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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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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ZXZC-2021-011)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ZXZC-2021-011)成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ZXZC-2021-01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YZXZC-2021-01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食尚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富裕大厦四楼 91120103MA0748445B 13802099743 14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的服务期,到场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瑞忠,张可欣 庄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8952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价基准价;(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科创慧谷一号楼
联系方式:022-58552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博士元幼儿园南侧)
联系方式:18698080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698080976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 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YZXZC-2021-011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单位: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27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46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8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委托,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YZXZC-2021-01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项目(本项目不接受 进口产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包号 是否设 置最高 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 (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 1包 是 150 150 餐饮服务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 处餐饮服务项目,项目需求: 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货、保 管、加工制作,170 人的餐食 供应等。 三、项目总预算:人民币 150 万元。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等; 3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 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 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报名并出 售标书,每日 9:0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雪 莲南路 98-18 号二楼(博士元幼儿园南侧))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持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 公章;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3)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如授权人前来获取文件,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5)缴纳磋商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供应商不具 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 http://www.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本次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 500 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雪莲 南路 98-18 号二楼(博士元幼儿园南侧)) 八、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 2.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科创慧谷一号楼 3.联系人:孟老师 4.联系方式:022-58552888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 98-18 号二楼(博士元幼 儿园南侧);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工、18698080976。 十、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 5 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东 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和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 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 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 6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一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等;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 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 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须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格式自拟); 10.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二、投标人实施能力 7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 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包括合同 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日期。 三、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 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 2.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 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 供应商须与实施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 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等。 4.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严格按照项目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对于本次报 价一次性包死,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服务过程中不予追加。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 价格,应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保险费、加班费等人工费用、涨价风险、 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设备、材料、耗材等相关费用、管理费、办公费、与本项目相 关的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相关费用的总体 费用。 (3)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审中予 以考虑。 (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5)报价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 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6)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服务要求 (1)本部分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部分。 8 ★(2)服务时间: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的服务期,到场日期为合同签订 之日起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 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 60 天。 5.验收要求 本项目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验收。 6.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 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磋商 保证金)。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招标代 理机构(响应文件中须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 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项目编号和包号)。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张贵庄支行 账 号:0302 0147 0930 0051 032 注: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在电汇时请各 单位注明项目编号。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 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开评标结束后,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 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 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9 ③由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被及时退还的,其责任及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 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 五、磋商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 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由 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明确标注其有效的联系方 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标或合同履行结束。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 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 投标。 (3)鉴于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阶段,为减少人员聚集, 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仅允许一名供应商授权人参与开标会,该 授权人不能是政府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中的人员。开标会当天,代理机构将对参会 人员进行入门消毒、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等防疫工作,请您务必配合,同时对于 未佩戴口罩的或反复体温测试高于 37 度的参会人员,将被拒绝进入会议现场, 敬请谅解。 2.购买磋商文件 10 投标人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 争性磋商文件。 3.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到中易(天津)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审查。 (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 评审时不予承认。 4.磋商步骤 磋商文件初审 (1)投标人须按前述文件要求的磋商时间到指定的磋商地点进行磋商响应 的开封。 (2)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i.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供应商需具备营业执照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等 有效期内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 证》。 