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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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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GGZYBM-2021644

二、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松原市安居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民主街鑫河大厦50幢10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448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日常照料、备品清洁洗涤、卫生保洁、营养膳食、院落安全保卫、楼体设施维修维护、车辆运输等 劳务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方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艳波、赵强、彭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

联系方式:0438-25920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原市宏宇富宸小区b-25商企

联系方式:0438-26933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

电 话:0438-2592099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下载

附件:竞谈文件(最终).docx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1 4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3 第三章 谈判办法(低价评标法)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3 第五章 采购内容 2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第七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2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GGZYBM-2021644 一.谈判条件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松宁财采购[202171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工程名称: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3 采购内容:日常照料、备品清洁洗涤、卫生保洁、营养膳食、院落安全保卫、楼体设施维修维护、车辆运输等 劳务服务;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整;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法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年内企业依法缴税证明(提供缴费凭证); 近年内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缴费证明或缴费凭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经营法人的企业或个体资格,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证书。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经营业绩较好,提供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体投标。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被拒绝。 四.报名 4.1首先登陆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按照规定进行诚信息库入库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松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楼电子认证室(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4.2投标人申请人取得CA认证后,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并下载免费电子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2日16时30分(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行登陆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 4.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21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2日16时30分登陆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00时,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谈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竞谈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谈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松原市宁江区 地 址:松原市宏宇富辰小区B-25商企 邮 编:138000 邮 编:1380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438-2592099 电 话:0438-2693388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YGGZYBM-2021644 1.1.5 实施地点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按实际发生结算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内容 1.3.2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整 1.3.3 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方要求 1.4.1 应答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法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近年内企业依法缴税证明(提供缴费凭证) 近年内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缴费证明或缴费凭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经营法人的企业或个体资格,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证书。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体投标。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被拒绝。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谈判应答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11月22日15:00前提出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48-2693388 电子邮箱: 2327371067@qq.com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本项目对商务、技术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否则作废标处理。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文件、答疑文件 2.2.1 谈判应答人要求澄清 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6:00前。 联系人: 贾先生 电话:0438-2693388 电子邮箱: 2327371067@qq.com 2.2.2 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2.3 谈判应答人确认收到 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2.2.4 谈判应答人确认收到 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3.1.1 构成应答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开户许可证; 3、 劳务派遣证书 4、 近年内企业依法缴税证明(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费凭证); 近年内企业缴纳社保证明(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或缴费凭证); 5、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3.1 报价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3.4.1 谈判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月份要求 无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应答方案 √不允许 3.6.3 签字或签章要求 应答文件封面、谈判应答函、授权委托书、谈判保证金均应加盖应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商务部分在应答总价表上盖各专业人员章并签字,否则谈判无效。 3.7.4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3.7.5 装订要求 应答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松原市宁江区 招标人名称: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工程名称: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应答文件在2021年11月26日09:00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时间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谈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 4.2.3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 □是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谈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5.2 谈判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应答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谈判文件规定顺序进行。 6.1.1 谈判小组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吉林省松原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聘。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否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7.4.1 履约、支付担保 无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14532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10.2 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 10.3 费用收取办法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费方式计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项目己具备谈判条件,现对工程进行谈判。 1.1.2 本谈判项目招标人: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谈判项目名称、编号: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l.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 谈判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谈判内容、规模、范围: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 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1.4.1 谈判应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班子人员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应答: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谈判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谈判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谈判应答。 