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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传染病医院(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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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本级][线下]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XT2021127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景德镇市本级][线下]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XXT2021127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示

[2021-11-30]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XXT2021127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XT2021127号

二、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景德镇悦芽坊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张平

供应商联系电话:18707939111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新村二期通天楼叁号一楼、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65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食堂食材采购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1年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德洪,陈斌,涂相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9885.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景德镇市高新区梧桐大道

联系方式:18979868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7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楼

联系方式:0798-85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1897986839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9885.0元


标段编号:JXXT2021127号
评委姓名:王德洪,陈斌,涂相勇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3竞争性磋商127.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 号 采购人: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 目 录 一、 采购邀请 ......................................................................... 2 二、 供应商须知 ....................................................................... 4 (一)前附表 ........................................................................................................................................................... 4 (二)说明 ............................................................................................................................................................... 5 (三)磋商文件 ....................................................................................................................................................... 6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 6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10 (六)磋商程序 ......................................................................................................................................................11 (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 14 (八)询问与质疑 ................................................................................................................................................. 15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16 (十)附则 ............................................................................................................................................................. 16 三、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 17 四、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 23 五、 响应文件格式 .................................................................... 24 六、用户需求 ............................................................................ 43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一、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年 11月 24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T2021127号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8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F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11月 13日 00:00至 2021 年 11月 20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24日 10时 00分 2、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1月 24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开标室。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 景德镇市高新区梧桐大道 联系方式:18979868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 7 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 楼 联系电话:0798-85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 18979868393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 二、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2 2.1 采购人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18979868393 3 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 7 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 楼 电话:0798-8510808 传真:0798-8200068 4 14.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允许 5 17.1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账户名称: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 账 号 :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号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1 年 11月 23日 16 时前,本项 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 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 子账号中。 须附用途: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未注明用途的磋商保证 金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 18.1 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 7 19.2 响应文件分数: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8 19.3 封套上应注明的信息: ⑴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供应商名称: ⑸ 注明“磋商开始时才能启封”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 9 19.6 磋商开始时间:详见采购邀请 磋商地点:详见采购邀请 10 20.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 11 22.1 磋商小组的组建: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 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12 27.5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13 31.1 成交公告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4 33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的质疑(质疑函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进行编制,否则为无效 质疑,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回复)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邀请中所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业主。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 供应商 3.1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采购邀请” 3.2 信用记录查询 3.2.1 代理机构将对所有进行磋商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3.2.2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2.3查询时间报名截止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 3.2.4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6 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响应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 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磋商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响应文件不单独提供响应货物、工程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当自获取文件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或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7.