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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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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G-G2021028-1号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不见面开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GZCG-G2021028-1号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CG-G2021028-1号

2、项目名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不见面开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5、最高限价:不超过食材原标价的94%

6、采购需求: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单位职工食堂提供为期2年的食材供应服务。

7、服务期限: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8 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

1.时间: 2021年12月2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374-2961598进行咨询。

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湖滨路43号

联系人: 臧女士 联系电话:0374-278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朝阳路230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37443882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附件下载: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 务商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CG-G2021028-1 号 采购单位: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1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 (不见面开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CG-G2021028-1 号 2、项目名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不见面开 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 元 5、最高限价:不超过食材原标价的 94% 6、采购需求:拟采购 1家供应商为采购单位职工食堂提供为期 2年的食材 供应服务。 7、服务期限: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3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 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 1.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 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开标时 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 标人)》及其附件。 4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 0374-2961598 进行咨询。 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湖滨路 43 号 联系人: 臧女士 联系电话:0374-278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朝阳路 2308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37443882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 并进行电子签章。 2.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 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 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 统 SEARUN 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 5 件,按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 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 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 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 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 开始”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 投标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 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 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6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本项目拟采购 1家供应商为采购单位职工食堂提供为期 2年的食材供应服 务,供应的食材类别包含蔬菜、水果、米、面、油、调料、肉、水产、蛋类等。 (一)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方要求的食材种类、数量及供货时间,将所配送的商品准 时送达采购方,不得延误。 2.若投标人所配送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换货或退货,投标 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商品送达给采购人。 3、若中标,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 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应保证对采购人的食材供应,若不能严格履行 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 担。 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须按照招标人下发的食材清单在用餐前一天下 午 4点之前保质保量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如遇临时任务等特殊情况,中标人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 小时内须将合格的食材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6、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二)供应商供应的食材要求: 1、蔬菜、水果类 (1)质量等级:合格;(2)蔬菜应为新鲜净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 次充好等情况;(3)水果应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病虫害、以次充 好等情况;(4)所配送的水果、蔬菜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米面油、调料类 (1)质量等级: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所供商品质量及包装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及规范。 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供货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 告或合格证复印件;(3)包装产品至少要在保持期 70%之内,同时保证食材新 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4)招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 7 政府部门按规定进行的涉及投标人所供产品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 检验费用承担方式约定如下:若商品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 商品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肉、水产、蛋类 (1)质量等级: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肉类、水产类应为当 天宰杀生鲜,批次有动检合格证;(3)蛋类产品目测新鲜,无裂纹;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供应下列商品(产品),违反本约定,投 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采购合同,并不承担任 何责任。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3)腐 败变质的;(4)超过保质期的;(5)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6)其他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二、验收 中标方送货时需提供供货商品明细表(电脑打印,内容包含供货日期、商品 名称、单位、数量、当天店内标码单价、中标折扣、总价、合计金额等项目)给 采购人,采购人现场验货完毕,由采购人指定的验收人在供货商品明细表上签收 后,一联(单)留给中标方记账并作为结算凭证,另外一联(单)给采购人记账。 三、招标控制价:不超过食材原标价的 94%;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四、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每月支付一次货款,中标人出具的双方签认的结算凭 证及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于次月 30 日前支付上月的供货总费用。 3、当月价款=∑中标单位供货当天各类食材的店内标码价格×中标折扣率× 供货月内当天各类食材的供应数量。 4、当日店内出现特价商品,若特价商品价格高于折扣价按折扣价结算,若 特价商品价格低于折扣价按特价商品价格结算。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 应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 项目编号:GZCG-G2021028-1号 采购需求: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单位职工食堂提供为期2年的食材供 应服务。 2 采购人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湖滨路 43 号 联系人: 臧女士 联系电话:0374-2788018 3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朝阳路230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37443882 4 ★投标人资格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 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 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 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 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1~2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中国社 10 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 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 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 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 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 不作为评审依据。 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控制价 不超过食材原标价的94%,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控制价的,为投标无效。 7 现场考察 □√不组织 8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9 进口产品参与 □√不允许 □允许 10 ★投标有效期 9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11 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 □√不允许 □允许 11 包 12 投标截止及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须到交易中心现场)。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15 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 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 16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招 标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17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质 疑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8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 XXX项目编号.file)。 19 投标文件的 签署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20 评标委员会组建 由评审专家5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2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 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行业。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 12 予6 %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 微企业。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或 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 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2—3%)的扣除,用 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 除 优惠政策。 6、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节能环保要求 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 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 认定。 24 信息安全要求 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要求: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3 25 履约保证金 □√无要求 □要求提交。 26 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 □√收取中标人。□收取采购人。收取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及甲乙双方协议收费标准的60%收取。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 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参照《招标代理入库协议》。 27 授权函 采购单位委派代表参加资格审查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 授权代表外,采购单位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评标过程实施监督的须进入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电子监督室,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 函,且不得超过2人。 28 中标人需提交 的资料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 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 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hnfdxcgs@163.com。 29 电子化采购模式 □√是。投标人投标时须成功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质、业 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不再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30 特别提示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 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 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 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 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 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 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14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1.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所述的采购人。 2.定义 2.1“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 2.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 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投标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招 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7.1 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7.2 如招标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 15 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 符合、承认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3.2 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 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查询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www.chinanpo.gov.cn); 3.3.