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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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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5-2021-02201

项目编号:440515-2021-02201

项目名称: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7,290.8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7,290.8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生鲜、粮油、干货调料等配送服务(一签二年)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457,290.8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签多年(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4)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 址:澄海区文冠路

联系方式:0754-8588679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54-85861273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书.pdf
交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磋商文件.zip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 商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1-02201 采 购 人: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11月 29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磋 商 邀 请 函 3 磋 商 邀 请 函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的委托,拟对交警大队食 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1-022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57290.87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1.项目内容及需求:为提高交警大队食堂食材的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对交 警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确定 1 家食材配送供应商。主要包括食 堂生鲜(果蔬、肉类、水产品)、干货(大米、食用油等)食堂食材采购。在预算 范围内根据实际配送情况结算。具体详见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报 告书。 2.服务期限:一签多年(2年)。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 求书。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等。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 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6.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 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 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上 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 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 二楼201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9时00分开 始接收响应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 号 九、磋商时间:2021年 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 12月1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邮编:515800 (二)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澄海区文冠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86798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11月29日 6 第二部分 供 应 商 须 知 7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4 “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5 “服务”是指食材配送服务。 2.6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 商邀请函》); 3.4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二、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 磋商邀请函; 1.2 供应商须知; 1.3 用户需求书; 1.4 合同条款; 1.5 响应文件格式; 8 1.6 其他资料。 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 依法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 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 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 目的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3 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 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 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报价递交截止时间。 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 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的编写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 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 1.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1.4 供应商应以磋商价格进行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 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 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9 2.1 报价部分(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2 技术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3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4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5 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 于采购人,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2.6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 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3.1 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有明示签字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有明示需盖章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副本可为签章后正本的复印 件,所有响应文件均需加盖骑缝章。 3.2 所有响应文件应按 A4 纸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3.3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3.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响应文件信封)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收件人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1-0220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5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 责任。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4 报价有效期 4.1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报价有效期为 60 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 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同 意延期的供应商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5 报价保证金 5.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粤财采 购〔2021〕7 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6.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 应文件。迟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1.1 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 递交。 6.1.2 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 价。 四、磋商及评审 1 磋商小组 1.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从财政部门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磋 商小组由 3 人组成(采购人可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磋商小组的成员,但须提供 书面授权书)。 1.2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3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最 终磋商结果进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磋商程序 2.1 磋商小组将以报名先后顺序或提交响应文件顺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2.2 磋商小组将在按磋商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相同轮 次(一个或多个回合)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明确 需求,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 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 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11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 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2.4.1 磋商过程对用户需求(包括规格、数量和服务等涉及价格变动因素)没有作出改变 的,供应商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其前次报价; 2.4.2 若供应商的后次报价高于其前次报价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2.5 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合同执行计划、采购人配合等内 容。 2.6 技术商务磋商的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邀请函)。 2.7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最后报价文件等,由供应商法 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3 评审 3.1 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和最后报价等内容进 行详细评审。 3.2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3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评审。 4 评审办法 4.1 评审原则 4.1.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 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最终形成的 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后报价为依据,在需求明确的基础上,按公正、科学、 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 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4.1.3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 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4.2 磋商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4.2.1 按照磋商评审程序的规定,磋商小组首先阅读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据此与供应商进 行技术、商务、价格的澄清、修正和磋商,磋商中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不齐 12 或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该报价则将会由于不符 合磋商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本项目磋商如无特殊情况,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 二轮报价,即在磋商后的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库[2015]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 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 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 4.2.2.2 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响 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 组按少于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2.2.3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磋商才是有效 磋商,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无效磋商不能 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4.2.2.4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4.2.3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 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 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 的技术商务评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将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 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 ①最后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4.2.4 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4.2.4.1 技术商务评分:技术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技术商务打分表》;(按 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4.2.4.2 报价评分: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指修正后的报价, 若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给予 6%扣除后的报价,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此条款不适用)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13 如此类推,算出所有供应商的价格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有效数字。) 