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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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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9 17:39

一、项目编号
511001202100276
二、项目名称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义彬厨具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一段70号
中标(成交)金额 335800.000(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名称:炊用燃气大锅灶(核心产品);品牌:京都;规格型号:1200*1280*1200mm(±5%);数量:2.0;单价:605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吴斌(组长)、袁静、钟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5000元收取;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向成交单位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5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SCZC511001613901_20210005;品目名称:食品加工专用设备;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6段368号
联系方式: 0832-590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楼
联系方式: 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28-851793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 项目编号:511001202100276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厨 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采购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二一年十一月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2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6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3 第八章 评审方法.....................................................................................................................6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7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 委托,拟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511001202100276 二、采购项目名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 341032 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 1个包段; (三)采购内容为:厨房设备采购。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 定条件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三)获取方式及地址: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1、供应商在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以及证明是法人的资料。 2、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扫描件(①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 身份证双面;③填写完整的报名表;④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717364215@qq.com,收到报名成功及采购文件的回复后视为已按规定报名。 注:供应商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报名 登记表原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凯亿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3 号 2 号楼 5 楼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 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 采 购 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 6段 368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2-590870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3号 2号楼 5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实 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341032元;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最高限价(实 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341032元;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所属行业 制造业 6 进口产品(实 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 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时,将在有效性、完整性及 响应程度审查时按无效响应进行处理。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 产产品参与竞争。 7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 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 性及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 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次采购项目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适用范围: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 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执行方式: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货物项目)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根据(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 作区分。 3、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条件况标人的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9 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政策 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 的机会。 10 节能产品或者 政府采购环境 标志产品或者 无线局域网产 品的价格扣除 (如涉及)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 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 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 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或者属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给予相应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 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1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2 响应文件有效 期 (实质性要 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1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4 评审情况公 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5 成交通知书 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领取 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16 采购项目具体 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17 磋商、评审工 作咨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18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19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 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 交质疑函(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 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3 号 2 号楼 5 楼 邮编:610000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第 94 号令规定。