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3.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 会组织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5投标人可不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 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 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 3.6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 合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义务;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 合法权利。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 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费 用自理。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 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 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 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 17 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7.1 收取标准: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的比例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收取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8.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 项目需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规定的内容为 准。 二、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构成 9.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须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资格审查与评标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招标文件要 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投 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 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 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8 10.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10.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0.1.1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投标 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 者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0.3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 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 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 和决策负责。 10.4 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 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 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发布更正公告。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 力。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 件内容为准。 11.4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采购 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9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 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 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报价(折扣率,下同) 13.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采用折扣率报价。 13.2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 的其他商品、服务。 13.3投标人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投标为非 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4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 价。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列明的货物进行价格折扣率报价,折扣率计算基础为投 标人食材供应当天各类食材的店内标码价格。投标人投报的打折后的价格应包含 食材的采购、包装、运输、送货上门并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是到货后的全费用 价格。 13.5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 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3.6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本次招标实行“最高 限价(项目控制金额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项目控制金额 上限)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 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 责任追究。 20 14.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 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 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承诺函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人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 继续有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 延续。 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 务履行完毕为止,投标人须对此做出单独承诺。 15.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5.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5.3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投标 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业绩及其它材料等,投 标人应确保并须专项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后果。 15.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中标后可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15.5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 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 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 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以A4幅将投标文件编上页码,并在投 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字样。 16.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提供标准 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21 17.投标保证金 17.1 本项目不收取。 17.2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或签名之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 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19.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 文件。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须 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 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 文件。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 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递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 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22 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 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 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3.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各 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2小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 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采购人(代理机 构)进行一键解密。 23.3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 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 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 发起异议(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23.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 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 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3.5采购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24.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 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2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 单数: 25.1.2.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5.1.2.2技术复杂; 23 25.1.2.3社会影响较大。 25.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5.3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 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5.3.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3.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4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 出回避。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5.5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小组长。 25.6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 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 25.7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6. 符合性审查 2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2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3 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 27.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 27.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8.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8.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8.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 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 人须知”28.2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投标无效情形 29.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9.1.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29.1.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9.1.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9.1.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9.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9.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29.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29.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25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5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 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 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 投标无效。 29.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0. 相同品牌投标人的认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0.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 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 效。 30.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31.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2.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32.1.1 最低评标价法 32.1.1.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 32.1.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32.1.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价格分 32.2.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32.2.2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2.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 准价和投标报价。 32.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3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评审意见无效情形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34.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34.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须知》 26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7 34.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34.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34.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34.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34.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35. 保密 35.1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5.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责任。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36. 确定中标人 36.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 3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 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37.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采购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 37.