注: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 微企业。 2)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 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为 6%),即:评标价 =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若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 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 扣除。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联 合体 10%的价格扣除。 3)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 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2.5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分 值 40 50 10 评标总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 4.3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 排列顺序如下①最后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 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4.4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 4.5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4.5.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 14 比较、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 关的其他人透露。 4.5.2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 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 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 拒绝。 4.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代理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 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 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责任。 五、 询问、质疑、投诉 5.1 询问 5.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或认为磋商文 件及澄清有矛盾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的三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涉及其他供应商利益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告知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向其发出答复副本。答复内容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5.1.2 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询问内容决定以口 头或书面方式给予答复。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5.1.3 联系方式见《磋商邀请函》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2 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在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 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提起质疑应符合下述规定,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受理。质疑具体程序阐释如下: 5.2.1 提起质疑的原则 15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坚 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 (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有具体的事项及 事实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过程的有关资料及相关 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取证。 (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但 因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而提出的质疑除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5.2.2 提起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不符合下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是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是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A)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 供质疑的项目名称及其采购编号、质疑人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联系邮箱等基本情况。 (3)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4)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使用由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同 时提交授权书原件,传真件及扫描件恕不受理。 (5)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 的名称及条款内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 为质疑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当事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 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6)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材料中有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 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并以中文译本为 准。因翻译出现相关问题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6 (7)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质疑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 有效证据。 5.2.3 质疑函的内容(范本见附件 B)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格式内容不符合规定格式或者未提交必要证明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 疑供应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理由、重新提起质疑的时间,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间内 修改补充后重新提起质疑。 5.2.4 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 超出质疑时效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受理。 (1)磋商文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购买本项目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 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 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 出质疑。 5.2.5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原件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快递质疑函原件 除外)。 (2)采购代理机构将先与质疑人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 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质疑人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质疑的,质疑处理程序终止。 (3)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补正。补正 通知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 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17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 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 给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 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 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可以委托专业机 构出具鉴定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以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 (6)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是否暂停采购活动 (7)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人,并通知其他有 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或以传真、邮寄、邮 件等形式传达,均视为有效送达。 (8)对在质疑答复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 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人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5.2.6 质疑处理结果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 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 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 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依法另行确定中标、 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将有关情 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2.7 其他规定 (1)质疑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 提起同一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举报、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 疑程序终止。 (2)采购单位、评审专家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 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18 (3)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 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 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5.2.8 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 (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 5.2.9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 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 201 号 质疑受理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54-85861273 质疑受理机构邮箱:gdhsgs@126.com 邮编:515800 5.3 投诉 5.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5.3.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 除外。 5.3.3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 5.3.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财政局 4 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54-85836482 邮 编:515800 19 附件 A: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备注: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20 附件 B: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1 六、候选成交供应商及成交服务费 6.1 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6.1.1 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6.2 成交结果公告 6.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②汕 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gdgpo.com);③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ntou.gov.cn);④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⑤中国采购与招 标(www.chinabidding.com.cn);⑥中国财经报(www.cfen.com.cn);⑦广东恒胜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网(www.gdhsjl.com)等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6.3 成交通知书 6.3.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 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6.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 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 签订合同 6.4.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 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6.4.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6.4.2.1 《合同书》; 6.4.2.2 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6.4.2.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6.4.2.4 《成交通知书》。 6.4.3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进行备案。 6.5 成交服务费 6.5.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共 计人民币叁万零叁佰元整(?30,300.00 元)。 