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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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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澄清公告

招标详情

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ZBC2021-08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3日18时53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编制采购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一)原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认证情况中“保险的有效期需涵盖合同有效期,证件颁发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删除; 投标人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投标人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购买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删除;配送场地情况中“(凭证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删除;投标人溯源系统研发技术能力中“(凭证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删除;检测技术能力中“(发票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删除;原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硬件设施中“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冷藏车情况进行评分: 1.投标人提供5辆符合国家和行业对食品标准要求冷链运输配送车辆的得基础分4分,每增加一辆加0.4分,最多加2分。每减少一辆扣0.6分,扣完为止。 2.车辆属投标人自有的每辆车加0.2分,最多加2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和车辆正面带牌照图片资料。租赁车需提供行驶证原件、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及租赁费用的转账凭证原件扫描件(凭证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现变更为“ 1.投标人满足运输配送车辆3辆,每增加一辆加2分,最多加8分。 车辆属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和车辆正面带牌照图片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9日17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287号
联系方式:86222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新坐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道客社区道客村三里国和苑A单元1301房
联系方式:0898-3199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善龙
电话: 吴善龙及0898-319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