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 则不予受理。 ③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 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2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 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的“投诉书”范本。 21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 2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 〔 2016 〕 125 号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渠 道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投标截止后,四 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 行留存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信用记录的使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3 采购代理服务 费 1、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5000元收取。 2、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向成交单位收取。 3、服务费收款单位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棕北支行。 银行账号:4402 0221 0910 0101 388。 24 应知事项 1、除明确要求须声明或承诺的事项外,供应商可不对未要求声明或承诺的实 质性要求进行承诺,只要供应商未明确表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即视为供应商 完全响应。 2、如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招响应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影响招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0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 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 程度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 式选择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1 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五章。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 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2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 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 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 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 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 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起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 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3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 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 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 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将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评审专家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澄清。(说明:供应商的 法定责任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责任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 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4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 1 壹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 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18.2 其它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它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 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 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 工作规程(修订)》规范)(实质性要求)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5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 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 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 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 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 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 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6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 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 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相关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 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 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 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 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7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 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 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是本项目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 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说明(不能 领取原因以及邮寄/快递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后,由采购代理机通过邮寄或快递 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 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 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8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 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 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 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 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 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 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 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 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 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19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 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在代理机构得协助下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0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 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 时约定为准。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1 38.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 询)。 十、特别说明 39.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40.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推荐 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依次排序,采购人按照 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其 他 4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2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 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3 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 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 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4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 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⑤分公司投标须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本项目投标 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风险的声明。)(①-④提供复印件;⑤应提供原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近半年内供应商内 部的任 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三个月 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 1年的,也可提 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七章《承诺函》,原 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承诺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承 诺函》,原件)。 (7)提供供应商信用情况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原件)。 (8)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 罪记录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原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要求的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时适用。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5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及其要求的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不参与磋商而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的适用。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 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和完整性。 2.本章为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以上要求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 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 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 作出承诺。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6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 称 规格型号 图样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烹饪加工区 A01 炊用 燃气 大锅 灶 (核 心产 品) 1200*1280*1 200mm(±5%) 台 2 1、灶面选用厚度为≥1.2mm 的 SUS304 磨砂不锈钢,侧板、背板、 前挡板均厚度≥1.0mm 的 SUS304 不 锈钢磨砂板。 2、炉膛采用厚度≥2mm 黑铁板;炉 体骨架采用 40*40mm 角铁;炉脚采用 ф50mm~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 调性不锈钢子弹脚、水管;前置来水 控制及冷却装置。 ▲3、灶具燃烧器采用全自动数控燃 烧机(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 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产品具有商用燃气灶具能效标 识。(提供能效标识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A02 中餐 燃气 炒灶 1000*1000*1 200mm(±5%) 台 1 5、灶面选用厚度为≥1.2mm 的 SUS304 磨砂不锈钢,侧板、背板、 前挡板均厚度≥1.0mm 的 SUS304 不 锈钢磨砂板。 6、炉膛采用厚度≥2mm 黑铁板;炉 体骨架采用 40*40mm 国标角铁;炉脚 采用ф50mm~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 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水管均采用 国标管;前置来水控制及冷却装置, 灶具燃烧器采用全自动数控燃烧机。 ▲7、产品具有商用燃气灶具能效标 识。(提供能效标识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7 A03 燃气 平头 炉 600*700*500 mm(±5%) 台 1 8、灶面选用厚度为≥1.2mm 的 SUS304 磨砂不锈钢,侧板、背板、 前挡板均厚度≥1.0mm 的 SUS304 不 锈钢磨砂板。 9、炉膛采用厚度≥2mm 黑铁板;炉 体骨架采用 40*40mm 国标角铁;炉脚 采用ф50mm~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 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灶具燃烧器 采用全自动数控燃烧机。 ▲10、产品具有商用燃气灶具能效标 识。(提供能效标识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A04 不锈 钢拼 台 300*1280*12 00mm(±5%) 台 2 11、选用 SUS304#磨砂不锈钢板;台 面厚度为≥1.2mm。采用实木板与不 锈钢台面粘连加固。 A05 双层 切配 台 1800*800*80 0mm(±5%) 台 2 12、选用 SUS304#磨砂不锈钢板;台 面厚度为≥1.2mm,采用实木板与不 锈钢台面粘连加固,立管采用ф 38mm,厚度为≥1.0mm 的 SUS304#不 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 脚 A06 油网 烟罩 L×1350(± 5%) 米 2 10 13、采用厚度为≥1.0mm 厚 SUS304# 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A07 不锈 钢封 喉 L*600mm(± 5%) 米 10 14、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蒸煮区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8 B01 燃气 蒸箱 24 盘 台 1 15、(水胆式)水胆使用≥2.0mm 的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而成,自动进 水系统,自动水位控制。 16、侧板、背板、前挡板均厚度≥ 1.0mm 的 SUS304#不锈钢磨砂板;箱 体采用厚度为≥1.2mm 的 sus304 磨 砂钢板,炉膛采用厚度≥2mm 黑铁 板;炉体骨架采用 50*50mm 角铁;炉 脚采用ф40mm,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 柱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 17、采用电气两用系统,全自动燃烧 机、加配 24kw 发热管;风管、气管、 水管均采用国标管。 ▲18、提供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02 油网 烟罩 L×1350(± 5%) 米 2 7 技术要求同 A06,本项不做评分参 数 配餐间 C01 不锈 钢工 作台 1800*800*80 0mm(±5%) 台 1 技术要求同 A05,本项不做评分参 数 C02 不锈 钢储 碗柜 1200mm*500m m*1800mm(± 5%) 台 1 19、采用选用 SUS304#磨砂贴塑不锈 钢板,精制工而成,柜身材料为厚度 为≥1.2mm 的 SUS304#不锈钢板。 20、层板及推拉门材料厚度为厚度为 ≥1.0mm 的 SUS304#不锈钢板,配置 不锈钢调节脚。 C03 单星 洗手 盆 700*700*800 mm(±5%) 台 1 21、采用 SUS304#磨砂不锈钢板;星 盆厚度为≥1.2mm 的不锈钢板。 22、立管采用ф38mm,厚度为≥1.0mm 的 SUS304#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 调不锈钢子弹脚,连接管采用 25*厚 度为 1.0mm 的 SUS304#不锈钢管。配 备不锈钢下水器。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29 C04 留样 柜(带 双锁) 318L 台 1 23、内置全铜管,带自动控温装置, 微电脑温度显示仪,聚氨脂高压发 泡。 C05 升降 机 3层 3站 台 1 24、电锁,自动平层功能,电气门连 锁,层门机械,开关门指示,轿厢位 置运行方向显示,遇碍自动停机,蜂 鸣提示,缺相错相保护,点击过载、 超重保护等;具有各种安全自动控制 功能,能有效杜绝人为抄作不当出现 的故障发生,升降机运行无噪音,无 震动,在轿厢内竖立五支烟升降机运 行一天一支烟不会倒,很平稳;客户 可以放心使用无后顾之忧。 ★儿童锁功能,交货时需市特种 设备监督检验所现场检测并出检 验报告及合格标志,提供书面承 诺函。 