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响应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9.2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7 第一部分 磋商响应书 第二部分 报价表 第三部分 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第四部分 服务方案 第五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部分 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2. 迟交的响应文件 12.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3.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13.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 商标的货物。 13.1.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1.3 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 应文件格式 16”)。 13.1.4 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6”)。 13.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13.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3.2.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13.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 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 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3.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7”),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3.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13.4.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3.4.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3.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4.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13.4.5 以上所称货物或产品在本项目中指最终的服务成果。 14、分包的规定 14.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适用于允许分包) 15.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条件: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9 (本项内容若有缺失或细节错误,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评审后补正)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扫描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时间:评审小组进行其他资格条件评审的同时代理机构将同时对各个 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 其他资质条件 无 备注:本表是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与后文有矛盾应以本专用表为准。 16.报价要求 16.1 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报价包括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 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管理费、税收、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16.2供应商要按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服务、工程量清单)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16.3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16.4 供应商所报的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磋 商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视为非实质性 响应,按为无效响应处理。 16.5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6.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7. 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章“供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0 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账号转到磋商文件指定账户。 17.3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因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因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其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 3)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7.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工作日内退还。 17.5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复印件到采 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18.磋商有效期 18.1磋商有效期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有效期。延长磋商有效期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 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 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9.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以及项目名称、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9.2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将正、副本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 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9.3文件袋上应写明: ⑴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供应商名称: ⑸ 注明“磋商开始时才能启封” 19.4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签字或盖章为合格。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1 19.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9.6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详见采购邀请。 20.响应截止时间 20.1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 构拒绝接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 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磋商程序 22. 磋商小组 22.1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2.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除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3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 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 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3.响应文件的密封审查 23.1监督人与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3.2代理机构对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23.3磋商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顺序与磋商小组进行单一磋商。 24. 响应文件的审查 24.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磋商 25.1经采购人代表提议,磋商小组就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与供 应商进行单一分别磋商,并根据磋商情况可以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及合同条款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2 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2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 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 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 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 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 5个工作日内退还。 27.综合评审 27.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 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7.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 评分因素的得分。 27.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7.5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下列“评审办法”。 在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满足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原则进行评分,由价格、 技术、商务组成,满分为 100分。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3 价格评分(报价评审)30 分 评分点 评审标准(评审内容) 分值 报价 得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 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 位。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0分 技术评分(技术标评审)60分 评分点 评审标准(评审内容) 分值 基本技术 要求 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得 20分,有一项不响应得 0分。 评审依据: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表 20 供应商 实力 1供应商自有一辆送货车辆的得 3分,在此基础上增加一辆加 2分。