有效期内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 供 2021 年至今至少 1 个月的 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 交相关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1 年至 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 交相关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公章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 或 2021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8 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 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 合格供应商。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显示“有效”字样,提 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格式自拟) 10 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上述列表内容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携带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要 12 与原件保持一致,供资格审核,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上述列表内容 1-10 项投标人需另外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无需封 在响应文件中,以备资格审查。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 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 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②查询的截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 ii.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 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做出响应。 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人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 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 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一阶段磋商 (1)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磋商,通过评审和质疑,评议出第 一阶段合格投标人。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服务承诺、企业实力、 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应对磋商文件中技术、服务及商务评审内容中在响应文件中做 出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不可完全复制粘贴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或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将做为负偏离或不满足项对待。 (3)根据财库〔2014〕214 号规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 13 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拆封报价文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响 应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不得进入价格磋商 阶段。 (5)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必须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 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第二阶段磋商 (1)通过第一阶段磋商,各方面均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 人可以进入第二阶段磋商。价格磋商是投标人在第一阶段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 进行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2)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 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 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进入报价阶段后,除去已提交的报价,还有可以报价的机会, 最终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 14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比较与评价 (1)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磋商情 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审 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 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进行 逐项评价、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 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最终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3)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 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成交候选投标人的产生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磋 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 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成交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投标 人;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得分且磋商报 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人按成交候选投标人 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 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依据 分值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0 分) 1 价格 有效最低评审价=投标报价 报价完整且最低得分为 10 分; 10 分 15 报价部分评分分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10*L/B ; 注:①A:得分; B:有效评审价;L:有效最低评审价。 ②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④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第二部分:资信部分(22 分) 1 业绩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已完成与本项目内容相近的成功案例的合 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 章、服务内容、签订时间,且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每提供一项案例 2分,最高得 6分。 6分 2 相关认证 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 GB/T19001 系列/IS09001 系列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GB/T28001 系列/OHSAS18001/ISO45001 系列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 系列或 ISO14001 系列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 系列/ISO22000 系列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 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投标文件内。提供 1个得 2分,最高 10 分。 10 分 3 人员要求 为此项目提供的人员具备厨师证、面点师证、营养师证。提供 其中证书种类之一得 2分,最高 6分 6分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68 分) 1 针对本项 目特点的 专业化食 堂经营管 理方案评 价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 作可行:5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 强,操作可行性较强:3分; 方案考虑基本周全,基本不漏项,基本具备的专业性、针 对性、系统性,基本具备操作可行性:1分; 其他:0分; 5分 16 2 食堂餐厅 菜品菜色 供餐方案 评价 结合本项目采购方实际情况,提供月度菜谱(格式参照附 件 13),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分 提供月度菜谱(格式参照附件 13),食堂餐厅菜品菜色 较齐全,菜单品种多样,较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分 提供月度菜谱(格式参照附件 13),食堂餐厅菜品菜色 基本齐全,菜单品种多样,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分 其他:0分 5分 3. 食 堂 环 境 卫 生 保 证 方 案 ( 10 分) 3.1 食堂厨房 环 境 卫 生,整体 的保洁服 务(包括 厨房用具 和设备的 清洗、消 毒,地面 的清洁) 针对现场情况编制保洁服务方案,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 体的保洁服务考虑全面、完善,能够保持整洁、卫生:5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考虑较全面、完善, 能够保持整洁、卫生:3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考虑基本全面、完善, 基本能够保持整洁、卫生:1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差:0分 5分 3.2 新冠 疫情防护 方案 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合理、有效、完善,可实施性强得 5分; 新冠疫情防控方案较合理、有效、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得 3分; 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 其他不得分。 5分 4.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4.1 日常 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4分;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可行:2分; 其他:0分 4分 17 ( 24 分) 4.2 投诉 流程、满 意度调查 制度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处理方案可行:4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2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4分 4.3 内部 岗 位 设 置,岗位 职责 内部岗位设齐全、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可行:4分; 内部岗位基本齐全、合理、岗位职责基本明确、可行:2 分; 其他:0分 4分 4.4 消防 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4分; 消防安全制度基本齐全、可行:2分; 其他:0分 4分 4.5 菜品 留样制度 菜品留样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4分; 菜品留样制度基本齐全、可行:2分; 其他:0分 4分 4.6 食品 卫生安全 教育培训 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4分;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基本齐全、可行:2分; 其他:0分 4分 5. 配 送 服 务 方 案 ( 12 分) 5.1 供应 商拟投入 本项目的 配送车辆 评价 每按照以下(1)或(2)的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1)车辆若为供应商自有,须提供:相应照片及车辆的 行驶证复印件; (2)车辆若为供应商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及相应照片。 2分 5.2 配送 方案 配送方案考虑全面,配送过程中防雨、防尘、保温措施得 当且合理,专业性、针对性强,操作可行:5分; 配送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完整,配送过程中防雨、防尘、 保温措施较合理,操作可行性较强:3分; 配送方案考虑基本全面,但内容较简单,基本具备可操作 5分 18 性:1分; 其他:0分。 5.3.餐盒 及餐车消 毒过程和 工艺 餐盒及餐车消毒过程和工艺措施安全合理,切实可行:5 分; 餐盒及餐车消毒过程和工艺措施较安全、合理、可行:3 分; 餐盒及餐车消毒过程和工艺措施基本安全合理,但内容较 简单:1分; 其他:0分 5分 6. 应 急 预 案 ( 12 分) 6.1 突发 安全事故 处理应急 预案 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全面、实用、合理、切实可行:4 分; 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基本合理、可行:2分; 其他:0分 4分 6.2 应急 配餐保障 方案 应急配餐预案全面、合理、操作可行性高,响应时间短:4分; 应急配餐预案基本全面、合理、可行,响应时间较短:2分 其他:0分 4分 6.3 食材 采购流程 食材采购流程合理、可行,内容考虑全面,有效保证食品安全: 4分 食材采购流程基本合理、可行,内容较简单,基本保证食品安 全:2分 其他:0分 4分 合 计 100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复制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 标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 情形的; 3、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 19 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5、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装订质量问题出现掉页等现象的。 