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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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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1-11-30
职工餐厅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1).doc
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

采 购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ZRCG-20211201

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一月


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规 格

1

项目名称: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RCG-20211201

期限:经营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年底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2

采购人名称: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3861261663

3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联系人:孙端阳

联系电话:0519-85606263

4

磋商保证金数额为:免收保证金

5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可自行勘查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 12月07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和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处。

6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7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8

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3 日14:00

地  点: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9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磋商报价次数:二次

1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国家标准(2002)1980号文件收取,不满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中标单位一次性付至招标代理公司。专家评审费按实支付。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23382 前 附 表 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3

第一章 总 则 8

第二章 响应文件 16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21

第四章 磋商报价 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0

第六章 评审办法 30


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ZRCG-20211201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其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RCG-20211201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55万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提供周一至周五员工食堂早餐、午餐。

2、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员工食堂保洁服务(包括周一至周五晚餐及周六用餐)。

3、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周一至周五两个包厢午餐共约30个餐位宴请接待服务。

4、若采购人包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工作日晚餐有接待需求,供应商需安排员工加班完成采购人接待任务,加班费根据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无不良经营记录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2018年以来有三年以上从事职工餐厅、用餐人数均不少于100人的管理经验,提供单个完整合同,如合同中未明确用餐人数,用餐人数的认定以原合同中甲方出具证明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06 日下午 5点

报名地点: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招标代理部(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交纳),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申请书》一份,格式见以下附件;

2、提供有效餐饮业营业执照;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2018年以来有三年以上从事职工餐厅、用餐人数均不少于100人的管理经验,提供单个完整合同,如合同中未明确用餐人数,用餐人数的认定以原合同中甲方出具证明为准;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将拒绝接受报名。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为:免收保证金

六、勘查现场及标前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可自行勘查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12月 07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和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处。

七、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00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00

响应文件提交暨磋商地点: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端阳

联系电话: 0519-85606263

联系地址: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采购人名称: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19-80580005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常州地址

个人常州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行政监督人员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离开常州往

返常日期

途径(换乘)

途径日期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措施

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3.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公司时,请主动出示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

4.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公司人员联系。

5.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6.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第一章 总 则

一、采购项目: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

三、投标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更正的内容及补充公告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响应文件必须包含。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响应文件

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磋商报价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审办法

磋商供应商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立即与本公司联系,否则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作无效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更正

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被接受,如无疑问,视作磋商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

代理机构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磋商供应商对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4、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公告中予以明确。

5、公告通知以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所发布的为准。

六、磋商供应商的义务

1、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方便投标报价时能考虑全部因素

2、磋商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完全明了磋商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磋商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4、磋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5、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合法权益。磋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6、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磋商报价

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项目报价。

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磋商时以人民币为准。

3、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

4、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为 55万元,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组成》

九、磋商保证金:免收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胶装的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副本可以通过正本复印。

3、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否则修改无效。

4、本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十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十二、响应文件的密封、装订与标志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采购单位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

3、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凡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响应文件以后,磋商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修改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十五、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详见前附表

2、磋商地点:详见前附表

十六、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各磋商供应商参加。

2、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会的,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活动。

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认同磋商结果。

十七、磋商小组

1、代理机构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和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

2、采购单位可以推荐代表参加磋商小组,但人数不得超过磋商小组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评审的采购单位代表,必须向代理机构提交采购单位代表身份授权函或证明。

3、技术复杂的项目,经磋商小组批准,采购单位代表可以推荐一名技术人员进入磋商现场,仅协助采购单位代表介绍磋商项目的需求、技术参数等有关事项,不得发表与磋商项目无关的言论或带有倾向性的言辞,陈述完毕后应立即离开现场。

4、未经磋商小组批准,采购单位的其他任何人员禁止进入评审现场。

5、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5.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5.2 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5.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4 向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

6、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6.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6.4负责磋商报告的起草;

6.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6配合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

十八、评审内容的保密

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九、对响应文件的审查

1、磋商后,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委员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1.1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1.2是否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1.1.3磋商报价是否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1.1.4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磋商时,磋商委员会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等

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有权将其拒绝,并做无效标处理:

3.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

3.2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

3.4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

3.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或是附有条件的;

