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 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渠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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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ZHZXXY-2021-11-03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一、招标条件
本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28万元,招标人为息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
件;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 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5、提供 2021年 1月 1日以来连续 3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
际成立时间为准);
6、提供 2021年 1月 1日以来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
立时间为准);
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 );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02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7:30,过期不候;
2.地点: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 1504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3.方式:在报名期内到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 1504室报名,报名时须
提供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
印件 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
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
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11月 30日 09时 00分到 2021年 12月 02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在报名期内到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 1504室报名,报
名时须提供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加盖单位
公章复印件 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
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
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06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息县人民医院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06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息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七、其他
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二、询价项目编号:ZHZXXY-2021-11-03
三、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最高限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息县人民医院智能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
训、质保期服务、与项目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
件;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 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5、提供 2021年 1月 1日以来连续 3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
际成立时间为准);
6、提供 2021年 1月 1日以来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
立时间为准);
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 );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02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7:30,过期不候;
2.地点: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 1504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3.方式:在报名期内到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 1504室报名,报名时须
提供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
印件 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
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
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售价:0元/份
八、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息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九、报价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息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息县人民医院
地 址:香米贡大道东段 66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3010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一单元 1504室
联系方式:17537691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7537691651
发布人: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人民医院
地 址:香米贡大道东段 66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6-30102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一单元 1504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753769165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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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T17:13: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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