成后,评标专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在评标报表上加盖电子印章,最后会生成包含评标专家数字签名的电子评标报表,可供采购代理(采购人)打印书面评标报表。


第一章 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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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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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物业及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P2021-107

2.项目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物业及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5570400元

4.最高限价:55704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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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

2.地点及方式: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在线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地点: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必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进入到“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入口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议用IE11或搜狗浏览器)进行企业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接着登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再重新备案)。

2.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详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关于规范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须知》。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上传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 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投标现场需携带数字身份认证锁进行文件解密,投标现场未提供数字身份认证锁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项目开标方式:现场电子标。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6.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点击“确认投标”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正义路8号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人电话:0898-66527334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529805

传真:0898-66529852

八、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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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021年 11月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术语说明

1.1.1 “集中采购机构” 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简称采购中心)。

1.1.2 “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方。

1.1.3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所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1.1.4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1.5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1.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1.7 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8 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

1.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中心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1.3合格的供应商

1.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纳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1.2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除1.3.1.1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登录网站查询)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3)其他资格条件。

1.3.2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1.4招标费用

1.4.1 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缴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将服务费缴入指定账户(账号将另行通知)。

1.4.2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否则,采购中心将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1.4.3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5现场考察、答疑会

1.5.1 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1.5.2 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1.5.3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5.4 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1.5.5 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6 遵循标准

1.6.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字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是其他语言,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

1.6.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五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2.1.3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招标文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中心提出,以便获得文件补全。

2.2.2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采购中心将以法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网址详见投标邀请)

2.2.3当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2.5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中心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1.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3投标保证金

3.3.1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保证金金额:80000.00 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3.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

3.3.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按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提交到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或系统显示“未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4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的,供应商支付后须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系统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系统显示“缴纳成功”则缴纳成功,如显示“未缴纳”请立即与系统工作人员联系。

3.3.5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5投标有效期

3.5.l 投标有效期为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6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及签署

3.6.1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及技术、商务等响应材料”和“其他投标材料(如有)”组成。

3.6.1.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要求及顺序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正确地填写相对应的页码,不准确可能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直观定位应标内容而做出不利判断,投标人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

3.6.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身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

3.6.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

3.6.1.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3.6.1.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而且合法有效。

3.6.1.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完整表达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相关技术方案、方法和措施,及证明其中标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说明材料。

3.6.1.9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详见《政府采购计算机辅助评标须知》。

3.6.1.10其他投标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3.6.2投标文件的数量及签署

3.6.2.1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安全锁,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03207(广联达)

3.6.2.2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必须使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名(即签字或盖章)方才有效。

3.6.3.3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逐页盖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递交方式及地址: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4.1.2递交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投标无效

4.1.3逾期上传的或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4.1.4 采购中心可根据需要调整文件递交时间,文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告或书面通知投标人。

4.1.5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4.2修改与重投

4.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上传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响应内容应按规定要求上传。

4.2.2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 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中心将按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采购中心有权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

5.1.2 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5.1.3 出席开标现场的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

5.1.4开标必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5.1.5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并代表投标人进行签到、文件解密、确认开标报告等工作。

5.1.6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放弃参加开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7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开始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注:以上5.1.1、5.1.2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行。)

5.2 开标程序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开标,项目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5.2.1 按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

5.2.2 宣布开标纪律及参会人员。

5.2.3公布投标人名称。

5.2.4 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2.5唱标,投标人浏览唱标信息。

5.2.6 产生开标报告,阅读开标报告,签署开标报告。

5.2.7 开标结束。

5.2.8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报告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中心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3 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改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上传的;

(2)经检查安全锁中的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解密的;

(4)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文件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

(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串通投标的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六、资格审查

6.1资格审查人员

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2审查程序

6.2.1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对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资格性审查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无效

6.2.2投标人需在《资格性审查响应表》中指出评审点的评判依据,即投标文件中哪些起止页码范围响应了对应的评审点。由于投标人未响应此表,或未正确地响应评审点的起止页码,导致审查人员无法加以正确审查的,投标人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