6.5.1.1 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2 6.5.1.2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收款人:广东恒胜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澄海支行;银行帐户:44001650101050418491)。 6.5.1.3 成交服务费包含在报价中。 6.5.1.4 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人给成交供应商的成交 合同规定的服务费中抵扣,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7.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所有。 23 1.资格性审查表 审查 项目 要求(与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供应商 A 供应商 B 供应商 C 资 格 性 审 查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 关证明。 2)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1 年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 24 审查 项目 要求(与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供应商 A 供应商 B 供应商 C 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 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磋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 项目磋商。 6.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签名 结论 1.表中只需填写“√/合格”或“X/不合格”。 2.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 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为无效磋商。 3.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不需进行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25 2.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 目 要求 供应商 A 供应商 B 供应商 C 符 合 性 审 查 1、报价在本项目报价范围内; 2、磋商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有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明示需签字处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的; 4、报价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能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 6、符合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条款。 磋商小组成 员签名 结论 注:① 每一项符合的打“√/合格”,不符合的打“×/不合格”。 ② “结论”一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确认为无效磋商。 ③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④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 理。 26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1-02201) 技术评分表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__ 序 号 评审项目 单项 分值 评分范围 1 食材配送方案 14 食材配送方案具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4 分; 食材配送方案较具体、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得 9分; 食材配送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4分; 未提供不得分。 2 卫生管理方案 10 卫生管理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0 分; 卫生管理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6 分; 卫生管理方案详细不够具体,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得 2分; 不提供不得分。 3 食品安全追溯能力 8 食品安全追溯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8 分; 食品安全追溯方案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5分; 食品安全追溯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4 应急方案及措施 8 应急方案及措施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8 分; 应急方案及措施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5 分; 应急方案及措施详细不够具体,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40 分 注:磋商小组成员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供应商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27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1-02201) 商务评分表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__ 序 号 评审项目 单项 分值 评分范围 1 业绩情况 5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同类食材配送或食堂 配餐经验的,每提供 1 个合同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 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2 人员配备实力 9 1.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1)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的得 2分,中级 得 1分,初级得 0.5 分;(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高级的得 2分,中级得 1分,初级得 0.5 分;(3)营养配餐员高级的得 2分,中级得 1分,初 级得 0.5 分。 2.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取得省级或以上食品高级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 书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以上二项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社保 至磋商之日前 6 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方能得分;因疫情或特殊情况合法免缴、少缴的,须提供政策依据的 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证书或社保缴纳凭证的不得分。】 3 食品卫生检测 3 供应商具有果蔬和肉类检测设备和检测实验室: 有,得 3 分; 无,得 0 分。 (提供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发票和检测实验室照片的证明加盖供应商公 章。) 28 序 号 评审项目 单项 分值 评分范围 4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5 1、获得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3 分; 2、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3、获得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4、获得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得 2 分; 5、获得有效的供应链安全管理认证,得 3分; 6、获得有效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 3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网页截 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 安全系统 2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的得 2分。 须提供追溯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系统网页截图及购买合 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安全责任能力 5 根据供应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需在保险期内)的保额评审: 年总保额 2000 万(含 2000 万)以上,得 5 分; 年总保额 1000 万-2000 万(不含),得 3分; 年总保额 500 万-1000 万(不含),得 1 分。 注:提供购买安全责任险发票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 需承诺服务期内均以同等水平保额投保。 29 序 号 评审项目 单项 分值 评分范围 7 蔬菜原料采购渠道 4 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150 亩的得 4 分; 150 亩>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100 亩的得 2分; 100 亩>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的得 1 分; 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蔬菜种植基地为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提供蔬菜种植基地的产权证 明或租赁合同(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鉴证备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证明材料上未体现亩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不计分】 【蔬菜种植基地为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提供蔬菜种植基地的产权证明 或租赁合同(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鉴证备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与蔬菜种植基地供应商的采购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蔬菜种 植基地的照片,证明材料上未体现亩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 不计分】 8 水产原料采购渠道 4 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水产养殖基地≥150 亩的得 4 分; 150 亩>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水产养殖基地≥50 亩的得 2 分; 100 亩>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水产养殖基地的得 1 分; 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水产养殖基地为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提供水产养殖基地的产权证 明或租赁合同(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鉴证备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证明材料上未体现亩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不计分】 【水产养殖基地为合作的水产养殖基地:提供水产养殖基地的产权证明 或租赁合同(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鉴证备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与水产养殖基地供应商的采购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水产养 殖基地的照片,证明材料上未体现亩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 不计分】 30 序 号 评审项目 单项 分值 评分范围 9 配送车辆 3 供应商自有配送车,每台得 1分;租赁配送车,每台得 0.5 分。本项最高 得 3分。 注:1.自有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包含年审页)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行驶证上须显示为供应商所有,否则不得分。 2.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和车辆行驶证(包含年审页)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合计 50 分 注:磋商小组成员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供应商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31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32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包组)磋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6.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3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述 1、为提高交警大队食堂食材的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对交警大队食堂食 材采购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确定 1 家食材配送供应商。 2、本项目服务资格期为:一签多年(2年)。签订合同后将每月进行服务质 量考核,如考核分数未能达到80分或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食品,但采购 人不保证向中标人采购的具体数额。在服务资格期限内,给予采购人享受最优惠 待遇,即在合同期内,若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 受。(注:协议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 计也无法保证向中标人采购食材配送的数量)。 4、★供应商必须知悉并了解,采购人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 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磋商时提交承诺, 格式自拟)。 