肉禽类加工间 D01 切丝 切片 切肉 三用 绞肉 机 双电机 台 1 25、两用,不锈钢刀片;功率 220V/2.2KW;空载噪声 75 分贝。 D02 不锈 钢单 星盆 台 1000mm*800m m*800mm(± 5%) 台 3 26、采用 SUS304#磨砂不锈钢板;星 盆厚度为≥1.2mm 的不锈钢板,星盆 尺寸:800*550*300mm。 27、立管采用ф38mm,厚度为≥1.0mm 的 SUS304#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 调不锈钢子弹脚,连接管采用 25*厚 度为 1.0mm 的 SUS304#不锈钢管。配 备不锈钢下水器。 D03 不锈 钢货 架 1200*500*15 00mm(±5%) 台 1 28、四层,立柱采用ф38 厚度为≥ 1.0mm 的 sus#304 不锈钢圆管,层板 厚度≥1.2mm 的 SUS304#不锈钢板冲 孔制做。 29、配不锈钢调节脚;每层承重量大 于 150 公斤。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0 D04 双层 砧板 台 1600*800*80 0mm(±5%) 台 1 技术要求同 A05,本项不做评分参 数 D05 四门 冰柜 四门, 1200*700*19 20mm(±5%) 台 1 30、产品名称:四门双机双温冰箱; 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范围: 冷藏-5- +10℃、冷冻-18-6℃;功率: 300W(±20W;采用节能压缩机,噪 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31、容积:≥880L;一级能效,并 取得中国能效标识,提供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D06 切割 台 1200mm*600m m*800mm(± 5%) 台 2 32、台面采用厚度≥1.2mm 的 SUS304#材质磨砂不锈钢板,立柱采 用厚度为≥1.0mm,直径 50 不锈钢圆 管,配 30mm 厚白胶板一块。 33、底部加配防震消音垫,防震消音 垫用 3个 8*60 不锈钢螺丝,加直径 100mm 不锈钢法兰,加直径 100mm3 个孔的防震消音垫紧固成一套完整 的防震消音垫。背板采用 1.0mm 厚, sus304#材质磨砂不锈钢圆角拆边制 作侧面配备刀具箱。 库房 E01 不锈 钢货 架 1200*500*15 00mm(±5%) 台 2 技术要求同 D03,本项不做技术参数评 分条款 E02 不锈 钢米 面台 1200*500*30 0mm(±5%) 台 2 34、立柱采用 38×38×厚度为≥ 1.0mm 的 sus#304 不锈钢方管。层板 采用厚度为≥1.0mm 的 SUS304#不锈 钢板制做,配不锈钢调节脚。 面点间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1 F01 不锈 钢储 物柜 1200mm*500m m*1800mm(± 5%) 台 1 35、采用选用 SUS304#磨砂贴塑不锈 钢板,精制工而成,柜身材料为厚度 为≥1.0mm 的 SUS304#不锈钢板。 36、层板及推拉门材料厚度为厚度为 ≥1.0mm 的 SUS304#不锈钢板,配置 不锈钢调节脚。 F02 白案 工作 台 1800*800*80 0mm(±5%) 台 1 37、选用木板做台面,台面厚 50mm, 立柱采用ф38mm1.0mm 厚 SUS304#圆 管。 38、下层:采用 1.0 厚 SUS304#磨砂 不锈钢型材。 39、配不锈钢调节脚。 ▲40、提供有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 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F03 搅拌 机 415*530*780 台 1 41、料桶容积:≥20L;搅拌转速: ≥91/164/294(r/min); F04 单星 水池 700*700*800 mm(±5%) 台 1 技术要求同 C03,本项技术要求不做 评分条款 蔬果加工间 G01 四层 菜架 1000*500*15 00mm(±5%) 台 6 技术要求同 D03,本项不做技术参数评 分条款 G02 不锈 钢单 星盆 台 1000mm*800m m*800mm (± 5%) 台 4 技术要求同 D02,本项技术要求不做 评分条款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2 G03 双层 切配 台 1600*800*80 0mm(±5%) 台 2 技术要求同 A05,本项技术要求不做 评分条款 消洗间 H01 食具 消毒 柜 1230mm*620m m*1850mm (±5%) 台 1 42、内、外双层全不锈钢柜体,柜内 配置 8个餐具框,热风循环高温消 毒,功率:220V/4.5KW,可定时、可 调温。 ★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 报告》复印件。 H02 双层 洁碟 台 1800*800*80 0mm(±5%) 台 1 技术要求同 A05,本项技术要求不 做评分条款 H03 不锈 钢单 星盆 台 1000mm*800m m*800mm (± 5%) 台 4 技术要求同 D02,本项技术要求不做 评分条款 更衣间 I01 单星 洗手 池 700*700*800 mm(±5%) 台 1 技术要求同 C03,本项技术要求不做 评分条款 排烟系统 1 烟道 700*800mm (±5%) m? 60 43、采用厚度≥1.2mm 镀锌板制作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3 2 烟管 发兰 盘 与烟管配套 副 30 44、30*30mm 角钢制作 3 消音 低噪 音风 柜 30 寸、15kw 台 1 45、规格:30 寸,功率:≥15KW。能 源标准 3级;选用前向多翼式离心叶 轮、箱体框架采用拼装形式,整体可 全部拆散;风柜内部添加超吸音消音 棉; 4 风柜 底坐 及减 震器 与风柜配套 台 1 46、50*50mm 角钢制作 5 烟管 支架 与烟管配套 个 30 47、40*40mm 角钢制作 6 风柜 电装 及二 次启 动控 制箱 与风柜配套 台 1 48、6 平方铜芯线缆 7 进出 风口 变径 与烟管配套 米? 6 49、采用厚度≥1.2mm 优质镀锌板制 作 8 弯头 与烟管配套 米? 20 50、采用厚度≥1.2mm 优质镀锌板制 作(以实际使用量计算)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4 9 出风 口消 音器 与烟管配套 套 1 51、钢制喷塑 10 软连 接 与风柜配套 个 2 52、帆布 11 烟冒 与风柜配套 套 1 53、采用厚度≥1.2mm 镀锌板制作 12 防火 阀 与烟管配套 套 1 54、钢制喷塑 13 静电 式油 烟净 化器 30000 风量 套 1 ▲55、外壳为环氧树脂漆,除油烟效 率≥90%。净化设备电源需用铝合金或 不锈钢等材料构成,有散热孔,结构 牢固耐燃,防火符合 CCAPEI-RG-Q-041-2018《餐饮油烟净 化器用高压电源》的技术要求;净化 设备电源输入功率,符合 JCC/I201011.1-2017《餐饮油烟净化 器用高压电源检测方法》的技术要 求;电源输入端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 工频电压 2000V、10mA、1min 无击穿 闪烁、无异响的技术要求;具有放电 极油垢清洗提示功能;提供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 14 净化 器底 座 定制 套 1 56、50*50mm 角钢制作 15 净化 器电 装 与净化器配 套 套 1 57、铜芯线缆 辅助设备及不锈钢杂件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5 1 不锈 钢平 板转 运车 1060×600× 950mm(±5%) 台 4 58、采用优质磨砂不锈钢板;面板厚 度为≥1.2mmSUS304#的不锈钢板,厚 度为≥1.0mm 的加强筋;采用高级重 力脚轮,带不锈钢手柄。 2 不锈 钢餐 车 900*500*950 mm(±5%) 台 4 59、双层,采用优质磨砂不锈钢板; 面板厚度为≥1.2mmSUS304#的不锈 钢板,厚度为≥1.0mm 的加强筋;采 用高级重力脚轮,带不锈钢手柄。 3 灭蝇 灯 500*220*300 mm(±5%) 台 4 60、额定功率:45W/220V,输出 5000V 高压,有效面积:60-90m2。采用飞 利浦诱虫灯管,灯管尺寸:450mm; 随机附“粘蝇纸”20张;在收集盘 中加入“粘蝇纸”,利用诱蝇灯将苍 蝇引诱至“粘蝇纸”附近,由粘蝇纸 的味诱和粘捕功能,以达到捕蝇的效 果。 注:如采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须提供 强制节能认证证书。 4 紫外 线灭 菌灯 498*81*272 台 4 61、基础参数: 498*81*272MM,30W, (适合面积 30㎡-40 ㎡);独特外 观设计,一体化顶盖设计,全铝合金 框体;可承受电压在 200V-240V 范围 变动,稳定性更好;封闭式悬挂孔, 加粗不锈钢钢丝挂绳设计;保护网螺 丝固定、锁紧,更安全;加长电源线, 悬挂更方便:标准国标铜线,总长 1.5 米,外露长度 1.2 米;灯管寿命 可达 8000 小时; 62、紫外线和臭氧双重杀菌,可有效 杀灭光线照射不到的地方,可以快速 氧化分解异味的化学物质,除异味, 除甲醛等,更好的净化空气;除菌率 (白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杆菌)必须达到 99.99%以上; 注:如采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须提供 强制节能认证证书。 5 板漏 勺 Φ300mm(± 5%) 把 2 63、采用 SUS304#,厚度为 1.0mm 厚 不锈钢制作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6 6 不锈 钢油 鼓 Φ300mm(± 5%) 个 6 64、采用 SUS304#,厚度为 1.0mm 厚 不锈钢制作 7 调料 缸 Φ160mm(± 5%) 个 20 65、采用 SUS304#,厚度为 1.0mm 厚 不锈钢制作。 8 菜刀 3# 把 3 66、不锈钢刀体。 9 砍刀 2# 把 2 67、不锈钢刀体。 10 菜板 直径 500*30mm(± 5%) 个 5 68、采用食品级白胶板,双面防滑纹 路防霉抗菌不掉渣杜绝产生黄曲霉 素 11 大铁 锅铲 与项目配套 把 2 69、不锈钢材质。 12 不锈 钢桶 (厨 房用) Φ500mm(± 5%) 个 2 ▲70、采用 SUS304#,厚度为≥1.0mm 不锈钢制作。提供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7 13 不锈 钢桶 (班 级用) Φ400mm(± 5%) 个 13 71、采用 SUS304#,厚度为≥1.0mm 不锈钢制作。 14 不锈 钢售 菜盆 (班 级用) Φ400mm(± 5%) 个 20 72、采用 SUS304#,厚度为≥1.0mm 不锈钢制作。 15 分菜 勺(班 级用) 10 两 把 13 73、采用 SUS304#,厚度为≥1.2mm 不锈钢制作。 16 汤勺 (班 级用) 10 两 把 13 74、304#不锈钢材质。 17 方盘 (水 果、糕 点班 级用) 300*400mm (±5%) 个 24 ▲75、采用 SUS304#,厚度为≥1.0mm 不锈钢制作,提供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18 食品 夹(班 级用 12 个 厨房 用 4 个) 200mm(±5%) 个 16 76、304#不锈钢材质。 