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CTP2021-045
项目名称: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12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蔬菜、肉类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12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蔬菜、肉类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固定的经营场所;(2)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具有有效的《食品营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6)法人及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方式: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录查看公告,实行网上报名。
(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36-1号
联系方式:0909-8222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中央公园2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909-2221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湘红
电 话:0909-2221277
附件信息:
-
竞争性谈判性文件--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doc
386.7K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XJHCTP2021-045号
项目名称: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
采 购 人: 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 系 人: 吴湘红 联系电话:0909-2221277
2021 年 11月
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
竞争性谈判公告
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12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
项目编号:XJHCTP2021-04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2000.00元;
采购需求:蔬菜、肉类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项目名称: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
数量:1
预算金额:412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蔬菜、肉类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固定的经营场所;(2)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具有有效的《食品营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6)法人及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1月30日至 2021 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方式: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3日11点00分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录查看公告,实行网上报名。
(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36-1号
联系方式:15999062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中央公园2号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吴湘红
联系方式:0909-222127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36-1号 电 话:15999062233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中央公园2号楼二楼 联系人:吴湘红 电 话:0909-2221277 |
3 |
项目名称 |
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 |
4 |
服务地点 |
温泉县机关食堂 |
5 |
采购内容 |
蔬菜、肉类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6 |
供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7 |
付款方式 |
一月一结,按月支付 |
8 |
质量标准 |
合格 |
9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 |
10 |
供货期限 |
3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11 |
资金来源及到位 |
自筹资金;已到位; |
12 |
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2)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具有有效的《食品营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法人及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4 |
投标有效期 |
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企业保证金为:¥8000.00元整(捌仟元整) 1、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供应商)前往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保证金”,选择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锦绣支行”,生成子账号。此处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每位投标单位(供应商)都有自己唯一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通过基本账户进行缴纳。 2、投标人在汇出保证金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参与投标项目的工程名称及标段名称,未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保证金监管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
16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方式: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分前不得开启 |
17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并装入封袋内;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各类证书原件:一份。投标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提供法人及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件。 备注: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在封套正面注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字样。封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外封套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 3、如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未按上述内容填写(或有缺项),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
19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投标文件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2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截止时间:2021 年12月03日11时00 分前(北京时间)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2人; 不分组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22 |
开 标 |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
23 |
评标方法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 |
24 |
最高投标限价 |
①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412000.00元(肆拾壹万贰仟元整)。 ②温泉县物价局每周公示的食材价格下浮5% |
25 |
代理服务费方式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
26 |
说明 |
1.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以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2.两次报价只报下浮率,且下浮率不能低于5%(如供应商报价为4%,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将被拒绝)。 |
一、 投标书
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
二、重要说明:
1、供货地点:温泉县机关食堂。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3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本次采购的货物(具体规格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在性能、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有国家和行业的具体规范标准,所供货物执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报价人概不能够以本文件未提及为由而违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5、谈判文件未列出的本次采购所依据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列出。
6、在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要求、技术参数、规格及需求表”
五、特别提示
1、付款方式:一月一结,按月支付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于本次投标中所述的货物采购及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2)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具有有效的《食品营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法人及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6一个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定义
3.1“采购人”为: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2“招标机构”为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与货物采购竞争的法人,中标后即为成交人,签定合同后即为卖方。
3.4“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本地化开发、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修、保养和交付使用后免费维护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3.7“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
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招标的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包括:
5.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招标书;
5.1.3投标人须知;
5.1.4技术规格要求;
5.1.5 合同条款;
5.1.6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机构将拒绝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两天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通知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私下就设备采购的有关实质性的问题进行磋商。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以前,采购人都可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方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后,应在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中写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8.2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8.3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函