二、拟配送服务项目清单 序 号 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 号 单位 预测数量 备注 一、食堂生鲜 1 排骨 新鲜 斤 3200 2 精瘦肉 新鲜 斤 3500 3 有皮上肉 新鲜 斤 2500 4 肋条肉 新鲜 斤 1440 5 腱子肉 新鲜 斤 1450 6 牛腩 新鲜 斤 1240 7 带骨羊肉 新鲜 斤 1000 8 牛肉 新鲜 斤 800 9 鸡肉 白条鸡、开膛/ 上等 斤 1500 34 10 鸭肉 新鲜 斤 900 11 白壳鸡蛋 新鲜完整 斤 1300 12 鸭蛋 新鲜完整 斤 1050 13 带鱼 1500 克左右一 条/冷冻 斤 750 14 黄鱼 300 克左右一条 /冷冻 斤 750 15 草鱼 2000 克左右一 条/活体 斤 750 16 鲫鱼 350 克左右一条 /活体 斤 750 17 鳙鱼 1500 克左右一 条/活体 斤 750 18 鲈鱼 500 克以上一条 /活体 斤 750 19 罗非鱼 750 克左右一条 /活体 斤 750 20 海虾 长10cm左右/冻 或活体 斤 750 21 基围虾 长10cm左右/冻 或活体 斤 1100 22 西洋菜 新鲜一级 斤 600 23 本地菜心 新鲜一级 斤 600 24 水空心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25 上海青 新鲜一级 斤 650 26 芥兰 新鲜一级 斤 550 27 西芹 新鲜一级 斤 550 28 生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29 大白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30 白苋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31 菠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35 32 韭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33 椰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34 花菜 新鲜一级 斤 550 35 西红柿 新鲜一级 斤 550 36 青皮冬瓜 新鲜一级 斤 550 37 南瓜 新鲜一级 斤 550 38 黄瓜 新鲜一级 斤 250 39 茄子 新鲜一级 斤 200 40 青尖椒 新鲜一级 斤 150 41 苦瓜 新鲜一级 斤 150 42 丝瓜 新鲜一级 斤 150 43 青豆角 新鲜一级 斤 150 44 莴笋 新鲜一级 斤 150 45 蒜苔 新鲜一级 斤 150 46 土豆 新鲜一级 斤 150 47 红萝卜 新鲜一级 斤 250 48 白萝卜 新鲜一级 斤 250 49 莲藕 新鲜一级 斤 150 50 橙子 一级国产 斤 150 51 苹果 一级国产红富 士 斤 250 52 香蕉 一级国产 斤 100 53 葡萄 一级国产红提 斤 100 36 54 梨 一级国产鸭梨 斤 100 55 西瓜 普通 斤 250 56 蒜头 新鲜一级 斤 50 57 生姜 新鲜一级 斤 50 58 肉饼 新鲜 斤 100 59 肉丸 新鲜 斤 100 60 猪头肉(熟) 新鲜 斤 50 61 牛杂 新鲜 斤 50 62 薄壳米 新鲜 斤 50 63 粉豆 新鲜一级 斤 50 64 荷兰豆 新鲜一级 斤 50 65 角瓜 新鲜一级 斤 50 66 冻猪心 一级 斤 50 67 冻鸡翅 一级 斤 300 68 冻鸡边腿 一级 斤 60 69 冻鸡爪 一级 斤 400 70 冻鸡胸肉 一级 斤 200 71 冻鸭边腿 一级 斤 50 72 油豆腐粒 新鲜一级 斤 50 73 油豆腐块 新鲜一级 斤 50 74 莲角肉 新鲜一级 斤 100 75 贡菜 一级 斤 30 37 76 咸菜口 一级 斤 50 77 咸菜 一级 斤 50 78 酸菜 一级 斤 30 79 榨菜 一级 斤 30 80 粿条 一级 斤 120 81 面薄 一级 斤 120 82 面条(乌面) 一级 斤 120 83 米粉 一级 斤 120 84 云南小瓜 一级 斤 50 85 油条 一级 条 550 86 馒头 一级 个 450 87 豆沙包 一级 个 450 88 花卷 一级 个 450 89 包子 一级 个 450 90 肉包、菜包 一级 个 450 91 莲蓉包 一级 个 450 二、食堂粮油 序 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测数量 备注 1 晚籼米 等级: 标准品, 一级 500 克 1200 2 早籼米 等级: 袋装,一 级 500 克 1150 3 丝苗米 等级: 袋装,一 级 500 克 1150 4 珍珠米(东 北米) 等级: 袋装,一 级 500 克 1150 38 5 小米 等级: 一级 500 克 800 6 糯米 等级: 一级 500 克 500 7 黑米 等级: 一级 500 克 500 8 油粘米 等级: 袋装,一 级 500 克 500 9 泰国香米 等级: 优质 500 克 1700 10 绿豆 等级: 一级 500 克 200 11 黄豆 等级: 一级 500 克 200 12 黑豆 等级: 一级 500 克 200 13 红豆 等级: 一级 500 克 200 14 花生仁 等级: 一级 500 克 200 15 标准粉 袋装 500 克 200 16 富强粉 袋装 500 克 200 17 精制面包粉 等级: 精制级 2.5kg 200 18 自然白包点 粉 等级: 袋装 25kg 200 19 蛋糕专用粉 等级: 袋装 2.5kg 200 20 粉丝 等级: 绿豆粉 丝 袋装 270g 350 21 鸡蛋挂面 等级: 袋装 1kg 350 22 米粉 原味米粉 产 地:河源 2.5kg 300 23 花生油 等级: 桶装压 榨 5L,一级 桶 500 24 鲁花花生油 等级: 桶装压 榨 5L,一级 桶 350 25 胡姬花花生 油 等级: 桶装压 榨 5L,一级 桶 350 26 金龙鱼花生 油 等级: 桶装压 榨 5L,一级 桶 350 39 27 调和油 等级: 桶装 5L 桶 500 28 菜籽油 等级: 桶装浸 出 5L,一级 桶 350 29 大豆油 等级: 桶装浸 出 5L,一级 桶 300 30 玉米油 等级: 桶装 5L 桶 300 31 芝麻油 等级: 瓶装 410ml、纯香 瓶 200 三、干货调料 序 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测数量 备注 1 味精 等级: 袋装 500 克 800 2 酱油 等级: 瓶装 500ml、生抽 瓶 300 3 陈醋 等级: 瓶装 500ml 瓶 300 4 食用盐 等级: 袋装,精 制含碘盐 500 克 300 5 加碘精制盐 等级: 500 克, 袋装 500 克 300 6 加碘日晒盐 等级: 500 克, 袋装 500 克 300 7 加碘自然食 用盐 等级: 500 克, 袋装 500 克 300 8 加碘低钠盐 等级: 500 克, 袋装 500 克 300 9 白砂糖 等级: 袋装 500 克 350 10 红糖 等级: 袋装 500 克 200 11 纯牛奶 等级: 盒装 250ml 盒 300 12 蒜头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60 13 生姜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60 14 干辣椒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60 15 花椒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40 40 16 八角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60 17 芝麻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60 18 茶叶(烹饪 用) 等级: 绿茶、 袋装 500 克 60 19 黑木耳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60 20 白木耳 等级: 新鲜一 级 500 克 60 21 肉松(原味) 等级: 袋装 猪 肉松 226 克 60 22 沙茶王 等级: 瓶装 200 克 60 23 冬蜜 等级: 新鲜一 级 蜂蜜种类: 枇杷蜜 480g 60 24 料酒 等级: 瓶装 450ml 瓶 60 25 酸梅酱 等级: 桶装 7kg 无核冰 糖 桶 60 26 黄油 包装 454g 包 60 27 南乳 罐装 230g 罐 60 28 花生酱 丝滑罐装 510g 罐 100 29 芝麻酱 等级: 桶装 1kg 桶 100 30 炼奶 罐装 350g 罐 100 31 糯米白醋 等级: 酿造0添 加 瓶装 500ml 瓶 100 32 辣椒油 罐装 750g 罐 50 33 番茄沙司 1kg 袋装 袋 100 34 紫菜 袋装 500 克 100 35 烧汁 日式烧汁 2.1kg 瓶 60 36 胡椒粉 纯白胡椒粉 510g 瓶 60 41 37 五香粉 五香粉 10g 袋 60 38 麦片 原味1000g袋装 袋 60 39 蒜蓉辣椒酱 罐装 226g 罐 60 40 蚝油 上等蚝油 700g 瓶 60 41 柱侯酱 罐装 240g 罐 60 42 海鲜酱 海鲜酱7kg大桶 装 桶 60 43 黄豆酱 原晒香黄豆酱 800g 罐 60 44 咖喱粉 瓶装 500g 瓶 60 45 可可粉 罐装 150g 罐 60 46 嫩肉粉 瓶装 500g 瓶 60 47 橄榄菜 罐装 450g 罐 100 48 鸡粉 罐装 1kg 罐 50 49 鸡汁 鲜鸡汁 408g 瓶 50 50 鸡精 包装 454g 包 50 51 椰浆 罐装 400g 罐 100 52 杏仁霜 罐装 300g 罐 50 53 青芥末 盒装 43g 盒 100 54 米酒 桶装 50kg 桶 30 55 OK 酱 瓶装 335g 瓶 50 56 甜辣酱 瓶装 730ML 瓶 50 57 面包改良剂 包装 500g 包 50 58 泡打粉 无铝膨松剂包 装 500g 包 50 42 59 冬菜 罐装 300g 罐 100 60 麦芽糖 纯麦芽糖 500g 罐 60 61 鱼露 鱼露 500ml 瓶 298 62 新奥尔良腌 料 袋装 140g 袋 66 63 榨菜 榨菜丝小包装 15g 包 72 64 豆豉 罐装 300g 罐 60 65 冰糖 等级: 袋装 单 晶冰糖 1kg 袋 60 66 沙拉酱 芝麻沙拉汁 1.5L 瓶 61 三、项目服务内容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 以每月第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以项目所在地菜篮 子公布的平均零售价(若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以采购人所在地周 边(10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零售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当月基准价格一经确 定,双方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计价方式: 如:某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95%”,则供应商肉类货物、蔬菜瓜果 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基准价×95%。 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供应采购人食堂早、中、晚餐、夜宵用膳所需的食品食 材,主要包括食堂生鲜(果蔬、肉类、水产品)、干货(大米、食用油等)食堂 食材采购。在预算范围内根据实际配送情况结算。具体详见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审核的预算报告书。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 实行配送。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而定。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场地、设备、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承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汕头市)至少设 一个配送中心,且向采购人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 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磋商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43 2、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应具有食品安全检验资格。供应商需要具备食材检测 相关的检测仪器或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合作协议。 3、供应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有效期须满足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时间。 4、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配备配送点,配送点应具备配送便利性,不多于60 分钟配送到达采购人地点。 5、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 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6、供应商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所供商品须 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国家机关发出的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食品制造商须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 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 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供应商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供应商 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 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供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所提供的 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食 品不含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二)货物要求: 1、大米质量要求:独立包装,不含散装大米。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 合格证书,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国家生产许可 信息标识,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 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GB2715-2005)。 大米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食用油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品 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 识,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 44 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 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杂物。不得混 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非转基因桶装密封植物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水产品质量要求: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 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水产品饱满结实、新鲜、 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等现象。水产品类来源可靠放心,无 毒,无害,无污染等。 4、蔬菜类质量要求:瓜类、蔬菜类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 染物,中标人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配送的蔬菜类可追踪溯源, 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 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 萎蔫、不成熟现象。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 象。 蔬瓜供应要求:省内大型果蔬生产基地或大型果蔬市场提供,有检验合格报 告。蔬菜瓜类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 要求的品种供应;供菜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 5、水果类质量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 应是优质、洁净,而有毒有害物质在安全标准之下的果品,其品质、营养价值和 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配送的水果类可追踪 溯源。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个头 均匀,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等。 水果类供应要求:省内大型果蔬生产基地或大型果蔬市场提供,有检验合格 报告。水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但 要确保每周有 5 个品种,每个品种不少于 1 次。 45 6、肉类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 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须是来源于政府指定的肉 联厂,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产 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 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配送的肉类可追踪溯源,所有货物规格符采购人提交 的当日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7、面类的质量要求:独立包装,面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变质、霉变、 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 质。 包装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等,面 粉不应加入增白剂;面粉颜色呈微黄或乳黄色,没有黑点;面粉闻起来要有麦香 味,没有酸、霉等异味。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 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 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调味品的质量要求: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 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 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须提供承诺),要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 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酱油的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 一股浓烈的酱香味,味道鲜美。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 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红褐色或红棕色,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醋酸 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其它异味。 