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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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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龙怡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节水办楼5单元10号

成交金额: 728640.00元(大写:柒拾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祥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忠、殷卫卫、陈玲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联系地址:焦作市民主中路49号

联系方式:1393914881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东路11号

联系方式:15539114618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牛女士

电 话:13939148818 15539114618

发布人: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1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 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竞 争争 性性 磋磋 商商 文文 件件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 〇 二 一 年 十一 月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解放东路 11 号公证处一楼 12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 万元 采购需求:餐厅面积约 150 平方米(其中厨房 40 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近 100 人 就餐,实际就餐人数约 90 人,主要用于职工就餐、内部接待、会议活动。服 务时长:二年,目标前景: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乙方负责按规 定标准保障好职工工作日两餐(早、中)和接待用餐、会议用餐。(详细要求见 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 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食品安全许可证; 4、厨师等级证书及人员健康证;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1月 16日—2021年 11月 22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 午 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2、地点: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解放东路 11号公证处一 楼 120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 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资料(原件验后退回,留盖章复印件一份) 四、响应性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 11月 26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解放东路 11 号公证处一 楼 118室)。供应商将其响应性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 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 11月 26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解放东路 11 号公证处一 楼 1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中路 49号 联系方式:1393914881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东路 11号 联系方式:15539114618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牛女士 电 话:13939148818 15539114618 发布人: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11 月 15 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 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 :餐厅面积约 150平方米(其中厨房 40平方 米),可同时容纳近 100 人就餐,实际就餐人数约 90 人,主要用于职工就餐、内部接待、会议活动。服务 时长:二年,目标前景: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 房设备,乙方负责按规定标准保障好职工工作日两餐 (早、中)和接待用餐、会议用餐。 4)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5)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 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 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食品安全许可证; 4、厨师等级证书及人员健康证;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3. 服务期 2年 4.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 与参加报名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响应文件语言 中文 6. 报价货币 人民币 7. 报价范围及说明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 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技术、人工成本、管理 费、利润和税金等。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 60日内有效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 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 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 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 10.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11.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3份 12. 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 要求 响应文件须胶装并密封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供应 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单位公章。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 清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 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 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 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不足 5日,顺延提交首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14.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 11月 26日上午 9时 15. 响应文件递地点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解放东路 11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号一楼 118室) 16. 磋商时间 2021年 11月 26日上午 9时 17. 磋商程序和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18. 授予合同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底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 19. 签订合同 1)接到成交通知书 1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 采购合同。 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 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2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 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 标准。 21. 项目验收要求 根据服务情况,付款前按照合同要求组织验收,经验收 后方可予以付款。 2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 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服务”系指由中标人承担的服务及其他相关义务。 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 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 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3万元(大写:柒拾叁万元整) 4.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并 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8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谈判活动。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费用 5.1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 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释其 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5. 2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及开标 相关费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l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 有条款和规定。 6.2 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 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 理机构、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 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 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 7.2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 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 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 况进行描述。 7.4 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 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 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采购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日前,在政府采购法定媒体上以书 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机构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 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 作为无效处理。 9.2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 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 件被拒绝。 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 书写。 10.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 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10.3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0.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 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2.响应性文件格式 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留 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 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竞争性磋商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 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管 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13.2总报价应包括两个子项目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13.2.1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 交最后报价。 