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另需单独提交)
9.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另需单独提交)
9.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9.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6 开标一览表
9.7 报价明细表
9.8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9.9 商务条款偏离表
9.10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9.11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9.12 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13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9.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9.15 其他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等)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的其报价无效,不进入评标阶段。
10.2 投标人应在明细报价表上标明综合单价和总价。如综合单价和总价不符,以综合单价累计为准;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小写和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投标人如果不同意上述修改原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0.3 投标人如果免费提供某项产品、部件或服务,除在价格栏中填写“0”外,还必须在备注栏中声明免费或赠送。
10.4 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包括下列几项费用: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货物,其货物的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
(4)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需服务的报价。
10.5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书面说明。
10.6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各项价格必须清楚、准确、详细。
10.7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11、 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
11.1 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各项价格必须清楚、准确、详细。
12、投标报价:
12.1本项目如非因重大需求变化导致成本增加,不得追加费用,供应商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2 谈判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该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入商务评比。
12.3 报价方式
12.3.1 最终报价应含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服务过程增加运输费用,则须将增加的数额或比率在报价表中加以必要的说明。如无该说明,则视为不增加费用。
12.3.2 报价下浮率在协议期内不得向下浮动,协议供货价格在协议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高于市场最低售价,采购方如发现供应商的价格高于市场最低售价时,采购方将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12.3.3 报价方不得谎报市场价格,蓄意提高政府采购协议价格。
12.3.4 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以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2.3.5 两次报价只报下浮率,且下浮率不能低于5%(如供应商报价为4%,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将被拒绝)。
12.4谈判响应报价的货币单位
12.4.1 响应报价应以人民币方式报价,各项价格必须清楚、准确、详细。
12.5 投标人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2.6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12.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中标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部分。
14 投标人应逐条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要求,表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认真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
15.2 如遇特殊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人确认。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红公章,投标文件中法人或委托人签字与开标现场字迹必须为同一人,当字迹不一致时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内容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鲜红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单位鲜红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应对本次招标因投标人违规、违约而产生的风险。
17.3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按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规定的帐号,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招标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7.4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本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7.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7.5.2 成交人未能做到:
①按本章第28条规定签定合同;
②按本章第34条交付代理服务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在封套正面注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字样。封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8.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外封套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
18.3 未按本章第18.1项和第18.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 开标地点 。
19.2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或邮寄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0.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通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应按本章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20.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21、 开标和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的;
3)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8)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9)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投标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故意抬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21、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项目投标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2、 投标有效期
22.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30 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否决投标)。
2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六、开 标
23、开标会程序:
23.1、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签到并签字确认;
23.2、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取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投标相关文件;
23.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23.4、由主持人介绍本次开标会参加的监督人、业主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并介绍采购内容;
23.5、宣布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23.6、监督人查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23.7、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3.8、监督人查验各投标人的各类证书原件;
请各投标人准备以下各类证件:
(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2)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法人及工作人员健康证;
未通过资质查验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受。
2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3.10、唱标人按送达时间逆顺序启封“开标一览表”,并由投标人当场签字确认;
23.11、宣布本项目的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
23.12、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招投标会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3.13、宣布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23.14、以上查验环节中如有任意环节查验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再进行评标,本次开标失败。
七、评标、定标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1、评审办法: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首先,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要求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谈判程序。
3、招标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各位评委就每个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有效谈判供应商的情况及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并进行评价。
7、谈判小组对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小组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内,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推荐多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人。