6.2.3审查人员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各项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有效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审查。对是否有效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资格审查人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6.2.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

6.2.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6.2.6采购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2.7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2.8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6.2.9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评标结束前。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七、评 标

7.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

7.2原则和方法

7.2.1 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7.2.2 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7.2.3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7.2.4评审过程分为符合性审查、澄清说明补正(如需)、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7.2.5 评标过程中的一些约定事项:

(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

(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

(4)评标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7.3符合性审查

7.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无效。

7.3.2投标人需在《符合性审查响应表》中指出评审点的评判依据,即投标文件中哪些起止页码范围响应了对应的评审点。由于投标人未响应此表,或未正确地响应评审点的起止页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加以正确评判的,投标人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

7.3.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条款对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只有对招标文件所列各项符合性审查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7.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数量计算见6.2.5条规定。

7.3.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

7.4澄清、说明、补正

7.4.1 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4.2 投标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

7.4.4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5 未按7.4.4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7.5 综合评审

7.5.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投标人需在《技术、商务评分响应表》中指出评分点的评判依据,即投标文件中哪些起止页码范围响应了对应的评分点。

7.5.2 由于投标人未响应此表,或未正确地响应评分点的起止页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加以正确评判的,投标人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

7.5.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对小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目的,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中小企业应当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5.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5.5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评审:

7.5.6评审因素权重分配

评审因素

技术、商务等评分

价格评分

权 重

90%

10%

7.5.7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

7.6 推荐中标候选人

7.6.1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6.2提供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推选投标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7.7 中标人的确定

7.7.1 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价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7.2 采购中心依据采购单位的确认结果,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7.7.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中标结果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排序重新公告中标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进行招标,确保公正性。

7.7.4 如确定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八、合同授予

8.1 中标通知

8.1.1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结果,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1.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1.3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8.2 履约保证

8.2.1 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缴纳成交金额的0.5%的履约保证金(具体账号再另行通知)。设备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如未能按合同要求供货或设备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8.2.2 中标供应商不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3.1条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3 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约完毕,且已签署验收合格的《项目验收单》,可办理履约保证的退还而且是无息的,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都不能中途退还。

8.3 合同签订

8.3.1 合同签订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

8.3.2 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3.3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4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3.5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九、监 督

9.1 适用法规

9.1.1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9.2 信息发布

9.2.1 招标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一发布到“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投标人可从前“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

9.3 纪律要求

9.3.1 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3.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未中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9.3.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未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9.3.4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评标活动,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质疑

9.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部分有质疑的,投标人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其中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为投标人确认投标之日。

9.4.2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不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9.4.3 质疑函的递交

递交方式及所需证件:质疑人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质疑函范本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ccgp-hainan.gov.cn/wjxz/929.jhtml),并附“投标时间”凭证(须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点击“我的投标项目”菜单进入本项目方可查看并截图打印“投标时间”的完整系统页面)加盖公章。

递交地点:

(1)采购中心: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6室。

(2)采购人: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采购人地址”。

9.4.4 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5 投诉

9.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 它

10.1 不良行为

10.1.1投标人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

(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无效证件等行为的;

(2)投标人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高或过低报价行为的;

(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的;

(4)投标人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5)有其他违反行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

(6)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的;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高限价的,则项目预算金额为招标控制价。

10.3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院办公区位于正义路8号,占地面积约47亩,建筑面积23483㎡;院办公区建有办公楼、综合楼、执行事务中心、食堂、篮球场等;为了物业、食堂的正常运作,提供更清洁、优美、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决定选有资源、有实力、有诚信、业绩好的物管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餐饮服务。(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服务)

二、服务要求

㈠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㈡ 承接项目时,对区内共用产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㈢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㈣ 有完备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㈤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载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

㈥ 具备物业管理经验和能力,有为本系统类似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经验,能积极配合和协助管理;