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 37.3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 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通知代 理机构联系人。 38.质疑提出与答复 3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28 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 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8.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应当 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联系招标公告中集采机 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质 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38.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8.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 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8.2.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 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2.2 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 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 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 签订合同与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0.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4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29 41.1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 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 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 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 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业务,中标供应商 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 请贷款, 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 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41.2 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阳 13137407575 方金龙 1583653990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赵勇 0374-7313569、7313502 18937459920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163号许继花园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宋纪刚 0374-2369912 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14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李东磊 0374-2928168 1856993686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 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 0374-5376058 1883998305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AB座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13839001972 武松涛18839902679 徐亚爽 15038297574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白炜 13938772680 刘晓飞 0374-3338596 地址:许昌市魏 都区建设路1488号 30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联系人:韩晨 132534906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41.3 “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http://xuchang.hngp.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5&ch annelC ode=H711001 31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 政策。 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 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 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符合 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 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 受价格 32 扣除优惠政策。 5、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 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 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 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 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3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 标人不少于 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 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 扫描件(或图片)。 序 号 资格审查因素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函 参考招标文件第八章 3.1 格式填写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 标提供) 3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 料 (1)投标人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 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4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 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4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 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 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 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联 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 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 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 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 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 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 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 不作为评审依据。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 10 投标报价 是否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招标控制价,超 出预算金额或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11 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12 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身份证明及授 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投标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投标提供) 注: 36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 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标人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 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 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 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投标人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 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联合体投标,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 1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联合体投标,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 二、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 37 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 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 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 的扫描件或图片。 (1)价格分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 企业的合同 44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 条件的中小 38 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 企业扶 持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2)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 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 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 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 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 险。 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39 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 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4)信息产品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应提供由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 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 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评标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价格分值:50 分 商务部分:32 分 技术部分:18 分 价格部分(满分 50 分) 评分因素 评标标准 分值 40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50 分 商务部分(满分 32 分) 评分因素 评标标准 分值 企业业绩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食材类供货业绩 且合同供货期限不低于一年的,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本项 最高得 9 分(以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分 企业实力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每有一项得 1分。本项最高 得 3分。 2、投标人在许昌市市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建安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且营业面积在 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4分(以房产证或 租房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否则不得分)。 7分 企业信誉 供应商提供注册地市级(不包括县级市)及以上经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 业信用报告,等级为 AAA 级的得 4 分;AA 级的得 2 分;A 级的得 1分(以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否则不得分)。 4分 服务承诺 (1)承诺建立和完善应急供应机制,保障不间断供货(0-3 分); (2)承诺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服务及管 理(0-3 分); (3)承诺积极响应并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做出 的应急性弥补措施(0-3 分); (4)在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做出的进一步的实质性 承诺(0-3 分)。 12 分 41 技术部分(满分 18 分) 评分因素 评标标准 分值 技术方案 1、配送能力说明及配送方案(8分) 1.1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食品 原材料的采购、配送、运输、装卸等,方案全面、科学、可行 的得 2分,仅做简单描述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1.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和不合格食材退换 方案,描述详细、得当、高效、快捷的得 2 分,仅做简单描述 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1.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及车辆等能力说明,描述详 细、全面且配送能力充足的得 2 分,仅做简单描述的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1.4 在供货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或突发情况而做出应急性弥补 措施方案,描述详细、全面、可行的得 2 分,仅做简单描述的 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10 分) 2.1 原料来源的质量保障措施,在 0-2 分之间进行打分。 2.2 生产加工环节质量保证措施,在 0-2 分之间进行打分。 2.3 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在 0-2 分之间进行打分。 2.4 正常产品检验保证措施,在 0-2 分之间进行打分。 2.5 验收保管保证措施,在 0-2 分之间进行打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个措施的优劣程度,在其相应的区间内进行 打分。 18 分 其中:价格分计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调整部分)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格=小型和微型 42 企业 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 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 6% (不再享受序号 3的 价格折扣) 3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允 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 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 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 占到 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 (1-2%) 4 监狱企业 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 扣除 6%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 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的价格×6% 1、中小企业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2、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进行了政策 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即: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评标标准中价格分值 备注: 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表中第 2项、第 3项情形不适用。 b、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 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 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 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 43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c、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 制造商也必须为上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 d、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 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8)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 号)规定: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 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9)评标委员会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44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食材供应商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45 合同签订地点:许昌市 区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通过 公 开招标 形式,确定乙方为甲方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供货单位,经友好协商,在平 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二、供货范围 乙方负责向甲方食堂供应配送的食材范围包括:米、面、油、调料、肉、蛋、 蔬菜、水果、水产等,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货品。