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8、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9、对已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10、评标委员会将对审查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比较和讨论。
11、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12、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1、评标委员会在谈判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项问题(包括技术规格、材料技术含量、技术等级、价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合同条款是否偏离、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料等)必须做出明确解答。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将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经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核签字后将作为签订合同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且在谈判答疑过程中未做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5、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三、谈判原则
1、谈判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定。同时维护投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谈判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4、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推荐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成交规则:
(1)允许二次议价:本次招标的入围价是温泉县最高限价,实际采购价允许采购单位进行二次议价,议价价格不得高于入围价。
25、入围通知
25.1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入围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入围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5.2 《入围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成交人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6、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6.1采购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无需做任何解释。
27、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招标书特别提示。
八、签定合同
28、签定合同
28.1 采购人和成交人在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及招、投标文件签定合同。
28.2 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28.3 采购人如遇成交人违约,可从侯选成交人中重新选定成交人,并签定经济合同。
28.4 合同的制订由采购人、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三方参加,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均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制订过程中进行协调。
28.5 合同经招、投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招、投标双方亦可自愿申请公证。
29、合同的组成
29.1 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9.1.1 供货合同;
29.1.2 合同条款;
29.1.3 入围通知书;
29.1.4 乙方成交的投标文件;
29.1.5 竞争性谈判文件;
29.1.6 评标答疑记录。
九、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
30.重新招标
30.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废标后重新招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其他方式采购
30.2.1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十、纪律和监督
31.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采购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4)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1.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2)在知道自己为评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4)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1.5 监督检查
31.5.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32、投标人应认真研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充分考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投标文件。
33、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不适用,投标人可另行设计表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
十二、其他事项
34、代理服务费
34.1成交人必须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向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即成交人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支付)。
34.2代理报酬为人民币: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1 |
2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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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
||||
2 |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
3 |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
||||
4 |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5 |
法人及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 |
||||
6 |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
||||
7 |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清晰纸质版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 |
||||
结论:结论(符合或不符合)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结论为符合或不符合。 |
注:监督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附打分表:
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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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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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项目 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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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
投标报价 |
低 |
|
中 |
|
较高 |
|
高 |
|
低 |
|
中 |
|
较高 |
|
高 |
|
||||||
服务响应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
质保承诺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
技术力量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差 |
|
一般 |
|
较优 |
|
优 |
|
||||||
项目业绩 |
弱 |
|
一般 |
|
较强 |
|
很强 |
|
弱 |
|
一般 |
|
较强 |
|
很强 |
|
||||||
投标文件 规范性 |
弱 |
|
一般 |
|
较强 |
|
很强 |
|
弱 |
|
一般 |
|
较强 |
|
很强 |
|
||||||
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
|||||||||||||||||||||
确定中标供应商: |
|
|||||||||||||||||||||
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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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
货物要求、规格及需求表
货物要求、规格及需求表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参数 |
数量/单位 |
标项控制价(元) |
备注 |
标项二 |
温泉县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蔬菜、肉类)(蔬菜、肉类) |
蔬菜:颜色正常,无萎蔫,叶菜挺立、瓜菜紧实、果类结实、豆类饱满、根菜硬实、无腐烂变质。 肉类:优质肉品、新鲜、无注水、提供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 |
1批 |
温泉县物价局每周公示的食材价格下浮5% |
/ |
备注:供货商应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以否决投标处理!
要求:24小时响应随时配送。
配送的肉类必须为新鲜的,肉质新鲜,检验检疫合格,冷藏运输,不得使用廉价的淘汰储备肉,冻肉等。
以上报价含货款、运输装卸费、税费等其他相关一切费用,是指标的货物经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的价格。
4、成交企业在合同执行的期限内,擅自中断配送或配送延迟,造成未按时供货或者出现食品安全等问题者,业主单位将联合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5、业主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对配送的产品随机抽取送检,如发现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招标文件不符者,视为违约,招标文件、合同书等追究责任,进行赔偿,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6、配送要求:专人、专车,按照业主单位需求每日配送。
7、每包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按期按要求供货,则有第二中标候选人供货,以此类推。
重要事项:1、中标后,供货清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清单内容,中标方应根据招标(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
2、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3.1经常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
3.2配送不及时被管理员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正常供需关系一次的。
3.3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坏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参假参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4、开具正规发票,按需按时送货上门,每批次供货产品必须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
第四章 合同附件格式及条款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年 月 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及参数: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
1.5.2 交付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