七、注意事项 1.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 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资格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签章的; (3)磋商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 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未进行密封的; (8)未按时进行解密的或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0)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1)围标或陪标的; (1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 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5)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 (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 (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服务费收取标准 (1)以中标金额作为计价基准价;(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 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 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如本项目 发生论证、公证、造价等其他费用,由成交单位一并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100000 0.05% 1000000 以上 0.01%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 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服务费支付方式:电汇或现金支付。 (4)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 磋商有关的费用。 3. 请 投 标 人 在 开 标 前 随 时 关 注 天 津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tjgp.cz.tj.gov.cn)/。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更正文件回执” 下载后盖上公章,发送至本单位邮箱。邮箱为:tjzygczx@126.com。至投标截止 时间仍未收到“更正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 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纸质响应文件、 一份副本纸质响应文件和一正两副电子版(word 不加密格式)文件。 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 报价文件; A.第一阶段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 B.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2)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单独密封。 (3)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按照文件落款 处要求签字。 21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两包及以上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分包制作。 5.其他 (1)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本部 分内容如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至第五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磋商 当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文件。当电子版文件与纸 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2)磋商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 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 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 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 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 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 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问问题,投 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8)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 或者采购人、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 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 期不予受理。 (9)中标公示结束当天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 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2 (10)磋商文件中所有技术需求(除实质性条款外),均不作为限定性要求, 投标人可参照相当或高于采购需求参与磋商。 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 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23 项目需求书 (一)投入人员岗位及需要人数 序 号 岗位 名称 人 数 要求 工作时间 1 厨师 2 1、厨师长一人、具备团餐行业同类型、 同规模项目管理岗位经验 3年以上,精 通各类中餐制作,同规模厨师长管理岗 位经验,有厨房整体调动及管理能力, 需具备有一级或一级以上厨师证)。 2、厨师一人,需具备三级厨师证。 每周 5日,每日 8小时 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2 帮厨 6 1 面点师 2人,精通各类面食,从事餐 饮行业面点岗位 2年以上,具备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有面点师证。 2.帮厨人员 4人,仪表端庄,经过严格 的餐饮服务专业培训,从事团餐服务岗 位经验丰富 每周 5日,每日 8小时 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合计 8人 注: 1.★服务人员须持区县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上岗。 2.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 工作不超过 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 3.供应商需配备一个营养师并持有营养师证书。 (二)服务内容 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货、保管、加工制作和成本核算; 2.负责和采购人协商制定每周食谱; 3.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4.负责与餐饮相关的各项服务; 5.负责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 24 6.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7.负责水、电、气每日使用前、后检查、登记,突发情况及隐患的排除。 8.负责 170 人的餐食供应,其中 100 人每周一至周五在食堂就餐,剩余 70 人的配餐需由投标人配送至服务大厅(1公里以内),运输器材以及车辆由投标 人自行配备。 9.负责周一至周日 3-5 个值班人员的晚饭,需配备盒饭;负责周六周日 3-5 个值班人员的午饭,需配备盒饭。 (三)供餐服务内容 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为自助餐模式;供应商需提供 餐具。 1.就餐人数 时间:早餐(7:20-8:20)、中餐(11:30-12:30) 工作日:早餐 170 人,午餐 170 人,晚餐 3-5 人(值班人员) 非工作日:午餐 3-5 人(值班人员) 2.餐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餐品品种需求 早餐供餐品种:小吃2种(咸菜1种、火腿1中)、热菜3种、主食3种、汤粥2 种; 午餐供餐品种:主食1种、凉菜1种、热菜4种(其中主荤菜1种、次荤菜2种、 素菜1种)、汤粥2种、水果1种、酸奶1种; 其中每周工作日的任意一天至少安排:面条、水饺、炒饼、炒面、杂粮等特 色餐。 4.食谱每周更新一次,提前一周由采购人审核后方可执行。每日供应品种80% 不重样,菜品品种应当在不少于10天1循环的基础上,尽可能拉长循环周期,除 主食和水果外,同一菜品不得在一个循环周期内重复出现。口味应以本地家常菜 为主。每季度主菜口味要进行调换。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要有完善的食堂 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各项应急 25 预案及各项操作流程。提供餐饮服务的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 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准时出餐,保证食品安全。同时,成交供应商需 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按天 津市规定的标准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接待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3.餐厅上岗工作人员均统一配备工服。 4.供应商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员工餐厅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 度。 5.供应商须对餐厅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 范进行操作。 6.供应商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7.供应商要做好食堂整体环境卫生,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 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 内外袋无外溢。 8.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提交清 洗计划,进行清洗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质,且工作人员须有意外工伤等相 关保险,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负责员工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 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9.供应商应当提交一份基于满足餐厅需求的营运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 限于用餐人员疏导方案、客户服务方案、供餐方案、餐厅垃圾运输方案、餐厅保 洁方案、餐厅物资供应方案以及应急方案等。成交供应商应报出投诉流程、满意 度调查制度及投诉方案;投标人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10.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 定当日餐费的 30%自愿接受处罚。 11.由供应商供应食物不洁或者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 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食品安 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2.供应商的食品应 48 小时留样备查。 26 (五)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的费用分担 5.1 采购人支付: 采购人免费提供餐饮制作场地、餐厅、库房及后厨大型设备、办公室。 5.2 成交供应商支付 1.餐饮服务所需的水、电、燃气等能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服务期内食堂的排烟管道、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由成交 供应商定期操作,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3.保洁工具、厨杂等低值易耗及清洁消毒用品购买使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服务人员统一的服装、帽子、手套、口罩、工服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住宿、交通等费用。 (六)食材要求 1. 采购的粮油、副食、调味料应购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 肉类从正规厂家购买,所有食材中的牛肉、羊肉、禽类、乳制品和烘焙 食品必须有认证,不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采购中所涉及供应基 地(企业)、加工企业、切配企业、物流企业应具备必须的资格认证及其他相关 认证。 3.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 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 变质。不采购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薯,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四季豆、鲜黄 花菜、苦杏仁、散装食用油、野生蘑菇、苦味的瓠子和韭菜等。 ★(七)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进行办理针对本 项目服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7 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 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 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 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响应磋商、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 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适用)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8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 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 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 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 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 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 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 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 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 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 另有规定的除外。 29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参 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 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 5. 合格的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 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 费用。 30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 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 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 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 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 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 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 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8.2 询问 (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 31 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 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请自行在“天津 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应明确阐述 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 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 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 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 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4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 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原磋商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原公告公示的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为 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3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竞争性磋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 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 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 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 限制性,投标人在磋商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 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 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发布,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邮件形式通 知至已报名供应商,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 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 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 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 33 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 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 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 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 应文件的依据。 34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 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 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 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 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 供第三方翻译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中文译文,否则外文投标部分不予认可。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 15.2 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 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 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 能。 15.3 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两包及以上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分包制作。 16. 响应文件的组成 16.1.投标人应当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第 二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以第二部分为准。 16.2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 17. 报价 35 17.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 币填报。 17.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 优惠价格。 17.3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 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8.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 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 文件; (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 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19. 技术响应文件 19.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 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9.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所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 (2)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相关服务内容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9.3 响应文件中服务的各项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各项 指标。投标人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 在《投标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 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 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6 20. 磋商保证金 20.1 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之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 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0.2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 失。 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a.银行支票; b.汇票; c.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 信用证。 注意:本单位目前只提供电子汇款一种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方式 20.3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0.4 磋商保证金保函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过后 30 天内继续有效。 20.5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 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20.6 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 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20.7 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完毕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一份合同 正本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磋商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 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20.8 出现下列状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违反磋商活动惯例的行为。如磋商截止时间后至有效期结束期间, 投标人撤销或者主动修改其响应文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 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②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如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恶意 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 21. 磋商有效期 37 21.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 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 事宜可自行补充。 22.2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正本、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 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密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 副本)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电子版 文件(正、副本) 23.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 上注明 “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 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3.3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3.4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第一或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或副本等内容。 