本项满分 5分。 评分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自有箱式运输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的持有人名称与供应 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以计分。 2供应商在景德镇市内具有 600平方米以上配送中心的得 3分,在此基础上规模每增加 200平米加 1分,最高加 2分。本项满分 5分。 评审依据: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需提供购 房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租赁方式取得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查。 3供应商在景德镇市自有冷藏库的得 5分。 评审依据: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需提供购 房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租赁方式取得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查。 15 采购配送 服务方案 配送路线及配送时间:配送路线及配送时间筹划,优得 3分,一般得 2分,差得 1分, 不提供得 0分; 质量安全:食材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优得 3分,一般得 2分,差得 1分,不提供得 0分; 卫生:食材卫生保障措施,优得 3分,一般得 2分,差得 1分,不提供得 0分; 食材新鲜度:食材新鲜度保障措施,优得 3分,一般得 2分,差得 1分,不提供得 0分; 15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 应急服务:非约定供货时间,采购人出现紧急采购情况,应急保障措施,优得 3分,一 般得 2分,差得 1分,不提供得 0分。 评审依据:服务方案 配套服务 人员 1、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提供服务人员清单及其劳动合同,每提供 1 本健 康证得 1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最高得 5分。 评分依据:提供健康证及劳动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一名专职司机的得 2.5分,增加一名拟派专职司机加 2.5分, 本项目满分 5分。 评分依据:需提供拟派专职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专职司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的劳动 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10 商务评分(商务标评审)10分 评分点 评审标准(评审内容) 分值 服务 响应 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有特殊需求时,能够在 10分钟内响应,并在 1小时内将采购人所 需食品送货上门的得 3 分 评分依据:相关内容承诺书。 3 业绩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具有配送经验的得 1 分,每增加一个 单位配送经验的加 7 分,最高加 7 分。 评分依据:提供配送合同复印件或者是开具给配送单位的发票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 (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28. 推荐成交候选人 2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本文件 26.3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0.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终止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5 (三)除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1.成交通知 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成 交结果。 31.2 成交通知书是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八)询问与质疑 32.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33. 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3.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3.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6 34. 签订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后撤回磋商处理。 34.2 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十。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 号)收费标准计算数及磋商小组专家 评审费的总和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 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十)附则 36.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7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前附表 条目 条款号 备注 付款方式 14 付款方式详见第六点用户需求 交货期 10 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第六点用 户需求 交货方式 9.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详见第六 点用户需求 验收 1.8 成交供应商在组织验收后提供 本项目验收单至代理机构 定义 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 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5 “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1.6 “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7 “现场”是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 “验收”是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技术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 离表相一致。 2.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特殊规定除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3.1 合同生效后 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 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3.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3.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天内 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4.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8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专利权 5.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相应费用。 包装与装运 6. 包装要求 6.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 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 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 由卖方承担。 6.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7. 装运标志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 失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8. 装运通知 8.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准备妥当等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卖方应 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起运日期以书面形 式通知买方。 8.2 如因卖方延误未能将上述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及其他失误,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 担。 交货 9. 交货方式 9.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详见第六点用户需求。 9.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届满以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 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付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 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 ×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付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 买方。 9.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 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10. 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第六点用户需求。 保险与质检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9 1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 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 12. 质量保证 12.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 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 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2.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 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 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2.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 承担。 12.5 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期详见第六点用户需求。 13. 检验 13.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 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 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 明。 13.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 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 90天内,根据买方按 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 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2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3.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 便。 13.