13.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4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3.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6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如有) 13.6.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 为 6%;工程项目为 3%),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 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13.6.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3.6.2.1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 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 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 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1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3.6.2.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13.6.2.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 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6.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6.4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 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6%)。 13.6.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 次价格 6%的扣除。 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4.l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 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 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 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供应商应准备 1份正本、3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 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 字迹需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 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15.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 (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4 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 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 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5.5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 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 细描述等资料。 15.6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箱、盒等) 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6.2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 16.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响应性文件的误 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 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 17.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 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 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 容为准。 18.2 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 封、签署,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 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18.3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 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1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8.4.1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 件的; 18.4.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8.4.3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18.4.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竞争性磋商 19.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 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 2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0.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 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竞 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 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 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0.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 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0.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 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4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 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 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 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文件; 20.6 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0.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20.7.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0.7.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7.3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0.7.5 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20.7.6 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20.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20.7.8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8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 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 下: 20.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0.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 20.8.5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5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21.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 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1.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 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竞争性磋商 22.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 22.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2.3磋商内容包括: 22.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 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 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 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授权,并做好在当天规 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准备工作)。 22.4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 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 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4.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6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4.2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 2轮次报价。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 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 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每轮次报价或承 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竞争性磋商小 组,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22.6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 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22.7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 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 六、评定标准 23.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相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分。 23.3评分标准和内容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经营服务方 案 50分 1.合理的人员配备,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打 分,优 6-7 分,良 3-5 分,一般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明确现 场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员工配备); 2.经营内容和品种花样,,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种类、配菜 方案、饭菜质量价格)等方案,进行打分,优 6-7 分,良 3-5 分, 一般得 1-2分,未提供不得分;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7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3.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采购管理、运送管理、验收管理、仓储 管理等制度和流程,内容完善、详细的得 7-9 分,有一个缺项或内 容简单的得 4-6,有两个及以上缺项或内容单一的得 1-3 分,未提 供不得分; 4.