19 不锈 钢双 层碗 (幼 儿) Φ120mm(± 5%) 个 400 77、双层 304#不锈钢材质。 20 不锈 钢小 勺(幼 儿) 常规 个 400 ▲78、304#不锈钢材质。提供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8 21 口杯 (幼 儿) Φ100mm(± 5%) 个 400 79、304#不锈钢材质带口杯盖。 22 双层 饭碗 (教 师) Φ160mm(± 5%) 个 60 ▲80、304#不锈钢材质。提供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23 不锈 钢快 餐盘 (教 师) 5格 个 60 ▲81、304#不锈钢材质。提供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24 筷子 常规 双 60 82、木质 25 不锈 钢米 饭盘 600*400*48m m(±5%) 个 24 83、采用 SUS304#,厚度为≥1.0mm 不锈钢制作。 26 生铁 反边 大锅 Φ950mm(± 5%) 口 2 84、采用生铁制作。 27 ▉ 水嘴 常规 套 20 85、产品主体黄铜,不锈钢管,管长 12",直径 18厚 0.8mm,黄铜螺杆阀 芯,合金手柄。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39 28 ▉ 感应 水嘴 常规 套 2 86、220v 及干电池双用电源;产品 主体黄铜,不锈钢管,黄铜螺杆阀芯, 合金手柄。 29 肉爪 子 常规 个 2 87、不锈钢材质 30 食品 留样 盒 常规 个 12 88、采用 SUS304#,厚度为≥1.0mm 不锈钢制作。 31 大号 削皮 刀 常规 把 6 89、不锈钢材质刀片 32 小炒 铁锅 Φ500mm(± 5%) 口 2 90、铁制 注;1、上述技术要求中带“★”符号的条款属于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按无效 磋商文件处理; 2、上述技术要求中带“▲”符号的条款属于重要技术参数; 3、上述技术要求中带“▉”符号的条款属于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有有效的强制节能 认证证书。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为供应商原装出厂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 货物损坏、缺漏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并免费提供 产品清洁服务。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0 3、各种货物需提供装箱清单,按清单验收货物。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 验收完毕。 4、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责任险。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的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伤,外观清洁,货物的 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对设备进行不少于 1年的质量保证承 诺书(包括质保期限内的质量保证、免费保修、包换、人员培训等)。2、所有货物开箱检验 时应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清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3、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未能达到合同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4、供应商应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24 小时服务热线, 保证在接到用户电话后 30 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若供应 商投标文件优于此要求,则以投标文件为准);提供在具备可安装条件下,售后产品的运输、 安装方案;故障处理及其他损坏设备的修理。 (三)技术培训 中标人供货同时需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并派遣专人全程跟踪协助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验收 1、验收标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磋商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成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所交付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应向采购人 支付合同金额的 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2、供应商如未在承诺交货日期前交货,则每延迟 1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1%的违约金。 3、采购人如未在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如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一天支付 1‰的违约金, 如超过 30 日未支付则支付合同金额 1%的违约金。 (六)交货时间及要求 1、中标人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安装、调试完成,交付 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1 2、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需安装调试完成,须承诺厨房设备及布局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 要求。采购人可直接使用。 (七)其他商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 3年。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 分钟内响应。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款 30%,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 6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 时间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4、售后服务: 免费上门服务。 5.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2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项目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 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 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4 (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第 包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5 目录 注: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内容编制目录。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6 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 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7 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 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 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8 三、供应商信用情况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49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XX 年 XX 月 XX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 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时适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0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 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有权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响应、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 1: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印件盖单位 公章。 附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 证(正反面)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代表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不参与磋商而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的适用。