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S-2168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室611-1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4375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涂山东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江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321556
质疑联系人:郭潮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21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1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哲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27242
质疑联系人:冯春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2724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
附件信息:
-
延安路大院18号食堂外包(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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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 |
SXTY-S-2168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监督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
2021年11月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一、前附表 8
二、采购文件 9
三、投标文件 11
四、开标评标 14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21
二、商务要求 25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6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4
第七章 询问、质疑及投诉 56
一、供应商询问 56
二、供应商质疑 56
三、供应商投诉 57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S-2168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室611-1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绍兴市涂山东路88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江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321556
质疑联系人:郭潮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21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哲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27242
质疑联系人:冯春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2724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传真: /
联系人: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采购公告补充事项
采购组织类型:
采购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
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
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
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
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按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611室);数据电文接收邮箱:847866878@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供应商入驻:
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
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2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 |
3 |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 |
4 |
是否演示:否 |
5 |
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 |
6 |
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方式: 中标金额5%,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7 |
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得 分包与转包 |
8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为0.8%。 (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7665833866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绍兴越城支行 (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
9 |
解释: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机构。 |
10 |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拒签合同的,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评审过程或评审结果存在程序违规、审查失误、评分不当、统计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不再重新组织采购。 |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效力
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2、名词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
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2.6 “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授权代表应当为投标供应商(包括授权供应商)的在职职工或退休返聘职工。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
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
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
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
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3.1采购国产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
3.2扶持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投标人及其提供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的核心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即视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服务类项目则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即可享受评审价格折扣。
中小微型企业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证明材料。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与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中标结果无效,且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节能环保政策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次采购的货物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
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
5、参考品牌
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
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
1.2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1投标声明函;
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格式见第六章);需附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
2.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1.5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1.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1.5.2 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
2.1.5.3依法缴纳税收材料(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1.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2.1.5.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格式填写,且逐页盖章(CA签章),2.1.4-2.1.5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
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2.1项目明细清单;
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
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供货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
2.2.4项目实施方案;
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2.2.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
2.2.7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
2.2.8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
2.2.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
注:“商务和技术文件”可在采购文件格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
2.2“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2.1开标一览表(必须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2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
2.2.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附证明材料);
2.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2.5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注:上述“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要求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有规定的投标人视情签章。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
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
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
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
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
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
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保密
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
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
四、开标评标
1.开标出席
1.1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
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
2.开标大会程序
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
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
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解密指令发出后1个小时内。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
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2.5评审委员会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发布符合性评审结果。
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
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
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
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
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
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人视情委派)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
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
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
4.评审
4.1评审程序:
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
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
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
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
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
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
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报价修正规则
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
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6.4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
