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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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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聚龙小镇员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福清市聚龙小镇员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二楼2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GK]2021001

项目名称:福清市聚龙小镇员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6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福清市聚龙小镇员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数量:3年

简要技术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7)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设备清单、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相关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职称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二楼20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财政局大楼14层

联系方式:何女士 0591-85215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二楼203

联系方式:小黄 0591-8558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1-8558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