如甲方另有需求,乙方均 可供货。 三、通知与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四、供货质量与食品安全 1.蔬菜、水果类 (1)质量等级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蔬菜应为新鲜净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46 (3)水果应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病虫害、以次充好等情况; 2.米面油、调料类 (1)质量等级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所供商品质量及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 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及规范。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 供货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3)包装产品至少要在保质期 70%之内,同时保证食材新鲜、不得出现腐 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3.肉、水产、蛋类 (1)质量等级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肉类、水产类应新鲜,批次有动检合格证; (3)蛋类产品应新鲜,无裂纹。 五、合同价格 供货期内乙方供货当天各类食材的店内标码价格×中标折扣( )×供 货当天各类食材的供应数量。 六、配送要求和服务承诺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食材种类、数量及供货时间,将所配送的商品准时送达 甲方,不得延误。 2.如果乙方所备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换货或退货,乙方应在 甲方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商品送达给甲方。 七、收货方式 1.乙方送货时需提供供货商品明细表(电脑打印,内容包含供货日期、商品 名称、单位、数量、当天店内标码单价、中标折扣、总价、合计金额等项目)给 甲方,甲方现场验货完毕,由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在供货商品明细表上签收后,一 式两联(份),一联(份)给乙方记账并作为结算凭证,另外一联(份)给甲方 记账。 2.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表明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 明及乙方履行其交货义务的必要证据,验收合格报告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 问题而向乙方索赔或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 47 的责任。 八、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货款,甲方于次月 30 日前 凭乙方出具的合法增 值税普通发票及结算凭证支付上月的供货总费用。 2.汇款账户: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账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供应食材的质量,若发现乙方所供应食材质量不符合要求, 除当次供应食材总价款不予支付外,还要对乙方扣减当月合同结算价 %的货 款作为违约金,乙方违反约定 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 任何违约责任。 2.甲方将对乙方的店内标码价格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供货 商品明细表中的店内标码单价与乙方当天实际的店内标码单价不符时,甲方将对 乙方扣减当月合同结算价 %的货款作为违约金,乙方违反约定 次以上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供货 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扣减当月合同 价 %的货款作为违约金,乙方违反约定 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而不支付违约金。 4.乙方供应商品违反以下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 责任。乙方供应食品给甲方及其食用食品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腐败变质的; (4)超过保质期的; (5)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十、协议生效及争议处理 48 1.下列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 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文件(如果有) (4)招标文件(如果有) (5)其他: 无 2.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 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仅可选择一种):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许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职 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廉洁协议》 4.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 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49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项目廉洁协议 甲方: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在采购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种违反廉洁从业要 求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公平、公正、廉洁、诚信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合作关 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廉 洁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廉洁自律、反对 腐败、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权 益。 2.双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教育,使其建立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第二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现金、 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 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 员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 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0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其它可能对公正履行职务有 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任 何行为,应及时向乙方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如实反映。 第三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 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 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 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实施其它可能对甲方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有 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乙方应当支持甲方的廉政建设,若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有 索贿行为,乙方应当拒绝,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冲抵。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将依法依规将乙方列入供应 商黑名单,采取相应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由双方 51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双方采购业务关 系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 失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5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3 一、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序 号 项 目 投标人应答 (有/没有) 投标文件中 所在页码 备注说明 1 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 明书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营业执照等证明 7 其他资格要求 8 依法纳税凭据 9 财务 状况 报告 经审计财务报告 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0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11 履行 合同 能力 证明 材料 设备购置发票 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用工合同 投标人相关承诺函或声明 12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3 投标承诺函 14 联合体协议 15 投标人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 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 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承诺函 54 17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18 售后服务方案 19 业绩情况表 20 中小企业声明函 2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3 国家级贫困县域注册地证明材料 24 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 困人员身份证明 25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社保材料 26 其它资料 注:①本表序号8请按照本招标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序 号3要求,根据所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 证明、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情况填写其中一项即可。 ②本表序号10请按照本招标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 序号6要求提供,根据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声明)情况填写其中一项 即可。 ③本表序号22~24仅适用于物业项目。 本表中的内容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的属性依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决定是否 提供。其中有些是必须提供的,有些无须提供或根据需要才提供。采购文件没有 明确要求提供的可不提供。 评标时,评委会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决定是否是必审项,否决投标项或 认定无效投标必须具有充分理由。 55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报价 (折扣率):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投标报价折扣率:食品采购单价的确定:食品采购价=供货单位各类材的店 内标码价格x 中标折扣率 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500斤,根据供货单位当天大米的店内标码价格为 3.7元/斤为例,若中标折扣率为94%,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计算如下:500斤*3.7 元/斤*中标折扣率94%=1739元。 2、投标人投报的以上食材折扣率,均为包含了食材的采购、包装、运输、 保险、税费、并送货上门的所有费用在内的送达到货地点的到货价格,中标人不 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6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1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_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 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 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 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及资金支付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承诺在发生 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代理机构 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 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如中标,有效期 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 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 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 的,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 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 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需求》及《合同书》中 57 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 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 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 明)。 2.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 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 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项目 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 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图片,需清晰 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 证明书。 59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 姓名,职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 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 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 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 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反面) 60 3.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 明 本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 单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3.5 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 :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 投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 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 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供应商依据招标文件,提供所需证书或材料。) 62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4.1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3 4.2 项目团队实力 序号 姓名 年龄 岗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1 2 3 3 4 …… 4.3 技术方案 4.4 服务承诺 64 4.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 统字[2011] 75 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______,截至上一财年末,公司资 产总额______万元,营业收入______万元,从业人员______人,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 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投标人需分别填写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65 4.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 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6 五、其他资料(若有)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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