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346460 | |||||||||||||||||||||||||||||||||||||||||||||||||||||||||||||||||||||||||||||||||||||||||||||||||||||||||||||||||||||||||||||||||||||||||||||||||||||||||||||||||||||||||||||||||||||||||||||||||||||||||||||||||||||||||||||||||||||||||||||||||||||||||||||||||||||||||||||||||||||||||||||||||||||||||||||||||||||||||||||||||||||||||||||||||||
项目背景 | 本次招标内容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采购单位中心园区安保管理、监控系统管理、卫生保洁、消杀、食堂劳务、水电管理、会务、绿化管养、室内绿化、消防维保等服务。 中心园区总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998平方米。 办公及周边区域面积约15000㎡。其中办公楼面积约4300㎡,含监控大厅1层、会议室3间、男女洗手间各5间;周边公共区域约2000平米;食堂1栋(2层)面积约600平、宿舍、周转房等面积约7300㎡,周边公共区域约1000㎡;原垃圾焚烧发电厂车间及配套设施面积为7000㎡;一栋二层仓库面积约为1050㎡;空置物业约7145㎡;共有两个入口。 保洁路段长度约2000米、面积约40000㎡,含路面、人行步道、排水边沟、路边设施等。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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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总体管理要求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做好采购单位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和停车场管理、食堂炊事服务、建筑本体部分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室内外绿化的养护、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 1.安保管理服务 (1)负责采购单位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完好的监管责任,负责中心区域的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完好的主体责任。必须拥有良好的素质,着装统一、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 (2)大门岗亭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管理,门岗保安职责包括:严格按照采购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安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对进出中心园区的人员、车辆、物料进行检查管理,对于已批准的人员、车辆、物料做好进出登记工作,禁止非许可人员、车辆、物料进出场,组织门岗交通疏导,参与采购单位组织应急抢险工作,防止治安案件发生,维护良好中心园区门岗秩序,对出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 (3)办公区域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管理,值班保安职责包括:根据采购单位管理规定,负责对进出办公楼人员、物品进行管理,禁止非许可人员、物品进出办公楼,看护好办公楼内财产物资和停车场停放车辆及办公楼附属、周边相关设施、设备,防止偷盗等治安案件发生;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和传达;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领导办公室、保密室、财务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参与采购单位组织应急抢险工作,维护办公区域秩序。如因安保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采购单位被盗后者被破坏,物业服务单位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 (4)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管理,监控中心保安具体职责包括:按要求做好监控中心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工作,对运营监测管理数据进行提取、统计、分析;负责监控室、机房管理,做好进出人员登记,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熟练掌握综合监控平台操作规程,做好综合监控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如系统出现异常及时上报并跟进整改情况,做好系统和设备使用情况日报;同时密切关注告警信息,出现告警信号及时调度安保人员现场核查并上报采购单位;负责对中心园区内监控视频进行实时察看,确保每10分钟浏览一遍所有镜头,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度安保人员现场核查并上报采购单位;如出现监控镜头掉线的情况,及时上报跟进,保障每天监控镜头在线率90%以上;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和传达;维护监控中心机房秩序。 (5)对中心园区红线范围内实行每日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如无法整改及时上报并跟进整改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或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确保财产、车辆和其他有关设施设备安全,偷盗案件发生率为0;负责中心园区交通安全巡查维护,同时做好交通引导工作;负责中心园区公共区域停车位维护,确保无非允许车辆长期停放;保障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标示及交通设施完好,如原有设施破损或缺失,中标单位应及时发现并承担费用负责更换,如需新增相关设施由采购单位承担费用;进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6)建立齐全规范的消防安全台账;巡查过程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如无法整改及时上报;组建10人应急队伍,按要求做好三防协助工作;开展消防宣传及自救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加强员工的消防技能培训;明确消防管理负责人,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重点登记、检查、测试,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和定期维护,时刻掌握消防系统运行状况;按时对消防系统进行联动测试和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在极端天气前后做好办公区域财物损失等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库的日常管理。 (7)参照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制订暴力事件、车辆事故、发现可疑分子和可疑物品等各种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并演练;当有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时,除加强秩管巡逻力度外,在会议和活动场所、增设岗位,配合外部警力,保证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顺利进行;遇有示威、闹访及情绪异常人员,耐心说明解释,劝说当事人到接待室等候,并及时上报,确定最佳方案,避免事态扩大,控制影响范围;文明执勤,加强安保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日常训练,落实好各项安保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和人员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由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8)保安工作要定岗定人、职责分明,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利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员。 (9)应负责采购单位临时的搬运工作以及采购单位交代的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2.卫生保洁服务 (1)制定规范、完善的清洁卫生制度和计划,做好日常保洁服务,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2)卫生保洁服务范围: a.中心园区总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998平方米。 办公及周边区域面积约15000㎡。其中办公楼面积约4300㎡,含监控大厅1层、会议室3间、男女洗手间各5间;周边公共区域约2000平米,含地面、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食堂1栋(2层)面积约600平、宿舍、周转房等面积约7300㎡,周边公共区域约1000㎡;原垃圾焚烧发电厂车间及配套设施面积为7000㎡;一栋二层仓库面积约为1050㎡;空置物业约7145㎡;共有两个入口。 b.保洁路段长度约2000米、面积约40000㎡,含路面、人行步道、排水边沟、路边设施等。 c.采购单位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相关场所。 (3)主要服务内容: a.对服务区域进行机械清扫、冲洗、洒水降尘和人工清扫、保洁; b.每天及时完成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c.严格按照《深圳市2021年公共厕所环境指数测评方案》进行洗手间保洁管理,在承包期间如有变动,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按要求采购洗手间消耗用品,并及时更换,保障充足供应;保证洗手间配置物品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更换相同类型物品。 d.对办公场所室内绿植进行保洁; e.对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的清理、保洁、消杀; f.对服务范围内的防护墩、防护栏、灯杆、监控杆、标识标牌、排水边沟等路边设施的清理、保洁; g.进行大楼外墙和玻璃清洁服务; h.按采购单位要求购置垃圾桶,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等配套设施,并负责其维修、更换; i.突发事件的应急清洁; j.其他与清扫保洁、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 (4)基本要求 a.环卫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b.按要求配置服务人员,要求员工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注意个人卫生,形象佳,语言文明,服务态度好。 c.中标单位须为清扫保洁员免费提供扫把、清理垃圾、余泥渣土工具及采购方认为需要等相关工具。 e.环卫作业人员作业时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含雨衣、反光衣等)、工作鞋,佩戴工作牌,做到着装整齐,服装由中标单位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f.环卫作业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g.垃圾收运管理要求:垃圾收集容器位置适宜,摆放整齐,方便投放;收集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过夜,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不得向排水管道或者绿地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化粪池应做到及时清理维修,确保管路畅通。 h.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i.保洁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财务需按采购人财务入账价进行赔偿。 j.所有卫生用品及耗材(包括口罩、工具、鞋套、手套以及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自备,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5)办公及周边区域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6)道路清扫保洁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a.按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和《道路保洁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的标准作业。 b.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 c.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d.路面应干净,遇到台风暴雨等不适宜冲洗的气候条件下,应停止冲洗作业。 f.路面须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渣等污垢,必要时使用洗涤剂,且应符合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清洁保洁后不应对的地面造成损害。 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道路保洁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
(7)负责对服务范围进行消杀,消杀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a. 防治对象: 老鼠、蚊虫、苍蝇、蟑螂及白蚁、红火蚁消杀。 b. 防治目标:减少虫害带来的种种危害,预防生物媒介疾病的发生,改善中心园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C级以上。 c. 防治面积:办公及周边区域面积约15000㎡,外围保洁路段长度约1200米、面积约15000㎡。 d. 消杀频率:四害防治每月不少于4次,应根据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及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消杀次数;白蚁、红火蚁消杀每年不少于2次。 e. 管理要求: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上岗证书进行操作,此外在开展上述各项工作时使用药物必须为国家规定 三证 (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齐全的药物,不得使用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药物。在消杀时,要设置警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杜绝污染环境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会务接待服务 (1)主要服务内容: a.负责会议室、接待室茶水供应等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b.及时发放报刊、杂志; c.按要求做好值班服务; d.有重要客人来访时,会务人员需到前台将客人引导至会客地点,提供茶水服务、用餐服务等。 (2)主要工作要求: a.会议开始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包括会议前半小时完成会议设施设备调试,如麦克风、投影仪等;提前做好会议桌椅摆放、文具准备、名牌制作、会标制作、会议资料打印及摆放、茶水供应等工作,保证会议各类物资充足。 b.会议期间做好茶水供应、物资提供,确保会议流畅稳定进行;及时响应会议过程的服务需求,如设备切换、开关灯、麦克风传递、空调温度调整等。 c.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会场卫生工作,整理打扫桌椅、茶几、地面、门窗,及时清洗消毒用具;及时收集会议资料,交由会议组织人员处理。 4.食堂供餐服务 (1)中标单位须负责职工食堂60人以上每天早餐、午餐及少量人员晚餐供应加工服务(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具体时间由采购单位按需安排。厨师需保证每天按时供餐,要求能烹饪中餐和面食,主厨需具有饭店或酒楼主厨经验,采购单位有权对厨师菜品进行评价,如经评价不符合大部分职工口味要求,有权要求更换厨师。 (2)负责职工食堂卫生保洁和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做好食堂各类蔬菜、食品的清洗加工,达到国家规定食品卫生标准;食堂地板、灶台每次用餐后半小时内拖抹保洁1次,饭桌于用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清洁,食堂每天用环保消毒剂消毒1次;食堂厨师和辅工每半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上岗证,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和鞋帽。 (3)负责职工食堂各种设备、用具和餐具管理。 (4)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程,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煤气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若因中标单位过错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由中标单位承担。 5.水电管理服务 (1)水电管理服务范围: a.办公区域的供水供电管理、通讯线路管理、水电设施管理、泵房管理、配电房管理; b.中心园区消防系统的供水管理; c.中心园区全范围供水供电设施的监督检查; d.中心园区水池一年两次清洗服务。 (2)主要服务内容: a.供水系统的维护。 b.中心园区消防系统的供水管理。 c.供电、通讯线路的检查和管理。 d.对中心园区全范围供水供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e.办公楼内部的局部修缮,不含楼内整体刷新修缮、外墙维护及刷新修缮、外围刷新修缮(如外围道路、景墙、路灯等)。 (3)负责做好水、电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巡查登记和月报制度,按月编制水、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映报告;建立正常供水巡查管理制度,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池、阀门等进行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存在的供排水故障,防止跑、冒、滴、漏。 (4)负责辖区内水电抄表工作,按时填报月、季、年度水电报表,按时核算水电费用。严格审核外单位水电接用,外单位接用水电均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5)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办公楼消防系统管道清洗,定期协助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障排水系统通畅。 (5)中标单位应充足预备所需工具、设备及备品备件。 (6)保证管理范围内设施设备等物品完好,防止偷盗等治安案件发生,负责保证采购单位水、电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负责机房、配电房、水泵房卫生保洁,保管好工具设备和有关资料。 (7)每月对中心园区全范围供水供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中心园区用水、用电、通讯等总体情况。 (8)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管理规定和用水用电、高空作业等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用水用电、高空作业安全和操作人员安全,防止责任事故发生。若因中标单位过错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由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9)服从采购单位管理,参与 三防 值班和有关抢险工作。 (10)水电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
以上巡查均需要台账资料进行佐证,以备查验。 6.建筑本体部分维修养护和管理 主要包含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走廊通道、门厅、室内地面、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要求建筑物结构外观、各种指示标识完好、清洁,确保办公区域房屋、门窗等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维修申报程序按照采购方规定执行。 7.其他维修维护内容 主要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隔油池、化粪池、沟渠、路灯、停车场等,须确保各类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 注:建筑本体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由中标单位根据实际制定预算报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大中修或需另行招投标或需另请具有相关专项资质的单位维修维护的,按采购方规定执行。 8.绿化养护 园区内绿化需按照二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需保证绿植正常生长,如出现枯萎现象,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应安排经采购人审批同意的专业人员规范提供办公室、楼道、会议室的绿植及摆放、养护服务,参照市直机关绿植摆放标准,提升中心办公环境。对植物盆栽进行日常管理养护(浇水、施肥、修剪、杀虫等护理工作,每周至1-3次。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并且根据花卉生长情况、季节变换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
(三)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全面落实好本服务项目,并负责对执行队伍的一线作业人员进行聘用、培训、检查、考评,确保项目运营状态和作业质量,实现各专业块状的融合、互动与协作,通过专业化运作,条块管理相结合,确保作业质量达到综合管理考核标准。 特别注意的是,以下岗位配置要求仅为在岗人数要求,并非项目服务人员的总人数要求。
(四)机械化设备配备要求
(五)主要材料及相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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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一、项目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___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如履约、服务情况不满意的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则不再续约。 (二)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费按月结算,结算金额=月服务费用-扣款金额。 每月15日为上月服务费结算日,凭中标单位完税发票、月报等付款申请资料,由采购单位办理付款手续;若遇特殊情况或改革影响服务费按时支付的,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扣减进度款的情况: 1.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采购单位经济损失; 2.派驻的人员数量不足或者人员素质达不到约定要求的; 3.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导致采购单位设施损坏的; 4.消杀及绿化等不达标的; 5.防疫措施不到位的; 6.其他影响物业服务质量的情况。 (三)履约保函 本项目履约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由中标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合同终止后退还。 二、投标报价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一切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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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256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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