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价款 14.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详见第六点用户需求。 15. 索赔 15.1 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 赔。 15.2 在根据合同第 12 条和第 13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 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 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 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 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 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 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5.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 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 13.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 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 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6. 税费 16.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6.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限制 17. 延期交货 17.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 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 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7.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 终止合同。 18. 不可抗力 18.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 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 响的时间。 18.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1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18.3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 违约 19. 违约赔偿 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 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 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 可考虑终止合同。 20. 违约终止合同 20.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在买方同意延长交付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时,买方 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如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天内,或经买 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 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 在买方根据上述 20.1 款下第一种情形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货物的同类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 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 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救 济 22. 仲裁 2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 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2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2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3.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转让和分包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2 24.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 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6. 中小企业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合同修改及其他 27.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8. 送达方式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送达,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送达到对 方明确的地址。 29.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9.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 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 可少的范围内。 29.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9.1款中所列的任何 文件和资料。 29.3 除合同本身以外,29.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 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30. 合同生效 30.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省政府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30.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 的一个组成部分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三、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 经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 (磋商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公开磋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供货范围表及分项报价表 附件 2-技术规格 附件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 4-履约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 4)磋商文件 5)投标文件 6)合同补充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分项报价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第(七)条价款第一款。 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4 四、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5 格式 1.磋商书 致: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磋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报价表 2.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按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 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 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6 格式 2.报价表 项号 货物名 称 数 量 ① 本项目此列无 需填报 规格 单价 (元) ② 单项合价 (元) ③=①×② 是否是 中、小、 微型企 业 1 2 3 4 5 6 ? N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交付使用时间: 注: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7 格式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号 响应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规格 响应文件规格 响应/ 偏离 说明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磋商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响应及偏离必须客观真实,如有不真实情形,视为虚假应标,为无效磋商或取消成交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8 格式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 号 响应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 离 说明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付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9 格式 5. 公司总体情况一览表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1、公司简介; 2、组织构架; 3、人员情况;(包含拟派驻场人员名单、高级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4、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0 格式 6. 服务方案 包含总体设计方案、设备选型、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具体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1 格式 7.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甲方 中标金额 1 2 3 4 5 6 7 8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2 格式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 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3 格式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表明:(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 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 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4 格式 10. 资格声明 致: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磋商书第(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的磋商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提供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货物/服务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 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收 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我方承诺以上提供的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的 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传真: 签字: 邮编: 电话: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5 格式 11.