㈦ 所有服务人员为中标人派入人员,其劳动合同签订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内容

物业及食堂管理人员最低配置

序号

名称

人数(1)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仓库管理文员

1

3

保安

20

设秩序维护主管1人,秩序维护员19人

4

维修

7

设维修主管1人及维修工6人

5

保洁

12

设绿化主管1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0人

6

会务保障人员

2

7

食堂主管

1

8

厨师

6

设主炒厨师2人,厨师2人,面点厨师2人

9

采购员

1

10

餐饮服务员

4

11

合计

55

㈠ 物业综合管理

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的各种责任、岗位制度等;管理处设经理1人、仓库管理文员1人。

岗位要求:

⒈负责物业管理的全面工作,带领全体人员完成物业管理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

⒉根据职责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及有关报表工作,处理物业常规性的事务;

⒊安排员工认真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公共卫生工作以及物业管理工作;

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⒌负责所属员工政治、文化学习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员工积极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⒍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检查员工任务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规定实施奖罚;

⒎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⑴ 协助后勤服务中心完成物业管理的各种工作任务和考核;

⑵ 完成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其他任务。

㈡ 公共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

建立并完善秩序维护服务及消防各项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干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设秩序维护主管1人,秩序维护员19人,岗位设置:安检3人、大门值班室3人、三楼大厅值班岗3人、监控室值班岗3人、羁押室1人、停车场值班岗3人、巡逻1人、道路停车场2人。保安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高170以上,初中以上文化。

岗位要求:

⒈办公区出入口24小时或按照合同约定值班守护,上、下班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立姿站岗值勤。

⒉对办公区,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确保安全,维持秩序,维护稳定;

⒊对进出办公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保持主出入口通道、院内道路的畅通及停车场车辆规范停放和安全。保持大门前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⒋大门岗对进出人员严格实行登记管理,进行安全通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防止本院财物夹带出门和危险品进入院内。

⒌办公大楼三楼大厅接待岗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联系被访干警,开关电梯入口门禁通道。防止外来人员未经允许进入主楼办公区域。

⒍各种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合理、更新及时、使用有效;制定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⒎定期巡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⒏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财产和干警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㈢ 日常维修管理

建立并完善日常维修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和应急维修。水电工岗位设置维修主管1人及维修工6人。

岗位要求:

⒈担负日常管理和日常维修建立维修记录档案;

⒉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或大中修的,及时提出报告,组织维修;

⒊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零修合格率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㈣ 保洁服务

建立并完善保洁服务管理制度;卫生保洁服务员负责对服务区域的办公大楼、道路、楼梯、通道等区域进行清洁工作。设绿化主管1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0人。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会务保障人员2名在35周岁以下,身高16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或相当学历)。

⒈常规保洁项目及标准

办公大楼内外、院落、车库等公共部位(不含干警办公室)的所有地面、墙面、顶面、车库、车棚、附属设施、设备、器具的保洁服务。

⑴ 所有楼层会议室、陈列室、健身房、电梯厅、电梯轿厢、卫生间、值班室、监控室、来访接待厅及其他辅助房等;

⑵ 所有公共过道、楼梯、扶手、楼顶、公共部位窗台、平台、空调风口、其他辅助设施;

⑶ 审判法庭、调解室内桌椅、门窗。

⑷ 所有公共部分办公桌椅、电器(空调、消毒柜、饮水机等)、灯具、开关、电源盒、消防器材、公告栏、指示牌、房间门牌、烟灰筒、地垫、洗手池、纸盒、铺面、台面、水池、尿斗、厕所、垃圾桶(篓);

⑸ 一次性消耗用品(洗手液、洗手皂、卷纸等)摆放到位、及时更换;

⑹ 所有公共部位的地面、墙面、顶面;

⑺ 院内道路、停车场、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备;

⑻ 所有废弃物和垃圾的收集、分类和清理外运;