1.5 费用承担 谈判应答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谈判应答人按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应答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谈判应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谈判应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谈判应答人在编制谈判应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谈判应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谈判应答预备会 1.10.1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应答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应答。预备会,澄清谈判应答人提出的问题。 1.10.2谈判应答人应该在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谈判应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应答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允许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项目对商务、技术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否则作废标处理。 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谈判应答人须知; (3)谈判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内容;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谈判文件格式; (8)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谈判应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和电子邮件,要求招标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应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2.2.3 谈判应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2.3.2 谈判应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谈判应答文件 3.1 谈判应答文件的组成 3.1.1 谈判应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谈判应答函及谈判应答函附录 谈判记录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谈判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七、其他材料 3.2 谈判报价 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谈判应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应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应答人延长谈判有效期。谈判应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应答文件;谈判应答人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应答失效,但谈判应答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不适用于此项目)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应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应答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参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谈判应答文件的编制 3.7.1 谈判应答文件应按第七章“谈判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谈判应答函附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谈判应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谈判应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谈判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应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谈判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谈判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7.4 谈判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谈判应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谈判 4.1 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将所有应答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应答人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除前附表规定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和本章第4.1.1项规定外,一律不得有其他标记。 4.1.2 应答记录表(即:唱标记录表,一式一份)单独密封、递交,封套上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相同,并标明开标一览表或开标记录表字样。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4.2.1 谈判应答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4.2.2 谈判应答人递交谈判应答文件的地点: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应答人所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谈判应答文件后,向谈判应答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谈判应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谈判应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应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谈判应答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应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应答人撤回应答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应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5.谈判会议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谈判,并邀请所有谈判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应答文件的谈判应答人名称,并点名确认谈判应答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谈判应答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谈判应答人名称、标段名称、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谈判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谈判应答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谈判 6.1 谈判小组 6.1.1 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l)招标人或谈判应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谈判应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谈判谈判应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谈判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确定方式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日。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他那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应答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谈判应答人。 7.4 履约、支付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没收单位所有,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没收单位所有,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谈判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谈判: (1) 谈判文件送达截止时间止,谈判应答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进入到详细评审的有效应答人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3) 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谈判应答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谈判谈判应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谈判应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谈判应答人的纪律要求 谈判应答人不得相互串通谈判应答或者与招标人串通谈判应答,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谈判应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晴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谈判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谈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第三章 谈判办法(低价评标) 1、 谈判小组的产生方式 谈判专家从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聘。 二、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应答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应答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应答人。   应答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应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应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谈判小组根据评定办法、谈判情况、各应答人最后提交的响应性文件以及各应答人的最后报价,对各应答人进行综合打分、排序,并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应答人为成交人。 