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 包”现象。色泽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 良气味。鲜味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 杂质。 46 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 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 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 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 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 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 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第三方检测证 明;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蔬 菜肉类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 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 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 门鉴定属于中标人(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 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 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 况对供应的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受,对 抽检不合格、经告知不改正的,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供货时间要求 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上 6 点钟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 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 人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 1 个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 才算完成。如因故退货,中标人需在最迟 1 小时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确保采 购人货物供应。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 能保证 30 分钟送到,对于不符合 要求的产品,除退货外还需承诺及时更换 1 小时送到。 (四)质量及包装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须是满 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 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 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47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 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 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粮油肉副食品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 鲜感,根据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5、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 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6、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采购人 将持零容忍态度,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没收履约保 证金,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 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全部赔偿损失并没收 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追究相应 的经济损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五)货物配送与卸货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 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 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警大队食堂。 3、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 气味、异味。 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 定食品温度。 4、冷藏、冷冻食品和肉类须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 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 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 定的环境中。 48 5、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 一小时以外的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 摄氏度至 7 摄氏度的 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 现象。 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 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 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 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该产品供应商须承担 全部责任)。 8、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六)送货及验收方式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乙双方的验收人员在每次卸货(交货)前应对场地 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 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 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 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 证—留样—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能够提供原件的,则将原 件提交甲方存档;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甲方的,则在校对原件无误后,由 乙方提交复印件给甲方存档(乙方经办人员需在复印件上当场签名)。每批次每 种货物均留实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 取零容忍措施,如水产品中发现腐臭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 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 49 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此外,甲方 还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 5、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 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 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6、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 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 关责任。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 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 不足或部分退货的, 需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 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七)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 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 度一致。 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 包装呈干爽状态。 3、对食品检查如下: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 按行业规范。中标人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须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 50 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 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 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 (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 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 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4)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须取样保留 24 小时,且供应的全部蔬菜由采购 人不定时组织人员在使用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不能使用,所需 检测和取样保留的试纸、药品等由中标人提供及承担费用。 (八)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中标人须承担货物的运输、搬运、装卸、配送、交通费及其所产生税费等 一切费用。 3.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订单指引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 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 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4.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对货物的品质要求,随时有权终止某些商品的 采购或变更,有权选择或指定合适的供应商(供应点)交由中标人负责定点采购,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 期间,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相应的磋商方式适当增补其他 专业类别的供货商,采购人无需通知中标人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6.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预订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 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因中标人故意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三 次上述情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51 7.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8.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9.中标人须委派合法运送人员负责货运工作,配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 质和礼貌在配送过程中不得与采购人相关人员发生恶意争执,要以认真友好、负 责任的工作态度进行配送服务。 10.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并至少安排 1 辆专用车和 两名工作人员负责送货,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11.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 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1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 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13.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 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方可更 改。如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货品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出现三次上述情况的,处以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 算款内扣除。 14.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 能履行合同所约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 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 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15.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 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同时终 止合同。 16.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 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7.中标人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 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 采购人结算。 52 18.中标人指定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 购人单位活动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 利益的事情。 19.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相关的工作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利益、形象、 声誉受损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20.中标人需承诺按磋商文件公示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确有必要且经采购 人同意改变合同文本的,不得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违反投标承诺。 五、采购项目结算要求、服务期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次月的7日前,将甲方上个月采购的数量(提 供甲方采购的签收凭证)报甲方审核。 甲方按审核后的实际采购量×甲方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后得出 的结算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在乙方无出现质量问题、不安全事件发生,且履行了服务承诺的情况下,甲 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相应款项。 服务期:两年。 六、采购项目考核要求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质量、服务质量、 响应及时程度、是否发生不安全事件等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考核。 2、乙方需无条件对甲方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 失。 3、考核标准:甲方在服务期限内不定期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实行考核 制度。 