3.6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7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磋商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

3.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3.9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10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3.11磋商供应商未通过报名的或者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与报名情况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3.12磋商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

3.13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3.14磋商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15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响应文件未标明正本、副本的;

3.16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的;

3.17改变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的;

3.18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3.19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3.20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3.21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3.22按有关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4、响应文件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4.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4.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总价金额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该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视作无效投标;

4.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5 磋商供应商对于上述修正后的结果应向磋商小组作出书面确认并予以认可。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作无效。

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磋商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二十、投标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影响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所有澄清或说明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为之,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磋商供应商拒不按照评委会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撤回投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磋商小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出答复,该答复经磋商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二十一、磋商失败

在磋商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宣布磋商失败:

1、出现影响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磋商方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

4、由以上情形最终导致磋商失败,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二十二、确定中标单位

1、本项目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方法,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二十三、成交结果及公示

1、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在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有效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该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以及磋商供应商盖章方为有效。

2、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以及磋商供应商盖章的书面质疑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3、磋商保证金在质疑处理期间,暂不退还。

4、被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对质疑内容调查取证,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同质疑成立。

5、在中标公示期间,如有参加投标的磋商供应商提出有效质疑,并因此可能对成交结果产生影响,而最终被取消成交的,代理机构对中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四、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影响中标服务费的支付。

2、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二十五、履约保证金:/。

二十六、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26.1服务费按照下列标准收取并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中标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

26.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国家标准(2002)1980号文件收取,不满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中标单位一次性付至招标代理公司。

二十七、合同的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及配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调整。

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中标人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磋商。

二十八、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磋商保证金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网站予以公布,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一切项目。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约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他人的;

2、有吵闹、起哄、斗殴等行为,扰乱招投标现场、评审或办公秩序的;

3、中标后,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单位签署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未能履行又不按约赔偿的;

4、中标后,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所签订的合同依法被认定无效的;

5、中标后,不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6、提出不当要求,进行恶意敲诈的;

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8、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诉讼,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

9、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0、磋商供应商拒不按照评委会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撤回投标,其招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缴纳磋商保证金后,在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递交弃标函无故不参与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

12、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13、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九、中标人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及规定,并且导致中标无效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磋商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磋商,原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损失):

1、向代理机构支付原磋商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

2、如最终中标价高于原中标价的,原中标人应当以中标价的差价对磋商方进行赔偿。


第二章 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组成

一式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响应文件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后补正,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或公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证明—信用中国报告(报告时间显示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前之间的任意时间);

*6、食品经营许可证;

*7、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无不良经营记录证明;

*8、供应商资格要求涉及的其它证明材料。

*9、2018年以来有三年以上从事职工餐厅、用餐人数均不少于100人的管理经验,提供单个完整合同,如合同中未明确用餐人数,用餐人数的认定以原合同中甲方出具证明为准;

三、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附件4)

*2、分项报价表(附件5)

四、技术部分

*1、项目技术方案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和管理计划

*3、优惠条款或承诺

五、其他评审相关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

*2、典型项目合同;

*3、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一览表,明确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兼厨师长1名、餐厅领班兼服务员2名、厨师兼切配2名(其中一人需有厨师证)、点心厨师兼勤杂1名、洗菜兼洗碗工1名。所有人员必须提供磋商文件发布前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说明:

1、上述带“*”条款磋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供应商依据评分办法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要求“核查原件”的应当将原件(或公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未提供的评审中将不予计分)

3、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磋商供应商可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不限于此)

4、磋商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编制,胶装成册。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运行模式

1、管理模式为委托管理,即乙方派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经甲方授权后全权管理甲方所属职工餐厅,保证甲方100—150人食堂用餐、2个包厢的正常运转。

2、甲方提供管理必须的硬件设备、备品备件、原材料及调料用品。

3、乙方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二、委托管理服务范围

1、提供周一至周五员工食堂早餐、午餐。

2、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员工食堂保洁服务(包括周一至周五晚餐及周六用餐)。

3、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周一至周五两个包厢午餐共约30个餐位宴请接待服务。

4、若采购人包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工作日晚餐有接待需求,供应商需安排员工加班完成采购人接待任务,加班费根据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执行。