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1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货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_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2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 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 年 XX 月 XX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3 八、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说明: 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 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4 九、其他资格证明资料及相关说明等 对照“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 体要求提供。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5 (封面格式) 其它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第 包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6 目录 注: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编制目录。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7 一、磋商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总报价见报 价一览表。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套,用于磋商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8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交货时间 备注 1 投标总报价:? 元(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 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 “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3. “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59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 元)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报价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 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0 四、技术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对货物(设备) 性能的影响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技术要求逐项列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 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1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是否响应 1 2 3 4 5 …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商务要求逐项列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 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2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3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4 八、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5 九、其他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三、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四、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第二章有关的实质性要求,并承 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 六、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 非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 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成果的,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 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 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七、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 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 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等有关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 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6 十、最终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元) 交货时间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 所需的一切费用; 3.此表单独手持至现场,在资格性审查结束通过并完成磋商后,现场填写此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7 十一、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等 对照采购文件关于采购需求与评分规则等具体要求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相关说 明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说明等,格式自拟。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8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 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 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 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 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69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 活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0 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 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 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 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 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 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 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1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 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2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3 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 共同评 分因素 2 产品技术参 数及性能 36 1)供应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招标设备 清单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得 36 分; 1.其中带“▲”条款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得分=(供应商满 足带“▲”条款技术参数的条款数量/带“▲”条款技术参 数条款总数量)*26; 2.不带“▲”条款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 不带“▲”条款技术参数的条款数量/不带“▲”条款技术 参数条款总数量)*10; 注:1.技术参数条款总数量为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清 单需求中序号数量(共 90 条);2.其中带“▲”条款(共 13 条);3.不带“▲”条款(共 77 条);4.“★”号条款 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不参与技术评分。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3 综合实力 3 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的得 3 分,每少一个证书扣 1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4 业绩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 2020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类似业 绩进行评审:提供一份得 1分,最多得 6分。 说明:供应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 件或中标公告截图。 