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190)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190)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19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1-B-0190
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万元
最高限价:19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2 192 餐饮服务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到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3号路23号
联系方式:022-26510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
电 话:156206127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需求书.docx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1、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在国民经济16种行业中选择);

2、项目概况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下称我校)建有满足培训会议需求的食堂,现状如下:食堂建筑面积1343.75平方米,其中操作间为442平方米,雅间60平方米,就餐大厅约为600平方米,最多可容纳300人同时就餐。食堂配有较完善的厨房设施设备,使用天然气管网。

3、项目需求

(一)岗位需求

根据采购人目前实际情况,结合会议、培训需求,按工作岗位和功能,需厨师及服务人员11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

(二)岗位设置

本项目需餐饮人员11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具体见岗位需求表。

岗 位 需 求 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

时间

1

项目负责人

1

45周岁以下,具备丰富餐饮经验,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无疾病健,持有健康证。

保证每日正常用餐

2

炒锅

2

35周岁以下,有餐饮经验,持有初、中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中式烹调师,持有健康证。

保证每日正常用餐

3

砧板

2

35周岁以下,有餐饮经验、持有健康证。

保证每日正常用餐

4

凉菜

1

35周岁以下,有餐饮经验,并持有健康证。

保证每日正常用餐

5

面点

2

50周岁以下,至少1人持有初级(含)或以上的中式面点师、持有健康证。

保证每日正常用餐

6

打盒洗碗工

1

50周岁以下,吃苦耐劳能够满足工作需求、持有健康证。

保证每日正常用餐

7

备餐、会议服务

2

35周岁以下,有餐饮备餐经验、持有健康证,具有会场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保证每日正常用餐及会议培训需要

4、项目标准

本项目严格遵照天津市餐饮行业有关办法及《党政机关食堂服务管理规范》(DB12/T 970-2020)执行。保证项目管理范围内采购人就餐需求时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障采购人工作正常进行。

(一)餐饮公司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公司相关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立完善食材加工、烹饪工作流程、半成品冷藏、菜品留样等各种管理制度,建立本项目岗位负责人及菜品责任人公示栏。

(二)餐饮公司需加强厨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完善厨师社会保险的缴纳与管理。全责处理与厨师的劳动关系(含意外、工伤等事故处理),对厨师管理负全责。

(三)本项目严格按就餐标准制作菜品,杜绝菜品不卫生、粗制滥做现象,如有发生,每发生一次,供应商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合同期限内发生三次以上食品不合格问题,采购人有权在不提供补偿的情况下终止合同。

(四)落实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防火安全意识,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责任到位。

(五)做好采购人职工就餐及满足会议培训就餐需求等工作。

5、项目范围

1.保障采购人教职工早午两餐(30人左右),采购人值班人员(5人左右)周一至周五的晚餐及周、六日每天三餐。

2.保障培训会议正常就餐及满足临时就餐要求。

3.做好采购人加班人员的临时就餐要求。

4.本项目区域内餐饮设施设备、灶台、厨具、案板、用具、器皿、餐具清洁卫生消毒,区域内所每周清洗两次有墙地面、餐桌椅、雅间、过道健身房、外部长廊及两个卫生间保洁。

5.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冬季分管区域的除雪工作。

6.保证采购人临时需求。

6、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招聘的厨师必须持有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无任何重大疾病(须提供本岗位人员健康证明),胜任餐饮工作,有至少两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

2.保持餐饮人员相对稳定。

3.至少有2名持有初、中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中式烹调师,1名具有初级(含)或以上的中式面点师。

(二)工作要求

1.食堂服务人员对待就餐员工应笑脸相迎,彬彬有礼,严禁与就餐人员争吵,虚心听取就餐者的意见或建议

2.工作期间,食堂服务人员须按规定穿戴好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指甲;分餐时需佩戴卫生口罩,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谈。

3.所有餐饮劳务人员每年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卫生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4.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杜绝违规操作。

5.食堂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故意损坏,若有故意损坏者,三倍赔偿。

6.就餐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老鼠等虫害、无烟尘,灶台、操作台、案板等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7.每天开餐前、后,要及时认真的做好食堂炊具、餐具、餐台(桌)、椅、地面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

8.每天提前制定合理的菜品供应计划,杜绝浪费,并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供营养、卫生的食品,不得供应劣质、腐烂、过期食品。

9.配合采购人验收食材、保证食材新鲜、卫生,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其它肉制品。认真做好食品库、调料库、冷库的管理,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防止食品变质腐烂。购买的蔬菜要分拈腐叶并漂洗干净去除残留农药后才能加工。

10.定期做好冷库、冷柜的除霜及消毒工作,气温超过22℃未经冷柜保管的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11.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12.严禁餐饮劳务人员将食堂的菜品、用具带回家使用。

13.应设置加盖垃圾桶、泔水桶,每天及时打扫、清除,清洗干净,杜绝蚊蛹滋生。垃圾区设置冲洗装置,每周清洗两次,保持垃圾区卫生清洁。

14.对燃气灶、燃气管道的安全进行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15.下班前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等。

其他说明:

1.采购人免费提供供应商工作餐,不提供住宿,供应商应保证厨师及服务人员安全,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采购方提供食堂正常生产的一切厨房设备、餐具用具(包括餐具、餐桌、餐椅、炊具、餐盘、冷藏、保鲜设备等)。供应商在使用期间应爱惜使用,不许故意损坏设施设备,如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并终止合同,且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水电气费均由采购人负责,水电管路管件及设备维修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应节约资源按户设备,合理使用。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

4.供应商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明,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无证不予上岗),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5.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中标公司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6.供应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达不到甲方要求,无条件解除合同,中标公司不能要求任何补偿。

7.供应商必须是正规的餐饮公司,不允许个人承包或转包给他人,如有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将无条件辞退供应商,中标公司不能要求任何补偿。

8.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和市财政局防疫防控有关规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