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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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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2021-00161

二、合同名称: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体用餐配送服务

三、项目编号:2021-09-003

四、项目名称: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体用餐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公安局

地 址: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良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21-687916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包二)

数量: 1

单价(元): 67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包二)

2.合同金额(元):

6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自2021年10月24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11-30 09:56: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1c3a60c8275b418bb3e9042740b1685c.doc.pdf

第 1 页 共 9 页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合同二 合同编号:2021-00161 合同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 128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受托人):上海良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胜利路 836号 26幢 101号 邮政编码:201201 电话:021-68791658 传真:021-68791658 联系人:庄燕 开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王港支行 帐号:50131000300882873 第 2 页 共 9 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 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供应早餐、中餐、晚餐、夜间用餐。 二、供餐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标准如下: (1)早餐(15元人民币/份) 工作餐标准:中式早点、各式包子、干面、西式点心等十选三;熟鸡蛋一枚; 中式酱菜若干(不少于 3种);豆浆二选一;粥三选一。 (2)中餐(50元人民币/份)、晚餐(50元人民币/份) 工作餐标准:大荤四选二;小荤四选二;蔬菜三选一;汤一份;米饭一份;水 果一份;饮品三选一。 (3)夜间用餐(15元人民币/份) 工作餐标准:中式点心、干面、西式点心等十选三;饮品三选二。 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数量及份数为准。 三、供餐时间: 早餐 6时至 9时 午餐 11时至 13时 晚餐 17时至 19时 夜间用餐 22时至次日 0时 服务期限:2021年 10月 24日至 11月 12日。 第 3 页 共 9 页 服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333号国家会展中心 四、结算方式: 1、按甲方每日实际报数量进行配送,工作餐送达时,甲方必须有专人进行确 认、签字。 2、项目结束后五日内,由乙方提供就餐客数的数据交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后, 乙方开具有效税务发票交至甲方。 3、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签字确认的实际用餐数支付全部合 同款。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银行保 函),甲方在本项目结束后十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的就餐场所,做好特殊情况发生时的疏导和宣传工作。 2、甲方须在前一天上午 10时前告知乙方当天实际就餐客数。 3、配合乙方做好快餐供应即餐具回收、文明就餐等。 4、甲方就餐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餐,否则食物容易变质,产生后果自 行负责。 5、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要求。 6、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 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 7、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 4 页 共 9 页 8、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 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 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 组成员的要求。 10、甲方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 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 资料转送,但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 11、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 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乙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的各项国家及地方法 律法规。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 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2、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 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 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 3、事先提供菜谱交甲方审核。乙方应保证提供与菜单一致的菜肴(如因货源 原因,采取更换措施,乙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确保当天四餐菜肴不重复。 4、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 情况除外: 第 5 页 共 9 页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5、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 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 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6、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 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 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 8、乙方有义务做好供餐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9、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且为本合同服务 的唯一报酬。 10、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 告。 11、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 5%。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 第 6 页 共 9 页 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 5%。因乙方服务能力、 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 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并要求乙方按上一条内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5、除合同规定外,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的,应当按照未付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 1 ‰)按日计收延迟付款滞纳金,直至 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时止,但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5%)。一旦达到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就由 此造成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七、合同转让和分包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 7 页 共 9 页 一份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2、 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 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 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十、 合同附件 廉洁协议和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 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2021年 10 月 2021年 10 月 第 8 页 共 9 页 附件一: 廉洁协议 甲方: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乙方:上海良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本项目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 国家的相关廉正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 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 备供应、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7.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 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8.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承包、项目费用、材料设备供 应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 入营业性高档游乐场所。 10.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 公用品等物品。 1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 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 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项目的优先投标权。 12.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 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总价 1-5 %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 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第 9 页 共 9 页 附件二: 保密协议 甲方: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乙方:上海良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 密,遵守以下协议: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2.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密的秘密,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3.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公开、展示、泄露有关项目内容。 4.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数据或文档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便提供给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也应该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需范围内使用。 5.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方案及实施内容透露给无关人员。 6.不得将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 员;到上级公安机关工作时,不得随便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7.在对外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文档 和论文。 8.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办公场所。 9.乙方履约完毕后,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10.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持续、长期有效。 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 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视情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10-29T10:51:31+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11-30T09:46:20+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