⑼ 上班前各项全面保洁应完成,而后实施定时保洁项目;全年节假日保洁保障。

⑽ 完成迎宾、迎检的突击性卫生清扫清运工作。

⑾ 各楼层巡检

巡检审判区、办公共及时关闭各类门窗。

巡检各类水是、消防设施、门窗的完整,及时报修。

巡检各类灯具、水龙头等,确保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及时关闭各类无人场所空调。

⒉定期保洁项目及标准

⑴ 领导办公室每日清扫、拖洗1次,区域内道路、操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办公楼、综合楼、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调解室、楼道每日清扫、拖洗1次;垃圾桶内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楼梯扶手每天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清洁1次;雨水、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理。

⑵ 花岗岩、大理石门套、地面瓷砖清洗、打蜡、抛光半年一次;

⑶ 办公室顶面除尘除渍半年一次;

⑷ 地毯清洗消毒每季度一次;

⑸ 办公室内玻璃半年清洁一次;

⑹ 南北门厅、楼道内外玻璃清洁每周一次;

⑺ 所有场所窗帘每年拆洗一次。

⒊会务保障

⑴ 负责各会议室、会客室的日常管理、各类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会前,根据要求布置会场,按需要将指示牌、会标、签到表、座椅、席卡、笔、纸、资料、纸巾、茶水等放置到位,提前半小时,将会议室灯、门、空调、开水等一切设备准备就绪;开会时按要求为参会人员提供迎宾、沏茶、更换纸巾等服务;会后,做好清理保洁,关闭会议室。

⑵ 保证各楼层干警的开水供应;五楼院领导办公场所除正常保洁外,需完成办公场所室内保洁、来客离去后茶水辙离、烟灰缸清理等工作。

⑶ 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⒋服务指标

环境卫生达标;保持区域内绿化地内无明显污染物;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满意率85%以上。达到以下标准:

⑴ 地面、道路整洁,无杂物、无枯枝叶、无积水、无痰迹;墙面无积尘、无污染;天花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

⑵ 玻璃、门、窗光亮,无污迹;扶手无积灰,电梯厢门、厢壁、厢顶、光亮、无污迹。

⑶ 审判台、原被告席、旁听椅、会议桌椅、各类话筒归位摆放,排放整齐。

⑷ 雨后地面无大面积积水;台风后第二日半天内清扫主要干道,两天内清理场地积物。

⑸ 宣传牌、标牌无积尘,无污染,无乱贴;灭火器表面无积尘、无污迹;消防栓玻璃光亮、无污迹。

⑹ 果皮箱、垃圾箱、纸篓内无异物,外无粘附物;箱(桶)无满溢、无异味、四周无散落垃圾;洗手间清洁,室内无异味,便池无便垢。

㈤ 餐饮服务

该服务为干警供餐委托服务项目,负责职工餐厅的管理运营,为采购人的干警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庭审用餐、加班餐、接待餐及换购等相关供餐服务。采购人提出委托服务的要求并对委托服务的实现过程、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采购人免费提供供餐场地、制作场地、收银设备、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承担水、电、气和正常维修费用,提供办公室一间。投标人提供从原材料采购到膳食供应的全过程管理、原材料费用、人员费用、调味品。岗位设食堂主管1人、主炒厨师2人、厨师2人、面点厨师2人、采购员1人、餐饮服务员4人。

⒈服务要求

餐饮工作团队具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具有与本服务相适应的高、中级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员工餐和接待用餐的需求。拟委派的餐饮主管和厨师主管需具备管理、运作类似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海口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等。

餐厅主管:管理经验丰富,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历或有餐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主炒厨师:具有2年以上的厨师主管任职经验,深知风味菜肴的制作,熟知后厨成本管理、膳食质量管理,具有厨师资格证书。