共同评 分因素 5 技术方案、 项目实施方 案 1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实施计划及进 度计划(包含: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工期保障措施 及配合采购人对项目验收的实施方案);②包装运输及成 品保护方案(包含产品从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的整个流 程及质量保障措施);③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包含项目实 施的人员安排及管理措施,每个相应岗位职责);④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方案内容全面完整且满足实际需求的得 12 分, 每缺一项(共 4 项)扣 3 分或所提供的整体方案中每有一 处具有缺陷扣 1.5 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 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 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 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方 案、项 目实施 方案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4 6 售后服务 10 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范围(提供针对本 次设备本身、安装连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保障内容); 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免 费售后服务电话承诺函及服务网点的地点);③售后服务 人员的配置(售后服务人员需具备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同 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④售后服务方式 及承诺(提供质保期内的客户回访、零配件供应措施及针 对产品的巡检方案以及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方案);⑤使 用人员培训方案等,方案内容全面完整且满足实际需求的 得 10 分,每缺一项(共 5项)或所提供的整体方案中每有 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 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 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满足采购 需求等)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7 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 3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 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1分, 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 项最多得 3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 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 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 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 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 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鲜章)。 3、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 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政策类 评分因 素 注: 1、有效最低磋商报价指通过资格、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且不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 价)的磋商最终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 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最后评分相同的,供应商注册经营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或其响应产品为不发达地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5 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的优先。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以国家 相关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5、最后评分相同的,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 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贫困 地区农副产品的证明,以国家相关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6、最后评分相同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 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级贫困县域及人员 配备建档立卡的证明,以国家相关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6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7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 政府采购 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 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 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 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8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 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 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 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79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 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 知》(川财采〔2009〕30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 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 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80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 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 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 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公平公开☆专业高效 81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 日 采购文件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相关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 25.成交结果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八、磋商纪律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 注: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内容编制目录。 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供应商信用情况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不参与磋商而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的适用。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八、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目录 注: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编制目录。一、磋商函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技术应答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 二、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三、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四、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第二章有关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 六、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七、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最终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等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