三、供餐模式

1、午餐工作餐:根据现场条件,设计窗口服务模式,每日提供不少于8菜一汤一辅食(双方商定)。采购人拟采用以下两种供餐模式,无论采用哪种模式,投标人服务费均不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此因素。

(1)用餐人员采用点单模式取菜。

(2)自助服务用餐模式。

具体菜单及套餐金额由投标人自行拟定及报价。

2、包厢接待:2个包厢约30个餐位中式宴会服务,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的菜肴质量、服务标准及卫生礼仪等,投标时投标人提供标准套餐菜单或单独设计宴会菜单。

四、餐别设定

1、约100-150人工作餐,具体见下表。

包括早餐、中午工作餐、晚餐工作餐及包厢宴会接待,就餐人数如下:

项目

工作日

周六

周日

早餐

约50-80人

视需要确定

视需要确定

午餐

约100-150人

视需要确定

视需要确定

晚餐

晚餐人数待定(根据加班人数确定)

开餐时间(暂定,具体实施时间根据甲方要求调整)

餐别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早餐

7:25

8:25

午餐

11:30

12:30

晚餐

时间不定

时间不定

菜单设计(供参考),具体菜单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早餐菜单如下:

1

主食 ( 粥类/面条类/炒饭类)

自选

日常提供3种备选

2

面条浇头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3

小菜类(萝卜干/雪菜豆子等)

自选

日常提供3种备选

4

点心

自选

日常提供4种备选

5

粗粮类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6

蛋类

一份

日常提供2种备选

7

时令蔬菜类

一份

日常提供3种原料备选

8

牛奶/果汁类

一份

日常提供2种备选

午餐菜单如下:

1

大荤 ( 肉类/鱼类/禽类)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2

小荤

自选

日常提供3种备选

3

蔬菜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4

主食 (米饭/面条)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5

粗粮

自选

日常提供1种备选

6

营养汤

自选

日常提供1种备选

7

水果(酸奶)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2、宴会服务

2个包厢约30餐位中式宴会服务(至少配备1名包厢服务员),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的菜肴质量、服务标准及卫生礼仪等。

宴请及便饭菜单标准:

1、常规菜单: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宴请及工作餐标准要求,每一标准每月提供A、B、C、D四种菜单供挑选,每月更新一次。

2、临时或特殊要求菜单: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另行设计安排。

五、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

项目经理兼厨师长

1

2

餐厅领班兼服务员

2

3

炉灶厨师兼切配(至少一人有厨师证)

2

4

点心厨师兼勤杂

1

5

洗菜兼洗碗工

1

人数小计

 

7

六、投标人到岗时间设定及筹备期主要工作

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经理、厨师长提前10天到岗,协助业主方做好运营前易耗品、大宗原材料等采购等期准备工作。

2、排定项目运营倒计时工作表,并上报采购人,按照时间推进工作。

3、项目全体服务人员应在食堂运行前7天到岗。

4、做好工装测量配备。

5、安排操作规范、岗位纪律、业主方规章制度等专题培训。

6、彻底做好食堂区域范围内的卫生及器具的消毒工作。

7、与工程专业人员一起对设施设备进行调试。

8、组织岗位操作及运营演练。

9、设计菜单,报送采购人审核。

第四章 磋商报价

一、项目总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员工工资、社保费用、服装费、体检、节日福利费用、保险、培训、零星耗材、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工程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二、磋商报价方式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标时以人民币为准。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分项报价表。

3、培训服务费用报价:由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单列。如供应商单列培训费用,则自行将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格式扩展。

4、供应商需对每部分报价包含的服务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如有特别承诺,也需明确说明。

5、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总价高于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谈判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时间: 2021年 月 日

甲方与乙方双方基于互相的承诺及共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乙方为甲方职工餐厅提供委托管理服务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服务模式及范围

1、服务模式

1.1管理模式为委托管理,即乙方派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项目经理兼厨师长1名、餐厅领班兼服务员2名、炉灶厨师兼切配2名(其中一人需有厨师证)、点心厨师兼勤杂1名、洗菜兼洗碗工1名。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年纪55周岁以下。经甲方授权后全权管理甲方所属职工餐厅,保证甲方100—150人食堂用餐、2个包厢的正常运转。

