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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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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09:13

一、项目编号:SZT2021-SN-QC-ZC-FW-0828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云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南路东侧华城万象9栋1单元12101

中标 金额 : 4,268.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樊柏龙、高运华、雷淑芳、张善文 陈洁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蔬菜折扣率: 85.00% 水果折扣率: 85.00% 肉蛋奶折扣率: 92.00% 米面油折扣率: 94.00% 调料、副食、干货类综合单价之和: ¥4,268.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石工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D座1909

联系电话:8115061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

电话:029-88364979-817

传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一号高了广场A座10楼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17

十、附件:

0828原材料招标文件(发售)10.29.doc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

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1-SN-QC-ZC-FW-0828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40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2

A 总则 12

1 适用范围 12

2 定义 12

3 合格的供应商 12

4合格的服务 13

5 费用 13

B 招标文件说明 13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13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4

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14

10 投标文件语言 14

11 计量单位 14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13 投标文件格式 15

14 投标报价 15

15 投标货币 15

16 投标保证金 15

17 投标有效期 15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格式 16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19 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16

20 投标截止时间 16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E 开标和评标 17

22 开标 17

23 评标委员会 17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18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

26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0

27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0

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2

F 授予合同 23

29 定标及合同授予 23

30 腐败和欺诈行为 23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23

32履约保证金 24

33合同的履约验收 24

34 融资担保 2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2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附件1 投标函 32

附件2 报价表 33

附件3 商务偏离表 34

附件4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35

附件5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36

附件6 项目业绩一览表 37

附件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8

附件8 服务方案 46

附件9 服务承诺书 47

附件10 供应商承诺函 48

附件1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9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50

附件13 其它资料 51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 52

第七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5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2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2021-SN-QC-ZC-FW-0828

2、项目名称: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4、最高限价:1,650,000.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1项, 采购预算:1,650,000.00元,项目概况:食堂原材料外包,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政府购买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23 00:00:00 至 2022-11-2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05 17:3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报名无需携带资料。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2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石工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D座1909

联系电话:8115061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

电 话:029-88364979-817

传 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资金

财政资金,已落实。

2

采购需求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完整的项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服务期限

一年,服务期内,若原材料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未及时送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

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的订货后,凭送货凭证每月与采购人据实结算。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的每一笔付款前,应向采购人方开具全额发票。

6

其他

在服务期内,供应丰富品种的新鲜食材,如服务期内采购总金额满165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7

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年签定合同,可续签2次。每年合同期满前90天,经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对其服务方在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与乙方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9

投标文件

份数

壹套正本“投标文件”、贰套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密封文件袋正面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文件袋表面加盖单位公章。以保证投标文件密封性完整。

10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提倡双面打印。牢固装订是指用适当的办法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

11

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12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13

报价说明

1、报折扣率。

2、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3、投标报价包含国家现行税率征收的一切税费。

4、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4

特殊情况

处理

当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定额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16

质疑受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4事实依据;

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5.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2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质疑的;

5.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5.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5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5.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6、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7、质疑接收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至接收部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自然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接收部门: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接 收 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46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8、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1捏造事实;
9.2提供虚假材料;
9.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7

相关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8

供应商失信行为

供应商有《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

19

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0

投标保证金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市财函【2020】617号文),本次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1

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1.2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载明的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报价。

3.3 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5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6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

3.6.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6.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6.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合格的服务

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进行仔细阅读,由于对各种因素考虑不周和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深或误解等而造成的漏报、误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5.3 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负责因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一切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B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招标、投标报价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

6.1.1招标公告

6.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3供应商须知

6.1.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6.1.5投标文件格式

6.1.6评分办法

6.1.7采购内容及要求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不足十五日应延长至十五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9.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2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语言

由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1 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所有采购服务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2.2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2.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以及所有附件内容。

12.2.2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出具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2.2.3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出具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其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2.2.4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

13 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以及其他附件格式。

14 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4.2凡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负。

14.3 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本服务的各项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5 投标货币

采购人只接受人民币作为唯一投标报价货币。

16 投标保证金

无。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格式

18.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墨水笔书写。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19.1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壹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密封文件袋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保证文件密封性完整。

19.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所有密封袋/箱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

19.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统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送达“招标公告”中规定的递交地址。

20.2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及资料将被拒绝接收。

20.4 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传真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E 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派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开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时,供应商查验各自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认可。

22.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供应商须知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2.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供应商或其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3 评标委员会

23.1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审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2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

23.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3.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3.4.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3.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3.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5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23.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3.5.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3.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23.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23.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23.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23.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23.6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3.7义务及监管制度:

23.7.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主动出具身份证明,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23.7.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3.7.3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23.7.4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3.7.5参加由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

23.7.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3.7.7评标委员会遵从《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24.2.1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2.2付款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2.3投标文件的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2.4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2.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2.6报价是否唯一,且报价不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24.3经过对供应商及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24.3.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领取招标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不符;

24.3.2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4.3.3供应商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4.3.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

24.3.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4.3.6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24.3.7投标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24.3.8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供应商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

24.3.9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24.3.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况。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26.2.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6.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6.2.5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26.2.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2.7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6.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6.4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5评标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7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7.1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2 评审过程的保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7.3评标原则和办法:

27.3.1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具体评分办法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7.3.2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独立评分,按评标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比较技术得分,此技术得分高者排在前。

27.3.3 评委评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该评委的该项评分作废,不计入汇总;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行评定。