4、退出机制 1) 乙方需按竞争性磋商的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在合同期满后终止所 有约定的服务,自然退出。 2) 乙方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 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3 3) 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次数达到三次及 以上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需自 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 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除需自 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尚需对甲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予以赔 偿。 5) 在本合同履行的期限内,若出现甲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 要求,或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 止本合同,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 关于甲方逾期支付 (1)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项数额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 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款数额的百分之五。 (2)甲方无故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需对乙方遭受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 (补偿)。 (3)各方的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5、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 对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管理。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恶意质疑投诉的; (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 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5)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 54 (8)以上行为因不可抗力要素(供应商需出具不可抗力的情况说明函)造 成的除外。 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供货服 务合同: (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3)试供期不合格的; (4)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 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7)以上行为因不可抗力要素(供应商需出具不可抗力的情况说明函)造 成的除外。 七、考核管理办法(采购人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对考核管理办法及内容进行修改或 调整): 1、总体考核打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标分标准 1 规章制度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 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 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制度、 食材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 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 保洁制度、食材安全保卫制 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 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材卫 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 布上墙 3 缺一项制度扣 0.3 分, 不上墙扣 1分 2 岗位职责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 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 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材 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 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 职责、农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 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 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 2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25 分,不上墙扣 1分 3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1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 55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标分标准 个扣 1分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 药检测员从业资格证 1 缺一扣 0.5 分 晨检记录 1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 缺一扣 0.5 分 4 安全保障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1 缺一扣 0.5 分 食材卫生应急预案 1 如无扣 1分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1 如无扣 1分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 配置合理、有防盗措施 1 缺一扣 0.5 分 5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 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6 缺一扣 1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 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6 缺一扣 1分 6 质量保障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 报告;是否建立相应的追踪溯 源体系、专门台账档案;是否 有清晰的货物来源或产地;是 否及时提供相关的票、据、证 等材料。 12 缺一扣 3分 7 各类台帐 及时对帐 进出库记录 3 缺一扣 2分 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4 缺检一样扣 1分 48 小时食材留样记录 2 缺一扣 0.5 分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2 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 退换货记录 1 缺一扣 1分 8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 毒,有记录 2 不符要求扣 1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 消毒,有记录 2 不符要求扣 1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2 不符要求扣 1分 9 食材储存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 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 2 不符要求扣 1分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 防尘、防盗) 2 不符要求扣 1分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 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4 不符要求扣 2分 10 食材配送 按时到位 6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 1分 指定品牌食材采购情况 6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牌 的扣 1分 自购食材的质量情况 6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求 56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标分标准 扣 1分 11 价格执行 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用户需求 书中的要求执行 10 不按按本项目磋商文件 /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 执行一次扣 2分 12 采购人评价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5 优 5分,良 4分,一般 3分,差 1分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5 优 5分,良 4分,一般 3分,差 1分 总分: 100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采购人不定期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 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评估成绩第一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10%; 2、评估成绩第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20%; 3、评估成绩第三次低于 90 分的或试用期内连续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 月货款的 30%,并与中标人解除服务,扣除相关款项。 ★2、供应商必须知悉并了解,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1457290.87元/年,具体 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 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磋商时提交承诺,格式 自拟)。 ★3、供应商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 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 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磋商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八、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投标折扣率”的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品种报 出一个统一的折扣率,不允许不同品种报不同的折扣率,折扣率不得大于100%, 不能为负数,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2、投标报价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投标折扣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4、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该类别所有产品单品。 九、履约担保 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签订协议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 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或第三方提供的有效期不少于2年的履约保函),服 57 务期满(包括终止协议)后采购人于15天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服务期间,如中 标人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严重违约行为或因中标人未履行协议义务而导致 终止协议的,采购人除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外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根据《广东省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粤财采购〔2021〕 7号)的文件精神,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为诚信供应商的,可免收履约保证金。 十、经验要求 供应商在经营范围内报价,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十一、合同条款响应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十二、公告发布网站 招标公告在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③汕 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④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④中国采购与招标(www.chinabidding.com.cn);⑤中国财 经报(www.cfen.com.cn);⑥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www.gdhsjl.com) 等媒体发布。 十三、其他要求 (一)递交报名资料后而决定不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二)说明: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服务内容其中一部 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磋商。 2.磋商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 将导致磋商无效。 3.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商时 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58 第四部分 合 同 条 款 59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60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515-2021-02201)的 采购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成交折扣率 %。本合同为框架协议,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估算金额,具体的总 金额以双方的实际采购量、单价、折扣率及结算额为准。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 无论甲方对乙方的实际采购次数及釆购金额的数量是多少,甲方均无需向乙方承 担任何责任。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负责供应甲方食堂早、中、晚餐、夜宵用膳所需的食品食材,主要包括食堂 生鲜(果蔬、肉类、水产品)、干货(大米、食用油等)食堂食材采购。在预算 范围内根据实际配送情况结算。具体详见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 报告书。 三、质量要求: 1、大米质量要求: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加工厂名称、 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 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GB1354-86)与国家粮 61 食卫生标(GB2715-2005)。大米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 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 家粮食卫生标准。 2、食用油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 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的剩余保质 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 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加热试验(280℃)油色不 得变深,无析出杂物。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非转基因桶装密封植物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水产品质量要求: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 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水产品饱满结实、新鲜、 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等现象。