1.2甲方提供管理必须的硬件设备、备品备件、原材料及调料用品。

1.3乙方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2、服务范围

2.1、提供周一至周五员工食堂早餐、午餐。

2.2、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员工食堂保洁服务(包括周一至周五晚餐及周六用餐)。

2.3、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周一至周五两个包厢午餐共约30个餐位宴请接待服务。

2.4、若采购人包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工作日晚餐有接待需求,供应商需安排员工加班完成采购人接待任务,加班费根据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执行。

2.5就餐人数

甲方职工餐厅平均就餐人数如下:

项目

工作日

周六

周日

早餐

约50-80人

视需要确定

视需要确定

午餐

约100-150人

视需要确定

视需要确定

晚餐

晚餐人数待定(根据加班人数确定),可提供快餐或者桌餐;

2.6开餐时间(暂定,具体时间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调整)

餐别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早餐

7:25

8:25

午餐

11:30

12:30

晚餐

时间不定

时间不定

2.7菜单

早餐菜单如下:

1

主食 ( 粥类/面条类/炒饭类)

自选

日常提供3种备选

2

面条浇头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3

小菜类(萝卜干/雪菜豆子等)

自选

日常提供3种备选

4

点心

自选

日常提供4种备选

5

粗粮类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6

蛋类

一份

日常提供2种备选

7

时令蔬菜类

一份

日常提供3种原料备选

8

牛奶/果汁类

一份

日常提供2种备选

午餐菜单如下:

1

大荤 ( 肉类/鱼类/禽类)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2

小荤

自选

日常提供3种备选

3

蔬菜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4

主食 (米饭/面条)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5

粗粮

自选

日常提供1种备选

6

营养汤

自选

日常提供1种备选

7

水果(酸奶)

自选

日常提供2种备选

8

特色菜

自选

按要求

2.8特别要求:

(1)午餐供应品种不少于8个,除主食外,其它食品保证一周内不重样。

(2)所有菜品一律分批烹饪,尽可能采用小锅分批烹制,做到勤炒勤加,不断档,不积压,始终保持菜品新鲜光亮。

(3)每天素菜中至少保持2种叶菜,其中绿叶菜不少于1种。

(4)拟定菜单中的所有食材禁止反季节。

(5)拟定菜单中的水果必须是应季水果。

(6)拟定菜单中的酸奶必须是品牌产品。

(7)菜单安排流程

大厅菜单:由乙方周四制定下周菜单并呈交甲方认可。

包厢菜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数款不同标准的菜单备选;也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设计。

3、包厢餐饮服务

3.1提供四星级酒店卫生标准。

3.2提供达到四星级酒店的服务礼仪。

3.3烹制四星级酒店标准的菜品。

3.4常规菜单:乙方按照甲方宴请及工作餐标准要求,每一标准每月提供A、B、C、D四种菜单供挑选,每月更新一次。

3.5临时或特殊要求菜单: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另行设计安排。

3.6若甲方通知加班用餐,乙方须半小时内响应。

4、资证办理

乙方无偿协助甲方办理职工餐厅必须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申领、更新、年检等。

二、服务费用

1、甲方职工餐厅全年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为 元整(大写: )。

该费用总价包干,包括相应服务的员工工资、社保费用、服装费、体检、节日福利费用、保险、培训、零星耗材(牙签、品牌洗洁精、品牌餐巾纸、清洁用品及工具材料)、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工程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全年费用构成如下表:

上述服务费包括:

(1)食堂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社会福利;

(2)管理费、培训费;

(3)制服费;

(4)零星耗材(牙签、品牌洗洁精、品牌餐巾纸、清洁用品及工具材料);

(5)公众责任保险;

(6)风险

(7)利润

(8)法定营业税;

上述服务费不包括:

(1)食物成本;

(2)其他原料成本;

(3)能源(水、电、煤气)

2.加班费用:

包厢加班费:按工作日60元/次/人,周末80元/次/人,法定节日120元/次/人,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加班另行协商,加班费按实结算。

3、支付条款

3.1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按季度结算,乙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费用报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规发票4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支付。加班费用按实结算须甲方经管人员签字确定认可后,由甲方另行支付。