27.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7.4.1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文件要求中任意一条(及以上),其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27.4.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7.4.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7.4.1.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7.4.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27.4.2.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财库〔2019〕9号为准。
27.4.2.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财库〔2019〕9号为准。

27.4.2.3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7.4.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27.4.2.5 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

27.4.2.6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权力,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本项目废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F 授予合同

29 定标及合同授予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定标。

29.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四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对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核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9.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按照规定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29.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29.5中标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如果已中标的供应商不能按投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9.6中标供应商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按时签订或者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 腐败和欺诈行为

30.1 定义

30.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30.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30.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定额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转账事由: (编号后四位)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3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33合同的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4 融资担保

序号

合作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名称

联系部门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五部

李晓
何彦君
张华

88499422 13572821281
88499422 13679255205
88499422 18220823060

信用担保

2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三部

夏靖颜
朱筠祥

88606038-6027
18591406320
18629282228

信用担保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公司业务部

胡涛
叶楚沙

88360743 18629048822
88360749 13772153612

信用融资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公司部

杨向晖

87281468
13379229383

信用融资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牛国群
张航

87609569 18992851811
87609761 13891883334

信用融资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公司业务部

贾珊
高雅

87617245 13891957123
87613444 13659192425

信用融资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个人贷款中心

李卫公
雷强

87297632 13991290525
87272444 18629362690

信用融资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公司银行部

杨皓
马秦香

62811553 15002905553
62811553 13609183259

信用融资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城建金融部

李楠

88266088-8450
13572058213

信用融资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对公客户经理部

高艺瑄

15619006186

信用融资

11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机构投行部

韩天清

86978975
15609108028

信用融资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业务发展七部

祝捷
王尧

18629505188
18591767577

信用融资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营业部

范诗阳
曹英

13991945764
18691892195

信用融资

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新城业务总部

徐常磊
鲁旸

15991623666
15389081886

信用融资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参考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 采购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的供货品种

乙方供货的品种,包括蔬菜、水果、副食调料品及肉类等厨房需要原材料,具体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

.

供货时间

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人书面(传真或邮件)菜单为准,采购人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供应方保证当日7点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肉禽蛋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肉禽蛋类供应商肉禽蛋类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供应商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当天配送。

水产类配送方式同肉禽蛋类配送方式。

干货、调味品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2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采购人准备情况,每月根据需要配送当月产品。

注:如遇采购人所属单位出现紧急任务或加班备勤等突发状况时,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食品原材料配送到位。

产品验收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单位业务管理方、供应方、餐厅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供货质量

乙方应当确保所配送的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产品品质稳定。

乙方所供货物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资料。

如乙方所供产品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需立即无条件地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退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乙方所供货物需经过甲方派员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为: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5、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至,码放整齐;

6、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7、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转箱堆放 。

8、豆制类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9、水果类须保证新鲜 ,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

10、米、面、油类 大米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高筋面粉达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验收粮、油时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具的该批次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批量粮、油到货后,必须抽样打开包装仔细检查,要求供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货物净重量须与外包装标明的重量一致,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产品。

11、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

12、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13、调料类须保证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14、副食及其他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15、因乙方所供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而导致的产品退换或乙方不能配送相关产品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同时甲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16、乙方理解并接受如果某次配送的产品部分未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该批次的所有产品。

17、乙方对其提供产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结算价格

1、本合同定价频率为一个月,若出现短期内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时,可适当缩短定价频率,且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单价清单进行不定期市场调研等方式进行定价确认。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单价为甲方进行产品配送,未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不得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3、双方所确定的单价为含税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单价有效实施期间调高该价格。

结算方式

货款按月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供货明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当月货款的结算依据,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

结算公式:

月货款= (各品种按照甲方所定单价*各品种数量)*(1-投标所报下浮率)

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应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基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迟延供货、未按甲方要求供货、所供货物不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等情形,每次应按当月货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累计出现 次以上延迟交货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若该等价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予补足。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则按照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处理。

合同终止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本合同仅为参考,合同最终签订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正本/副本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1-SN-QC-ZC-FW-0828

供应商: (盖公章)

二零二一年

附件1 投标函

致: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

1. 投标函;

2. 按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投标报价自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4.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报价;

5.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件2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

蔬菜

投标报价(折扣率)

%(精确到0.01%)

水果

投标报价(折扣率)

%(精确到0.01%)

肉蛋奶

投标报价(折扣率)

%(精确到0.01%)

米面油

投标报价(折扣率)

%(精确到0.01%)

调料、副食、干货类综合单价之和(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付款方式

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说明:

蔬菜、水果、米面油、肉蛋奶的报价各投标人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xa.gov.cn/)公布的零售价格为基础报优惠率,若为网站没有公布价格的品种,按招标人市场调研价格结算,合同签订以后,优惠率不得随意调整。

调料、副食、干货类的报价各投标人按照品名及规格报单价,合同签订后,合同期内单价不得更改。如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优惠率供货,视为违约,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3、调料、副食、干货类的报价各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

4、例如:原价格10元,折扣率70%,相当于价格为:10乘以70%等于7元;

5、此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全过程的一切费用;

6、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注:1. 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要求进行报价。

上述报价包含了供应商为此项目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件3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格式自定。

调料、副食、干货类的报价类的报价按照以下表格进行报价:

附件(1)

序号

品名

规格(约)

1

玉米面

25kg*1袋

2

碱面

300g*133包

3

麦片

14kg*1包

4

火碱

50g*1

5

冰糖

12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