水产品类来源可靠放心,无 毒,无害,无污染等。 4、蔬菜类质量要求:瓜类、蔬菜类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 染物,乙方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配送的蔬菜类可追踪溯源, 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 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 萎蔫、不成熟现象。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 象。 蔬瓜供应要求:蔬菜瓜类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配菜品种 按甲方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供菜重量须达到甲方的供货需求重量。 5、水果类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 应是优质、洁净,而有毒有害物质在安全标准之下的果品,其品质、营养价值和 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配送的水果类可追踪 62 溯源。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个头 均匀,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等。 水果类供应要求:水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按甲方计划和要求的 品种供应,但要确保每周有 5 个品种,每个品种不少于 1 次。 6、肉类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 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须是来源于政府指定的肉联 厂,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产 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 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配送的肉类可追踪溯源,所有货物规格符甲方提交的 当日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7、面类的质量要求:面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变质、霉变、生虫、 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包装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面粉不应加入增白剂;面粉 颜色呈微黄或乳黄色,没有黑点;面粉闻起来要有麦香味,没有酸、霉等异味。 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 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调味品的质量要求: 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 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注明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酱油的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 一股浓烈的酱香味,味道鲜美。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 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红褐色或红棕色,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醋酸 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其它异味。 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 包”现象。色泽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 良气味。鲜味醇厚, 63 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所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乙方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 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 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的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 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受,对抽检不合格、经告知不改正的,采 购方有权中止合同。 四、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本次合同的期限:一签多年(2年),本次为第 年,自_____年___月 日 起至_____年__月 日止; 本合同的履约地点: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警大队食堂; 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到甲方的上述地点。 五、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次月的 7日前,将甲方上个月采购的数量(提 供甲方采购的签收凭证)报甲方审核。 甲方按审核后的实际采购量×甲方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后得出 的结算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在乙方无出现质量问题、不安全事件发生,且履行了服务承诺的情况下,甲 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相应款项。 六、 考核要求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质量、服务质量、 响应及时程度、是否发生不安全事件等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考核。 2、乙方需无条件对甲方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 失。 3、考核标准:甲方在服务期限内不定期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实行考核 制度。 4、退出机制 1) 乙方需按竞争性磋商的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在合同期满后终止所 有约定的服务,自然退出。 64 2) 乙方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 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 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次数达到三次及 以上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需自 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 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除需自 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尚需对甲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予以赔 偿。 5) 在本合同履行的期限内,若出现甲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 要求,或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 止本合同,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 关于甲方逾期支付 (1)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项数额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 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款数额的百分之五。 (2)甲方无故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需对乙方遭受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 (补偿)。 (3)各方的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考核管理办法(甲方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对考核管理办法及内容进行 修改或 调整): 1、总体考核打分表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标分标准 1 规章制度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 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 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材留样制 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 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材安全 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 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材卫生 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3 缺一项制度扣 0.3 分,不上墙扣 1分 2 岗位职责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 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 2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 0.25 分,不上墙扣 1 65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标分标准 管理员岗位职责、食材采购员验收 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 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药残留检测 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 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 分 3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1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 一个扣 1分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 测员从业资格证 1 缺一扣 0.5 分 晨检记录 1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 录,缺一扣 0.5 分 4 安全保障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1 缺一扣 0.5 分 食材卫生应急预案 1 如无扣 1分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1 如无扣 1分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 合理、有防盗措施 1 缺一扣 0.5 分 5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 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6 缺一扣 1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 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6 缺一扣 1分 6 质量保障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是否建立相应的追踪溯源体系、专 门台账档案;是否有清晰的货物来 源或产地;是否及时提供相关的 票、据、证等材料。 12 缺一扣 3分 7 各类台帐 及时对帐 进出库记录 3 缺一扣 2分 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4 缺检一样扣 1分 48 小时食材留样记录 2 缺一扣 0.5 分 财会人员与甲方及时对帐 2 不及时每次扣 0.5分 退换货记录 1 缺一扣 1分 8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 记录 2 不符要求扣 1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 毒,有记录 2 不符要求扣 1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2 不符要求扣 1分 9 食材储存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 垫仓板、货物标牌 2 不符要求扣 1分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 尘、防盗) 2 不符要求扣 1分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 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4 不符要求扣 2分 66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标分标准 1 0 食材配送 按时到位 6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 1 分 指定品牌食材采购情况 6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 品牌的扣 1分 自购食材的质量情况 6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 要求扣 1分 1 1 价格执行 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的要求执行 10 不按按本项目磋商 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的要求执行一次扣 2 分 1 2 甲方评价 甲方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5 优 5分,良 4分,一 般 3分,差 1分 甲方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5 优 5分,良 4分,一 般 3分,差 1分 总分: 100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甲方不定期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 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评估成绩第一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10%; 2、评估成绩第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20%; 3、评估成绩第三次低于 90 分的或试用期内连续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 除当月货款的 30%,并与乙方解除服务,扣除相关款项。 七、 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乙双方的验收人员在每次卸货(交货)前应对场地 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 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 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 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 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 证—留样—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能够提供原件的,则将原 件提交甲方存档;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甲方的,则在校对原件无误后,由 乙方提交复印件给甲方存档(乙方经办人员需在复印件上当场签名)。