三、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应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应答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符合“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为形式评审不合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派遣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派遣证 财务要求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类似项目业绩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及采购内容等其他要求 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为资格评审不合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三) 评审 内容 评审因素 依据 评审标准 投标人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应答内容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符合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服务期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不超过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历工期 报价有效期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符合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已标价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采购内容”要求,并加盖各专业造价人员执业印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谈判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应答报价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 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为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四) 应答报价评审 最高限价: 序号 应答 人 报 价 校核报价 是否正确 名次 说明:将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进行评定。 评审方法: 本评标办法为两阶段评标法。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应答文件根据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审,确定合格应答人;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最低应答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1、 第一阶段(确定合格应答人) 1、形式评审内容:见前附表一 2、资格评审内容:见前附表二 应答人不得有以下情况: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响应性评审内容:见前附表三 评标委员会对以上各项进行评审,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如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进入到第二阶段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应答人对所提交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应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应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应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应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发现应答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应答报价或不在招标所要求报价区间内(不在招标所要求报价区间内(含单项)直接做废标处理),使得其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应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应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二、第二阶段(确定中标人) 采用最低投标报价方式时,将进入到本阶段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见前附表四),如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进入到本阶段的合格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编号,再按照所抽取的编号顺序,随机抽取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抽取的结果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三、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降低相应标准,重新招标: (1)谈判截止时间止,应答人少于法定人数时;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进入到第二阶段的有效应答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第4章 合同条款 采购方自拟 第5章 采购内容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招标方案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宁江区公立养老机构,承担全区集中特困养员供养义务职能。座落在宁江区善友林场,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空气新鲜,素有“天然氧吧”之美誉,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良居宜所。 按照松原市宁江区政府《关于全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整合工作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将宁江区下辖三所乡镇福利中心(毛都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善友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伯都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撤并至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简称区直中心);将宁江区大洼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简称大洼分中心)作为区直中心分中心继续行使供养职能。 区直中心现有床位120张,养员77人;大洼分中心床位50张,养员33人,共有床位170张,区直(大洼分中心)现容纳供养集中特困供养人员110人。 区直(大洼分中心)中心,现供养养员百余名,对中心养员衣食住行的照料以及中心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都需要专业人员,例如:厨师、面案、电工、维修工、司机等,我中心有部分养员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需护理人员24小时看护,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医护人员照料,例如:特护工、医生、护士等。中心现有行政职能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人员较少,无法满足养员照护的整体需求,为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区财政采购部门批复同意,区直(大洼分中心)现需招标符合条件的劳务公司为区直(大洼分中心)中心提供合格服务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竞标单位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申请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企业未三证或五证合一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能够满足中心需求提供合格服务人员。因中心工作特殊,所招人员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随时有所增减。 1、 招聘岗位及要求(以下人员男士年龄小于60周岁,女士小于55周岁),附各岗位薪酬上报价格区间旨为满足用工单位实际岗位需求及符合市场价格雇佣实际,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所示价格区间进行上报,出现上报价格超出或低于价格区间现象均视为脱离实际或恶意报价失去参标资格被拒绝。 2、 类别 岗位 人员数量 用工要求 管理 管理经理及养老培训人员(营养师)区直中心 1 有管理经验,持有效期内营养师证件,有养老机构从业经历可出示相关证明(3500元/月-4000元/月 管理 管理经理及养老培训人员(大洼分中心) 1 有管理经验,有养老机构从业经历可出示相关证明(3000元/月-3500元/月) 医护 医生 1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持全科医师证书或医师执业资格证。 3、熟悉诊疗业务,掌握相关的诊疗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治疗简单病症。(2500元/月-3150元/月) 医护 护士 1 1、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 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 3、康复护理、老年护理专业优先。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耐心,能够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2000元/月-2500元/月) 司机 司机(备注:需要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展示车辆行驶证、照片及保险和车辆年检情况) 1 1、身体健康,成熟稳重,驾龄5年以上。 2、服从管理,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能够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2500元/月-3000元/月) 护理 护理组长2人(区直、大洼分中心各1人)持护理证 2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有较扎实的老年护理知识及丰富的护理经验者优先。 3、热爱老人健康服务事业,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2500元/月-3000元/月) 护理 护理员 (清洁保洁) 持护理证 10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有较扎实的老年护理知识、医护知识及丰富的护理经验者优先; 3、 热爱老人健康服务事业,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遇养员外出就医,护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从中调剂选派,遇外出就医护理人数增加、强度增大情况也可采取额外雇佣社会护工组织进行护理,此项视财政资金而定随机调整需投标方配合,如果投标方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拒不配合则视为违反投标约定,同时招标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投标方应知晓,投标视为同意,护理员人数遇到养员人数变化和失能人员数量增多等情况,可在工作中按照《吉林省养老指导办法》规定护理人员比例适当调整)。 4、持有国家级护理证书者优先。 (2500元/月-2750元/月) 保洁 保洁员(生活照护区直和大洼各2人) 4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能够做好各项清洁工作。 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能够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 (2200元/月-2350元/月) 厨师 食堂主厨 (区直中心) 1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好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 3、熟练中餐热菜、凉菜等各项烧制烹饪,有经验者优先。(3000元/月-3500元/月) 厨师及服务员 食堂副厨 (区直中心) 1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好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 3、熟练中餐热菜、凉菜等各项烧制烹饪,有经验者优先。(2500元/月-3000元/月) 食堂面案(区直中心) 1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熟悉面案工作。 3、能够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完成其他工作。 (2500元/月-3000元/月) 食堂主厨 (大洼分中心) 1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好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 3、熟练中餐热菜、凉菜等各项烧制烹饪,有经验者优先。(2500元/月-3000元/月) 食堂副厨面案 (大洼) 1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熟悉面案工作。 3、能够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完成其他工作。 (2500元/月-3000元/月) 食堂服务员(区直和大洼各1人) 2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工作认真、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团结同事。 (2000元/月-2250元/月) 财务 会计 1 1. 负责两所中心财务工作。 2. 专业财务人员,有经验者优先。 3. (3600元/月-4000元/月) 4. 派遣公司如果无具体专业会计业务范围,则需招标结束后在实际履行业务中,由中标方提请招标方同意后采取人员统筹支付费用或招标方以单独雇佣方式另行结算支付会计人员工资,但此项费用金额参与整体报价。 安全 消防员(中级证1人,其余为初级持证人员) 5 1、身体健康。 2、熟识防火及灭火设施、设备的操作和有关防火、灭火知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做好全体工作人员防火知识教育和消防培训工作。 3、负责制定防火安全条规,制定防火、疏散和灭火工作计划。 4、协助各部门制定防火安全计划,并检查落实各部门防火管理制度。 5、执行及有效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6、具备消防管理员证书。 (3000元/月-3500元/月) 后勤 勤杂工 3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工作认真、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团结同事。 (2500元/月-3100元/月) 后勤 万能工2人(区直和大洼负责水电暖)持有效合格期电工证 2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能够胜任日常维修工作。 3、工作认真服从管理,团结同事。 (2500元/月-3100元/月) 合计 39 三、岗位服务要求 符合区直(大洼分中心)中心招聘要求、护理人员等特殊岗位能够满足住宿及夜间值守工作。 专业岗位需持有相关证书,如:健康证、技能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驾照等。 能够耐心为中心养员提供服务,如打骂老人对老人造成伤害或有意损毁公私财物及不服从管理规定者,招标方有权辞退,且相关人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招聘上岗人员需签正规劳务合同。 派遣人员从业条件:1.派遣公司派遣人员应为合法公民,受过刑罚处罚人员不参加派遣2.持健康证或岗位资格证上岗3.投标内容中展示人员证件仅证明人员资质并不作为上岗时人员固定条件,派遣公司派遣时经与招标方商议后不改变和不降低人员资质前提下可进行适当人员调换但务必满足用工需要。4.满足国家劳动法要求:不要使用童工、男士年龄不超60周岁,女士不超55周岁无传染疾病。 按照消防部门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人员要求及标准需投标方自行查阅相关规定后依规上报,不合规按废标处理):为确保消防及安全防火设施维保维修、检测等项工作能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提供上门服务,消防安全员需从松原市当地注册并具备消防维保及检测维修服务的专业消防技术检测服务公司派遣,派遣人员费用由养老机构与松原市消防技术检测服务公司单独签订协议按实际费用进行支付。 根据消防部门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要求,在以上3.2条款中,投标单位协同合作的消防技术公司近三年(2019年至今)服务过同类主体项目或类似公办或民营优秀养老机构者方可进入下一轮即二次报价,劳务派遣公司同消防技术公司可出具相关合同证明。 附样本: 协同合作意见书 派遣公司参加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发出的派遣招标活动,因我公司业务范畴中不含消防类别维保、检测及维修等服务项目,故与###消防技术公司达成协同合作意见,共同上报,以满足用工单位需要,并同意中标后,消防安全派遣人员费用由用工单位与消防技术公司另行签订合同并支付且无疑议,共同出具协同合作意见书。 协同合作单位 (参标派遣公司): 协同合作单位(松原市消防检测(技术服务).....公司): 法人(名章): 法人(名章): 四、取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53200元。投标人根据按照上述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对人员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金额包含: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结算发票税金及管理费用。 第6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符合招聘要求、特殊岗位能够满足倒班、加班工作。 2.专业岗位需持有相关证书,如:健康证、技能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驾照等。 3.能够耐心为我院养员提供服务,如打骂老人对老人造成伤害我院有权辞退,且相关人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4.招聘上岗人员需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定正规劳务合同。 5.招标中所示人员数量在实际履行合同中需要以招标方提供的具体上级文件要求及民政评估和财政拨付资金列表为准,遇投标方(乙方)不配合招标方(甲方)提出具体工作和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委托代理机构再行招标确定新的中标单位。 6.投标方派遣人员如果出现传染疾病或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由投标方提前告知招标方并及时调整更换,因投标方瞒报所引发导致的传染病波及他人,需要追究投标方法人主体经济和刑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因投标方从业人员有偷盗行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辱打骂他人者需投标方自行辞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投标方代为先行赔付招标方,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视具体情况,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及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内全部要求。 第7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申请人:(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谈判应答函及谈判应答函附录 谈判记录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谈判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七、其他材料 一、谈判应答函及谈判应答函附录 (一)谈判应答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的应答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执行,并确保服务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谈判应答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应答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谈判应答函道交的谈判应答函附录是本谈判应答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谈判应答函递交谈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谈判应答函,包括谈判应答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谈判应答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谈判应答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是否 响应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 3 缺陷责任期 2年。 4 履约担保 按照最终合同条款执行。 5 分包 不允许。 6 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方要求 7 价格调整 按照最终合同条款执行 8 工程质量 违约金最高限额 按照最终合同条款执行 9 预付款 按照最终合同条款执行 附表一:谈判记录表(即开标一览表) 谈判记录表 谈判项目名称: 谈判项目编号: 谈判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谈判应答人名称 谈判应答报价 谈判保证金 (有/无) 服务周期 备注 不适用于本项目 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应答文件及谈判应答函中的内容一致。 2、本表为开标时唱标用,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加贴封条)、标识,与应答文件同时送达。否则按废标处理。 谈判应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要求体现每个岗位详细工资价格)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谈判应答人名称: _ 单位性质: _ 地址: 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_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谈判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谈判应答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谈判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谈判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谈判应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谈判保证金(不适用) 致: (建设单位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谈判应答递交谈判保证金 万元(大写)。承诺执行谈判文件第二章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注:附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谈判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五、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1、附投入该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六、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应答人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随应答文件递交原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派遣证书; 2、 开户许可证 3、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5、信誉证明资料;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应答人基本情况表 应答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后。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 承担的工作 服务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七、其他材料 (包括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要求的其他内容,不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废标) 附: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包括企业本身、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谈判应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谈判应答人: (盖单位章)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的 (填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公章) 日期: 附件:小、微型企业明细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 序号 服务内容 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 扣除6%后的价格 1 2 3 4 … 合计 说明:如所投货物为小、微型企业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中小企业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投标人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证不提供) 附件: 最终应答报价 项目编号: 标 段 号: 应 答 人: 货币:人民币 序号 应答总价 1 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注:最终应答报价不得在应答文件中编制上报,应答人按此最终报价样式用A4纸张自行打印最终报价(空)表格,待谈判期间根据谈判情况填写最终应答报价。 添加内容分:评定标准1.按照《劳动合同法》中具体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不符合条件视为拒绝参加报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