厨师: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

服务人员:品貌端正,无犯罪记录。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⒉服务对象

中标人需为全院约350人提供工作餐。现状就餐人数午餐约350人次;早餐约30—50人;晚餐、庭审用餐、加班餐、接待餐视情况而定。

⒊餐饮收费

餐厅收费采用干警刷卡消费形式。早餐为零星点餐方式,中餐为自助方式(根据政府财政要求固定价格),晚餐、庭审用餐、加班餐视情况而定,接待餐为点菜消费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市场价格。日常经营均由中标人自主经营,全部供餐收入为中标人的流水收入。

⒋出品要求

⑴ 食谱及菜品售价应提前,每周报采购人审定,接受采购人对每周主副食及膳食质量的审核。

⑵ 早餐主食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包子、煎饺等面点类,豆浆、粥类、豆腐脑、馄饨、汤面类,牛奶、成菜、不少于2种的小菜等。每天不少于10个品种,免费供调味品。

⑶ 午餐菜品不少于6种(含主荤、半荤、纯素各1/3),并供应水果、汤粥及调味品。

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及肉类和水产类等主材应大于70—80%。半荤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其中肉类和水产类食材应占20—30%,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饭菜现做现卖,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主食不少于2个品种。

⑷ 接待餐按院方要求的标准提供菜单和菜品。

⑸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避免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服务人员及时进行补餐,保证菜量。

⑹ 食品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储存及出入库管理的行业要求。

⒌管理要求

⑴ 及时掌握当日和次日的重要活动,做好原料的准备。

⑵ 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仪容。

⑶ 各项卫生工作达到标准。

⑷ 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挖鼻、梳头、吐痰、修指甲、吸烟、吹口哨、插手入袋、叉腰、靠在墙边或工作台。

⑸ 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到标准。

⑹ 消毒后的备用餐、茶、酒具要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油垢。

⑺ 洗碗池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桌面、地面清洁无污物。

⑻ 废弃物专用容器和泔水桶摆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⑼ 妥善保管院方提供的餐饮用品,损耗不超过5%范围内。

㈥ 服务时间

⒈保洁服务:周一至周五。根据机关单位作息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岗。双休或节假日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上下班时间。

⒉餐饮服务:早餐7:00-8:10,中餐11:30-13:00,晚餐17:30-19:00,加班餐、庭审用餐、接待餐根据工作需要提前l天通知,特殊情况至少提前半天通知。

㈦ 服务对象评价

中标人应每月进行满意度测评,了解就餐者对食品卫生、营养搭配、菜色品种、餐饮价格及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院食堂监督委员会也将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干警意见,总满意度不应低于70%。确因中标人原因致使员工就餐满意率低于60%时,采购人将给予中标人一定的经济处罚,仍无改进则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损失。

四、本项目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必须达到的各项指标,投标人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㈠ 杜绝火灾责任事故,防范刑事案件发生:

㈡ 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

㈢ 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㈣ 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㈤ 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小于1%:

㈥ 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

㈦ 干警满意率90%;

㈧ 按服务定员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五、物业餐饮管理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㈠ 行政费用(含员工工资、保险、公积金、服装费用);

㈡ 日常运营费除外(日常物业餐饮耗材、垃圾清运、四害消杀、窗帘桌布干洗、瓷砖打蜡、高位玻璃幕墙清洁、油烟管道清洗、水池及粪池清洗以及共用部位清洁用品和卫生用品的购置等均由甲方提供);

㈢ 法定节假日产生加班费,另行支付;

㈣ 管理费;

㈤ 合理利润;

㈥ 法定税费。

六、服务期、服务地点

服务期:2022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标准除供应商投标文件所响应的服务要求外,可溯源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八、本项目采购预算(管理服务费):55704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注:

1、“★”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则认定其投标无效。

2、采购需求中的“第二条”的全部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响应表”中逐条响应。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标包名称: 01

前附表

初步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1.3.1.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纳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详见投标人须知1.3.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1.3.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1.3.1.1)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1.3.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1.3.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性审查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价须是唯一的;不得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