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 度、晨检记录制度、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食品中 毒应急预案、餐厅留样管理制度、餐具洗消管理制度、餐厅培训制 度、财务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人员入职制度、预防四害制度、垃 圾处理制度、餐厅设施设备保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内容完善、 详细的得 14-20分,有三个以内缺项或内容简单的得 7-13,有三个 及以上缺项或内容单一的得 1-6分,未提供不得分; 5.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监控和明厨亮灶管理方案或制度,监控 布点无死角、方案或制度完善、详细的得 4-7分, 监控布点较为合 理、明厨亮灶管理方案或制度一般的得 2-3 分, 3 综合 20分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成功经营 500 人以上单位团餐(以合同为 准),每增加一个单位增加 3分,最多 9分 2、拟往餐厅长期派驻有营养师证的的餐厅经理(须提供相关证书及 工作人员合同),6分。 3、投标人承诺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0-5 分。 注明: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按四 舍五入的法则,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 2 位。 23.4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5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 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 23.6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6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 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8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3.7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他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3.8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竞争性磋商终止 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3家的。 七、成交通知 25.成交通知 25.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授予 26.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6.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 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 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 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 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9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26.4 成交供应商应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凭合同原件向采购代理机 构备案。 九、质疑与投诉 27. 质疑与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7.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27.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 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 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27.5 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 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7质疑联系事项: (1)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 详见附件) (2)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148818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中路 49号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5539114618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东路 11号 27.8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1 -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1 -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2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3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服务情况 服务项目:服务购买人提供机关餐厅劳务服务(职工餐、接待用餐、会议用 餐保障及日常维护和管理);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以外 时间),特殊情况除外;服务人数:工作餐服务人员要足额配置,不得少于 5 人(其 中厨师不少于 2 人,面点师不少于 1 人,管理 1 人,服务员 1 人),有公务接待或重 大会议时,承包人必须及时调配人员,确保做好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指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工作日职工一日二餐保障、公务接待用餐、会议用餐、餐厅安全 管理、餐厅卫生管理及其它和餐厅相关的管理等; 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提供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服务地点:局机关餐厅; 服务方式、标准及要求: 1、食材采购。 (1)食材采购要求。对食堂所需材料实行定点采购,通过进行市场调查,验 定资质,择优确定食材供应公司。承包人采购的米、面、食用油、调料等保质期较长 的食材可按周或月用量在定点超市采购,蔬菜、水果等保质期较短的食材由定点采购 单位当天派送。零星采购(特殊情况下)。零星原材料采购根据需要由厨师长填写《采 购申请表》,经餐厅管理人、机关食堂负责人核准后进行采购。采购的食材必须经过 厨师长、采购人员共同验收,机关食堂负责人审核完毕后,以上人员在销货方提供的 《销货清单》上共同签字。索取对应发票、清单等购货凭据。 (2)记录真实。承包人应加强对食材的购、领、存管理,登记《食品采购记录 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备查。 (3)定期公示。承包人在月终进行盘点,并将月份费用情况在机关餐厅明显位 置进行公示。 (4)用工要求。服务购买人的工作人员,如厨师、服务员、管理员等由服务购买 人聘用,“工资、五险一金、奖金、津补贴、福利”等费用均由服务购买人负担,不 得有违反国家劳动法的情况,对工作人员发生伤、病、亡等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服务 购买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承包人一旦确定,厨师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4 - (5)接受监督。承包人应允许餐厅管理人员、伙食监督委员会委员查阅其购、 领、存等详细情况,审核其真实性;对其它就餐人员要求查阅的,经餐厅管理人员批 准后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2、食堂清洁卫生管理 (1)加强卫生管理,做到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2)环境卫生要清洁、通风、明亮。地面、墙面、烟罩、门窗、工作台、用具保 持洁净,做到无灰尘、无油腻。 (3)操作间要严格卫生要求,做到物见本色,铁器放光。餐具要清洗干净,严格 消毒。 (4)每天清扫卫生,保证餐具及地面清洁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垃圾每餐后要及 时清理外运。 (5)及时喷药、拍打、消灭苍蝇、老鼠等虫害。 (6)炊事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注重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 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手,工作衣帽整齐干净。 (7)公用餐具每餐消毒,工作人员必须于开饭前 20 分钟将餐具消毒完毕,并关闭 消毒工具。 (8)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随时抽查,抽查情况与食堂工作奖惩挂钩。 (9)要保证餐厅卫生间干净、整洁,功能和所需物品配备齐全、到位。 (10)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从应支付费用中扣罚 100 元,单月超过 5 次仍不 改正,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所有进入食堂的食材,必须实行定点采购,严格入库验收程序。 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全部由服务购买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生产安全。服务购买人经营期间,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在用水、 用气及用电设备等方面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修,确保不出意外事故;服务购买人对 餐厅工作人员、就餐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若有意外,一切后果由服务购买人自负, 采购人概不负责。 (3)资产安全。机关食堂的设备、炊具、用具、食材,应由承包方保管,确保 食堂资产的安全,由于疏于监管造成的丢失、被盗和损毁,由服务购买人承担责任。 (4)服务购买人一年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体检,要求持健康证上岗。体检费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5 - 用由服务购买人自理,并将体验报告提交采购方审核。对新增人员应在上岗前向采购 方提交体验报告和健康证。 服务购买人应承担违反食品、消防、用工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应责任。 (6)服务购买人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在承包期内不得将食堂转租给第三方经营。 4、餐厅就餐管理 (1)就餐对象:局机关全体人员、借调人员(由人事科提供手续)、在册聘用人 员、物业人员和劳动服务人员(仅限当班人员)、其它因公需要接待的客人,其它无 关人员不得就餐。 (2)就餐方法:就餐人员实行一人一卡一餐(每餐刷卡早餐 1 元、午餐 2 元), 现场刷卡,严禁以借用、代为刷卡的方式就餐, 因公需要就餐按程序审批就餐。 (3)就餐时间:工作日早餐 7:00--8:00;中餐 12:00--13:00,一周正常用 餐时间为 5 天,日实行两餐制。 (4)供应要求:职工餐要求家常菜,品种多样,不断更新,尽可能满足就餐 人员不同需求。早餐:以素菜为主,菜品不得少于 2 个(一凉一热)、自制小咸菜不 得少于 2 个,汤不得少于 2 个,主食不得少于 2 个品种,有奶有鸡蛋;中餐:菜品不 得少于 4 个品种,2 大荤、2 素菜、两汤,自制小咸菜不得少于 4 个,主食不得少于 3 个品种,有时令水果。承包方要根据季节特点和采购方要求及时做相应调整。承担的 日常公务灶和部分会议以采购方的通知为准,及时准备,保证按时就餐。要确保工作 餐和公务接待高效、规范、有序。 (5)多渠道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制定好周食谱、采购计划,确保就 餐安全、卫生、放心。 三、项目验收 1、采购方按程序成立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简称伙管会),伙管会有权对餐厅 卫生、饭菜质量、就餐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监督。 2、伙管会定期召开成员例会,对签定协议中的有关内容及职工评价进行考核、 评议。 3、服务购买人每月从承包费中拿出 2000元用于考核奖,经考核后按等次支付。 伙管会每月组织以饭菜质量、服务、卫生、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 达到满意等次得 2000元,达到基本满意等次得 1000元,达不到基本满意等次得 0元,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6 - 评定为不满意的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采购方每月按照实际就餐职工人次和就餐标准每天 18 元(早餐 6 元:职工刷 1 补 5 元,午餐 12 元:职工刷 2 补 10 元),核实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购买人食 材采买费用,服务购买人必须保证采购方每月支付的就餐费用于食材的采购,发现存 在虚假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服务购买人负责。 