每批次每 种货物均留实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67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 取零容忍措施,如水产品中发现腐臭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 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 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此外,甲方 还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 5、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 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 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6、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 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 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 不足或部分退货的,需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 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 拒收,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 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 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 损失,若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8 3)甲方如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甲方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的, 不视为违约,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服务或不提供服务的理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 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 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条款争议时,乙方的履约质量不得劣 于投标承诺。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 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 的义务。 5)履约担保 自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伍万元 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或第三方提供的有效期不少于 2年的履约保函),在 本合同期满(包括终止协议)后甲方于 15 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服务期间,如 乙方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严重违约行为或因乙方未履行协议义务而导致终 止协议的,甲方除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外,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根据《广东省财 69 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粤财采购〔2021〕7 号)的文件精神,经甲方确认乙方为诚信供应商的,可免收履约保证金。 十三、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70 签署页,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71 第五部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 72 正/副本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3 目 录 一、自查表 二、项目报价表 三、报价函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商务响应表 八、技术响应表 九、技术、商务文件 十、其它有关文件 注:供应商报价时须按目录进行编制并标注响应的页码,本目录不得随意更改。 74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 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报价!在对 应的□打“√”。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评审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资 格 性 检 查 准入条件 (资格条件证明 文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1 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 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6.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通过 □不通过 符 合 性 审 查 1、报价在本项目报价范围内; □通过 □不通过 2、磋商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有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3、磋商文件明示需签字处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 □通过 □不通过 4、报价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5、响应文件能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 □通过 □不通过 6、符合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条款。 □通过 □不通过 75 二、项 目 报 价 表 报价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附表 2.1 的格式提交报价表。 附表 2.1 报价总表 序号 内容 数量 报价 (单位:%) 折扣率 1 1 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报价有效期为 60 天。 备注 一签多年(2年)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应为履行本项目全部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此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76 三、报 价 函 致: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报价者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 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响应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 一、 响应文件第一部分 (一)项目报价表 二、 响应文件第二部分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商务响应表 (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的其它有关文件 三、 响应文件第三部分 (一)技术响应表 四、响应文件第四部分 (一)技术、商务文件 (二)我方已完全明白响应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采购项目编号为 440515-2021-02201 的报价; (2)投标报价(详见项目报价表); (3)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 同终止日为止; (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 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 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5)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6)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77 (7) 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 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 如我方被授予合同,由我方就本次磋商支付或将支付的服务费列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书 中。 (9)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 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0)我方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 用我方提供的成果文件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 担。 (11)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2)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电 话: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78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79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 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在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 目报价[采购项目编号为:440515-2021-02201]的报价和合同执行过程中,现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正反面) 80 六、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 应商的条件)》的要求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1 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包组)磋商的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与本项目磋商的书面声明 10.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序号 4、5、6、8、9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的格式提供。序号 7 按磋 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6/7 的格式提供。 81 附件 1: 资格声明 致: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项目编号 为:440515-2021-02201],我方愿参与报价。 我方作为 (供应商)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 应商,提交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82 附件 2: 书面声明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发布的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440515-2021-02201)的采购项目,我单位愿意参加报价并在此承诺: 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在此声明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 三、我方在此声明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 四、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的磋商供应商,在此 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本单位若有违反本声明内容的行为,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 将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报价资格、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 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83 附件 3: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承诺书号: 致: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磋商中获成交(采购项目编 号:440515-2021-02201),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 须知”向贵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采购人给方的成 交合同规定的服务费中抵扣,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报价保函开立银行及采购人(应广东恒胜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84 附件 4: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85 附件 5: 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 致: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交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 440515-2021-02201],我方在参与报价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 (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 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 款。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86 附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 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本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87 附件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88 七、商务响应表格式 合同条款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书》所列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响应,完全满足 的此表不用填写(但须盖章签字),有差异的则在“具体内容”栏中写明具体内容。 序号 磋商文件合同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具体内容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89 八、技术响应表 (1)用户需求响应表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作出响应。编制和提交的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完全满足的此表不用填写(但须盖章签字),若有差异的 请在“差异栏”将差异情况说明。 用户需求响应表 序号 用户需求书要求条款 响应情况 差异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90 九、技术商务文件 技术商务文件按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内容进行编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1 十、其他有关文件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指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2.2“监管部门”是指: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4“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5“服务”是指食材配送服务。 2.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请 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3.4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磋商及评审 1磋商小组 2 磋商程序 3 评审 4 评审办法 六、候选成交供应商及成交服务费 6.5 成交服务费 6.5.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叁 6.5.1.1 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6.5.1.2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收款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 6.5.1.3 成交服务费包含在报价中。 6.5.1.4 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人给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合同规定 七、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业绩介绍 (1)用户需求响应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