资格证明文件 11-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2:2019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 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3: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 收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6 格式 1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申明日期: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7 格式 13. 承诺函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声明已充分了解(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的服务要求,以及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8 格式 14.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开户银行: 帐户: 帐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粘贴处)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在磋商现场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 加盖公章,保证金回执单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9 格式 15.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第 JXXT2021127 号磋商项目响应,在此郑重承诺: 如我司中标,将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35条“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时向贵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0 格式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1 格式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2 格式 18. 磋商文件中所提到的相关资料证明 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技术商务)证明: 1、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供应商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3 六、用户需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要求 1. 五花肉 2880 斤 三层五花肉 2. 里脊肉 150 斤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表面及切面湿润,不粘手 3. 瘦肉 200 斤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表面及切面湿润,不粘手,颜色鲜艳、少筋 4. 猪肝 220 斤 色泽新鲜,整体呈红褐色,有肝叶完整,无脂肪, 无胆汁污染。 5. 猪心 80 个 色泽新鲜,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 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变 6. 猪脚 340 斤 色泽新鲜,干净整洁,无猪毛 7. 龙骨 333 斤 肉要均匀 8. 排骨 368 斤 肋排,不带肉 9. 筒子骨 355 斤 肉骨均匀 10. 新鲜猪耳 335 斤 色泽新鲜、干净无猪毛 11. 红卤猪头 肉 256 斤 新鲜无异味,无骨头 12. 新鲜肥肠 344 斤 新鲜无异味,无杂质 13. 牛肉 556 斤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食紧实,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14. 牛腩 525 斤 肉厚,筋少 15. 羊肉 380 斤 新鲜带皮、干净无羊毛 16. 三黄鸡 352 斤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鸡毛,有头颈、有腿翅, 有内脏,1公斤以上。 17. 鸭子 250 斤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鸭毛,有头颈、有腿翅, 有内脏,1.5公斤以上。 18. 乌鸡 362 斤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鸡毛,有头颈、有腿翅, 有内脏。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4 19. 鸡爪 1380 斤 表皮光滑,无淤血,大小均匀、无冰块 20. 鸡腿 1320 斤 表皮光滑,无淤血,大小均匀、无冰块 21. 鳊鱼 200斤 新鲜活鱼,0.5公斤以上 22. 鲫鱼 710 斤 新鲜活鱼,0.3公斤以上 23. 鲶鱼 880 斤 新鲜活鱼,0.4公斤以上 24. 草鱼 550 斤 新鲜活鱼,1公斤以上 25. 黄丫头 650 斤 新鲜活鱼,0.2左右 26. 雄鱼头 800 斤 新鲜活鱼,1.5公斤左右 27. 桂鱼 1335 斤 新鲜活鱼,0.4公斤左右 28. 带鱼 1200 斤 每条不低于 500克,无冰块 29. 小黄鱼 1520 斤 大小一致,0.2公斤左右,无冰块 30. 螃蟹 400 个 大小一致,按市场调查执行 31. 甲鱼 330 斤 大小一致,按市场调查执行 32. 鸡蛋 30000 个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整个蛋呈 桔黄色至橙红色,打开后蛋黄完整,蛋白澄清透明, 无异味 33. 鸭蛋 500斤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整个蛋呈 白色,打开后蛋黄完整,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34. 皮蛋 2500 个 外表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打开后整个蛋凝固、 不粘壳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没有霉味、 酸味、无辛辣味。 35. 咸蛋 1000 个 蛋壳完整无损、裂纹或霉斑蛋黄凝结、呈橙黄色或 淡红色,煮熟后,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少 感,富有油脂 36. 鹌鹑蛋 350 斤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打开后蛋黄完整, 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37. 青辣椒 3500 斤 色泽鲜艳,无萎焉、枯榻、损伤、病变,大小均匀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5 38. 红辣椒 2800斤 色泽鲜艳,无萎焉、枯榻、损伤、病变,大小均匀 39. 生菜 3350 斤 色泽鲜艳,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不洒水 40. 小青菜 3800斤 色泽鲜艳,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不洒水 41. 大蒜 2800斤 色泽鲜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不洒水。 42. 土豆 3800 斤 无泥土,100克以上 43. 西红柿 3620斤 色泽鲜艳,无清白色 44. 四季豆 4320 斤 不要太老、适中 45. 黄瓜 3800斤 色泽鲜艳,瓜体直,均匀整齐,无折断损伤,无病 虫害,不能太粗 46. 洋葱 1260 斤 无干皮、泥土 47. 白萝卜 3520 斤 水分饱满、无内空 48. 莴笋 1800 斤 无萎焉、枯榻、去皮、无内空 49. 黄牙白 4190 斤 色泽鲜艳,无萎焉、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 泥土,不洒水 50. 山药 1500斤 无泥土,粗细均匀,直径 3厘米以上,无损伤 51. 茄子 2499斤 不要太老、新鲜 52. 小米椒 1301斤 大小适中 53. 花菜 1960斤 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无损伤 54. 非转基因 金龙鱼食 用调和油 30瓶 5升装 55. 李锦记蒸 鱼油 40 瓶 1.9升 56. 海天蚝油 16瓶 6kg 57. 李锦记料 酒王 20瓶 500ml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6 58. 剁辣椒 50 瓶 2升 59. 镇江陈醋 36 瓶 420ml 60. 海天生抽 酱油 50 瓶 1.9L 61. 海天红烧 酱油 30瓶 1.9L 62. 大米 101 袋 50斤 63. 白砂糖 780 斤 色泽洁白明亮,颗粒均匀整齐,无杂质 64. 生姜 880 斤 本色淡黄,肉质坚挺,不酥软,无泥沙。 65. 大蒜子 860 斤 蒜头大小均匀,蒜瓣饱满,蒜身干爽无泥,不带根 须,不出芽 66. 王守义麻 辣十三香 50袋 118克 67. 麻油辣腐 乳 20瓶 100ml 68. 香梨 340 斤 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大 小不少于 100克,无打蜡 69. 香蕉 350 斤 色泽鲜黄,稍带黑斑,无损伤,无苦涩味 70. 苹果(红富 士) 370 斤 果型端正,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害,无损 伤,每个大小 150克左右,无打蜡 71. 桔子 (普通) 390 斤 光泽鲜亮,果色鲜红或橙红,皮薄肉厚,汁水充足, 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大小 80克左右 72. 南丰蜜桔 551 斤 光泽金黄,皮薄肉厚,汁水充足,无病虫害,无损 伤,大小均匀 73. 哈密瓜 500 斤 熟透的,网纹细密美观,肉质细嫩,松脆爽口 74. 柚子 400 斤 外形光泽鲜亮,果肉晶莹剔透,汁水充足,3斤左 右 75. 圣女果 850 斤 熟透,果形圆润,果实厚实,酸甜可口 76. 火龙果 330 斤 表皮光滑,色泽圆润,果形饱满,口感甘甜,不要 过小 77. 葡萄 870 斤 光泽鲜亮,个头均匀,味道甘甜,不要酸 78. 红提 850 斤 颜色鲜艳,饱满均匀,味道甘甜,不要酸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7 79. 橙子 370 斤 光泽鲜亮,果色鲜红或橙红,皮薄肉厚,只睡充足, 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 150克左右,无打蜡 80. 贡梨 530 斤 色泽鲜黄,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害,无损 伤,每个大小 150克左右,无打蜡 81. 小芒果 550 斤 熟透新鲜的 82. 冬枣 900 斤 不要太小、不要肉干 83. 牛奶 酸奶 120 箱 伊利、蒙牛、阳光等品牌参考 二、商务需求表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 1年 配送时间 成交人需每天向采购方进行当日所需货物的配送 单价说明 根据此次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与项目预算价计算出成交下浮率,若在供货期内 市场食材单价出现较大变化,经双方协调认可的食材单价可作为新的结算依 据,具体计算方式为下浮率乘以经双方协调认可的菜品单价再乘以采购数量。 付款方式 1、供应商需每日向采购人提交送货单并注明货品单价,由采购人相关管理人 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每月根据所有送货单上货品单价进行结算。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27 号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8 附件:最终报价表格式 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用食材采购项 目 货物名称 数 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食堂用食材 1 批 最终报价(合计) ?: 人民币大写: 对变更内容的响应: 无 磋商承诺: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要求。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在响应文件中不用提交,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现场发放。各供应商可提前做好最终报价的准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