2、厨房设备添置、维修、更换、水、电、煤气费用、食堂易损易耗品、员工服装 费、餐具及附属设施产生的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3、采购方按规定程序核实食材采购费后每月 10 日前按规定向服务购买人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7 -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 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 响应性文件内容 项 目 项目及审核内容 格式 装订 顺序 响应性文件 的外封面、 封口、封皮 及目录 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格式 1 1-1 投标文件的封皮 格式 2 1-2 投标文件的目录 格式 3 1-3 资格性 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资质 复印件 自拟 2-1 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自拟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 书 原件 格式 5 2-3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 复印件 自拟 2-4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复印件 自拟 2-5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 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复印件 自拟 2-6 投标人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原件 格式 6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格式 7 2-8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原件 格式 8 2-10 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 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复印件 自拟 2-12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8 - 符合性 证明材料 承诺函 原件 格式 4 3-1 开标一览表 原件 格式 9 3-2 其他 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 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 要求的其它资料 复印件 自拟 4-1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 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 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 商在装订响应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性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副 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法定代表人本人参 加竞争性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 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 5、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29 - 格式 1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外封面格式: 响应性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注:此格式以内容为准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注:此处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会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0 - 格式 2 封 皮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全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1 - 格式 3 响应性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1.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 1.2 税务登记证副本…………………………………………所在页码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2.1 承诺函……………………………………………………所在页码 2.2 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 2.3 商务响应表………………………………………………所在页码 三、其他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2 - 格式 4 承 诺 函 致: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委托 代理人 (全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 1 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 性)文件有效期,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 解的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 料。 (4)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 (6)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我们保证: (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不与采购人,采购人恶意串通; (4)不向采购人,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3 -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4 - 格式 5-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委托人授权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 就项目编号为 号的 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 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5 - 格式 6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6 - 格式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 8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7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在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 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8 - 格式 9 开标一览表 说明:供应商单位应将报价填入下表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报价表要附在响应文 件中。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 价(元):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39 - 格式 10 第二轮报价表 说明:第二轮报价表加盖公章后现场填写,交与磋商小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 价(元):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40 - 格式 11 方案及售后服务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41 - 格式 12 案例证明材料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42 - 格式 13 (非中小企业无需附此项)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 43 - 格式 14(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附此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 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44 格式 1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 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服务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计 量 单 位 工 作 量 单 价 (元) 总 价 (元) 备注 (视明细项目加行) 大写: 合同价: 元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服务总金额:¥ 元。 大写: 元。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 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 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 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 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45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 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 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相应金额正式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 验收 1.服务期限: 至 。 服务地点: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2. 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 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 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 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 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约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 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 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5.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 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天内向对方 出具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第六条 售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 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46 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 个月。若国家 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 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 问题在 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日(小时)内免费提供服 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 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 日起生效。 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 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 的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 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 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应付金额的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 %。 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 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机关餐厅购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 件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ZB-F-2021-463 47 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共同邀请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 服务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垫付。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 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焦作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诉讼审理或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 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几个一份; 2.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 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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