23.5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23.1至23.4中的规定 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3.6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3.7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8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 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4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 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4.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 副本)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电子版 文件(正、副本) 39 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5. 迟交的响应文件 25.1 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 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6.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 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进 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 字样。 2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6.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执意撤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则有权不予退回该投标人投标 保证金。 40 五、开标和评标 27. 磋商解密和资格审查 27.1 投标人须于《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至中易(天津)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完成磋商解密。 27.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磋商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7.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 27.4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解密,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 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 27.5 磋商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随时准备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 27.6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对磋商小组的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 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7.7 所有满足磋商文件资格、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可进行报价 文件的解密。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8. 磋商小组 28.1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8.2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 询标、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8.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 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 28.4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 面磋商报告。 29.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9.1 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 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 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29.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 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41 29.3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 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1)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3)资格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签章的; (4)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 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未按时进行解密的或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0)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1)围标或陪标的; (1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 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5)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 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 不一致的。 (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9.4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 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 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2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5 磋商小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 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 其投标将被拒绝。 29.6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 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 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 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 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 6% (不再享受序号 3 的价格折 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 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43 商务价格不给予6%的扣除。 30. 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 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磋商 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30.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并存至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0.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0.4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1.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31.1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2.1 评标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 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 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本文件。评标采 44 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打分,对磋 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该平均分 为供应商的得分;所有因素相加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 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 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 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 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 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 称与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得分还相同的,评委进行 不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 33. 其他注意事项 33.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 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3.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 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 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3.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45 六、授予合同 34.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4.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5. 成交通知 35.1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 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7.1 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 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 格之日。 37.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8.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6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 同 书 项目合同书 天津市政府采购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关于 项目的评审结果和招标文件 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服务合同: 一、服务名称: 服务总价款: 大写: 二、服务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服务具体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 2.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与中标时供方承诺所供服务所示服务完全一致,不存 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 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后,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进 行服务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应商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服务的使用说明书及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如 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应商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47 具体支付方式在发包人与中标人的合同阶段详细商订 3、如所供服务出现问题,采购人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 该服务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七、违约责任: 待定 八、因服务的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 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 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 九、由于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 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 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采购人(公章): 供应商(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代码: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48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阶段 说 明 1.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技术和商务等其他文 件。 