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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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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中]当涂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正在公示中]当涂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6

一、项目编号:CQ-3-2021-233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好朋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0号东恒国际大厦6楼

中标(成交)金额:258314.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承包经营管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承包经营管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5年,发包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光、章礼英、丁磊、付必贵、汪四海、王秀根、汤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联系电话:0555-6715308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

地址:当涂县城东太平府北路288号

联系方式:0555-2973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济超、王志婷 电话:18726032125 /0555-6715308

招标文件.pdf 主要标的.pdf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pdf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项目编号:CQ-3-2021-233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三、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协商确定。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