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
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
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
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
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
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9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
6.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
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7.定标
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
8.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网站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2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8.3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
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
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
2.履约保证金
2.1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2.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
2.4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
3.合同备案
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复印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
4.履约验收
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付款。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4.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 履约检查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延安路18号)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二)基本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大院食堂位于延安路18号,一楼大餐厅面积约300平方米左右,设4个窗口,可容纳200人左右同时就餐;一楼设自助餐小餐厅面积约40平方米左右,可容纳16人左右同时就餐。每天保障约600人次就餐,每天三餐供应。
该项目的资金付款及日常的食堂具体管理工作均由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食堂每日所需食材由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单位统一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支付,销售价由采购人定价。菜品质量、数量、品质等由采购人指派一名人员和中标人指派一名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名,由采购人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做好日常进出账的登记及报账等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
(三)服务需求
1.餐厅功能:食堂全年工作日(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早、中、晚三餐和水果,以快餐形式;按需提供临时活动的增餐或其它服务。
2.包厢服务按需提供服务,准备若干标准的宴席菜单(冷、热菜),备制有绍兴特色食材,擅长制作绍兴特色菜,农家菜及新菜品1-N只创新菜肴,有优质的服务,不定期的服务理论培训与实践操作指导。
3.膳食要求:食堂早餐须提供多品种粥、多品种面条、豆浆、馄饨、包子等早点,品种不少于12个,另要有至少6只小菜;中餐菜肴不少于10个品种;晚餐菜肴不少于8个品种;主打菜一周内不重复,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4.供餐时间:按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求执行,具体为:(每年9月16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早餐7:20-8:30;中餐12:00-13:30;晚餐17:00-19:00。(每年7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早餐7:20-8:30;中餐12:00-13:30;晚餐17:30-19:30。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对供餐时间按需作出调整,中标人要无条件服从。
5.人员与窗口服务:中标单位指派的人数要确保供餐高质量的服务要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18人,具体为:经理1名、优秀厨师长1名(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优秀主厨1名(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优秀副厨2名(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技能)、优秀面点师2名(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技能)、包厢服务员(女性)2名、勤杂人员9名。具体人员安排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及采购人需求为准。配置人员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包厢服务员主管和服务员35周岁及以下。工作日服务窗口能满足职工用餐需要。1、经理要求:具有五星店酒店从业三年以上经验或政府机关、高校食堂管理经验、具有大型接待从事经验和预算政策进行管理的能力,具有向员工提供专业培训与亲自督导实施培训和餐厅营运经验,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证。2、优秀厨师长要求:具有国家中式烹调师(技师一级)五星店酒店从业三年以上经验或政府机关、高校食堂从业操作经验、具有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厨房日常事务工作,岗位管理能力。3、主厨、副厨、面点师要求、具有合理调配下属工作能力、提高厨房工作效率的能力、熟悉制定原料订购计划,根据季节合理配菜,动脑筋,想办法、变花样、不断提高创新的管理能力。3、服务员要求:具有四星店酒店从业二年以上经验或政府机关、高校食堂小餐厅服务经验、具有大型接待从事经验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熟悉菜单上所有品种的名称、菜品、水果品种、服务流程、软饮料知识和服务经验,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统一服从安排意识。4、员工要求;其他工作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知识、健康证等相关证件,遵纪守法、有较高的工作素质和技术能力。5、(厨师长人选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其他人员须提前备案)。6、中标人须保证主厨出勤率(全年)在90%以上的,若中标人未能达到上述履约要求,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四)运行模式
采取食材以采购人供应为主,与劳务外包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即:采购、定价等由采购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让干部职工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五)双方职责
1.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1)中标人应承诺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和接待服务以及采购人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
(2)中标人应承诺自觉遵守越城区机关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3)中标人应承诺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严把食品安全关,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确保制作的菜肴放心、可靠。
(4)中标人应承诺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维修或负责出资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视实际情况决定,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中标人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其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6)中标人应承诺对劳务人员能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社会保险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时,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要符合采购人要求。在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扣除服务费,若未能及时落实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8)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指派相应的厨师、面点师、勤杂工等人员并向采购人明确工作人员的具体分时分工。中标人与劳务人员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
(9)中标人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做好食堂事务管理。中标人要负责制订每周菜谱;负责日常菜肴、面点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窗口、餐厅等各项食品安全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等垃圾分类处理并实行考评达标要求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10)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中标价(一年)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的至合同期结束后全额归还,不计息。
(11)中标人应在周四前制定好下一周的菜单,并提前一天督促供货方提供好次日所需的原材料品种、数量等,交采购人指定人员确认。同时接待餐要根据用餐人数和要求,及时提供菜单。
(12)中标人要按照国家政策《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要求,工作人员造成原材料浪费,按原值的3倍赔偿,发现工作人员私拿原材料等物品,按原值的5倍赔偿,或解除劳动关系,并扣除中标人在当季管理服务费用5%金额。
(13)中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与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指定人员核实原材料进出的数量和质量等,由双方签字。
(14)中标人应指派技艺与素质优秀的厨师与面点师等相关人员。对指派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并要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
(15)中标人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干部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90%以上,如未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满意度90%以上,有效期内进行整改,如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规定满意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6)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17)中标人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引发的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并进行赔偿。
(18)中标人应自觉接受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日常检测等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发生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与承担,采购人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
(19)中标人中标后,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中标人泄露采购人需要其保密的协议内容,则被视作违约,采购人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应按年中标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用房与水、电、气等,并负责做好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维修工作,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采购人负责食用原材料与日用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工作。
(3)采购人根据项目采购的需求,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指派人员的要求。
(4)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季度满意率考核结果,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3、承包期限与双方纠纷处理
本项目承包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履约期间要认真履行合同,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无安全质量事故与重大投诉,干部职工的考核满意率(每季度)在90%以上(考核以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记录或第三方评价为准),考核内容见合同内详细条例。若中标人经采购人考核后,满意度达不到90%的,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按年中标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每季度满意率考核均达到85%以上,则采购人可以继续与其签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
若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支付一个月服务费,另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承担年中标价20%的违约金。其它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院裁决。
二、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2数量调整
