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购计划,就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LHZB2021-003
招标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限价:0万元
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服务期限:3年
采购内容及要求: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体数量、服务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既往6个月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出具餐饮服务用户近期服务满意率评价有效证明材料,满意率达到75%以上;
5、具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或规模企业食堂经营经验;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员工工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2、面向企业类型:面向全部企业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发放
地址:LHZB163@163.com
售价:0元/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期间将参标登记表发送至LHZB163@163.com邮箱中,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0459-8366222)。
注:未按规定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参标登记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6栋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35万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以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二)注意事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2、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21年1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递交至:
户 名:黑龙江霖浩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黑龙江肇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559990122000069875
联系电话:0459-8366222
注: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响应文件提供磋商保证金付款截图)。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 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0459-581668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霖浩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6栋1层
联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9-8366222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