文件要求

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服务地点

服务期、服务地点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式样、签署和盖章

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无串通投标的情形

无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7.3.5条”)

无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无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详细评审标准:

技术评分(5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整体服务方案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总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服务项目的理解、管理目标及定位、管理思路等进行描述。

1.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针对性与操作性强得6-8分;

2.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具有操作性得3-5分;

3.服务定位较为准确,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得1-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8

2

秩序维护服务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秩序维护服务方案:

1.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针对性与操作性强得4-5分;

2.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具有操作性得2-3分;

3.服务定位较为准确,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得 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5

3

保洁绿化服务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保洁绿化服务方案:

1.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针对性与操作性强得4-5分;

2.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具有操作性得2-3分;

3.服务定位较为准确,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得 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5

4

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服务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服务方案:

1.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针对性与操作性强得4-5分;

2.服务定位准确、条理清晰,管理措施得当,具有操作性得2-3分;

3.服务定位较为准确,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得 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5

5

餐饮服务管理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餐饮服务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管控等内容:

1.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及可行性高的4-5分;

2.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够详细为良计2-3分;

3.方案一般,不够充分合理为差计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5

6

应急管控方案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应急管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物业应急预案、餐饮应急预案等内容:

1.预案完善,思路清晰,管理措施得当,针对性与操作性强得4-5分;

2.预案完善,思路清晰,管理措施得当具有操作性得2-3分;

3.预案较完善,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5

7

食品安全检测

投标人自有或委托外部专业食品检测机构,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的,且配置相关检测设备及相应检测试剂,可检测卫生指示菌、非法添加物、食材理化指标的得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注:①如投标人自有设备且具有相应检测能力,需提供检测设备采购证明资料(如增值税发票),检测室照片、操作照片等;

②如投标人委托外部专业食品检测机构,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需提供委托外部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协议或有关证明复印件,且协议或有关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6

8

服务团队人员配置

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从业经验5年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行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得5分,最高得5分;

2.拟派本项目的食堂主管具有大专(含)或以上学历、在省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中考核合格,获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且有食堂相关管理工作经验3年(不含)以上得4分;

3.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证件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5.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等级的得1分,最高得2分;

6.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具备公共营养师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营养师证(全国专业人才储备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得2分。证明材料:

(1)项目经理及食堂主管:①学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工作经验时长以项目负责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累计时长或在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社保的累计时长计算,与不同企业签订的合同或企业为其购买的社保如有间断,则期间间断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不计算超过三个月之前的合同及社保累计时长),提供合同或社保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提供在本单位缴纳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其他人员: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在本单位缴纳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商务评分(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党建工作

供应商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组织的得3分;

供应商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得3分;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党组织成立文件、牌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2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在有限期内且除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外,其他证书认证范围至少覆盖物业服务和餐饮服务,符合得8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以上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3

企业荣誉

2018年至今,供应商所服务的项目获得省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每个得3分,获得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8分(同一项目按最高荣誉计分)。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

4

企业实力

1.供应商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的得2分。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中,所管理的餐饮项目有被当地卫生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为A级的每个项目2分,最高得6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该项目属于委托管理的,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8

5

类似业绩

投标人提供同类在管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为同一业主提供物业及餐饮服务,并提供物业及餐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金额、服务期限及落款盖章页,上述要求材料任缺一项不得分。

10

价格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报价分值权重

10


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2评审方式:电子评审。

2. 评标方法介绍

2.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性审查(详见“投标人须知 第六条”)和符合性审查(详见“投标人须知 第7.3条”),再对技术、商务及价格等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评审。

2.2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各投标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第7.5.5、7.5.6条”规定。

评标参数及值表:

评审因素

技术、商务等评分

价格评分

权 重

90%

10%

3. 评审点及标准

参见《资格性审查标准》及《符合性审查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4. 评分点及标准

参见《详细评审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海南省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人名称) (政府采购方式)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了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清单(同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所列服务。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单位

单价

(元)

单项总价

(元)

备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