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QHZX2021-ZFCG-00104
二、项目名称: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 曹振勇、李京哲 | 郑文力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白工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富平高新区频山大道1号
联系电话:137599936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129627847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
联系方式:15129627847
十、附件:
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最终版).docx
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项目编号:QHZX2021-ZFCG-00104
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
(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第三章 磋商办法 2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5
第 五 章 商务要求及合同 格式 26
第 六 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5 10: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HZX2021-ZFCG-00104
2、项目名称: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40000.00元
4、最高限价:840000.00元
5、采购需求: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1项,采购预算:840000.00元, 项目概况: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餐厅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29 00:00:00 至 2022-11-28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投标单位具备);(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18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节假日除外)。2)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5 10:30:00
地点: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白工
联系地址:富阎新区
联系电话:137599936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12962784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11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白工 地址:富阎新区 电话:13759993609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129627847 |
3 |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
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HZX2021-ZFCG-00104)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100%。 |
5 |
采购项目预算 |
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元)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8 |
采购内容 |
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9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10 |
服务期 |
一年 |
11 |
质量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 |
12 |
供应商资格 条件、能力 |
1、基本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投标单位具备);(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
14 |
磋商答疑会 |
不召开,相关事宜以书面提问和答复方式进行 |
15 |
偏离 |
主要条款及服务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
16 |
供应商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逾期不再接受 |
17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
收到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1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 |
19 |
磋商保证金 |
无 |
20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 2 份;(U盘上采用贴标签方式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 |
2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函以及“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
22 |
装订、密封要求 |
1、 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简胶装(不允许用可换页的活页夹装订),装订应牢固,内容较多时可分册装订。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包)密封(封袋不得破损),在封袋(包)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封线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 |
23 |
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1 月 25 日上午10时30分 |
24 |
递交响应 文件地点 |
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 |
25 |
是否退还 响应文件 |
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退。 |
26 |
磋商时间和 地点 |
磋商时间: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
27 |
磋商小组的 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磋商专家确定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在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8 |
磋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 |
29 |
采购代理 服务费 |
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费率标准,计算基数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人民币:5000元)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之前一次性支付。 |
30 |
履约保证金 |
无 |
31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32 |
陕西省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信用融资机构。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采购人和采购项目
2.1采购人: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采购编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5采购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6项目资金来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7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8采购形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 合格的服务
3.1本文件所指“服务”是指采购人采购的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综合餐厅(职工食堂)劳务管理服务项目等。
3.3合格的服务:达到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4. 合格的供应商
4.1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4.2合格供应商是响应磋商邀请、已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法人。任何未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磋商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磋商。
4.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磋商费用
5.1不论磋商的进程、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语言文字和计量单位
6.1磋商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6.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 现场踏勘:
7.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踏勘项目现场。
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供应商也不得因进入现场的踏勘而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7.3 在踏勘现场中采购人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作参考使用的资料,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推论、理解和决策负责。
7.4 供应商应当根据踏勘的现场实际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一旦响应成交,不得再以现场条件复杂、不清楚、报价时未考虑等各种理由要求对报价进行调整。
8. 磋商答疑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 偏离: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的说明及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所采购内容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4本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商务要求及合同格式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给供应商的关于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均是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1、磋商文件的澄清
11.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疑)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公告。
11.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12. 磋商文件的修改
12.1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2.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
13.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13.1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3.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3.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3.4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作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磋商响应函
第二部分 磋商报价一览表(一次)
磋商分项报价表
第三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 供应商概况
第五部分 响应方案
第六部分 商务条款偏离表
第七部分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第八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第九部分 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需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响应内容,格式自拟,编写应简洁、清晰。
15.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16.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下方清楚标明页码;
16.2本次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共伍份,其中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贰份;
16.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落款处,按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16.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
16.5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16.6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单位负责。
16.7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磋商一概不予接受。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标袋(包)封套标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 报价
18.1磋商报价应包括服务方案、人员安排等全过程费用。
18.2磋商小组在与供货商一对一磋商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机会,即最终报价,评审以最终报价为依据。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8.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18.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提供所有与磋商文件规定服务内容相关的全部费用。
18.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18.6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9. 磋商保证金(如有)
19.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1)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A、银行转账 B、电汇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以磋商代理机构的到账凭证为准),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2)磋商保证金以磋商单位名称、从基本户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
(3)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标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19.2凡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19.3磋商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所有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19.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3)被证实在本项目磋商中有围标、串标、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4)具有欺诈、弄虚作假磋商的行为;
(5)其他违背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
20、响应有效期
20.1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0.2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20.3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1、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22.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保证金予以退还。
四、磋商与评审
23、磋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磋商会议。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
23.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23.3磋商大会
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会议主要内容 :
(1)介绍与会各方人员;
(2)介绍供应商;
(3)宣布磋商纪律;
(4)所有供应商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宣布检查结果;
(5)采购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开启时对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都应当予以拆封,磋商现场不唱标;
(6)响应文件初审;
(7)磋商小组与供货商一对一磋商;
(8)供应商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9)采购人代表致辞(或无);
(10)磋商大会结束。
24. 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4.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4.2评审和磋商方法具体见第三章。
25. 推荐成交候选人
25.1磋商小组将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写成书面磋商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25.2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6.磋商过程的保密
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任何供应商也不得向磋商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五、确定供应商
27.确定供应商的原则
27.1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供应商。
27.2出现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磋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确定供应商的程序
磋商的全过程分为第一次报价、资质审查、磋商过程、最后报价、最终评审五个阶段。第一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均采取集中报价形式。
28.1第一次报价及最后报价依据规定均不予以公布。
28.2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况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竞争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名称不符。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会议除外,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4)必备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交货、付款、验收、售后服务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7)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8)磋商项目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9)磋商内容的设计方案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了性能、功能。
(10)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除按无效磋商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11)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磋商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况。
28.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9.磋商过程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1.磋商结果的公示和异议
31.1磋商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31.2磋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2.1、磋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中小企业应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③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1) 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并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采购人、供应商应优先采购、选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凡属进口产品的采购,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32.2、价格优惠比例
(1)磋商企业优惠比例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至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报采购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4.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
35.签订合同
3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5.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3发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