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2.3验收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4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余款按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按每季度进行满意率考核,考核满意率每季度在90%以上的,采购人在次季度第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服务费用。若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费(年中标价的1%),并对中标人提出期限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损失。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确认书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
服务内容及标准
(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
服务价格
(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
允许分包部分。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后满( 1 )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付款
合同签定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余款按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按每季度进行满意率考核,考核满意率每季度在90%以上的,采购人在次季度第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服务费用。若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费(年中标价的1%),并对中标人提出期限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损失。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特别条款:
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中作为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品牌均相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价格分2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01标商务技术分80分: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经营实力 (25分) |
食安保险 |
5分 |
投标企业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总保额达到1000万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0万元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险的保单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劳动保障 |
10分 |
投标企业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的,20-49人得1分,50-79人得2分,80人(含)以上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保险的保单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投标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保险,职工缴纳社保人数投标截止日之前参加社会保险人数30人以下得1分,30人(含)以上得2分,每增加60人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缴纳社保人员名册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企业信用 |
8分 |
1.企业获得2020年度纳税信用登记A级的,得2分;获得2020年度纳税信用登记B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2分。以税务机关出具的评价证明文件为准(有税务机关公章)。 2.企业具有AAA级质量服务信誉证书的得2分;具有AA级质量服务信誉证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2分。 3.企业具有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的,得2分;具有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2分。 4.企业具有AAA级企业信用证书的,得2分;具有AA级企业信用证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售后服务 |
2分 |
投标企业具有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得2分;绍兴地区以外(且在浙江省内)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2 |
资质荣誉 (16分) |
企业资质 |
10分 |
1.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企业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企业具有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企业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5.企业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企业荣誉 |
6分 |
1.投标企业所服务食堂在服务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每个1.5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企业所服务食堂在服务期内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单位的得1.5分,最高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3 |
经营能力 (12分) |
企业业绩 |
12分 |
投标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服务同等规模,即就餐人数在300(含)以上且每年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绩的,每家2分,最高得12分。同一单位不累计,窗口及风味餐厅的经营协议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托管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人数规模需附加该业绩项目服务人数规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有业主盖章证明,以上证明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
服务方案 (27分) |
整体方案 |
4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花色品种以及提供特色服务等。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对食堂服务需求的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优得3.1-4分,较好得2.1-3分,一般得0-2分。 |
质量保证方案 |
4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及原材料控制方案:评委根据企业对餐厅服务的定位、管理、如何保证原材料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得3.1-4分,较好得2.1-3分,一般得0-2分。 |
||
安全方案 |
4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评委根据企业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对安全方面的内控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得3.1-4分,较好得2.1-3分,一般得0-2分。 |
||
人员方案 |
10分 |
1.配备的经理: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质的得2分;具有中级烹调师等级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烹调师等级证书得2分;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得2分;最高得6分。 2.配备的主厨:具有技师烹调师证及以上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配备的副厨:具有高级烹调师及以上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持证人员证书、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服务承诺 |
3分 |
承诺如下: 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 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工伤等纠纷; 3、中标企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早餐、中餐、晚餐的供应,以及采购方临时所需的服务工作。 全部承诺的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2分 |
提供对食堂规划的合理化建议(主要是信息化管理方面),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
01标价格分20分:
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
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资
格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 址:
日 期:
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
目 录
1.投标声明函 ……………………………………………………………………(页码)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4.授权代表社保证明……………………………………………………………(页码)
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
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
6.2 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 ……………………………………………………(页码)
6.3依法缴纳税收材料 ……………………………………………………… (页码)
6.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页码)
6.5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页码)
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
附件3:投标声明函
致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
我方 (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 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若延长投标有效期,需经我方同意。
7.我方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实施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以 (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
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
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甲方:… 乙方:…
…
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金额和比例分别为:
甲方:… 乙方:…
…
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6:授权代表社保证明
制作说明:
1.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
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还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及代理方公章的社保代理协议等证明材料。
附件7: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
制作说明:
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加盖单位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职工。
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
附件8: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商
务
和
技
术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 址:
日期:
附件9:商务和技术文件目录
目 录
1.项目明细清单…………………………………………………………………(页码)
2.技术响应表……………………………………………………………………(页码)
3.商务响应表……………………………………………………………………(页码)
4.项目实施方案…………………………………………………………………(页码)
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页码)
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页码)
7.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页码)
8.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
9.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
注:以上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范本基础上适当微调,使得内容更加完备。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做好关联点设置。
附件10:项目明细清单
项目明细清单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服务部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人员 数量 |
服务内容 |
1 |
|||
2 |
|||
… |
货物部分(如有)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1 |
||||||
2 |
||||||
… |
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1:技术响应表
技 术 响 应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服务部分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文件 要求 |
投标文件 响应 |
偏离 情况 |
1 |
(服务项一) |
(服务内容) |
||
2 |
(服务质量要求) |
|||
3 |
(服务人员) |
|||
4 |
(投入设备) |
|||
… |
… |
|||
… |
(服务项二,如有) |
… |
||
… |
… |
… |
||
货物部分(如有)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文件 要求 |
投标文件 响应 |
偏离 情况 |
… |
… |
… |
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2、“采购文件要求”一列按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清单及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2:商务响应表
商 务 响 应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类别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付款方式 |
|||
服务期限 |
|||
… |
|||
… |
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3: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