3.2考核办法:乙方承诺甲方餐厅考核管理办法达到85分以上。考核管理办法按季考核,考核管理办法≥85分,甲方应全额支付管理费用;考核管理办法每下降1分,考核扣款500元,每次扣款在支付该季度费用上体现。

注:

(1)乙方收款时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若乙方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

(2)乙方同意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3)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政策、要求及甲方经营变化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除本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已经完成的、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2021年 日-2022年 日,经营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乙方应为甲方提供重新招标期间的过渡服务,费用参照本合同执行;年底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安排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1.1为确保现场服务的顺利进行,乙方应指派1名项目经理作为现场总代表,姓名 ,电话 。乙方现场代表的职责:

①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

②在现场确保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执行质量。

③管理日常运营并监督乙方的工作人员。

④代表乙方处理各项日常事务,包括与甲方代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1.2乙方提供专业化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职工餐厅及包厢的管理条例报甲方备案,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确保管理服务工作高质量运转。

1.3乙方须提供管理有经验的员工进行菜品制作服务,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的服务人员以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1.4乙方所聘用员工均应持健康证上岗,乙方负责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烹饪技能和服务水平。乙方所招聘的员工只与乙方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与甲方无任何隶属关系。

1.5乙方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为其购买相关保险,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6乙方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环境卫生达标。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人为失职造成的恶性事故,如发生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食物中毒,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7乙方应在甲方职工餐厅试运行1个月后,与甲方一起对岗位设置、人员数量及工资标准进行梳理调整,以达到既满足甲方服务需求同时也做到人员精简,合理控制人力成本。

1.8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执行本合同服务内容所要雇佣的人员名单和相关文件证明资料。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上岗前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五险)。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全年服务费中,合同实施期间,乙方未按要求缴纳社保的,甲方可扣除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可解除服务合同。

1.9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原材料的验收(原材料款由甲方提供)。

1.10甲方应事先规定乙方员工被允许的活动区域,为确保安全起见,乙方员工同意只在该区域内活动而不进入其它区域,甲方有权利控制和实施活动区域的进入权限。

1.11乙方将负责对采购食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按本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配餐服务。

1.12乙方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对每餐食品进行规范留样,样品将在冷藏室内保存48小时。

2、设备

2.1乙方应清洁甲方提供的设备、器皿、家具,包括陶器、玻璃器皿、餐具、厨房器具等,保持良好的次序。

2.2乙方与甲方应共同清点甲方提供的设备与器具,并由双方授权代表在设备清单上签字确认。当结束本合同的工作时,双方应再次清点,差异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责任予以解决。

2.3乙方应负责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家具、餐具器具等维护保养工作。在在本合同执行的第一个月,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测试,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对损坏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员工的非正确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餐厅及厨房内的设备设施布局及使用功能,如确因管理工作需要,须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4乙方将对甲方职工餐厅的厨房设备进行定期巡查。若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员工故意损坏或非正确操作而造成设备毁损,乙方应对毁损部分予以更换或修理。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餐厅及厨房内的设备设施布局及使用功能,如确因管理工作需要,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清洁与卫生

3.1乙方将根据甲方内部规定和严格的卫生标准承担厨房及餐厅区域的清洁工作。

3.2乙方在食品处理、准备、存储及服务过程中将遵守国家卫生标准。

3.3乙方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环境卫生达标,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人为失职造成的恶性事故,如发生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4乙方应遵守关于卫生或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并对需要改正的内容立即执行,否则,如因违规或不合格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5乙方负责垃圾的收集处理和污水排放工作。

4、消耗品:餐厅与厨房区域包括地面和厨房器皿的日常清洁所需的清洁用品及工具材料和专用洗涤剂、品牌餐巾纸、牙签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5.食堂仓库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协助和配合甲方进行食材和物资进出库及仓库规范管理,包括:每日采购的货品进行收货、出库、清点、储存(分开储存、密封及标记等),定期盘点,建立台账,进行动态化、数字化管理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的职责:甲方应指派一名公司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事务,姓名 ,电话 ,包括与乙方的沟通和联系,协助乙方处理日常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于乙方能在甲方有合理要求时及时采取行动。

