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MS2021-20/1(招标文件编号:XMS2021-2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美家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2345号天恒基国际汽车城A区3-13
包组或产品名称:一包
下浮率(%):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乌鲁木齐美家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食堂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采购和配送奶制品、活鸡、活鱼等鲜产品、水果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两名以上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牛、羊肉的,还应当设置吊挂设施。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 0—13℃,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君、刘镓瑜、刘扬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822号
联系方式:张怡 0991-2961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王瑞娟0991-4513695 46802352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 话: 1519916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