2.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按照资格、技术、商务顺序胶装成册、密封。 3.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49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第一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代表: 递交日期: 年 月 日 50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51 评分项索引表 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评分表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其在招标文件中的页码(评 分表中涉及价格的评分项除外)。 52 附件 1 响应书 致: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 件正本 份、副本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word 格式)光盘 份。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或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 5.投标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 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他补充文件).......... 二. 技术文件 1. 磋商一览表+磋商分项一览表(不含报价)。 2.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3. 响应技术审查要求的内容。 (其他补充文件).......... 三. 商务文件 53 1.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2. 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 3. 真诚投标承诺书。 (其他补充文件).......... 四、(其他补充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 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3.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60 天。 4. 我公司同意,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 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 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 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8.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 54 过本项目公示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9.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55 附件 2 资格文件 (需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提供,且加盖公章) 56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单位在职职工 (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代表 (投标人名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 商、解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背面 5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 (法人姓名),身份证号 ,在我公司任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 磋商,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解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 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58 附件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现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并 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 18 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 标并接受相应处罚。 2.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在《天 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59 附件 5 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备注 1 2 …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0 附件 6 磋商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项号 服务分项 名称 服务分项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限 数量 计量单 位 备注 注: 1. 磋商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磋商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2. 此表格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扩展或设计。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1 附件 7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名称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 明 备注 1. 实质性资格要求 2.1 技术要求 2.2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3.1 报价要求 3.2 服务要求 3.3 付款方式 62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高于磋商要求为正偏离,等同磋商要求为无偏离,低于磋商要求为负偏离) 5. 投标人在“2.2 项目需求书”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 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3 附件 8 近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 内容 实施 地点 联系人 及联系 方式 项目 起止 时间 合同金 额 合同编号 注: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 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4 附件 9 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 (由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5 附件 10 真诚投标承诺书 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 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涉及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 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 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 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格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5、未参加本项目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6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 (请填写有/无)大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7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6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是/否)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为_____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69 附件 12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小微企业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监狱企业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 应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 )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 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0 附件 13 一个月菜谱列 周次 日期 早餐 中餐 备注 主食 热菜 小吃 汤粥 主食 热菜 凉菜 水果/酸奶 汤粥 每日供应品种 80%不重样,菜 品品种应当在 不少于 10天 1 循环的基础上, 尽可能拉长循 环周期,除主食 和水果外,同一 菜品不得在一 个循环周期内 重复出现。 第 1 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第 2 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第 3 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第 4 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注:其中每周工作日的任意一天至少安排:面条 1 种。 71 附件 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可按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添加) 72 第二阶段 说 明 1.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为投标人在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的报价文 件。 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胶装成册、密封。 3. 所有价格应按磋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 误。 73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第二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代表: 递交日期: 年 月 日 74 报价书 致: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 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 本 份和电子版(word 格式)光盘 份。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磋商总价为 第一包:报价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 2. 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 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 所有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5 附件 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注明币种) 序 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磋商总 价 备注 1 2 … 总 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6 附件 2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价格分项组成 报价 1 运营费 人工费 人员工资: 社会保险: 福利费: 加班费: 设备维修、保养 低值易耗品、清洁卫生费用 工具费用: 耗材费用: 车辆费用 办公费 2 食材费用 3 利润 4 税金 合计 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2.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 3.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 4.上述报价不得出现 0报价。 5.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保证成交总价、服务人员不变及满足采购需求的前 提下,对上表各分项报价进行合理化调整。 6.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不 作为无效响应的理由。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7 附件 2 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单位:元 序 号 具体 岗位 人数 (人) 月工资/ 人 月保险/ 人 月小计 年小计(或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服务期) 人员费用合计 备注: 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 应发工资; 2.供应商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在 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 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3.上表中的年小计(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月小计*12 个月(或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服务期)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1 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