2、原材料采购:甲方负责所有食品原材料及调味料的采购。

3、设施和设备场所

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服务空间及执行本合同所描述服务所要求的所有设施。

3.1设备:甲方应提供所有食物准备、烹饪、储存及服务所需的厨房设备以及餐厅内的所有家具(餐桌椅)。

3.2厨房器皿及餐具:甲方应负责提供其厨房所需器皿(陶器、刀具、玻璃器皿等)及餐具(如餐盘、杯子、筷子等)。

3.3其它设施:甲方应免费提供给乙方的员工停车场地(自行车及汽车)、更衣室。

4、公用设施

4.1甲方应负责提供免费空调、煤气、燃料、饮用水及其它运营所需能源。

4.2乙方应做好食物原料储存,防止因能源供应故障而导致食物原料损失。

4.3如因乙方对能源设施的不恰当使用导致能源设施故障或导致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责。

5、服务人员用餐方式:甲方应负责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餐标参照甲方餐厅一般标准执行,乙方员工在每餐正常服务工作结束后用餐。

6、医务帮助: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任何紧急事件,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其所聘员工在服务过程中的工伤责任。

7、监督考核:乙方应当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相关文件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与考核,如乙方管理不当,甲方有权要求撤换相应人员、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管理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8、财务审计: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期间的财务情况定期进行审计,有权对甲方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日常审核、确认。

9、交流与沟通:所有的日常配餐服务都由乙方的现场项目经理负责管理。乙方与甲方可每周进行一次工作回顾。对于甲方提出的投诉及考核意见,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或补救。

五、单方解除权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主要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整改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未纠正的;

2、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超过5日的;

3、本合同设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不合格;

4、乙方因违规经营或卫生不合格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的;

5、乙方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和环境卫生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造成的恶性事故的;

6、乙方服务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达到类似程度严重影响乙方履约的情况。

如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事项,则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相应损失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损害赔偿、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申请强制执行费等。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主要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六、一般条款

1、保密:乙方应对其掌握的甲方商务、财务、政务等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披露、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乙方发生上述违约情形,应支付合同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则乙方另行赔偿相关损失。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保险:乙方应为员工缴纳社保或商业险。保费由乙方负责支付,并向甲方出示保费付讫证明。

3、责任限额:合同双方应尽力履行各自的合同职责。

4、安全和防火规定

4.1乙方应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防火方面的规章与规定。

4.2乙方应遵守任何立法机关、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

5、合同转移: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可以将此合同转让给其分公司、关联公司,子公司,或是控股公司。

6、不可抗力:如由于发生下述定义的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不可抗力因素而推迟或暂时阻碍了本合同的履行并且一方已按此条款规定通知另一方,甲方或乙方都不应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条款而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6.1自然力;

6.2战争行为,无论是否宣战;

6.3暴乱、叛乱、破坏活动、罢工及恐怖行动;

6.4政府部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任何政府部门规定、实际操作的颁布或变化;

6.5在遭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受影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指明发生的事件和造成拖延或无法履行其责任的情况,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各方均应按照损失最小化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否则应承担损失扩大的责任。

7、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争议部分外,在诉讼期间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

本合同的形成、生效、解释、执行、修正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七、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本合同服务开始提供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见证方: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电话:


附件:

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甲方对食堂委托经营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类别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数

检查得分

扣分原因

基础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上墙)并落实到位。

1

 

 

成立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1

 

 

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营业执照、独立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齐全并按规定上墙公示。

1

 

 

建立规范的卫生管理档案,食品卫生安全自查记录齐全。

1

 

 

环境卫生

食堂区域内无积尘、积水、无蜘蛛网、杂物等

2

 

 

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等滋生物。

2

 

 

防尘、消毒设施齐全、正常运作。

2

 

 

冰箱、冷库管理符合要求,及时除霜、除臭。

2

 

 

食堂玻璃窗、墙砖、地砖明亮.

2

 

 

厨房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干净,(工作台、冰箱、碗柜、餐厅桌等无杂物),定期清洗,并有书面记录。

3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各类调料在保质期内,盛器整齐有盖,不用时加盖保存。

3

 

 

食品加工时要生、熟分开,且加工过程按规范操作。

2

 

 

不得加工腐败变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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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前清洗、削皮、退毛等需干净,碗筷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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