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1月29日 20:1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南沙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 20: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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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
预算金额 | ¥7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576900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46848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576900 | ||
附件: | |||
附件1 | 委托代理协议-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pdf | ||
附件2 | 招标文件-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pdf |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6351
项目编号:GZCQC2101HG11009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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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货物 |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被监管人员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 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7,290,000.00 | 7,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所供货物金额累计结算达到729.00万元时,以先到者为限,合同随即终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20年或2021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③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5.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
联系方式:020-3468484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20-8357690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